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将军再谈“韬光养晦”
田将军再谈“韬光养晦”
关于“特殊形态阶级斗争”下的和平发展战略,
与深化改革开放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专政之现代化,防止“和平演变”
----续接《韬光养晦之曲说正解和平演变与中国外交》
田瑞昌
几点说明
一,《韬光养晦之曲说正解与中国外交》与我现在所设题目:《关于“特殊形态阶级斗争”下的和平发展战略,与深化改革开放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专政之现代化,防止“和平演变”》,是正在整理修改的“小册子”:《中华文化起源与发展梳理纵论-----中华易经儒学道论、山海经“盘古开天”、接受马克思主义吸收西方文化》,其中的关于“邓小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探索伟大贡献”节选的一部分,两篇东西是上下相连的内容。
二,我为何要“补发”?因为《韬光养晦之曲说正解与中国外交》,只是作为一个“反面事例”,来说明如何正确理解和看待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存在“特殊形态阶级斗争”及其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的转化与实施的问题。而对这一问题如何认识,涉及的不仅仅是我国的外交方针,而是涉及到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理论道路制度文化”建设的前提与基础问题。
本来“韬光养晦,决不当头”,邓小平并非是讲的我国的“外交方针”,而是讲的我们“如何看待苏联解体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及其我们应当采取的对策”。而后来“韬光养晦”,却被炒作成重大的“外交方针”问题,为何?原因出在哪里?应当说“这个问题”本是清楚的,但我以为直到现在,理论界舆论界相当多的人对此是不甚了了的。这正是我把《韬光养晦之曲说正解与中国外交》,从《纵论》中节选出来发到《红色文化网》上的原因。
应当说,我的文章实际上对此已作出了回答,但是恐怕一些网友并没有真正“读明白”。-----
一些网站转载,有上百人纷纷表示“支持”,认为“深刻”、“精彩”(网站列出的名目),但也有认为“搞笑”、“无聊”、“荒谬”的。有的说“不要再为矮子理论辩护了”,也有的说“这位将军不愿听实话,说真话,实事求是怎么这样难?”,还有比这更难听的话了,就不引述了。
我在感到宽慰的同时,也感到一种悲哀。悲哀的不是对我自己,而是对我们的“主流理论界”。----应思考,为何直到今天,人们对《邓小平理论》还有这样的深度怨气!!是邓小平做了对不住人民的事,还是我们的理论阐释出了问题?抑或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我续发《关于“特殊形态阶级斗争”下的和平发展战略,与深化改革开放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专政之现代化,防止“和平演变”》,既是对一些网友“批评指责”的回应,更是为了使人们对“特殊形态阶级斗争”的论断,有个更全面的把握及对其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理解认识。
同时,想借此机会,对我的《纵论》做点介绍,这也是为了使人们能从更宏观的视野,看待“特殊形态阶级斗争”问题,而知其所具有的更广泛的联系与涵盖意义。
三,《纵论》这本小册子,题目是《中华文化起源与发展梳理纵论-----中华易经儒学道论、山海经“盘古开天”、接受马克思主义吸收西方文化》。
这里不仅解读了中国文化起源于《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其所揭示的是,宇宙爆炸、阴阳裂分、辐射变化、天地形成、地绕日行之运行规律,即,其《图》乃是“天体运行模拟图”,而由此,演绎出的是“天道中伦”、“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行“天道大律”、“敬祖拜天”的社会人文理念之宇宙观哲学观价值观科学观。
同时,亦解读了《山海经》“盘古开天”的科学奇著----盘,旋也;古,初也。《山海经》中所有人名神讳,都不过是“宇宙爆炸,天开地辟”初期,自然现象的指代。可惜,《山海经》这部科学奇书,自其问世起,就多被看作“神话传说”之作,并且导出“人神合一”、“拟人化神”、后人封前人(贤)为神 “封神演义” ----中国的神,都是人封的,迷信权威,盲目崇拜,装神弄鬼,自我封神,造假坑蒙,流谬至今。这是中国文化劣根性的一面。但它的正面人文思想理念,如,改天换地的英雄主义,维护“一中心”国家统一的爱国主义,等等,也是中国人的血脉基因,也在传承延续。
