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为何叫停“电影村”计划

作者:朱安平 来源:党史博览 2025-07-30 297

周恩来为何叫停“电影村”计划

1961年7月,周恩来和出席全国故事片创作会议的代表同游北京香山

新中国电影创业之初,曾雄心勃勃地拟建“电影村”——集创作、拍摄、制作、生产、教育等于一体的大型电影基地,后因与时宜不合,只是蓝图而未能成真,但它在人民电影事业发展历程中留下了特别的印迹。

人民电影蓬勃发展,催生建立“电影村”的念头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宣告成立。此前在中共中央宣传部领导下成立的电影局,改属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其职能为全面管理全国公、私营电影事业及电影器材和影片进出口等事宜,首任局长是袁牧之。他是中国电影事业多个“第一”的创造者,早年从事话剧表演,在许多名剧中扮演主角并大获成功,被称为舞台上的“千面人”;进入电影界后,自编自演了中国第一部采用有声电影手法创作的影片《桃李劫》,自编自导了中国第一部音乐戏剧故事片《都市风光》;1938年在周恩来亲自指导下创建党的第一个电影制作机构——延安电影团,编导了根据地的第一部大型纪录片《延安与八路军》;1946年创建党的第一个电影生产基地——东北电影制片厂,并任厂长,生产了人民电影的第一部大型纪录片、第一部木偶片、第一部科教片、第一部动画片、第一部故事片和第一部译制片。

集电影艺术家与事业家于一身的袁牧之,既抓电影创作和生产,又抓电影事业建设与管理,短时间内就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的电影生产、发行和管理体制,迅速恢复和重建了电影生产能力,拍出了一大批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影片,组建成全国电影发行网和放映网,使电影很快成为新中国具有广大群众基础的艺术形式,成为党和政府有力的宣传工具之一。

1951年3月,全国20个城市60家电影院共同举办了“国营电影厂出品新片展览月”活动,集中展出了20部故事片。这20部故事片代表了新中国电影起步阶段的丰硕成果。从内容到形式都令人耳目一新的《白毛女》《赵一曼》《钢铁战士》《翠岗红旗》《新儿女英雄传》《上饶集中营》《走向新中国》等影片,以饱满的革命激情和质朴清新的艺术风格,在银幕上树立起一批崭新而又生动的工农兵形象,受到广大观众热烈欢迎,使国产电影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建立起卓著的信誉,迅速占领新中国的电影市场,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的划时代壮举。周恩来总理为之题词:“新中国人民艺术的光彩”。

面对新中国电影旗开得胜的大好局面,袁牧之再接再厉、乘势而上,意欲实施曾作酝酿、了然于胸的设想——建设上规模、高标准的大型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基地,将北京发展成为国营电影中心,提高电影生产能力与技术质量,推进人民电影事业。

早在1948年9月和12月,袁牧之根据解放战争进展形势,在给东北局暨中央宣传部的关于电影工作的报告中,依据东北电影制片厂建立正规电影企业、服务党的革命宣传工作任务的探索实践,对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党领导的国营电影产业提出计划,提出由“点”、“三角”到“面”的设想。所谓“点”就是以东影作为“暂时重点”,“来培养新电影厂的典型,以供将来全国国营制片厂参考”;“三角”就是利用解放区电影事业机构,即北方的东影、华北电影队和北平解放后没收的日伪建立的制片厂,“将三个现成据点形成鼎足,照顾老解放区各地”;“面”就是“在全国胜利后将应该清算的制片厂及电影院没收而组成统一的国营电影企业”,按照中央关于未来电影事业领导机关设在北平的指示,在那里建设新中国电影事业基地作为代表与依托,这就是“电影村”的源头。

袁牧之曾自撰一副对联概括初创新中国电影事业的主要目标,上联是“争取进步片优势,保证工农兵电影主导”,下联是“试行企业化管理,扩大国内外城乡发行”,就包含了在北京建立电影中心基地的初衷。

