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于:莫言的“天方夜谭”

作者:大于 来源:乌有之乡 2015-01-01 517

 莫言在小说中独创的这种偷窃方式不仅是恶心的,而且侮辱了自己的母亲。

大于:莫言的“天方夜谭”

  【再发说明】两年前,也就是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大于在论坛发了一组《“讲故事的人”(莫言)的故事》系列帖文。

  今年10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了长篇讲话。其中特别提到:“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

  今年5月初,由国际关系学院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的《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指出:西方通过文化手段来实现霸权主义。多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非常注重文化的渗透力与控制作用,凭借其在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上的霸权,实施文化霸权。2013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通过广播、出版、影视文学、教育等多种途径强行向世界推行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对中国的生活方式、文化思潮,尤其是社会主义价值观构成严重威胁,使部分中国民众在文化上造成崇洋媚外的心理,影响和改变中国民众的价值取向,造成一些中国国民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迷茫、动摇,干扰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力和辐射力。

  大于认为,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从本质上来说,也是西方对中国实施文化霸权,推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一个结果。根据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和维护中国意识形态安全斗争新形势的需要,大于觉得有必要将《“讲故事的人”(莫言)的故事》系列帖文修订再发一遍,以供论坛网友特别是不少新网友作为认识这个问题的参考。

  (二十四) 莫言的“天方夜谭”

  莫言在香港推销《丰乳肥臀》作的广告《我的<丰乳肥臀>》中还有下面一段话——

  【我在小说中写了上官鲁氏偷粮食的奇特方式:她给生产队里拉磨,趁着干部不注意时,将粮食囫囵着吞到胃里,这样就逃过了下工时的搜身检查。回到家后,她跪在一个盛满清水的瓦盆前,用筷子探自己的喉咙催吐,把胃里还没有消化的粮食吐出来,然后洗净、捣碎、喂养自己的婆婆和孩子。后来,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一跪在瓦盆前,不用探喉,就可以把胃里的粮食吐出来。

  这件事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但确实是我母亲和我们村子里好几个女人的亲身经历。】

  莫言说他决定写《丰乳肥臀》是要“写一本感谢母亲的书”。好在他母亲1994年72岁的时候已经去世,否则的话,看到儿子这样可鄙的写自己说自己,不气死也会被羞死。

  莫言的可鄙之处在于,他先在自己的小说里编出一个荒唐无稽的故事,然后一句“确实是我母亲和我们村子里好几个女人的亲身经历”,就完成了对现实的创作。这样的故事不仅是“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实际上就是根本不可信的“天方夜谭”。

  莫言在小说中独创的这种偷窃方式不仅是恶心的,对他母亲来说,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这个故事,虽然没有清楚地交代时间,但是既然是“给生产队里拉磨”,当然是公社化以后,而且是困难时期的事情。如果生产队真的需要拉磨,那应该是吃公共食堂的时候。人民公社开始办公共食堂是在1958年8月以后,按莫言大哥管谟贤的说法:“1959年春天,食堂也停办了。”1959年春天,并不是最困难的时候。可以说,只要在吃公共食堂,就不需要如此恶心地去偷窃粮食;而不吃公共食堂后,口粮分配到户,生产队也不需要他母亲去拉磨加工粮食了,他母亲就是想如此恶心地去偷窃粮食,也没有机会了。

  在农村参加过生产劳动的都应该知道,即便是“给生产队里拉磨”,也不会还派个干部看守,更不会“下工时的搜身检查”。所以,“给生产队里拉磨”要偷点粮食,根本不需要采用这种恶心的方法。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来看看。众所周知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的故事也是发生在困难时期的1960年,春节刚过,山西省平陆县有61位民工集体食物中毒,生命垂危。当地医院在没解救药品的危急关头,用电话连线全国各地医疗部门,终于找到了解药。但当时交通不便,药品不能及时送达。当地政府便越级报告国务院,中央领导当即下令,动用部队直升机,将药品及时空投到事发地点,终于让61名民工兄弟得救了。 后来这个集体中毒事件破了案,是一起投毒案,罪犯张德才和回申娃被正法了。投毒的是张德才,提供砒霜的是地主家庭的回申娃。回申娃的砒霜是是从哪儿弄来的呢?他交代说:“前几天生产队让我拌麦种时,我偷偷留下的。”

  一个地主家庭的回申娃为生产队拌麦种都可以把砒霜偷偷留下,莫言的父亲是大队会计,四叔是生产队长,他母亲“给生产队里拉磨”,还会派什么干部来看守并对她搜身检查呢?还说什么“然后洗净、捣碎、喂养自己的婆婆”,她管家的婆婆会吃这种东西吗?再说,把吃下去的东西催吐出来,不如自己在家里不再吃东西了,难道她母亲的肠胃一点东西都不需要?特别是,这个时候,莫言还在吃奶,并且一直吃到八九岁。

  另外可作参考的是,2012年10月19日《南方周末》有篇报道《“不做人上人 也不能做人下人”:莫言的家乡和家族》引用莫言父亲管贻範的话说:“在吃不饱饭的年代,红高粱浑身是宝,高粱米磨成粉,可以做成饼和窝窝头,或者酿酒,穗可以编织成草把扫地,叶子和枝杆用来给牛当草料,或者编织成草席和门帘,根部也可以敲干净土晒干后当柴火烧……当时整个河崖公社(今天的夏庄镇),种满了高粱。一眼望去,满眼都是绿色,无穷无尽,风吹的时候,高粱不停摇晃,哗啦作响。”管谟贤还说,接下来的“三年自然灾害”:“那三年高密风调雨顺,因为炼钢,粮食烂在了地里。” 既然地里有这么多粮食,莫言的小脚母亲肯定也没有去炼钢,怎么不到地里去收点粮食,而去用那么恶心的办法去偷窃集体的粮食呢?实际上,当年虽然困难,农业生产仍在进行,真想偷集体的东西完全可以到地里去偷。如杀害刘文学的地主王荣学就是到地里偷摘集体的海椒被发现的,时间也在困难时期的1959年11月18日夜。

  莫言说他参加过生产队的集体劳动,但是从他的一些说话和作文中,处处表现出他不懂生产队集体劳动的规矩。如他在另一个回忆中说:“我想起母亲手扶磨棍,像驴马一样为生产队拉磨的情景,拉磨一天,可挣得霉薯干半斤”。大于不明白他哪个生产队为什么要拉磨加工粮食。因为我们南方农村从生产队领取的都是没有加工的稻谷,从来没有发过大米,把稻谷变成大米完全是自己家的事。再就是参加生产队的任何劳动,都是按规定记工分,年终统一结算。从来没有劳动之后马上发给实物报酬的情况。所以,什么“拉磨一天,可挣得霉薯干半斤”纯属“天方夜谭”一类的扯卵谈。

  用“天方夜谭”的手法来构造“事实”描黑那个时代,也算是莫言的一个发明。莫言之流的“天方夜谭”加上《南方周末》之类的推波助澜,能够不“使部分中国民众在文化上造成崇洋媚外的心理,影响和改变中国民众的价值取向,造成一些中国国民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迷茫、动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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