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效益研究进展与评述

作者:洪功翔 来源:《经济导刊》2014年10期 2014-11-04 533

     国有企业效率问题,既是经济学者也是经济政策制定者和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围绕国有企业效率的高低、国有企业的效率损失、国有企业效率改善的来源、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对这些研究进行梳理,有利于还原国有企业的效率真相,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国有企业效益研究进展与评述

    国有企业效率的高低,既事关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选择,也事关我国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与选择。所以,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围绕国有企业效率进行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围绕国有企业效率的高低、国有企业的效率损失、国有企业效率改善的来源、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等四个方面展开。

关于国有企业效率高低的研究进展与评述

    关于国有企业效率进行了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主要结论有三种,即低效率论、非低效率论、高效率论。

    林青松(1995)依据《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1993》的数据,谢千里、罗斯基、郑玉歆(1995)依据《中国统计年鉴1993》的数据,对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估计和测算,发现中国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是最低的。刘小玄(2000) 以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数据为基础,对我国20余个产业大约17万家企业的效率进行了测定和比较,结果发现国有企业在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中效率最低。姚洋、章奇(2001)利用1995年工业普查的数据,对影响企业技术效率的各个因素进行了检验,发现集体、私营、外资企业的效率比国企分别要高出15.1%、45.5%和11.4%。刘小玄(2004)利用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2001年),通过相关效率模型的检验发现,国有企业对于效率具有明显的负作用,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和三资企业则都表现为积极的正相关推动作用。胡一帆、宋敏、张俊喜(2006)根据一份世界银行对中国5个城市、覆盖6个行业的近300家国有企业(SOEs)1996—2001年间的调查数据发现,由民营机构控股、整体民营化的企业比那些仍然是国有控股、部分民营化的企业绩效表现更好。

    李楠、乔榛(2010)利用1999~2006年中国工业行业数据,对国有企业改革绩效进行评估发现,国有企业经济绩效自2003年前后发生明显好转,国有企业绩效已经与非国有经济较好的三资企业无差异。洪功翔(2010)利用国泰君安CSMAR数据库系统的上市公司数据,收集了2002~2009年间的6720个样本,数据包络分析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综合效率不存在显著差异。马荣(2011)收集2003~2008年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数据中按行业分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工业企业数据,全要素生产率核算和分解结果发现,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显著地高于外资企业和行业平均水平。张晨、张宇(2011)利用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别考察了竞争性和垄断性行业国有工业企业的效率表现,发现所有制对于企业微观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魏峰、荣兆梓(2012)基于竞争性领域20 个工业细分行业2000~2009 年的面板数据,发现在此期间,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总体上趋同。郝书辰、陶 虎、田金方(2012)利用熵权评价方法,运用2003—2010年间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37个工业行业中的效率变动情况,结果显示企业效率与所有制、行业的竞争或垄断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

    李济广(2006)通过引用大量文献证明,就社会贡献率等指标而言,公有制企业微观效率高于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也是很强的。国有经济的效率,主要体现在分配、投资特点带来的宏观效率上。较强的有效需求和较高的宏观效率是公有制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根本原因。不同经济制度国家的绩效比较也充分说明公有制是高效率的。程恩富、何干强(2009)的研究表明,新中国建立以来,公有制的平均经济效率明显高于资本主义经济。陈波、张益锋(2011)利用有关年份各类统计年鉴数据,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国有企业整体效率并不比私营企业低;相反,前者无论在经济效率还是社会效率上都占有一定的优势,并且近年来不断提高。

    表面上看,学者们前后研究结论是矛盾的,其实不然。导致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效率是动态变化的,研究者们使用的数据时间段不同,必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根据1998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字,1978—1997年20年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的亏损总额呈不断扩大趋势,由1978年的42.06亿元扩大到1997年的830.95亿元。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的确存在效率低下、包袱沉重、技术落后、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而不得不实行“破产”的情况。所以,从时间段上看,林青松、谢千里、罗斯基、郑玉歆、刘小玄、姚洋、章奇、胡一帆、宋敏、张俊喜等学者关于国有企业低效率的实证研究是可信的。

    但自从1992—1994年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来,我国就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经历了1997年开始实行的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政策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的剥离,特别是实行了以“抓大放小”为内容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使国有企业的整体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经营机制看,国有企业已较好实现了从政府行政机构附属物向市场经济主体的转变。从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看,大多数国有企业在2002年前后都相继完成了公司制改造,拥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从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看,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国有资产和企业利润均实现了较快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库提供的数据,2003年—2011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数由2003年的34280家,减少到2011年的17052家,资产总额由94519.79亿元增长到281673.87亿元,累计增长198 %,年均增长23394.26亿元,年均发展速度为37.25%;利润总额由3836.20亿元增长到16457.57亿元,累计增长329%,年均增长1577.67亿元,年均发展速度为53.63%。另外,财政部企业司公布的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企业15.5万户,同比增长5.8%;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4.1万亿元,同比增长16.3%;营业总收入47.1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利润总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5.3%。另外一些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国有单位人均工资38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而私营单位人均工资为207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3%。可见,众多学者关于国有企业并非低效率甚至高效率的实证研究也是可信的。

