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四大隐患及其防御

作者:刘刚,颜玫琳等 来源:察网 2016-08-07 3120

深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四大隐患及其防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安全对政权稳定、国家繁荣、民族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社会舆论交锋的最前沿,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不断强调,要求我们牢牢掌握网络舆论战场的主动权,确保国家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一、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回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重大政治历史事件,西方国家以意识形态渗透诱发“革命”,带来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已经逐渐清晰。苏东剧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是“洋洋得意”地将所谓的“自由、民主、人权”不留痕迹地、一股脑推销出来,凭借其强大的文化霸权、经济霸权、信息霸权加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渗透、围堵。20149月爆发在香港的 “占中”运动就是在西方资本主义长期意识形态渗透下的一次体现,其背后隐藏的是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改变社会制度的“祸心”。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长期共存是如何都绕不开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也是怎么都回避不了的价值观交锋。作为“思想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较量是关于不同的统治阶级对于如何规范国家权力、建构政治制度等权力体系的较量,这样的较量不会因为短暂的共同经济利益而化解,也不会因为一方处于“低潮”而冻结。

据统计,截至20156月底,中国的网民规模高达6.6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8.8%[1]毫无疑问,网络信息时代极大地增加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可能。通过互联网用户个体发起、跨国界、即时交流等信息传播特点,旧有体制和传媒对信息流的控制被打破,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成为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攻击和渗透的武器。如果任由其发展,少数网民的不满情绪很可能被恶意推动为网络“舆论风暴”,进而导致社会舆论失控,产生对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质疑,继而丧失国家政权,引发政局的动荡,最终实现敌对势力的险恶政治图谋。因此,在网络信息时代,高度重视互联网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主战场作用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四大隐患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受到人们高度重视。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和消除那些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是人们重要的工作之一。在意识形态渗透领域,我们也存在一些容易诱发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事故的技术、设备、管理缺陷,这些缺陷构成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重要因素。

 ()网络信息技术缺陷

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成熟并走向全球。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先发而起的技术优势,不仅快速占据了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前端,而且以逐渐完善的技术垄断不断强化着其信息霸权地位。目前,美国占据了支撑全球互联网运行13个服务器中的10个服务器,CPU(中央处理器)的产量占全世界的92%, 系统软件产量占86%,拥有的大型数据库占世界总量70%,因特网上访问量最大的100个网站中, 94个注册在美国境内[2],全球80%以上的网络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都来自于美国……凭借在软硬件、网络、操作系统等方面的技术优势,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完全有能力对全球信息自行加工处理,并自由控制信息流动的速度和方向,以控制全球信息舆论。对此,阿尔温·托夫勒有一段非常精彩的描述。他说,“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3]

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到信息霸权国家的打击和压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中都充斥着西方技术力量的影子。如全球最大的IT厂商——思科,占据了中国电信163骨干网络70%以上的份额和中国联通169骨干网络中80%以上的份额,把持着所有的超级节点和绝大部分的普通核心节点、国际交换节点、国际汇聚节点和互联互通节点;微软的操作系统在PC领域几乎完全垄断了市场;甲骨文等国际数据库巨头占据了国内数据库市场超过90%的市场份额……这样一来,西方敌对势力凭借强大的软硬件设备、网络信息系统以及“破网”技术、无线网络攻击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我国信息网络系统内部,宣扬输出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观念,诋毁、丑化党和政府形象,甚至可以煽动、组织针对我国政府的政治颠覆活动,给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互联网企业背景复杂

对于大部分的国内普通民众来说,新浪、腾讯、网易、百度等互联网门户网站已经成为他们了解全球信息的主要平台。但实际上,这些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大份额股份却由境外资本所控制。比如,百度的最大股份额是由美国风投公司德丰杰联合IDG等其他几家财团持有的25.8%的股份;来自南非的传媒企业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以33.93%的股份成为腾讯第一大股东;除此以外,搜狐、新浪、人人网、阿里巴巴、携程等多家互联网企业中都不乏外资的身影。[4]那么,问题就在于被外资深刻影响的互联网企业能否客观公正地进行网络信息舆论传播。境外资本完全有能力通过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对本土互联网企业的原生文化进行侵蚀腐化,选择、提拔、重用那些与西方价值观接近的人才参与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团队的研发和创建,积极鼓励和培养笃信西方教义的忠实信徒,刻意营造出一种“中国不如美国”“东方不如西方”“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舆论氛围。

