依法战“疫”:以案释法敲警钟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2-08 1474

  散发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得三名被害人定金共计952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出全部赃款后,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了这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控、辩、审三方四地远程视频开庭,同步进行网络全媒体直播,共有1400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同日,另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应某冒用护士身份骗得被害人6295元。在退出全部赃款后,被告人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在全国上下一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刻,被告人应某的诈骗行为对当前防疫工作造成影响。”该案承办法官、鄞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马晓说,通过对应某从重处罚将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疫情暴发以来,中国最高领导人已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对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作出部署。“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机关集中以案释法,以期敲响警钟。

  7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涉疫情防控的8个案例。除上述涉嫌诈骗案以外,另有涉嫌妨害公务案、涉嫌寻衅滋事案、涉嫌非法经营案、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以及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等重罪案件。

  其中,湖北通城毛某某、胡某某涉嫌抢劫案是一起重罪案件。两名被告人为筹集资金偿还购买毒品的欠款,抢夺正在进行入户走访的防疫工作人员付某某的肩包,并致使其倒地受伤。胡某某、毛某某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国难之时,趁火打劫,严惩不贷。”有网友评论称。

  广东廉江的谭某某同样涉嫌“趁火打劫”,在某电商平台上将平时销售价格为50元一盒的一次性医疗口罩提高至600元一盒,销售金额已达65300元。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表示,对于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涉疫”经济犯罪,应充分运用刑法规范、类型化追究刑事责任。刑罚处罚总体上应当体现从严惩处方针。

  “对于故意囤积居奇、以明显超出正常利润范围销售病患和公众急需药品、防疫用品的非法经营行为,要注意从主刑和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两个方面,较大幅度地予以从重处罚。”肖中华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被高度怀疑与野生动物食用和交易有关,因此,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在当下格外受到关注。

  在最高检公布的8个案例中,广东韶关的刘某军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广东翁源的刘某相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最高检此前已下发通知,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在对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严惩的同时,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拓展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表示,在野生动物保护和检验检疫等方面,中国已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应当将这些规定与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结合,为疫情源头防控提供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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