关于国有企业利润来源的研究进展与评述

    面对新时期以来国有企业绩效的显著改善的事实,有部分学者认为,国有企业利润来源于垄断,有的甚至认为国有企业的利润来源于政府的利益输送。

     严海宁、汪红梅(2009)利用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析认为,国有企业主要利润来源高度依赖于个别行业的行政垄断,而不是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普遍提高。韩朝华、周晓艳(2009)利用2000—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工业分行业数据,对1999年以来国有工业利润增长源的分析显示,国有企业利润增长的主要源泉不是国有企业的高效率,而是国有企业在部分基础工业领域中的垄断地位,以及由此而来的厂商定价权势。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2011)]称,2010 年中央企业共实现利润13415亿元,占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67.5%。2009 年,在央企实现的利润中,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石化等10 家企业占到70%以上,因此国有企业的利润主要是由垄断企业实现的。不仅如此,国有企业表现出来的绩效并非其真实绩效,如果扣除国有企业在土地、融资和资源等方面获得的各种财政补贴,2001~2009年国有企业并没有盈利,其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

    针对国有企业利润来源的垄断论、利益输送论,也有学者用自己的实证研究进行了反驳。

     张晨(2010)的研究揭示,分布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占国有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国有企业利润增速较快的行业主要处于竞争性行业。尚启君(2011)的研究发现,国有工业企业利润来源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烟草制品、电力、石油加工四大国企主导行业的比重明显下降,国企非主导工业行业已成为国有工业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而国有工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是其利润增长的根源。魏峰、荣兆梓(2012)选取我国具有代表性的15个国有工业行业在2000~2010 年的面板数据,研究结果表明,技术效率对利润指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国有企业利润的效率来源不容置疑。洪功翔、董梅生(2012)一方面以同处于竞争性领域518家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2002——2009)为研究样本,对预算约束指标的检验显示,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均不存在预算软约束问题,国有企业并没有获得政府更多的利益输送;另一方面指出,软预算约束并非只是国有企业的专利。如,民营企业拿地也很廉价,甚至是零地价、负地价;商业银行对资信高、风险小、市场地位稳固的优质客户都有优惠利率,而并不问企业的性质。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绩效的提高有中央企业的贡献,但中央企业的利润并非完全来源于垄断。如中石油近一半的利润来源于国外市场,而国有石油石化企业在国内市场同样受到全球化带来的竞争压力。统计数据和大量实证研究表明,随着市场化进程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的加速,国有企业绩效得到了显著改善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国有企业利润是否来源于政府的利益输送,我们认为,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完成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不少已股改上市,而且“政资分开”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也已经逐步建立起来。所以,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的体制根源已发生了根本改变。对有关部门的实际调研也支持这一结论。

     国有企业效率问题,既是经济学者也是经济政策制定者和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围绕国有企业效率的高低、国有企业的效率损失、国有企业效率改善的来源、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对这些研究进行梳理,有利于还原国有企业的效率真相,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国有企业效益研究进展与评述

    不仅如此,有关资料显示,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率远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2011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8元,私营企业为3.2元,外资企业为2.3元。在充分竞争的钢铁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吨钢税负203元,高出其他所有制企业平均水平69元。

关于国有企业效率损失的研究进展与评述

     还有一些学者坚持认为,国有企业不仅本身效率低下造成效率损失,而且会因为效率低下得到政府补贴才能生存,从而加重民营经济负担,拖累国民经济增长。有的学者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国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挤压了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当然也有更多学者,用自己的实证研究和事实进行了反驳。

    刘瑞明、石磊(2010)研究认为,国有企业包含两种效率损失,一种是国有企业本身的效率损失,另一种是由于国有企业的效率损失,拖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进度,从而对整个经济体构成“增长拖累”。他们选取1985—2004年中国内地29个省级(直辖市、自治区)非平衡面板数据,计量检验表明国有经济比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因此认为对国有企业拖累民营经济和国民经济增长的逻辑进行了验证。袁志刚、邵挺(2010)研究认为,“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垄断程度不断上升”,不仅影响到“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培育、市场体系的完善”,“带来市场化进程的倒退”,而且“造成劳动收入占比下降和内外结构失衡”。周明、冯钢、叶航、张旭昆(2011)在讨论中提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企根本没有效率可言,其利润完全依赖垄断地位取得。国企的所谓利润是以社会效率的损失为代价的,垄断利润越高,社会承担的成本就越高;国企已经成为推进改革的最大阻力,国企的存在极大地扭曲了政府行为,封杀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崔之元(2010)的研究显示,从2002年到2008年6月底,重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从1700亿增长到7000亿,增加了4倍;到2009年,已经突破了9000亿元,2010年超过了1万亿元。但国资增值,不仅没有与民争利,反倒促成藏富于民。例如,当全国多数城市购房的契税是3%至5%时,重庆购房的契税一直保持在1.5%的水平。又如,中央给西部12个省市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之一是允许对企业只征收15%所得税,但只有重庆自始至终使用15%的税率,其他省市由于地方财政压力主动放弃了优惠,仍然征收33%的所得税。因此,重庆的民营企业只需缴纳较少的所得税。洪功翔(2010)选取2000—2008年中国内地29个省级(直辖市、自治区)非平衡面板数据,计量分析表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其增加值增长率上涨1个百分点,将会促进人均GDP增长率增长2.4%,表明国有企业对民营经济和国民经济增长具有显著地促进作用。宗寒(2011)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国有经济延伸效率相当高,按固定资产投资计算比全社会产出率高50~70%,按产值增长率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00%。国有经济不仅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私有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展国有经济,不是“双重拖累”,而是“双重促进”。

