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理论问题辨析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理论问题辨析
杨承训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些旧范畴、旧形式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资本、资本市场、股份制、股票市场、期货市场、资源配置等,这些现在已成为经常运用的名词和工具。这样做会不会混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为私有化、自由化所利用?这种理论困惑的存在,恰好证明了习近平强调学习唯物论辩证法的必要,应当深化理解科学社会主义及其在当代发展的重要特性。从某种程度上说,扬弃原有范畴和形式正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特征,这就需要把握社会主义规律和生产社会化的共性,乃至吸取西方资本主义一些有用经验、方法为我所用,又不滑入西方的陷阱。这有利于解放思想、践行创新,但决不是搞西化、私有化。
一、科学分析和运用旧范畴旧形式的方法论
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志都会记得,社会主义如何全面对待资本主义的文明遗产(包括理论范畴、经营管理经验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多次论述。最著名的一个观点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要学习资本主义一些有益的东西。这就是习近平一直倡导的辩证法。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尤其要学会辩证地处理这些问题,坚持和深化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理论认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范畴,也有一个结合新时代消化、提升的任务。
新事物扬弃旧事物,是辩证法(否定之否定)。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扬弃就是“既被克服又被保存”,即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新事物抛弃、克服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存和发扬其积极因素,有分解有区别地加以继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过有两种扬弃,一种是“消极扬弃”,即在资本主义性质不改变的条件下,私人资本变为社会资本,典型的就是“股份公司”;另一种是“积极扬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成为将来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形式,即当时出现过的“工人合作工厂”。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特别是新经济政策时期(可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早的胚胎)强调,社会主义建设在许多方面需要向资本主义学习。因为自然发展起来、已有几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一个物质和精神的宝库。敢于向资本主义经济吸收有益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商品—市场经济中普遍性的东西)为社会主义所用,这也是对资本主义进行“积极扬弃”。列宁响亮地提出:“聪明的共产党员也不会怕向资本家学习”的口号,就是向资本主义学习经济管理。这个思想早在十月革命前后就提出来了,但真正见诸实践是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把经济核算制、商业化原则等,称之为采用“资本主义的原则”,合作社也是利用资本主义遗产。再如,银行、交易所、股份公司、租让制等,都是从资本主义那里学来的。列宁说得好:“我们不向资产阶级学习,又应该向谁学习呢?”他的观点是这样的:只要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资本主义一切有用的东西都可学习和采用。作为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雇佣剥削、无计划的盲目状态以及各种剥削欺诈手段以外,现代资本主义采用的一切行之有效的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经验,都可以借用来为社会主义所用。因此,应当彻底扫除那种狭隘、愚昧的“中非洲人”的心理状态。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毛泽东多次强调向外国学习,包括向西方国家学习。邓小平进一步提出:
【“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归结起来,我们之所以要学习、借鉴、批判地继承资本主义的许多经验、范畴、手段、形式、规则等,是因为:(1)经过几百年发展,资本主义积累了许多人类文明成果,特别是现代化的经验;(2)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有许多共同的东西,主要是生产力社会化;(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而且在交换关系上与资本主义国家是互通的(世界市场);(4)人类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许多互通的东西。正如语言一样,能共同使用才能相通。
当然,我们不能学习资本主义本质的东西。要在保持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下,学习资本主义一些有益的方法,而不是兼收并蓄。总之,是弃其本质、腐朽的东西,扬其有益的具体经验。这就是辩证法。
历史表明,理论创新首先来自于实践即原创性贡献,同时在科学扬弃旧范畴旧形式基础上,联系新的实际,赋予其新内容、新用途,也不失为一种创新。实质上积极扬弃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规定性。
二、科学对待和运用市场经济共有的范畴