一方面借以更有效地实现党建立适合新社会宣传需要的“工农兵电影”的指导方针,更加夯实工农兵电影的基础。正像他在《两年来的电影工作及今后的任务》中,对电影局成立之初当务之急所作的归纳:“必须肃清统治中国电影市场有40余年历史的美帝国主义有毒素影片和有30余年历史的中国封建落后以至反动影片,为年轻的人民电影扫清道路,同时,又必须与具有20余年历史的革命小资产阶级进步电影合作中,保证以工人阶级思想领导的工农兵电影为主导”。而要完成这些任务,就要求电影的基本建设与电影事业的迅猛发展同步。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其主张对新中国电影实行企业化管理,以适应“大鱼”和“小鱼”竞争的需要。袁牧之在当初对全国范围电影产业的计划中,把国营电影企业比作“大鱼”,把私营制片厂和私营影院喻为各自独立彼此矛盾的“小鱼”,设想在全国胜利后,将建立统一的国营电影企业,形成一条有力的“大鱼”;只要全国电影院中的三分之一和全国制片厂中的三分之一由“大鱼”统一管理,那就掌握了三分之一的全国电影市场,也就掌握了各私营制片厂三分之一的生命;各个私营厂之间和各个私营影院之间,为了争夺市场,必将矛盾百出,“小鱼”间的矛盾与争夺,客观上对“大鱼”有利,从而确立起“大鱼”的主导地位。建“电影村”就是从应对电影市场竞争出发,为“大鱼”的养成与巩固采取的举措。

有鉴于此,当捷克斯洛伐克国家电影公司技术专家皮赖特、电影建筑专家斯蒂尼,应邀来华协助我国进行大型电影洗印厂建筑设计时,袁牧之请他们协助拟订出“首都电影村建筑计划草案”,拟在北京西郊颐和园北面,从青龙桥到黑山扈征地8000亩进行建设。

“电影村”规划设计宏大

从“首都电影村建筑计划草案”看,“电影村”是一个涵盖各个方面、汇集多种功能于一身的大型电影中心,其建筑构成按性质分为14大类,各大类中又根据其设备及用途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是故事片厂。在故事片厂范围内的建筑物,概括分为摄影场、工场、主要的仓库、外景场等4类。全部摄影场共有21座,分为13组,每组有摄影场7座及附属工厂、仓库等。每组实际上是相对独立的摄制单位,可达到年产10部彩色故事片的生产能力。每3组摄制单位共同使用的工场和仓库,有木工、玻璃、家具、五金及电器修理、粉饰、油漆等工场和木料、材料、拷贝片、生胶片、家具、陈设品、布景、照明灯具等仓库。中国影片经理公司的办公楼也在其中,是一座可容纳四五百人办公的两层楼房。外景场地作为一座大公园来布置。

第二类是洗印厂、配音场、特技摄影棚及剪接间。除洗印厂正在设计外,剪接间与洗印厂连接,建有放映室2间、接片室1间、胶片储藏室1间。特技摄影棚附设有模型、油漆背景工场、爆炸药品储藏室和特技字幕摄影室等。配音场除了建有大中型配音场各1座,小型采音场1座,译制片配音棚2座,还附设有机械修理工场与电器修理工场。

第三类是木偶片及动画片厂。动画片厂要建能同时容纳300名艺术人员工作的场所,年生产彩色长片3部或短片24部;木偶片厂要建有小型摄影场6座、木工厂1座,缝制木偶服装的小型缝纫工厂1座,小型机械厂1座,储藏制作器材仓库1座,剪接室、放映室各2间,年产长片5部或短片40部。

第四类是文献片厂。主要建筑有:与教育片厂合用之摄影场2座,剪接室12间,放映室3至4间,以及车库、制作器材库、木工厂、电气间等。年生产纪录长片15部,小型纪录片52部。

第五类是教育片厂。主要建筑有小型摄影场1座(不够时借用文献片厂摄制场),生物学及其他科学实验室、植物园、动物园、剪接室等10座,放映室2至3座,管理处、艺术人员工作室等。年产科教片10部或短片80部。

第六类是电影大学。包括短期训练班、放映技术训练班、电影工程学院、电影艺术学院等。主要建筑除了一定数量的教室,还须有技术专修科实验室4座,实验工场2座,电影工程学院实验室10座,电影艺术学院实验摄影场2座,排演场1座,以及体育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等。

