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远:决不能因国企存在腐败就主张私有化
文章来源:《国企》杂志
众多的国企只有一个全民所有者,这一个所有者通过四层代理关系很难对全部企业董事会进行监管
杨思远专栏
最近,国资委主任、中石油前高管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此前,一批中石油高管包括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等人涉嫌严重违纪,已接受组织调查。再加上已被免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新华和总会计师王国,整个中石油高层已被一锅端。联系到原铁道部以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为首的腐败窝案牵涉十余名“铁路大贪”,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因受贿罪而被判死缓等,国企反腐以雷霆万钧之势全面展开。人们在对大刀阔斧惩治腐败固然称快,但不禁会问,国企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以致为这些“大老虎”留下可乘之机?
其实私营企业制度同样存在腐败。19世纪70年代,美国威斯康辛州立法委员会在股市大恐慌后对拉克罗斯和密尔沃基铁路公司贿赂案进行调查,发现从州长到报纸编辑都是该公司贿赂对象。19世纪末“巴拿马洋际运河公司”为了发行股票和债券大肆收买政府官员和新闻记者以制造假消息。就是在今天,葛兰素史克正因行贿案遭到中国政府调查,而且葛兰素史克中国业务管理层还创造出了一种建立在行贿基础上的销售理念,这个理念的落实使腐败制度化了。
企业制度是工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工业生产方式为物质技术基础集结了各种生产关系的基本经济组织。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企业制度需要不断创新。但在不同生产关系下,企业制度创新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不同的。
私营企业制度主要解决企业财产所有者(股东会)与委托代理者(董事会)之间的关系、代理者与经营者(经理会)的关系、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且,每个资本主义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所有者。中国国企的所有者是全民,全民的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这是第一层代理,人大选举政府代理全民财产,这是第二层代理,政府委托国资部门代理出资者权利,这是第三层代理,国资部门再委托企业董事会,这是第四层代理,真正的企业所有者在代理层次上已经很远了,代理者对被代理者的利益忠诚度大为下降。而且众多的国企只有一个全民所有者,这一个所有者通过四层代理关系很难对全部企业董事会进行监管。特殊的生产关系决定了中国国企制度创新绝不能模仿西方,而要在提高利益代理忠诚度上进行独创和原创。国企存在的腐败案件大多发生在这个代理环节也指出了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之所在。
围绕提高代理利益忠诚度问题,国企在制度创新上应当坚持两个行之有效的原则,一是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原则,二是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前者自上而下与后者自下而上相结合,就能够解决代理利益忠诚度因代理层次过多而降低的难题。坚持这两条原则不是否定现代企业制度,而是要将现代企业制度同中国国企实际相结合,创造出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决不能因国企存在腐败就主张私有化,这是一条邪路。国企也完全没有必要因高管腐败而裹足不前,而应该随着案情调查的进展,利用调查所揭露出来的问题,在制度上进行大胆创新。例如,已经披露中石油涉腐多发带主要在油田外包民企、石油设备贸易和海外收购项目领域。这些领域涉及国企与民企、国企与外企关系,是传统国企制度中没有纳入的新的经济关系,即使在国企改革后也是企业制度安排中较为薄弱的部分,但它正是国企制度创新努力的方向。
或许有人会说,制定几条制度很容易,可执行起来很难,不仅需要高昂的执行成本,而且会出现“潜规则”。这如果是一条“真理”的话,那也是有前提的,这就是脱离群众来制定和执行规则。只要制定的制度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自然有参与的动力;只要组织群众参与执行,就无需太高执行成本且能够长久;只要群众利益得到保证,自然不会走偏,不会产生“潜规则”。这也是一条真理,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所以,在国企制度创新中绝不能脱离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也决不等于让大家提提意见和建议,而是要建立起“人人监督”和“人人负责”的制度来。
国企走向市场是历史上第一次,国企“走出去”也是历史上第一次,这两个“第一次”使得国企存在许多制度上的欠缺在所难免,这正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潜在空间。任何一个民族不可能在别国制度基础上实现赶超,一个民族的崛起总是带来一种新的企业制度。英国以工厂制度代替手工工场制度奠定了它作为“世界工厂”的真正基础,德国赶超英国靠股份公司制度,美国超过英国靠福特式企业制度,日本赶超美国靠丰田式企业制度,中国经济崛起只能靠国有企业制度。尽管每一种制度产生的初期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制度创新是惟一出路,我们应该有这种制度自信。
坏事变好事,是企业制度创新的基本经验。没有泰坦尼克号沉没,就没有航运公司航海制度的进步;没有股市虚假信息造成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就没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没有战败造成的劳动力和人才奇缺以及资金外汇的极度匮乏,日本恐怕也不会创造以“精益生产”为理念的丰田式企业制度。当前,国企反腐需要“打老虎”,但绝不能止步于“打老虎”,只有揭露制度缺陷,通过制度创新,依赖制度反腐才能防微杜渐,是国企的发展走上光明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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