如何认识市场经济中一些共有的范畴,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碰到的问题。过去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特别是在《资本论》中)的论述,我们现在还该不该用?这里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用“扬弃”的观点分析,这些范畴是否对社会主义还有用;二是马克思等经典作家在世时还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在应当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加以科学分析,要甄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一般市场经济范畴的共性与个性。下面对一些重要范畴(反映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实体形式)做具体分析。
(一)资本与公有资本
资本的一般属性,即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
产业资本作为一种货币,它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其公式为:G-W-G′;生息资本的公式为:G—G′。这种属性,可以说是发达商品经济所共有的,私有的资本必须增殖价值,公有的资本也必须增殖价值,不带来剩余价值,一切企业的经营都无存在的意义。正如列宁所说,“在商品生产的社会里,没有资本就无法经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生产企业、流通服务企业的经营,还是金融业(商业银行)、科技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得按G-W-G′或G—G′的公式运行;除公共设施和福利事业的投资以外,一切投资行为也是照此循环的。因此,作为能够增殖的价值之资本范畴必须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法运转,这是被多年的实践所证明了的。那么,是不是能用资金、资产的概念来代替资本呢?看来是不行的,因为资金仅指货币形态,资产主要指实物形态,而且二者都不能明确规定一定要增殖剩余价值,故而不能取代资本范畴。更重要的是资本可以超出一个企业和一种产业,它本身又有多种形式的经营形态。我们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已大量使用了资本的概念,原因在于事实上它是市场经济的共有范畴。
资本的特殊属性,是指它的生产关系属性。按照马克思的说法:
【“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
这里核心是所有制,即资本归谁所有、为谁使用、为谁赚利润,从而决定是不是剥削关系;如果资本属于资本家所有,那就是剥削制度,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如果资本属于公有(或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剩余价值用于共同富裕,那就不是剥削关系,换句话说,这就赋予了资本以新的“特有的社会性质”。这种社会主义资本或公有资本,不仅根据逻辑推理是可能的,而且是历史上和现实中都存在着,作为经济范畴应当反映这种经济关系。
从市场关系上说,不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各类产业产品蛹为价值形态,就不可能在同一交换关系中对接。不管资本的社会属性(特殊性)如何,它们的共性可以用同一种尺度衡量和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酵母乃是资本。市场配置资源以资本形态的流动和组合为动力。如果公有经济仅有实物形态而无价值形态,仅有实体资本而无金融资本,那它就无法参与市场交换和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资本具有增殖性、多变性、流动性和同其他资本的组合性,它是市场经济的轴心,特别是金融资本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现在的公有经济既然生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且要起主体作用,它就必须要转化为资本形态。正是由于公有经济由“固体”(实物形态)转化为“流体”(价值形态),变为公有资本,它才能够表现为适应市场的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并且能够在多种具体经济形式之间乃至世界市场上不断流动、重新组合,发挥支配、参与的作用。
借鉴历史,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就多次把资本范畴运用于公有经济。1922年,全面恢复市场之后,列宁在讲到俄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重要问题时,多次使用资本概念(笔者查到的有6处——笔者注),可见不是偶尔的疏忽或随即的口头禅,而是表现了他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市场关系认识的深度。例如在1922年11月,列宁讲到发展重工业时说道:
【“我们还是有了明显的改善,并且我们看到,我国的商业活动已经使我们得到了一些资本。”】
他在所写的这篇讲话的提纲中用这样的文字表述:
【“我们把私人资本吸收过来同我们的资本合在一起。”】
他在“我们的”三字上特意加了黑体和重点号,实质是指新型的公有资本。同年他在亲手写的对英国记者提问的答案中又明确地用文字表述:“留在国家手中的真正不赢利的生产,只是那种用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术语来说应当叫做生产资料(矿产、金属等)的生产或者固定资本的生产”,并提出“用租让的收入或国家的贴补来恢复固定资本”。其他几处也专门使用“固定资本”“大资本的生产资料”的表述。这一系列文字表明,列宁认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市场关系中是完全可以使用资本范畴的。
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看,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必须在理论上确立“公有资本”的范畴,其外延既包括实体资本,又包括金融资本,其内涵既具有资本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般属性,又赋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属性,体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宗旨。这在经济理论上是一个重大突破:可以把《资本论》的资本一般原理运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新的实际,形成“公有资本论”体系,使得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地同市场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经济规律,在新的高度上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运行,同样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进而丰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且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是《资本论》的基本范畴。马克思对它的内涵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即一般的属性和特殊的属性。这两方面的规定都可以引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用。
