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医疗界开展的反腐败斗争”,胡锡进又有些担心、害怕了
最近,医疗界的反腐败风暴在人民群众的配合下,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媒体报道,目前已经有176名院长、书记被查。
还有媒体报道,在这场风暴下,全国300万医药代表人心惶惶,担心随时可能失业,他们连夜删除与医生的聊天记录,对相关的职业问题避而不谈。
与此同时,多场医药学术会议也干脆延迟、停办,还有行业学会被点名关切。
正在这个时候,胡锡进又有些担心、害怕了。
他于8月10日又发了一篇博文,对这场“医疗界的反腐败工作”如何开展发出“指示”。
他说:为确保反腐的高效进行,防止在有的地方跑偏,老胡认为,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老胡说,要全面确保医药反腐在法律框架内开展。这不是一场“群众运动”,而是要始终在各地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依照法律规约平稳有序开展。
他这段话的中心意思,还是害怕将医疗界反腐败,开展成一场“群众运动”。
老胡的害怕群众运动,不是第一次提出了,最近,就在国家安全部发出《反间防谍需要全社会动员!》的第二天,8月2日,胡锡进马上就出来解释了:“全社会动员”不是要搞成“全民抓间谍”的“群众运-动”。
而这一次对全国开展的医疗界反腐败斗争,胡锡进又旧调重弹。看起来老胡的话冠冕堂皇,而实际上就是害怕群众参与。
他故意地给人民群众的参与冠以“群众运-动”的大帽子。好像一但扣上“群众运-动”的帽子,就成了“政治正确”了,别人就不能开口了。这是胡锡进们惯用的手法。总之他是害怕人民群众参与。
实践证明,我们党开展的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加。本人从事反腐败工作近三十年,深切地体会到,反腐败工作离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有位老领导曾形象地指出:反腐败必须要“天线”与“地线”连接。
第二,老胡说,打击医药腐败要把少数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与一段时期内行业的不正之风区分开来,把严厉惩处和批评教育区分开来。
胡锡进自以自己很聪明,他也不想想,“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与“行业的不正之风”,能区分开来吗?这两者是相互相承的关系,没有“行业的不正之风”就不会产生“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又促进了行业的不正之风的严重蔓延。
老胡的这种观点是严重地违背马列主义辩证法的,他是形而上学的孤立地、片面地看问题,他是单纯的为了反腐败而反腐败。
这决不是给他扣帽子,在党就要说党的话。
而我们党开展反腐败的目的就是“以查处严重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而推动“行业不正之风”好转。
没有行业不正之风的彻底好转,能根治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吗?
老胡提出“把严厉惩处和批评教育区分开来”。此话出自一位老党员之口,这简直就是一句笑话。
严厉惩处本身就包含批评教育。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既包括对违纪、违法者的批评教育,同时,也包括对其他人员的法纪警示教育。
我们党一直强调的是“把严厉惩处和批评教育结合起来”,不能为了单纯地惩处而惩处。既要教育违纪违法者本人,还要以案示警,以警示人,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例和教育与警示其他人员要遵纪守法。
胡锡进这不是唱反调吗?
至于在查处过程中,当事人是违纪还是违法,其情节是严重,还是轻微;是移送司法,还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给予党、政处分,还是批评教育等,有关部门当然会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认定,这一点无需老胡提醒和操心。
总之,胡锡进将“把严厉惩处和批评教育区分开来”的观点,是一种故意混淆视听的违背马列主义辩证法的错误观点。
第三,老胡说,近日一些针对医生的举报和传言频现网上,其中不乏整人害人的诬陷。
老胡提出这一观点,看起来好像很客观,而实质还是打击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这是老胡一贯不相信群众的表现。
首先,反腐败的职能部门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案源就是来自群众的举报。没有群众的举报哪来的反腐败线索?没有群众的配合,职能部门如何进行调查了解?如何开展谈话取证工作?
其次,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至于群众的举报,包括网上的曝光,是不是诬陷,只有经过有关部门的认真调查后才能认定。没有经过调查,你胡锡进怎么知道“来自群众的举报就是整人诬陷”呢?你胡锡进是算命大仙吗?
再次,既然是网上公开举报,举报人就要承担相应法律的责任,如果举报是造谣、诬陷,被举报人也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点还用你胡锡进操心吗?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胡锡进提出的这三点,个个都是站不住脚的,不值一驳的观点。
胡锡进之所以提出以上三个观点,不仅仅是代表他个人,同时也是一部分精英分子的观点。
在我看来:凡是没有群众观点、脱离人民群众的人,才会如此害怕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
另外,如果自己坦坦荡荡,说句民间的大实话,“自己心里没有鬼,还怕半夜鬼敲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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