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意义重大

作者:项镜泉 来源:昆仑策网 2019-04-14 368

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意义重大

项镜泉

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意义重大

【提要】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宪法和党中央改革发展部署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反对西方“和平演变”、对我推行私有化、瓦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斗争有力工具;还有利于澄清某些数据混乱状况,维护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改革健康发展。

近二十年来,关于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的声音遍布学界和经济领域,均未见结果。由于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意义非常重大,特根据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再次郑重提出建议。

一、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

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为什么要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社会各界和专家们在以往的建议中作了充分阐明,无须重复赘述,但道理非常重要。这里简明归纳以下要点:

1、是贯彻和落实宪法的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六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七条)。“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八条)。“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对这些规定贯彻落实的如何,必须要有国家统计机关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来告知人民。如果没有,就无法说明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宪法规定的具体情况,就可能使宪法关于我国根本经济制度的最根本规定形同虚置,同时也是政府及其统计机关在这个最重大的统计事项上的失职。从法理说,在法律上政府及其统计机关非常有必要进行相关的统计工作,把所有制结构列入最基本的调查项目,把统计分析报告作为其日常职责。否则,岂不是无视宪法的最基本层面的规定。

2、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所有制改革、发展的情况和要求。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所有制改革和发展的情况,不仅十八大、十九大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决策,而且习总书记还多次为此做出了具体指示。指出:国有企业是国家的“命门”和“支柱”,是经济的主导力量,必须做优做强做大,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对农村经济发展指出:集体经济是振兴农村的主导力量,要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对非公有经济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鼓励、支持和引导其更好地发展。党中央还多次重申,各级党和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为此,政府在每年公布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数据时,应该有反映党中央和习总书记上述有关所有制改革发展方面的数据和贯彻落实的情况。因此必须要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

3、既是全国人民的要求,也是政府自身的要求。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有了解各级政府发展改革情况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习总书记要求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务院总理多次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好人民的监督作用。所有制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所有人都非常关心。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公布各种所有制的发展变化情况。没有这种透明化的统计报告制度,人民群众就难以有效实现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

4、是发挥智库和学术界作用的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各个智库和学术界为国家发展和改革献言献策。而真正要发挥智库和学术界科学献策的作用需要有包括所有制在内的统计数据。因此,必须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没有客观真实的数据,就不可能提出科学的政策建议;党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也不可能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二、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

是进行两种社会制度斗争的需要

这里,还须从现实的国际国内斗争来说明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的特殊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长期尖锐存在。这一你死我活的斗争归根结底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前进或倒退,其焦点集中在所有制问题上。如果说一些比较年轻的人们,对上世纪二十年代至五十年代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初期的这一尖锐斗争了解不多、印象不深的话,那么从前苏联和东欧社会制度的瓦解就看得非常清楚:就是美国大力推行私有化为内容的“休克疗法”,让苏联领导人实行私有化改革复辟了资本主义制度。可见所有制斗争的严峻地位和严重后果。

美国虽然取得了瓦解前苏联和东欧社会制度的胜利,但其帝国主义本质没有变,誓死要消灭共产主义(美国垄断资产阶级代言人对共产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恨之入骨,誓不两立。前总统奥巴马上任的就职演说就露骨地声明:对共产主义要像对法西斯主义一样坚决消灭)。在瓦解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之后,美国就把主要矛头对着社会主义中国,其战略和策略仍然是在中国实现私有化上下功夫。由于他们知道,“休克疗法”已经很臭,再明目张胆用它,易被识破。从近30年的观察看,其新的主要手法有二:

一是美国政府直接出面对我国在所有制的问题上施压。

上世纪末,中国在加入WTO的谈判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了苛刻而无讨价还价余地的入世条件,就是要中国大量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为了扩大同西方国家的经贸往来,我们不得不做了必要的让步。从此,美国不仅联合一些西方大国据此对我国联合施压,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还直接出面,或以谈判的形式,或以访问的形式,或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和文章的形式,压迫我国加快进行缩减国有企业的改革。而且还让美国指派任命的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帮助”中国作压缩国有企业和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规划(就是那个人们都知道的《2030年的中国》)。前年美国又公开威胁,不减少国有企业规模就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的地位。去年特朗普打贸易战时,还明目张胆地攻击我国的国有企业,更露骨地提出了要我国减少国企规模的恐吓。

二是通过美国收买、培训和洗脑的“公知”在我国宣扬以私有化为主要内容的“华盛顿共识”及其理论根基的新自由主义,制造思想意识的混乱,以干扰和影响我们的国策。

接受美国收买的国内某些机构和人员,有接受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茅于轼及其天则研究所(茅自相矛盾地只承认接收了福特基金而不承认是收买)等所谓的“智能”机构,其做的事主要有三:1.茅于轼到处作报告和讲演,或利用其在重要部门做“嘉宾”和“研究员”的机会,或做经济论坛要员的身份,攻击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和资本理论,鼓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优越性;2.做了大量所谓的研究课题,大肆攻击我国的国有企业;3.把我国许多重要部门的官员和智库人物,聘任为天则研究所的研究员(详见天则研究所前几年的网站公示),指望这些人来影响政府的决策。