剩余价值一般的属性,即“产品的总价值超过产品的形成要素的价值总额而形成的余额”,“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或“超过等价物的价值”。这种新增殖的价值,应当是任何以发达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经济制度所共有的经济现象。这是因为,在任何社会生产中,
【“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个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样分配,也不问谁执行这种社会需要的代表的职能”。】
恩格斯也说过:
【“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当然必须有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的发达形态,它的一切产品都采取了价值尺度,以价值形态计量和交换,其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当然也表现为价值,其转换形式为利润、利息、地租、税收等。这不正是“剩余劳动时间凝结”、“物化的剩余劳动”、超过产品形成要素价值总额而形成的余额吗?从剩余产品的价值角度看,也同样可视为“超过等价物的价值”(如完全等价即无余额)。这种剩余劳动产品的价值,不叫它剩余价值又叫它什么呢?我们曾经比较过各家提出的概念,如“必需价值”“支配价值”“社会价值”等,但均内涵含混,都没有剩余价值这一概念表达准确而又简洁。就其形态而言,它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剩余价值并无区别。试想,如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整体及其微观基础企业不去追求这样的剩余价值,它怎么维持快速、持续的发展,最终形成共同富裕的基础呢?现在的短板恰恰在于我们增殖的剩余价值偏太少,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需要更高的效率。
剩余价值特殊的属性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不付等价物就占有的价值额的一般形式”,即对工人的剥削。如果剩余价值归劳动人民共有(包括人民的国家占有其中的一部分),即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源泉。对于这类收益的归属、分配关系,列宁曾作过分析。布哈林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中说:
【“在资本统治下,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为利润进行的生产。在无产阶级统治下,生产是为抵补社会需要进行的生产。”】
列宁批评道:
【“没有说到点子上。利润也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应该说:在这种情况下(指社会主义制度——引者注),剩余产品不归私有者阶级,而归全体劳动者,而且只归他们。”】
这就点出了事情的本质,即归谁所有、归谁分享。既然归全体劳动者及国家所有,自己分享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那就不是剥削,而是共同富裕之源,体现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从历史上看,列宁在世时,苏共决议中就把剩余价值范畴用于社会主义建设,1923年4月俄共(布)在《关于工业》的决议中说:
【“关于国营工业创造剩余价值的问题,是苏维埃政权的命运问题,也就是无产阶级的命运的问题。国营工业的扩大再生产,是使我国农业向社会主义方向而不是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条件,而没有国家的剩余价值的积累,国营工业的扩大再生产是不可想象的。”】
又说:
【“这些经济联合组织(指国有托拉斯——引者注)以及联合组织内的各企业的基本任务,是为了国家积累而取得并实现剩余价值,因为只有国家积累才能保证国家物质水平的提高和整个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表明,归于公有的剩余价值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源泉。
从文献资料看,将剩余价值范畴运用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来自列宁关于商业原则的论述。1921年秋,他在《按商业原则办事》一文提纲中作了简要的理论阐述:“应当收回成本。”
这就是按马克思关于价值构成的理论来解释商业原则的,其中“m”就是剩余价值符号。即将剩余价值作为国家积累的源泉。
关于商业原则,列宁在另一处讲得更为明确:国营企业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实际上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的和资本主义的原则”。这就是在经营上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要实行经济核算、“扭亏为盈”。利润要作为国家积累的源泉。他还明确提出,“国营企业‘不亏损’,‘有赢利’。也是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多次号召“扭亏增盈”,获取盈利。1922年11月,列宁认为,无论用“通常的资本主义尺度”来衡量,还是用共产主义尺度来衡量,国家银行“获利”都是“好现象”,并将利润范畴同资本范畴连在一起使用。在列宁看来,国有企业追求剩余价值及其转化形式利润,是符合社会主义宗旨的。