第七至第十三类是电影剧本创作所、电影工程研究所、行政管理中心、膳食供应中心、总车库、暖气供应中心、运动场等。

第十四类是住宅区。能容2万人居住,用林荫带将宿舍区与工作区隔开。宿舍区内设有各级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合作社(每幢住宅附设有商店)、电影院等康乐设施。形成电影系统相当完备的相对独立的社会。

“首都电影村建筑计划草案”完成后,1951年2月20日,由电影局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制片处处长罗静予主持,专门召开了商讨“电影村”修建问题的座谈会,出席者有钟敬之、吴印咸、官质斌、特伟、李景文、袁庶华、李昌运、白大方、周从初等,均为所涉电影系统各方面代表。与会者讨论了“电影村”建设的位置、所设计的制片部门是否合适、设计中的“电影村”所包括的电影单位是否完备等问题,一致决议:“电影村”中主要技术部门的位置不变,其他单位另作通盘设计。会议并根据讨论意见制订出“电影村”建设五年计划进度表,包括新北影厂、电影特技场、电影学校、电影创作所、排练场、西影厂等基础工程。

1951年12月24日,罗静予就“电影村”建设问题向袁牧之作了专门报告:“袁局长:捷克专家所提‘电影村’草案,已有三厂(北影、长影、上影)负责同志开会讨论过,想田方同志已向你汇报,现将该草案连同模型照片送你一份,留作参考。正式草案应早日完成,以便将土地使用权确定。”据一些曾在电影局工作过的人士回忆,当年“电影村”的模型就放在电影局会议室的桌上,是一个虽较粗糙却很瞩目的模型。

周恩来为何叫停“电影村”计划

1938年,延安电影团成员合影

周恩来决断叫停“电影村”

“首都电影村建筑计划草案”,连同电影事业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由时任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的江青签署意见:“周总理:送上电影局一九五一年订的五年计划和罗静予写的补充材料各一份,供参阅。”1952年2月1日报送政务院。材料中有关“电影村”的说明为:“电影方面的基本建设,包括在物质上,为了创立普及条件的洗印工厂、放映机制造厂、感光材料制造厂及为了使创作的思想水平提高,采取集中制片方针而必须建设的‘电影村’的初步概算为921.9万元及6.21亿斤小米。”(均为旧币折算)“上述计划因抗美援朝奉指示往后推延,复以‘电影村’之建设关系电影发展之基本改革,尚需征求国内外意见;除已呈送文化部考虑外,故未正式向中央提出。”

其间,经组织批准,袁牧之因病离职休养,文化部另调湖南军区政治部主任王阑西出任电影局副局长,在袁牧之养病期间暂代理局长。“电影村”的建设仍继续进行,并开始逐步落实。王阑西到职后,于1952年6月7日主持召开电影局第11次局务会议,报告和研究“电影五年计划”等事宜。其中第5项就是“电影村”完成计划,准备在五年内将各单位先后建成。6月2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讨论了“电影五年计划”,将“电影村”在西郊黑山扈征地申请上报给北京市。获得批准后,有关方面人士还对黑山扈地区的水质、供电、交通均作了实地考察。

正当“电影村”建设进行时,事情却有了变化。

10月23日,周恩来召集习仲勋、沈雁冰、周扬、邵荃麟、王阑西、蔡楚生等座谈电影事业建设问题,指出:由于艺术事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不能单独成为一个社会中心,因此,电影制片厂不能太集中,要适当分散。除需要发展现有的长春、北京、上海制片厂外,还应该在西南、西北建立制片厂,这样才能做到“百花齐放”。五年计划应当考虑这个问题。对电影事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思想上的领导,不能统一在一起变成垄断。垄断思想在任何时候都是我们反对的。

