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国企自负盈亏的主张为什么是错误的?
今日在与网友交流意见时,有位“我的手机”的朋友说:“《公司法》出台标志国营时代告终,。国有企业改革促使国有资产接纳投资市场各自为营自负盈亏、不得以国家利弊由人民承担事后责任的法治理念。”
对此,我的回答是:国有企业是不可能自负盈亏的。让国有企业自负盈亏恰恰是经济学家不懂公有制的表现。
一,为什么国有企业不可能自负盈亏?
国有企业,顾名思义,是国家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企业。从资产所有的角度看,国有企业不存在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国有企业的员工虽然也有国有资产或全民资产所有者的身份,但是这些员工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存在还是以集体形式存在,都不是完整独立的资产所有者。也就是说,在国有企业,包括相关的部分管理者在内,都没有权力用属于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的资产来承担经营责任。
因为国有资产或全民所有的资产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因此,单个的国有企业或全民公有制企业,是不可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
另一方面,从劳动所有方面看。国有企业的劳动者是以生活消费的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国企员工作为劳动所有者,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存在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都是独立完整的劳动所有者。也就是说,国企的员工是可以、也只能用自己的劳动来承担经营责任的。
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 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区别于私有制企业的一个根本特点。不了解这种区别,也就不可能真正懂得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和特点。
一个企业,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它的特征表现为劳动力价值预先固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盈亏。因此,我们通常说的“自负盈亏”正是企业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特征的表现。
一个企业,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它的特征表现为公有资产的价值量预先固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劳动收入的波动。因此,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的基本特征是收支自理。这里的收入和支出,是指劳动者的劳动付出和收入,也就是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的自然波动。
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客观经济规律,是由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基本特点决定的客观规律。哪怕是一个村办企业,其资产也属于村民所有,企业员工也不是独立的、规范的产权主体。因此,村办企业也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明明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我们的改革却追求国有企业能够“自负盈亏”,这显然是经济学家不懂公有制的性质和特征,不懂得公有制区别于私有制的关键所在。
二,明明国企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经济学家为什么对国企提出了作为资产实体特征的“自负盈亏”要求呢?
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占用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决定了单个的公有制企业不可以也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本来是十分明显的事情。但为什么我们的经济学家却对只能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公有制企业提出了表现资产实体特征的“自负盈亏”的要求呢?
因为我们的经济学家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性质区别:
他们不懂得公有制企业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有破有立的过程:
对于资产阶级而言,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为了消灭作为剥削者的资产阶级,消除作为资产者权利要求的资产所有权赖以生存的基础,从而消灭以追求剩余价值的资本生产方式。在这里,所谓的破,就是破除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包括了消灭作为这种生产方式的主体一一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消除这种生产主体的利益要求一一资产所有权产生的基础一一生产资料私有制,从而破除剩余价值生产方式本身。
对于劳动阶级而言,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又是一个立的过程:首先是确立劳动所有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地位;其次是把生产过程转变为体现劳动所有权的过程;第三是确立以追求消费价值为目的的工本生产方式。
正因为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为了一破一立,因而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常常是作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义词来使用的。因此,这里的社会主义本质,也可以说是公有制的本质。解放生产力,是说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破除了剩余价值生产方式,从而使劳动者从雇佣劳动制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发展生产力,是说要发展体现广大劳动者利益要求一一劳动所有权的生产力,即消费价值生产力,因而要把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转变为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实现从按资分配到按劳分配的转变;而从按资分配到按劳分配过程的转变,也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过程。共同富裕则是实现这种转变的目的。
经济学家们完全没有从社会主义革命的环境中来看待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过程的本质变化,从而不了解公有制的性质与基本特点,从而也完全不了解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根本区别,把实际是消灭产权、体现劳权的所有制形式当作体现产权的所有制形式来对待。
三,为什么经济学家不懂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
近期了解到,国家相关部门作出了不修理化和生物课程不得报考中医的规定,也就是规定了文科生不能报考中医。这是典型的用西医思维来管理中医,这表明相关部门的决策者完全不懂中医的性质与特点。让这些只有西医思维的官员来决定中医的相关政策,其后果必然是扼杀中医,使中医走向灭亡。
在之前,我在头条上看到了一位网友用西方经济学分析大寨模式的文章,并对此进行了批判。实际上,让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自负盈亏的做法,与用西方经济学来评判大寨模式的荒谬做法、与用西医思维来决定中医相关政策的荒谬做法性质的错误是一样的。
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学界出现了由学苏联到抄西方的趋势,许多人抛弃了原来的苏联模式,转而开始照搬西方的经济理论和生产模式。西方国家的生产模式和经济理论根源于生产资料私有制,都是适用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模式的性质和特点的。于是,这些经济学家便以西方经济学理论和西方模式来要求和规划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于是,便出现了削足适履的一系列做法。
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当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形成社会所有制的变革之后,是需要有新的经济学家,新的所有制观念来适应的。但是,我们的经济学家却仍然遵循的是资产实体与产权观念。这就发生了新企业与旧观念的矛盾。
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需要新的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和制度观念来适应,但我们的经济学家却只有旧的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和制度观念。在这里,出现了突出的新实体与旧学者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于整个改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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