全面地看,将剩余价值范畴运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利大于弊。在理论上既能认识发达商品经济的共性,又能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深化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将价值构成公式运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学,以更好地阐发和驾驭经济规律,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在实践上,有利于指导公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市场化,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遵循企业运行的一般规律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这样做是否会抹杀、改变马克思的伟大理论贡献?不会,恰好是扩大了《资本论》所阐发的原理之应用范围,不仅用以指导分析资本主义矛盾,而且更主要的还可以直接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如已故的经济学家卓炯先生所言,这就是脱去《资本论》私有制的外衣,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加以丰富。
(三)公有资本人格化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指出,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他的命运和资本的运转完全连在一起。从性质上说,资本的人格化是剥削关系的体现,发根于私有制;但从经营管理上说,则是一个优点。以共同富裕为宗旨的公有资本,为什么不能有人格化机制呢?公有制经济应当汲取这一优点,引入人与物紧密相联的“连心锁”机制。事实上,也只有实现公有资本人格化,方可管得好、管得严、管出公有制的高效率,确保公有资本存量和增量之间的良性循环。
一提到“人格化”,就有人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特殊范畴。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从马克思的原意来看,只有“资本的人格化”属于资本主义特殊范畴,而经济的人格化则并非资本主义的专利,因为一切经济关系都有人格化的问题,在商品—市场经济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马克思说:
【“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
作为经济关系的承担者,一定的人代表并且苦心经营着一定的所有制经济运行,扮演一定经济角色,是任何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在市场经济中之所以突出,是因为一方面交换关系把人们区分为对立的双方卖者和买者(而不像自然经济那样直接消费),流通的复杂过程使物与物的关系很容易掩盖人与人的关系;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使之对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过程要求严格,尤其是社会化大生产特别需要有权威的组织管理者强化运行的职能。管理商品大生产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要求强化人格化机制。因此,马克思把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视为商品在运动中“内在的矛盾”之一。这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普遍性。况且,即使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格化的也不仅是资本家,工人也作为劳动时间、雇佣劳动的人格化参与经济运行。在优化公有制的问题上,我们把公有资本人格化作为市场经济与之深层结合的一个方面,实质上也是它优选机制的一种重要功能,是优化国有制实现形式的关键所在,使得劳动者及其代理人同公有生产资料更紧密地结合为一体。这正是生产关系的深层次体现。
从企业市场的要求来说,人格化是企业独立化的基础。企业的运作,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增殖运动。在外部市场上应当是独立的,在内部就必须有完全负责的人去有意识地驾驭。按照马克思关于资本家职能的论述,价值增殖运动必须有一定的人“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
【“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
虽然马克思说的是资本主义企业运动的规律,但从经营管理的视角考察,它适用于任何企业。因为资本运作的物质形态,必须由有意识和意志的人来执行职能,方能有良好的状态。企业在市场的独立运行,并非无人牵动的风筝,其核心是人的运作之功。人格化和独立化都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资本人格化是企业经营独立化的内在灵魂,企业经营独立化是资本人格化的外在运动,体现了发达市场经济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之矛盾统一,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有意识运作的两个基本要素和特征。
当然,公有制企业实现人格化有它的特殊性,可以考虑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企业的全体劳动者,明确权利和义务,其实现形式是健全的民主管理与责权利紧密相联的严格责任制的结合,职工入股有利于强化劳动者对生产经营的关切度;二是,经营管理者的责权利及法律地位、保障体系,这是关键的层次;三是,终极所有者的代表机关及其领导者,即国家的代表,专门管理公有资本的机关,委派资本代理人参与董事会或任董事长,并有相应的利益和制约机制。这三个层次相互渗透和制约,又有不同分工,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公有资本的人格化链条,可在股份制公司的结构形式中体现出来,即表现为股东、董事会及董事长、经理(厂长)互补互约的关系。公有制经济人格化的三个层次,体现了领导者同生产资料结合的紧密度,关系到公有制内在优势的发挥。
在资产人格化的三个层次中,究竟哪一个是关键环节呢?总不能人人都负总责,人人都当家,而必须有权威,必须有代理人。发达国家股份公司的实践表明,股东—董事会—经理的系统,即“委托—代理”制,实权仍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他们掌握企业的运作,其优劣决定企业的兴衰。可见,经营管理者的地位、状态,是资产人格化的关键环节。我国公有企业多年运作的历史也表明,掌握经营大权的董事长(一般兼党委书记)、总经理,是企业的灵魂,起着决定航程的舵手的作用。所谓人格化机制,尽管是全面的,但必须有重点,关键是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度和素质。在外部环境相同的条件下,一个高度负责而又善于经营的“一把手”可以使亏损企业起死回生,使好企业更兴旺;一个不负责任而又不会经营的“一把手”则可能使好企业亏损、破产。以前,我们许多国有企业每况愈下,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缺乏优秀企业家长期稳定地主持经营管理,总体上又缺少一个企业家阶层。这是转换经营机制中的一个大短板,必须在改革中创立一个使优秀企业家更快成长且可以施展才能的体制。
