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对错误言行的批评

作者:胡懋仁 来源:北航老胡之闲话 2025-03-07 2326

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对错误言行的批评

最近,我们开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6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即发表在《求是》杂志2025年第4期上的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这篇文章冷静地观察到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针对这些问题所要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先讲一个实际的事例。某单位,多年来一直被上级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应该说,这个单位在党建工作上还是做出过一些成绩的。然而在成绩当中也存在着瑕疵。该单位下属某个支部的某位党员,已经有三四年没有交过党费。该支部的负责人多次催促他要交党费,他从来都置之不理。按说,支部书记也不应该催促这位党员缴纳党费。因为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根本不需要支部书记来催促。但这个支部的支委会认为,为了挽救一下这位党员,还是要催促一下,甚至多催促几次也完全可以。然而这位党员依然无动于衷。后来在党员评议工作中,这个支部把这位党员评为不合格。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党的章程。党章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位党员早就违反了这些规定。

然而这个单位的党委领导认为,把一个党员评为不合格,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党委领导找来支部书记,与他谈话,询问相关情况。支部书记如实汇报,并且向党委领导达自己的意见,这样的党员难道还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党员吗?党委的领导同志则认为,还是要给这个党员一个机会。支部书记说,我们都给了他好几年的机会了,还需要给他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党委领导说,那由党委出面,跟他谈一次,希望能解决他的这个问题。支部书记表示同意党委领导的意见。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该支部书记向党委负责同志询问后来的情况。党委负责同志对他说,这位同志情绪似乎不太稳定,他说他患有老年痴呆症。只是那位党委负责同志最后也没有告诉这位支部书记,这个党员到底有没有补交党费。

据医学界的人士认为,凡是怀疑自己患有老年痴呆症的人,一定没有患上痴呆症。因为真正患有此病的人,根本不会产生这一类怀疑。显然,那位不交党费的党员是在寻找借口。

然而,这件事已经又过去将近一年了,该党支部依然没有收到这位党员补缴党费的信息。估计党委做了工作之后,这位党员依然一意孤行。支部里的其他党员也议论纷纷。

在我看来,这个单位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上,确实存在着瑕疵。要求党员按时缴纳党费,这是党员的义务。个别党员不履行这样的义务,就是完全背离的党章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党员,党的组织完全有责任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单位一直就是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如果上级发现了你们这个单位,居然还有党员多年不缴党费,那么你们这个先进集体是怎么被评上的。这会让这个单位的党委领导面子上很不好看。因此,他们才不想让这件事上报到上级党委那里。

据该支部的其他党员反映,这位不缴党费的党员,多次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与党员的身份严重不相符合。他的不当言论也多次受到支部其他党员的批评。但这位党员一贯拒绝这种批评。或许,他已经对党的很多方针政策都已经不再认同了,他自己已经想离开这个党的组织了。但或许他还有个人利益方面的考虑,没有提出退党,但他是通过拒缴党费来表明他并不赞同党的方针与政策的错误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在他的这篇讲话中,是从大局的角度上,从高屋建瓴的角度上来表达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的。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细节上,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都要根据那些原则来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从严治党方面的工作。个别党员多年拒绝缴纳党费,看起来只是一个个别现象,看起来没有影响什么大局。但是,如果放任这种现象,不做任何严肃的处理,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个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还是存在不够认真、不够严肃的问题?

在一些党的基层组织,总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如果党的组织要求党员要做好一项什么工作,要完成一项什么任务,大家都还是非常积极热情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作能做得非常好,任务也能完成得相当出色。但是,针对个别党员的某些违纪现象,某些错误言行,大家都会认为这些现象,这类言行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纪律的,但是真正能够站出来对这种错误的行为进行批评的人并不多见,而且其上级组织似乎也并不愿意用比较严厉的做法去处理这样的违纪问题。在某些人看来,不能随便轻易地批评一个人,批评一个党员。至于为什么?没有人说明。大概有一个较为普遍的原因就是,做工作,起带头作用都没得说。这是修庙的活儿,人人都愿意干;至于要批评一个人,是要得罪人的,这是拆墙的活儿,很多人不愿意干。有些党的上级组织,似乎也只想听到基层单位,或者下级组织汇报上来的都是修庙的业绩,而不愿意听到拆墙,哪所是要拆一段朽墙,上级有的部门似乎也有所忌讳。或者在这些领导看来,修庙才是业绩,而拆掉朽墙就不是业绩。他们甚至有可能对这种批评错误的现象,与错误现象做斗争的做法,从来都没有纳入党的工作业绩当中,而把它看成基层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缺陷,甚至看成是污点。这种态度绝对是错误的,对全面从严治党是非常不利的。

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现象,所以一些基层党的组织,只喜欢报喜不报忧。然而,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向上级汇报工作中的成绩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对错误和缺点的批评同样也是很有必要的。要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批评错误的业绩,没有与错误的言行做斗争的业绩,只能说明这个单位的党的组织,并没有严格执行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在很多情况下,不是基层党组织只喜欢报喜不报忧,而是上级党的机关,只喜欢听报喜,不喜欢听报忧。这才有某些基层党组织,即使发现了本单位存在着一些党员违纪违规的问题,也不太想做严肃处理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在党建工作中,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敢于坚持正确的立场,敢于批评错误,与错误的言行做斗争,这是好事,是喜事,而不是忧。如果对错误的问题隐瞒不报,隐瞒不理,甚至不希望基层组织上报到上级组织那里,这才是最大的忧,也是最危险的忧。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说,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治病强身相结合,改进党员管理机制,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他还说,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从严治理,把严的要求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身上。

看来,我们的基层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真的要认真考虑一下,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中,要如何治理短板,如何看待和处理某些党员或者某些基层支部所存在的问题。从严治党,从来就不是只在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从行动上真正严格地行动起来,真正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遇到任何问题都不能轻易放过,这才是真正的全面从严治党。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6
0
0
1
1
1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