虽然,网络信息时代给民间草根以足够的发言权,但是想要成为红极一时的“意见领袖”绝非易事,选择什么人、什么观点成为社会舆论焦点受互联网平台的严格控制。近年来,从公安机关破获的众多案件中可以看到,一些所谓的“大V”“公知”“意见领袖”实际上是西方敌对势力在我国培育的舆论代理人。互联网和舆论代理人的结合使得意识形态渗透风险不断增加。一方面,互联网平台配合“网络大V”传播西方价值观念,把他们炮制出来的各种“丑闻”“事件”推送到舆论前端,通过炒作造势,煽动人民群众与党和国家的对立,撕裂社会共识;另一方面,“网络大V”以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事业改革、反腐斗争、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添油加醋、片面夸大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阴暗面,反过来宣传美国等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把极个别的、偶发事件当作中国社会、中国人的普遍事实,更有甚者甚至不惜伪造事实现场,博取民众眼球,煽动社会情绪,形成了一股“呲必中国”的舆论气候,极大地降低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

 ()互联网管理缺乏系统性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到中央及地方、社会及个人多个层面,需要理论宣传部门、技术部门、网络管理部门的共同协作。从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正面宣传做得不错,但是对于整个网络舆情监管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管控还存在缺陷。

一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缺乏默契。当前,国家虽已成立了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但对基层宣传工作而言,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小、能够调动和整合的社会资源有限、人民群众参与率低、对网络环境相对陌生仍是需要面对的首要难题。而信息技术部门和互联网监管部门因缺乏足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积淀,往往难以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做出甄别,更难以对危险信息做出防控,反而给西方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以可乘之机。

二是党内一些同志对意识形态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安全是我国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网络信息时代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这是我们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但是,党内一些同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清醒,要么觉得“预防和抵制意识形态渗透是上层的事,跟个人关系不大”;要么左顾右盼、退避三舍,以“不争论”“不炒热”“让说话”为名搞“开明绅士”,甚至东摇西摆、左右迎合,导致一些事关大是大非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思潮在国内大行其道。比如,新自由主义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宪政民主思潮、后现代主义思潮等。归根结底,这些错误思潮的根本目的不外是取消共产党领导权,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道路,进而消解主流意识认同,重塑国家意识形态,达到“不占而屈人之兵”的战略目的。

三是对错误思潮的回击缺乏组织性。在网络舆论的角逐场上,不同思想观念、价值观“短兵相接”成为不可避免的实现,能不能最大限度地抓住民情、民意已经成为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关键。但是,面对敌对势力发起的一次次有组织的意识形态攻势,我们往往被动应战,没有能够更好地利用各方资源组织起强有力的回击话语,反而屡次让其“死灰复燃”。其实,西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陷阱并不是什么具有高深知识含量的理论高地,只要发挥好官媒、官微的平台作用,培养一批能够把理论问题讲清楚、把现实问题讲明白的专家学者,吸引一批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战士加入网络意识形态战场中,就很有可能挫败敌对势力进攻的战略,在回击过程中占据宣传主动。

 ()青年是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的主要“作业场所”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6月,我国2029岁的青年网民占比最大,占网民总数的31.4%[1]青年已经成为我国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成为了境外意识形态渗透的主要“作业场所”。境外敌对势力在青年中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主要有两个方向。

一是向中低收入青年中渗透。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移动上网设备的普及,过去以城市、精英为核心的用户模式被逐渐颠覆,网民结构向低学历、低收入人群扩散的趋势明显。2015年,我国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网络用户占网民总数的48.9%,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20.6%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水平用户占64.4%[1]正是看到了大部分青年网民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对现实社会的辨别分析能力,容易受到错误意识形态的蛊惑等特点,一些社会突发事件经过敌对势力的包装非常容易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并不断酝酿发展成为政治事件。

二是向青年学生中渗透。青年学生是国家、民族发展的希望所在。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在计划资助数千名苏联大学生到美国留学时就指出:“有朝一日,这批新人将在苏联掌握政权,我们要努力争取的正是这一代人。”但在我国,由于西方国家长期把持网络信息的垄断权,使得一些负面的、有损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在境内外反动势力的恶意推动下在高校青年学生中大肆传播。他们将一些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偏差归结为政治制度问题,对我们引以为豪的民族英雄进行“恶搞”“抹黑”,用大量煽动性的虚假信息混淆视听、蒙蔽人心,用色情网站腐化青年学生心智,并最终达到淡化政治认同、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防御策略