从理论上说,资本人格化是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内涵、产权关系的内核,是生产关系的神经中枢。众所周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实质上是探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一深层次的改革,包括一系列“脱胎换骨的改造”。人们比较注重研究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外延(包括环境、结构形式、产权形式、经营方式等),而有关其内涵尚待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入探索。事实证明,若不提高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内涵,各种实现形式也只能进入外表层次,而不能革除旧体制的根系,不能使资本“有意识”地运作,不能充分而长远地释放国有企业的活力。在塑造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目标模式,转换经营机制的进程中,应当抓住这个症结。
以上我们分析了常见的三个范畴,以后还会遇到更多的概念需要以扬弃的辩证观点深化认识。须知,马克思主义是人类知识精华的宝库,特别是《资本论》,我们应当学会联系当代实际,在领会其原意的基础上,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深化它的内涵、拓展它的外延,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正确而灵活地加以运用。
三、批判地借鉴资本主义有用的形式和方法为社会主义发展服务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时,就明确说过:
【“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好东西,包括经营管理方法,也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
40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借鉴使用了许多看来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但这样做并没有削弱我们的基本制度,反而更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这就是本质与方法的区别和联系,是一种科学的扬弃。这里可以简单地分析一些事例。
比如,对国有企业,党中央提出市场化改革,就是借鉴西方企业面向和适应国内外市场情势进行的嬗变。其中突出的一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改造,完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独立性。近几年又实行国家管资本和管企业分开,建立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等。在企业的具体形式上也借鉴了西方许多有益的作法。但我们不是依样画瓢,不是照搬固定的模式,而是在实际中创新,特别是突出强调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对于农村农业,主要还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一系列原创性改革,但在股份制、规模经营上也有所借鉴。我国40多年的实践发展成就有目共睹,现在许多国家又开始借鉴我国的成功经验。这就是互相学习。
再如,为搞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借鉴了西方不少形式。其中资本市场形式,经多年试验日趋成熟。当年对于股份制、股票、股市争论最多。1992年,邓小平提出思路是,
【“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经过多年风风雨雨,我国逐渐获得了股市监管经验,股市在直接融资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有利于企业市场化。当然,我国股市并不像西方那样左右整个国民经济,它只能产生局部影响;要打击控制股市的金融大鳄,铲除金融腐败,依法严格治市,保持稳定秩序。现在我们还在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形式。这就是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此,习近平作了专门论述,必须创新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
此外,关于资源配置形式,我国有借鉴有发展。学者们无须在名词上兜圈子,话语表述是通用的。其实恩格斯早就用过“配置生产力”的话语。关键是如何配置。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在运用“两只手”上突破了西方的传统模式。这就是习近平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创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增强我国经济活力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在科学扬弃基础上的创新,丰富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总之,我们应当用马克思主义辩证观点对待原有的资本主义的经营形式、资源配置方法及其他手段。21世纪伊始,笔者曾倡导“马学为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简称“马学、中体、西用”),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着力研究中国的问题,同时有批判地借鉴西方有用的东西,为学术界越来越多学者所采纳。笔者认为这就是科学扬弃的态度和方法,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更有利于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决不能搞西化、私有化,犯颠覆性错误。可以说,这也是解放思想之路。历史充分证明,善于积极扬弃资本主义有益的经验和形式,自觉地批判继承人类的一切文明遗产,结合实际加以创新,为我所用,是社会主义的一大优势和重要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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