次日,周恩来在政务院第156次政务会议上,讨论郭沫若作的《关于1952年几项文化教育工作的报告》时,对电影事业基本建设计划发表意见:电影是个很大的工程,有很大成绩,但也有缺点,不能适合农民的口味;有些计划不能实现,只求量不注意质,去年的计划推到今年。过去的三年不再苛求,但今后不能如此,要上轨道,因为有了三年的经验,应该总结提高。其实也不但是这三年的经验,我们有很多人都有一二十年的经验。昨天,我曾提出电影方面有两个思想一定要打通:一个是好莱坞的经营思想,集中一地变成垄断。垄断思想,在任何时候都是我们所反对的。苏联的电影部及技术局都不主张用集中办法。这种集中办法,不能够“百花齐放”,不能反映各方面的生活。电影部门要实际一点,多设几个点。像长春电影厂可以反映东北的工业建设情况,农业集体化生活;上海制片厂,可以反映长江下游的情况;将来在西南、西北可设个小厂,反映那一带的情况。统统集中在北京,就不能反映全国各方面的生活情况。苏联少数民族加盟共和国也设有电影厂。另一个思想,搞什么“电影村”?脱离社会,脱离实际,不是正当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电影与钢铁城不同,“电影村”里也要有合作社、商店等,如脱离社会,什么东西也演不出来。演员不能孤独地存在,因为他要体验各方面的生活。这两种思想,资产阶级垄断思想及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的无政府主义思想,都要反对。另外,电影的企业建设应该按部就班,不能急,过去有些计划太大。

10月29日至31日,文化部电影局召开扩大的局务会议,传达周恩来对电影事业基本建设的指示:一、电影事业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发挥潜在力量,并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发展。二、电影事业不能集中,艺术事业不同于一般工业,文化不能单独成为一个社会中心,不能独立创造一个社会。艺术要有社会生活,它要表现全社会的面貌与存在的矛盾,如果制片厂集中北京,就会脱离中国广大实际,不能带有地方性。集中思想是错误的,这种“新村”思想,无政府主义思想,受好莱坞思想的影响。电影事业在现有的基础上发展,除适当发展现有的长春、北京、上海等的电影制片厂外,将来需要反映各地生活,要在各地设立小厂,如西南、西北也应建立厂,五年计划内应考虑到这方面问题。只有各地设厂,才能做到“百花齐放”。三、电影工业方面,可由其他工业部门解决的由其他工业部门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自己解决。电影工业是个技术高度发展条件下的工业,必须在别的工业基础上来建立与求发展。

在周恩来讲话与指示传达后,从文化部到电影局,各级领导都相继进行了检讨。在电影局召开的扩大的局务会议上,王震之、蔡楚生、史东山、汪洋、钟敬之、袁小平、林杉、田方等相继发言,对“电影村”的集中思想进行了批评。王阑西作了总结发言,认为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尚处于恢复困难时期,搞这样庞大的首都“电影村”建设计划,不是当时国家财力所能负荷的;且把制片、发行、洗印、物资供应、学校、资料馆等所有电影事业机构,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宿舍、生活福利建设都集中到“电影村”,使电影业自成个独立的社会,既没有必要,也不符合我国实际。接着,文化部召开行政会议,由周扬主持,检讨了“电影村”集中思想的错误,指出“这些意见最初的提出确实受了好莱坞思想的影响”。随后,王阑西代表电影局写了检讨报告,表示“经过总理的指示,电影局主要干部会议和文化部行政会议讨论和检查以后,电影局的主要负责干部,对这一错误思想有了比较明确深刻的认识”。该报告经周扬批呈周恩来总理并中央。

1953年12月24日,政务院第199次会议通过《文化部1953年工作报告》,其中说:“文化事业所包括的范围和联系的群众,十分广泛,要做好这个工作,首先必须具有计划性,但我们过去在工作上确缺乏计划性而存在自发性和盲目性,在许多问题上曾表现贪多冒进思想。这主要是对文化艺术事业的特点认识不足,以及对整个国家经济与文化发展不平衡状况、人民需求、文化工作的主观条件和每一工作的实际效果等缺乏全盘的周密的考虑而产生的。如在电影事业的发展计划上,曾有过将全部电影生产集中一地,建立所谓的‘大电影村’的不切实际的思想。”

至此,“首都电影村建筑计划草案”彻底搁置,已经圈定的西郊8000亩“电影村”基建基地也正式告吹。1957年8月1日,周恩来在文化部关于筹建洗印厂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报告所提的办法,但应指出,电影厂建立‘电影新村’计划早在1952年被我驳斥了。这个厂址是在1951年便确定了的,由于捷克延缓设计延迟至今,先照顾陆大(即后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要求,将地基转让陆大。”正值反右斗争之际,已患病离职休养6年的袁牧之,作为倡导者被召回北京,又就“电影村”作了检查,此事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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