接受美国培训的政府官员,如腐败高官仇和等,他们回国以后,利用担任的职权大搞私有化,不只是卖国有企业,而且连公立的医院和学校都卖了不少。现在全国多数县里已经没有国有企业了,私人资本已经坐大。

接受美国洗脑的,主要是到美国进行经济等社会科学的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或者多次去美国访问的人员。他们接受了在美国学习的西方思想和理论,回国后把新自由主义私有化理论及其他资产阶级经济学捧做经典,利用他们掌握的讲台、论坛、媒体,到处灌输和散布。其主要的东西是:一方面罔顾新中国前三十年国有经济为国家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保障了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种需要,促进了“两弹一星”上天,成为社会经济和国防的坚强支柱这一铁的事实,胡说什么“国有企业效益低”,“是烂苹果”,“是僵尸”,甚至把私有制造成的两极分化痼疾说成是国有经济造成的,极力否定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提出缩小国有企业的数量,直至叫嚷把国企“送进历史博物馆”;另一方面大力宣扬新自由主义的“经济人假说”,胡说“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鼓吹私有制万岁,无限夸大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作用,不断提出扩大发展私有制和引进美国的“战略投资”。为此,提出了许多“淡化所有制”的主张,以抹杀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消解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对人们的武装。

以上现实的尖锐斗争,向我们提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实践是反对美国肢解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抵制其“和平演变”的重要所在。我们在这一斗争中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恢复和完善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是重要方面。因为有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数据,就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我们宪法确定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维护情况,有利于为党和政府及时作出调整所有制的正确决策;同时了解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及其互补的情况,促进各种所有制扬长避短、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对警惕和反击从所有制方面瓦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近年大而化之的数据宣传

也提出了原则问题与要求

近些年来,特别是去年,一种名为 “五六七八九”的数据(即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出现在工商联和一些官方部门宣传的资料中,但没有准确说明数据主体的概念和这些数据的来源及根据。一些关心国家大事的同志发现其中的问题很多:(1)最早见于全国工商联宣布的类似数据(详见《环球视野》2018年11月1日发表的夏小林文章),后经多个有关党政部门及工商联之间基本照本互相传言和反复宣传,加之媒体的重复报道,就成了上述的那个样子;(2)关于这些数字的主体,有时是中小企业而非确指民营企业,其中的数据概念和内容并非一以贯之,而是不尽一致的;(3)对这些一串多项目数据的来源进行多方查验后发现,这些数据都不是国家统计权威部门发布的,而是非政府组织出于部门利益宣传的需要进行估算和夸大的。(4)尽管一本名为《中国民营经济四十年——从零到“五六七八九”》的书突出肯定了这一串数字,但今年“两会”期间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家发改委负责同志指出,这一串数字“不太准确”,而财政部负责同志对数据主体明确为中小企业,而非民营企业,且对民营企业交税超过50%的“5”避而未谈。总之,这些数据是否有水分,存在疑问。这就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则问题和要求:

一是进行所有制分类统计数据非常必要。无论是从私有经济来说,还是从公有经济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按照“五六七八九”的数据反推,那就是公有制经济沦落为“五四三二一”了(即公有制企业对国民经济只贡献了50%以下的税收,40%以下的GDP,30%以下的技术创新,20%以下的城镇劳动就业,10%以下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真是这样吗?只有把公有企业(包括国企,农村集体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和私有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城乡个体户)的数据同时公布才能准确可靠。

二是统计数据反映着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过程的结果,必须真实可靠。任何编造、夸大、或缩小统计数据的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的不正当行为。我们赞成私营经济在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规定中发展,反对其超越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扩张,反对其挤占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反对以私吃公的图谋和行为。

三是数据的统计和宣布应该是国家的权威部门,而不应是其他的某个部门或这个部门的领导,所谓的NGO(非政府组织)更没有这样的权力。

四是统计的原则和方法要科学严谨,必须经过专家专门的研究,做出统一的规定,而不应是出于部门利益需要和“政出多门”的做法。

要做到这些,必须由国家统计部门约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原则和科学严谨的方法,由基层单位据此如实填报,由国家统计部门审核和综合汇总,并统一正式对外公布,才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这就进一步说明了恢复按所有制分类的统计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没有可靠准确的数据依据,就无法科学判断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状况和性质。如此发展下去,那将我国宪法规定置于何处?如果用含糊不清、不准确的数据宣传,导致私有经济占主体被做实,那是该修改宪法,还是该进行维护宪法尊严的伟大斗争?我们相信,我国宪法规定的最基本的原则(即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体现了老一代共产党人丰富的智慧而不可动摇的,是属于不可改、不能改的!对此根本问题,怎么能够没有按所有制分类的国家统计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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