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真的具有消除腐败的功效吗?

作者:王传利 来源:《红旗文稿》2014/17 2014-09-19 503

 长期以来,学界流行市场手段具有消除腐败功效的观点。只要某一领域出现严重的腐败现象,一些人往往不假思索地、习惯性地开出“市场化消除腐败”的药方,似乎只要在这一领域坚持市场化改革,就能消除此领域的腐败或者在相当短的时间内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但问题在于,市场与腐败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市场真有消除腐败的神效?如果按照一些学者专家的看法,市场具有消除腐败的神奇功能,只要引进市场手段,就一定能够消除腐败,那么,必然带来若干绕不过去的问题需要回答。

    

    既然市场手段能够消除腐败,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中国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我国的腐败频度应该逐步降低,问题在于,我国的腐败频度事实上是逐渐降低还是逐渐升高?

    人们惊讶地发现,我国的腐败频度并没有像一些学者许诺的那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降低,反而长期居高不下,日益引发社会的不满,成为中国百姓高度关注的现象,成为每年的“两会”期间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中央高层对当前腐败形势的判断是“两个依然”,即“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能否战胜腐败,已成为决定党的生死存亡的一场严峻的政治斗争。人们有理由怀疑:市场经济是否真像某些学者吹嘘的那样具有消除腐败的神效?

    

    针对此种尴尬境况,市场治腐论者又及时地抛出一个论点: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腐败频度之所以没有降低反而升高,是因为市场经济发育不彻底造成的。只要建立了彻底的市场经济体制,腐败就会减少乃至消除。

    既然中国现有的腐败是因为市场发育不成熟造成的,那么,世界上那些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数百年、市场规则已经相当发达的国家,是否已经消除了腐败?那些市场经济体制最发达的国家,是否消除了腐败?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腐败是世界性难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不被腐败所困扰,无论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敢于向世界人民宣称:在他的领导下,他的国家已经实现了政治清明,消除了腐败现象,建立了廉政的千年王国。当今世界政坛,市场经济成熟的欧美国家依然腐败丑闻不断,涉及总统、议长、州长、议员以及商界领袖、公司高管。市场经济发达的某些西方国家的政治竞选制度本身就是权钱交易,竞选中的政治献金以及选战胜利后的投桃报李行为,属于国家整体的制度性腐败。如果连世界上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都无法消除或者遏制腐败,那么,市场消除腐败论者怎么能够信誓旦旦保证中国未来依靠发达的市场手段就能够消除腐败?

    国际透明组织曾经宣称新加坡是亚洲最廉洁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廉洁度名列前茅的国家。但是,仔细研究新加坡公务员的薪金水平,可以发现,部长总理等高级公务员的年薪金达到几百万乃至千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如果有人认为新加坡是廉洁政府,那么,我们可以肯定,新加坡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出构建的廉价政府。新加坡的做法肯定无法为中国所效法,因为高薪养廉的做法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符合无产阶级政党不谋取个人私利的价值追求,不符合我国还有相当大比例贫困人口的国情。既然廉洁度相当高的新加坡的廉政让人产生疑窦,那么,廉洁程度尚不如新加坡的其他市场发达的国家的廉政神话传说,更不足以证明市场手段消除腐败的功效了。既然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没有能够消除腐败,凭什么让我们相信市场是消除腐败的灵丹妙药?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新加坡比较廉洁,但新加坡的廉洁,不是如市场消除腐败论所说的那样,是淡化政府管制的实行“小政府”管理社会的结果,相反,新加坡是世界上著名的“强政府”的国家。

    三

    市场消除腐败论者有一个重要论点:腐败源于计划或权力对市场的管制,消除腐败,就要使政府管制和权力退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如果此论是针对过度集中的权力与过度的计划管制,也许还有几分道理。但是,如果认为取消了权力管控就可以消除腐败,那简直是荒唐且荒诞。此时消灭的不仅是腐败,而是取消了维持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恩格斯早就对那种否定社会权威的观点进行过深刻的批判:“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阿克顿爵士认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在市场消除腐败论者那里相当流行,但阿克顿没有讲清楚是什么性质的权力会导致腐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并不会导致腐败。新中国历史表明,实施计划管制的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并不是腐败极其严重的时代。邓小平认为:“五十年代,广大党员和人民讲理想,讲纪律,讲为人民服务,爱党,爱国家,爱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面貌不是很好吗?”(《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8页)他曾对外宾说:“你们如果是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初来,可以看到中国的社会风尚是好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3页)江泽民说:“建国以后,我们党在扫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页)他还说:“不少同志很留恋建国初期以至革命战争年代的生活,留恋那个时候同志之间的关系和艰苦朴素的作风”。(同上,第234页)如果计划管制是出现腐败现象的原因,那么,拥有计划管制能力的一大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什么并没有因为权力集中而腐败,反而成为廉洁的楷模,以至于让现在的一些老干部老党员依然怀念不已?

