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是推进社会转型的中流砥柱
公有制为主体是推进社会转型的中流砥柱
叶方青
党的十九大郑重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转变,国情的新判断,决定了今天的中国必须展现新境界,必须迈向新征程,新境界要有新面貌,新征程要有新形象,处在新的历史方位、新的历史起点下的中国注定要以新的状态走向未来,书写新篇。
现实的中国,人民强烈渴盼共同富裕,热切要求当家作主,人民创造历史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告诉我们,中国已进入了社会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回应人民心声,凝聚人民力量,中国就能迎来光明的未来 。
推进社会转型,是全国上下的普遍共识,两极分化状况不允许再继续下去,多人口国家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走一条远离两极分化的发展道路。
中国人民是富于梦想的,历史发展到今天,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的美好梦想,新时代寄托着中国人民的梦想,推进共同富裕责无旁贷地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努力方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承载社会转型的全新状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实现社会转型,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民国”前老路,又不能走改旗易帜的解放前邪路,中国社会转型的正路只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承前启后的现代路,是一条根正体健的希望路,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的社会转型才能走向成功。
历史的正反经验特别地告诫我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为主体是遏制两极分化的强大能量,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阻碍共同富裕、加剧两极分化的各种规则就不可能大行其道,都必然会因为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努力方向,要被定格为非法和无效。
推进共同富裕,远离两极分化,克服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充分……,是公有制为主体的最大优势,所有这些优势正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追求的价值目标,所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建设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豪不动摇地维护公有制为主体,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破坏公有制为主体。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旗帜,就是高举公有制为主体的前进旗帜,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就是走公有制为主体的正确道路,公有制为主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血肉和灵魂,以公有制为主体作为具体表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要求。
回顾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公有制在社会主义时期达到了顶盛,公有制驱散了旧社会的人间丑恶,构建了最大程度的社会平等,把中国人民千百年的美好梦想促成了现实。正是因为有了蓬勃发展的公有制,社会主义时期成为今天许多人寻梦的精神家园。
公有制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伟大实践,展示了其具有不可比拟的科学性、现代性。公有制的科学性是在于制度性解决了经济剥削问题、权力腐败问题、人间丑恶问题等一系列历史残留下的恶疾顽疾问题,使上下同甘共苦、社会风清气正从不可想象成为常态现实。公有制的现代性是在于从根本上阻断了制造贫富贵贱的一切逻辑和规则,为人人平等这一人类的文明方向建立了制度保障,极大地激发了劳动人民的创造热情,提升了生产力的效率和质量。
社会主义时期被历史定格为美好时期,成为社会建设的榜样和标杆,伟大成功的背后,离不开公有制的伟大实践。始终把公有制作为立国之本去强调和维护,是社会主义时期的伟大经验,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特权和腐败、没有丑恶和犯罪,一切的美好状态都是在公有制下得以实现的,公有制是美好状态的生成之源,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治世之秘。社会主义时期因公有制而灿烂,因公有制而辉煌,因公有制而耀目。
公有制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成功实践,是中国人民的自豪和骄傲。公有制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一个真理:公有制是人民获得幸福的唯一保障,公有制繁荣,人民就能安居乐业,公有制凋零,人民就要吃苦受罪,公有制离不开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公有制发展的良田优壤!
进入新时代,公有制为主体更显中流砥柱作用,建设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需要公有制为主体释放驱动能量,提供方向引领。
公有制为主体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命之所系,公有制为主体实,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公有制为主体虚,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衰,公有制为主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躯体和生命,只要建设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为主体基础越牢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越充满生机。把公有制为主体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割裂开的任何鼓吹都是怀有险恶目的的不良图谋!
关于公有制为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做过很多视野广阔的关联性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根本地,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关联性重要思想领会好、宣传好、实践好。
公有制为主体的历史位置,得到了人民的广泛认同,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正向发展、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公有制为主体。但美好的东西并不必然会赢得所有人的掌声,要看到,正是因为公有制为主体千好万好,一些人就很不舒服,就要产生阴暗情绪,抹黑、攻击、破坏公有制为主体,就要成为一些人的变态嗜好,阻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前进,就要被一些人当作天天必干、月月必干、年年必干的大事情!
面对新时代路途中的各种干扰,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基本经济制度,不为杂音所惑,始终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考验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复杂环境下的信仰定力、处变能力、执政魄力。
必须认识到,建设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下,容许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否定公有制为主体,是很不应该的,公有制为主体是党章、宪法的核心内容,否定公有制为主体,实质是在否定党章,否定宪法,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受约束的,否定党章,否定宪法,不是学术活动,而是严重的反改革颠覆活动!
新时代条件下,面对复杂的国内外新情况,坚定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应对各种风险的唯一出路,公有制为主体对于国家是国本,对于人民是民本,中国要富起来,强起来,美起来,公有制为主体是强大保证,一体化公有制为主体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新经验。
应当承认,现实中,公有制为主体实践得还不够理想,各种干扰破坏因素仍在伺机而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新时代境界转换将要迎接新的更艰巨的伟大斗争!人民渴盼安居乐业,人民憧憬社会美好,人民的一切愿望只有在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才能积极推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加速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建设一流国家的理智选择,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盛世中国、壮美中国的伟大图景才能持久展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早日实现。
没有公有制,就没有中国人民的幸福,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公有制的存在生态,这是实践告诉我们最需要清楚的两个结论,在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对接新时代转换的历史关口,经常品味两个结论,对于建设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极大警示、极大鞭策!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全新状态,是承载中国社会转型的光明正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继往开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公有制为保证,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反映新时代要求,逐步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新体系、道路新框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开创出可比于历史伟大时期的新盛况、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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