    国有企业的“增长拖累”理论,是建立在“国有企业低效率”这个前提上的。而大量数据和实证研究表明,虽然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的确存在效率低下、经营困难的情况,但新世纪以来国有企业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国有企业并非天然低效率”。因此,“增长拖累”理论成立的前提已不复存在。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要研究国有企业,就应该研究“新国企”,运用最新的数据,而不能套用某些学者过去的研究结论,更不能依据过去的研究结论来设立今天的假设条件。实际上,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效率低下或破产倒闭,对国民经济都有“增长拖累”效应。

    那种认为国有企业发展会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阻碍市场体系完善的观点,则是完全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对立起来。西方国家的经济体制均是以私有经济为基础,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性调节手段的体制,奉行的是市场化、私有化、自由化。即便如此,由于经济的周期波动、战争的破坏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西方国家的经济体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转向由国家进行宏观调节和干预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宏观调节的基础和手段,各国都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形成了规模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另一方面,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看,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是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关系,是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关于国有企业宏观效率的研究进展与评述

    刘元春(2001)认为,国有企业作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宏观经济的稳定者”、作为“后赶超时期”的技术模仿和技术扩散中心、作为“次优世界”的市场公共品的提供者,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的“社会福利”的提供者,在宏观上是有效率的。但他在另一篇文章中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率状况必定呈现出“从微观财务角度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全要素生产率 (TFP)来看是有效率的;从微观竞争和经济比重的变化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宏观经济影响来看是有效率的;从生存竞争指标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宏观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来看却是有效率”的“悖论”状况。

    黄险峰、李平(2009) 依据中国各地区1992—2003年的数据分析发现,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存在显著的产出效应。宗寒(2011)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国有经济延伸效率相当高,不仅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私有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程恩富、鄢杰(2012)研究认为,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公有制经济的巨大优越性。张宇、张晨(2012)认为,国有企业在促进社会整体效率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张春雨、洪功翔(2014)利用2004-2008年面板数据,通过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经费支出等指标,对国有企业技术的溢出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的科技投入对我国的生产率的影响非常显著。

     针对刘元春的宏观效率论,杨天宇(2002)通过对中国宏观的数据分析认为,国有企业“宏观效率”的三种主要表现,即“宏观经济的稳定器”、“技术扩散中心”、“社会福利的提供者”,或者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或者从全社会范围来看是得不偿失的,从而并不能证明国有企业具有“宏观效率”。

     虽然杨天宇对刘元春的宏观效率论进行了反驳,但并没有提供坚实的实证支撑。此后,又有多名学者从多个层面论证或阐述了国有企业具有宏观效率。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论是成立的。第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表明,多种所有制之间存在共同发展的公共产品、技术溢出、财政收入、市场协作等各类效应,尤其是很多民营企业就是为国有企业配套而发展起来的。第二,我国国有企业在确保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引领中国民族产业参与全球竞争的排头兵、领头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一定比例的公有制经济,证明其具有宏观效率。

结语

    无论是国有企业“低效率论”、“增长拖累论”、“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论”,还是国有企业利润的“垄断来源论”、“政府利益输送论”,以及否定国有企业具有“宏观效率”,都是为全面否定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大规模私有化营造舆论压力。而我们的分析显示,这些“理论”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就需要我们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分析方法的基础上,用事实说话,坚守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旗帜鲜明地批驳在“国有企业效率”问题上的种种错误论证和观点。如果任由“国有企业低效率论”等观点传播、扩散,无疑会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根基,我们不能不重视。 

    同时,企业效率是动态变化的,尽管新时期以来国有企业发展状况较好,但不等于国有企业能长期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从长期看,企业竞争力是决定其存亡的唯一因素。要想国有企业不被淘汰并保持可持续发展,要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就务必要在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与活力上多想办法,在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上多下功夫,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机制上多做文章,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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