    

    有学者强烈地坚持市场具有消除腐败的功能,声称腐败源于计划经济的权力管制,与市场没有半分钱的关系。其实,市场具有某种意义上的治理腐败的功能,也有导致腐败的功能。这是因为:

    第一,建构市场体制的过程极容易产生腐败。市场机制的引入,打破了原有的社会和国家控制体系,原有的社会和国家控制的背景、运转方式、控制方向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家动员的手段由过去的政治动员为主转变为经济动员为主。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在市场经济时代变得尤为重要,规范的法律、具体的经济手段是市场主体连接起来的重要工具。但是,客观上,社会管理水平和司法队伍的总体水平难以一下子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由于配套改革措施滞后,法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滞后,出现政策空挡和监督空挡;加之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的不平衡性造成的时间差、空间差和物价差等构成的制度缝隙,使得腐败滋生有了广阔的空间。

    第二,市场的交换法则泛化到政治生活中,直接引发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市场经济交换法则容易渗透到政治生活中,在官商交往中容易产生政商勾结的权钱交易。党和政府的官员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那么,获益的地方经济人士按照一般人礼尚往来的传统,表示对政府官员的感谢,有意无意间完成了权钱交易的整个过程。

    第三,市场中产生的利益价值观念,解构了传统的利益观念和利益结构,为腐败的产生准备了思想观念基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利润原则、利益法则,导致社会大众的利益多元化,原来压抑、控制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力量变得松弛,原来不被社会大众接受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获取到一定的传播空间,理论界甚至有人论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合理性。在市场经济利益观念的熏陶下,一大批人变成了自私自利的“经济人”,他们的意识与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主流价值观相背离。这一切的变化,为出现权力腐败乃至社会性腐败准备了思想观念条件。

    第四,市场经济时代的资金转化为资本,导致腐败频度升高。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腐败分子所贪占的财物,因为没有投资场所而转化为生活消费的资金。人的吃喝住行等基本消费金额具有有限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贪腐的财物数量的无限性,除非极个别贪腐者呈现极度膨胀的病态贪欲。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由于有了大量的投资场所,贪腐资金一旦引入投资市场,立即转化为具有强烈扩张增值循环冲动的资本,资本要求的钱财金额是无穷无尽的,资金的资本化,决定了将消费资金转化为投资资本的钱物将是无穷无尽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前贪腐案值动辄几千万乃至上亿的原因。

    第五,市场化改革有助于转移腐败,而不能够消除腐败。市场手段有助于改变权力管制时代的“跑部钱进”局面,减掉了“部”的权力腐败的可能性,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运转需要的权力,并没有减少,只是由上到下、由点到面、由体制内到体制外地弥散到社会的其他部门及其他角落,仅仅改变了腐败发生的地点、区域和范围,而没有根本消除腐败。相当多的人们接受市场消除腐败论,将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下放给事务所之类的社会中介组织,这仅仅是将政府里可能发生的腐败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导致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而没有真正消除腐败。例如,按照市场化要求,将教育部或教育局等教育管理部门的高考招生权下放到招生单位,依然难以避免招生腐败,而仅仅是将腐败由教育管理部门转移到招生单位而已。

    第六,市场的国际化导致腐败国际化。我国当前的腐败,有的属于本土自发型的,有的属于国际输入型的。跨国公司行贿我国官员,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雇佣我国高级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到公司工作,其用意是谋取权钱交易的方便条件。市场带来的国际化腐败,使当今中国腐败呈现新的特点,为贪腐分子潜逃、洗黑钱、资金转移打开方便之门。

    市场与腐败的关系,绝对不像市场消除腐败论者想象的那么简单。毋庸置疑,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使得权力干预社会经济的范围受到限制,市场对因为权力干预市场而导致的腐败,具有一定的治理作用。但是,不可夸大市场消除腐败的功能,依靠市场手段消除腐败仅仅是一个神话。引发腐败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权力管制。计划和市场手段是经济运行的范畴,都不是腐败产生的本质原因。如果刻意地说计划经济或权力管制可以造成腐败,那么,还应该指出市场机制同样可以造成腐败。腐败频度的高低与遏制腐败的强度有关,消除腐败的手段是复杂多样的,不能简单地迷信市场消除腐败的功能。

    长期以来,一些人为了捍卫市场经济而夸大市场手段治理腐败的功能,否认或者掩盖市场导致腐败的功能。其实,承认市场经济具有导致腐败的功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矛盾。承认市场经济导致腐败,并不等于取消市场经济。我们承认获取执政地位使得中国共产党面临执政或长期执政的考验,并不会由此放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我们承认改革开放是党建面临的考验,并不会由此放弃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同理,承认市场手段有导致腐败的功能,并不是不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而是在承认市场经济将给党的建设带来严重考验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迎接挑战,应对腐败,战胜腐败,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驾护航。那种夸大市场经济治理腐败的功能,盲目迷信市场经济是消除腐败的灵丹妙药的做法,恰恰不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作者: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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