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承担了改革开放的全部经济成本
核心提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除了继续发挥上述作用外,还承担了改革开放的全部经济成本。特别是为外资企业的进驻和私企的发展承担了所需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 来源(如国家规定的所得税名义税率,国企是50%-60%,而外企、私企只有20%-30%;而实际交纳的税负,国企是全额如数上交,而外企、私企基本为 0。
新自由主义的国有企业“理论”违背历史事实。
近30年来,信奉新自由主义的人们为了推行私有化,在我国刮起了贬低和否认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之风,说什么统观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的效率都低下,不利经济发展;只有私有制发展经济最有效率。
果真如此吗?我们从近代和当代世界历史的实际来看看吧:
上世纪30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人们都知道是私人资本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如何拯救这次资本主义危机?美国政府出台了以国家干预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财政金融政策,并实行部分生产力由国家控制的罗斯福新政来解决供需失衡的矛盾,有效地拯救了这次资本主义的大危机。
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战争创伤如何医治?各个国家都运用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特别是欧美国家扩大实行了国有化措施,将石油、采煤、电力、煤气、钢铁、汽车、造船、航空业的大部分,铁路、邮政、电讯等行业的全部收归国有,作为调控经济的手段和发展经济的基础力量,有效地医治、恢复和发展了被二战破坏的经济。
上世纪80年代,英国 “铁女人”撒切尔政府为摆脱英国当时困境,实行了大卖国有资产的私有化等政策,使失业增加,罢工不断,通胀持续,供需矛盾和社会矛盾持续难解,经济仍然低迷,到90年代初她下台前还出现了负增长。人们对此诟病不断,直到去年她去世时,广大劳动阶级一片骂声。
上世纪80年代前后,美国大力推行以新自由主义为核心的“华盛顿共识”,在国内外大肆宣扬和推行以私有化为根基的市场化和自由化,加之其他颠覆政策,虽然对瓦解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起了作用,也对美国经济的一时发展有所刺激,但它并不能克服私有制的固有矛盾,以致暴发了2007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进而再次暴发了世界经济大危机。
也是上世纪80年代前后,美国在拉美国家推行“华盛顿共识”,对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使这些国家调控经济的能力大大削弱,加之放开资本项目等自由化政策的互促作用,使这些拉美国家的失业和两极分化加剧,资源外流,社会经济结构更加失调,经济长期萎靡不振。
1917年的十月革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迅速改变了沙皇俄国经济落后面貌,建成了打败德国希特勒侵略者的工业基础,并成为与美国抗衡的经济大国。但由于修正主义篡权,特别是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毒害,在美国推行私有化的“休克疗法”蛊惑下,资本主义全面复辟,社会经济倒退五十年。
上述世界历史铁的实际说明,尽管国有经济在不同社会制度中的性质有本质区别(资本主义国家的国企服务于资产阶级的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企为人民造福),但由于国企本身是一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巨大生产力,特别是起着其他所有制难以起到的调节经济结构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保障着经济稳定和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兴旺发达,国家调控力量就强大,社会经济发展就快;反之,国有企业弱小,或者废之,则国家调控力量就弱小,社会经济危机不断,发展就慢,甚至倒退。
可见,新自由主义罔顾世界历史的妄言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我们指出上述这些,不仅是揭露新自由主义的国有企业“理论”违背历史事实,以正视听,也是希望人们从近代和当代世界历史上国企存废、兴衰的结果给人们的启迪,特别是政府部门决策的借鉴。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和伟大功绩不容否认、歪曲和污蔑
那些搞私有化的人,对我国国有企业更是充满着刻骨仇恨的攻击和污蔑:不仅胡说“效益低下”,而且攻击为“是人民养活的吃光家底的败家子”,是“从来没有赚过钱”的“毒瘤”。
果真如此吗?我们也来看看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历史过程的实际吧:
在革命时期,由于建立了根据地经济(可谓国有企业的雏形),保障了打垮敌人的军需供给,促进了革命战争的迅速胜利。
在建国初期,依靠从根据地发展起来的国有经济实力和出色经营,迅速打退了资产阶级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猖狂进攻,对稳定经济、安定民生和稳固新生红色政权起了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于国有经济的壮大,成为迅速改变旧中国一穷二白面貌的主导力量,使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增强,满足了各行各业生产资料和城乡居民生活用品的需要,保证了市场物价的长期稳定,保障了劳动者充分就业和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提供了国家财政收支和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增强了金融资源实力和国家银行的调控作用,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建成了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和抗击侵略的强大国防力量,特别是建设了壮大国威军威的核世界和航天世界强国。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除了继续发挥上述作用外,还承担了改革开放的全部经济成本。特别是为外资企业的进驻和私企的发展承担了所需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来源(如国家规定的所得税名义税率,国企是50%-60%,而外企、私企只有20%-30%;而实际交纳的税负,国企是全额如数上交,而外企、私企基本为0,因为国家规定他们在初创期一般都享受5年的税收免、减优惠,而有些地方还给予了8 -10年的税收优惠,许多企业优惠期一到就换个企业名称继续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并为外企、私企的生产经营提供了能源、原材料和许多机器设备,而且为外企、私企的发展主动(而不是竞争失利 )收缩和退让了大量产权、市场和资源。同时国家推行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改革所增加的经费也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的税收。
以上历史实际说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都是与国有企业的巨大贡献分不开的。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国有经济的上述作用,我们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不可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可见,那些妄图私有化者们的上述攻击完全是睁眼说瞎话,毫无根据。这进一步证明了他们这种颠倒黑白的歪曲和污蔑更是别有险恶用心。
我们指出这些,也是澄清被新自由主义搅混的历史,以正视听,同时也是希望人们从中国当代历史上国有经济所起的巨大作用中得到启迪,特别是政府部门决策的借鉴。