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显现出的诸多隐患,我们要站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繁荣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排查工作,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打造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话语体系。

 ()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树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火墙”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篱笆扎得紧不紧,首先要看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得好不好。由于网络信息技术整体起步较晚,加上西方的技术限制和封锁,我国的网络信息技术在全球排位中并没有明显优势,与西方信息霸权国家甚至存在较大的“位势差”。巨大的鸿沟使中国沦为西方价值观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价值“倾倒”的天然场所,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结合起来,以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意识形态高地的建设。一是要重视对硬软件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重点加强对芯片技术、高速计算机技术等基础元器件的科研投入,由国家投入专项资金,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摆脱国家对西方网络核心技术的依赖,形成拥有独立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的技术优势,构建起自己的信息技术高地,掌握网络信息战的主动权。二是积极发展、研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信息过滤、筛选技术,同时加强对西方“破网”技术、互联网攻击技术的攻克,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破坏性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国家网络环境。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打造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平台

互联网作为意识形态交流争锋的重要战场,谁掌握了宣传播报的主动权,谁就掌握了价值舆论的主导权,这是我们和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较量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平台建设,逐步树立和扩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网络阵地,努力抢占网络舆论宣传的制高点,打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平台。具体来说,一是要在巩固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媒介领导权的同时,积极抢占在互联网、移动终端上的主动权,加快建立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高、拥有一定受众人群、能对社会舆论产生积极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网站和移动APP,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的力度、程度和广泛度;二是组织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通过博客、微博以及微信公共号,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和左右思潮的争论焦点撰写相关理论文章,与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进行正面交锋,击破被“粉饰”“吹捧”的意识形态“谎言”;三是鼓励支持在互联网公司成立基层党组织,通过党组织建设、党员定期理论学习等活动加强员工的思想理论建设,以积极向上的互联网企业文化推动整个行业发展。

 ()强化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把好网络意识形态宣传的“安全通道”

互联网是供网民自由表达意见的平台,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更不会纵容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言论表达。在这一点上,即使是一直标榜“自由”“人权”的美国也不例外。实际上,美国颁布的诸如《电信法》《通信内容端正法》等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多达130多项,明确指出了政府拥有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权力,而共产主义等左翼思想更是他们审查重点。[5]近年来,我国相继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但是仍难以满足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所以,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加快以互联网监督管理为内容的立法仍是互联网体系建设的重头戏。只有规范健全的互联网监督管理制度,才能确保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宣传部门、信息部门和网络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的基础上,提高宣传管理部门的“触网”能力,注重发挥行业和公众的监管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个人自律,多头并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互联网的舆论生态。对于蓄意进行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的网站坚决予以取缔,对于那些别有用心、颠倒是非、恶意中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污蔑中国共产党的账号及个人进行密切监管,还原一个纯净、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网络意识形态宣传教育要不断加强内容建设,重塑主流意识形态“引力场”

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核心还是意识形态斗争,所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要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内容建设,扩大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代社会舆论场的吸引力。马克思有句名言,“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6]因此,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一定要发挥理论的魅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身的穿透性吸引人、感染人,让网民自觉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践行着、传播者。与此同时,面对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应该不畏惧网络舆论强权,勇于亮剑,并相信网民的是非判断能力,避免抽象枯燥、言之无物、内容单一的“官话”“套话”,用百姓的语言把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危害讲清楚,将中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问题说明白,让网民自己去想、去感受,引导他们重新回到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场。此外,网络意识形态宣传要与党和国家的现实工作相结合,重视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反映的正当诉求,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凝聚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信心。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net.cn/hlwfz

yj/hlwxzbg/hlwtjbg/201507/P020150723549500667087.pdf

[2]余丽.美国互联网战略对我国的严峻挑战及其对策[J].红旗文稿,2012(7).

[3] []阿尔温·托夫勒.权力的转移[M].刘红,译.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465.

[4] “那些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外资股东及持股比例”[N].新京报,2014-03-19.

[5] 李殿仁.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06-13.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2
0
0
0
0
0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