二、国有经济改革必须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稳固、经济实力扩大和增强
鉴于世界历史和我国历史说明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对国家稳固和经济发展有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而我国当前又出现了国有经济缩减过多,其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严重下降,成为许多社会经济矛盾发生的主要症结所在, 因此,深化我国国有经济的改革,不能再行退让和缩小,而是要统筹社会主义全局,着力扩大和增强。这是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的。否则,必犯路线和道路错误。
国有经济是一个综合的整体概念,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我们统筹社会主义全局,应该进行好这三个层面的掌控和改革。具体建议是:
1、统筹宏观全局,确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搞好宏观层面的掌控和改革。
这就是国家要有国有经济整体布局的构建、调整规划,并为保证这一规划的实现所需的措施与改革等。这是反映和衡量我国宪法确定的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重要所在。推进和加强这一层面的改革对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及其科学决策有重要意义,是不可缺少,而且是其他层面不可替代的。
目前,这一层面的内容缺失较多,因而推进改革的内容较多,包括坚持和体现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需要保持怎样的数量和质量?从国有经济总体状况的把握和分析,哪些要进,哪些该退?重大生产力如何布局,如何调整,如何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如何改革和完善?怎样保证政令一体,实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防止各自为政?等等。希望党中央和国务院当前要着力抓紧这一工作。
这里一个最重要的内容是关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这是国家性质和经济发展主体地位和主导力量的重要体现。而且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国有经济控制和影响的范围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大得多。故而我国国有经济的数量和比重,不能只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20%左右的所谓“国际经验”为依据,而应根据壮大社会主义实力,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为前提。因此我们的改革应提出并做到:国有经济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争取在15-20年内使国有经济在社会总产值的比重恢复到45%-50%。
2、建立和搞好国有经济中观层面的管理和改革。
主要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组建和国有资产的行业管理和区域管理的改革问题。包括如何根据国家的需要和行业的特点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提出怎样的运营方针和战略、投资方针和战略?国有企业如何“走出去”和“走出去”如何布局与如何管理?如何搞好在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中如何推进和完善中观管理工作?实行怎样的管理体制?总的要求是把国有资产中观层面的管理和改革搞好,保证党的18大确定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要求落到实处。
当前,各地方和一些部门在没有统一法律和统一规划的情况下,纷纷出台国企改革方案,并部署改革,这是很危险的,对党对人民极不负责,应果断停止。
3、深化和搞好国有经济微观层面的改革,即国有企业个体的改革。
这一改革包括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体制、企业发展方针战略确定和调整,企业改组和联合、企业生产经营分配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如何整治和防止企业腐败,如何保障国企职工主人公地位,如何发扬光大“两参一改三结合”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成功经验,等等。改革的目的是把企业做大做强,而不是削弱,真正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须要强调的是,每个国企都是国有经济整体中的一员,她的改革必须在统一法律、统一政策、统一部署下,依据本企业的实际,征得广大职工特别是基层劳动者的同意和法定程序的批准,而不是由企业或某个政府部门自行其是的决定和进行。
4、国有经济上述三个层面的改革应有先后顺序的进行。
因为上述三个层面的改革是相互联系、互为依据、相互促进、互相制约的。在我国当今的情况下,应当是:先宏观,后中观,再微观。因为宏观是大局,是根本。只有大局在握,才使中观和微观有据,有发展和改革的明确方向,才好进行中观和微观改革。中观是局部,是宏观的分行业分区域的落实,是微观营运的依据。其改革也应在微观改革之前。微观是基础,是宏观和中观的具体落实,应实现宏观和中观的要求,因而其改革应置于其后。如果不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而是互不为谋,孤立自行,必然造成混乱,不仅伤害微观、中观,更是伤害宏观整体。
当然,这种顺序是在宏观大局未定或者需要作调整的情况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果宏观大局已定而无须作调整,只须作局部的个别的变动情况下则不须按此顺序行事。
5、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加强,而不是削弱。
首先是要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统一国有资产管理,改变国有资产分部门和行业、分地区互不相干、分散管理的格局。二是要革除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片面由政府管理而无最高权力机关监督的弊端,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和管理。因为国有资产的营运和管理,不是一般的行政工作,而是所有权的运用和管理,应由人民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行全国的垂直领导体制,以改变现今互不为谋、政出多门的弊病。四是调整和健全国资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改变有的事无人负责、有的事职责不明等等现象。
当前还有一种不正确的声音在误导改革,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对国有企业管多了,应当少管,只管资本,不管企业。这是不对的。当前国企中的经营失范,分配失调,矛盾日增,腐败丛生,虽原因很多,但与国家对国资管理不够不无关系。这里涉及到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的职能问题。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是人民的企业,是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的企业,她的经营必须全面体现和履行这个基本要求,服从和服务国家宏观全局,不能像私营企业那样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排斥国家监管。因此,对国家和人民负有责任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自然要依法对企业的资产运营进行监督管理,而不能像某些“改革家”误导的那样,脱离国家的宏观大局和国企实体空谈“你就管好资本的进进出出”就行了。
作者:项镜泉 李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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