到汉代由董仲舒班固,及至宋代程颐朱熹,这些所谓的大儒们,将易儒道论引上“天理神化”的歧路,将中华“易儒文化”科学人文理念,阉割篡改为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封建文化意识”,即所谓的“新儒教”,什么“奉天承运“,“天子代天行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男尊女卑,三纲五常”的专制等级观念;什么“不偏不倚谓之中”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机械论、庸人低俗的处世哲学,等等,也是至今未予完全澄清与肃清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发端于欧洲的城堡联邦平行体制文化土壤,但从黑格尔等人起,德国古典哲学就深受中华文化中“阴阳学”的影响,黑格尔哲学的“精神第一性”,就来源于“无乃万物之始也”。可惜,黑格尔不谙“以制数度,议德行”,“与朋讲习,以多识前言往行”的实践认识反映论,把个“物质”发端于“无”之阴阳“精神”的第一性,变成了否定“有乃万物之母也”唯物论之唯心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考察人类社会演进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改造,不论是其“辩证”思维,还是其“物为母”的唯物论反映论,其“根”,一个重要方面则系于源于中华哲学文化中的优良基因。无疑,因为中国是“郡县大一统”的文化土壤,决不能搞教条主义的照搬照套,同时又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因为在中华易儒文化中虽有“以同而异”,“世界大同”的思想,亦有“效率与公平”制度模式的设计追求,但近现代的社会发展毕竟那时没有到来,不可能具体涉及。因此“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就成为我们的成功“密钥”。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能否成功,就看能否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其深深扎根于中国的文化土壤之中。否定与抛弃马克思主义不行,对马克思主义采取教条主义态度同样不行。这就是我们的历史结论。
至于西方现在的主流文化,它是“上帝文化”的演绎发展。“上帝文化”主张人人皆为“上帝子民”,人人自由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一理念的优越性,可以激发竞争与创造活力。不仅如此,由其引出的创造精神和敢于冒险精神,更使西方在科学领域超过东方,领先于世界。其实,西方的“实证科学”即自然科学,本就是中华“易儒文化”的科学自然观,并因以此为指导,中国在历史上几千年时间,科技曾领先于世界。比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只是几百年前的事,且还因此上了“神权专制”的绞刑架。然而,“日心说”早在五六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知道了,且绘制了“运行规律图”,即《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卦,代表N物所处的特定时间与方位。六爻一周,表示地球自转一周,八八六十四卦一周,表示地球公转一周。其他方面,如赤道子午线夹角的测定、浑天地动仪的设计、圆周率精确度当时达到小数点以后七位数,等等,少则早于西方几百年,多则在千年以上。然,后来中国落后了,到哥白尼“日心说”被证明时,中国知识精英界,惊呼“中国落后了”。五千年前的老祖宗,若地下有知,又会做何感想呢?五四时,更高呼“打倒孔家店”----这时要打倒的应是“独尊儒术”的伪儒腐儒,而不应是真正的易学孔儒。英国人李约瑟发出“李约瑟之谜”的感叹,至今有谁揭开这一谜底了吗?我的结论是,从董仲舒开启的“天理神化”之“封建糟粕文化”统治与封闭凝固了中国文化的“智慧天窗”之使然也。
西方文化由“人人平等自由”价值,转化为“天道人权”、“人权天授”------这同中国的“天理神化”如出一辙。是的,西方的国家元首,不是封建皇帝,是民选或贿选由“资本”操弄上台的。其“元首”本应是“民举推之,服务民之”。可是,他们一方面传承着“自由冒险”、“殖民扩张”、“肆意掠夺”的血脉基因,“自由掠夺”之自由,至高无尚,“人权天授”;一方面这种“自由观”,在西方人的骨子里,就是“个人利益追求”高于一切,是上帝赋予的“神圣权利”,如中国的“替天行道”之自诩也。而其不论谁做了西方“老大”,皆是“天权神授”,故今天他们推行的“人权高于主权”的所谓“普世价值”,不过是“天理神化”、“人权天授”之对于“平等自由”的曲解谬说----这在中国就等于歌赞封建主义糟粕。而发生这种人人“平等自由”理念的异化异变,除了受其大资产阶级阶层统治的利益驱使以外,主要是在其血脉中存在着“天理神化”、“人权天授”的“道德支点”,“上帝文化”理念的支撑。因而,不论其谁做西方的老大----如今天美国做老大,“领导世界”,横行霸道,在他们看来乃天经地义,任其做了什么坏事,都可用他们的“人权天授”价值观,摇舌鼓唇,大言不惭,理直气壮。
这种几百年形成的西方中心和强势,从相互关联的对应关系上看,乃是因为东方的中国文化,被“天理神化”之封建意识所取代,并走向极端,而导致的“精神窒息”、“制度腐败”、“科学落后”的结果。中国如不警惕,不彻底厘清正谬,并铲除和肃清其“拟人化神”的劣根性及其恶劣影响,中华民族就不可能真正崛起走向复兴再展辉煌。或者说,若是再度被缠绕,陷入其伪儒腐儒的谬说之中,----现在出版界出版的现代版《四书五经》还在用“董班程朱”的说词做注释,实在可悲----崛起了,也会倒退回去,重新陷入落后的境地。
同样,西方如不能剔除其文化理念中“人权神授”的劣根性,正本清源,即将耶稣基督之寄予神说“上帝造人”的面纱拿掉,还其“先人”真正追求的“平等观”、“自由观”之“罪赎”理念,人人做个自觉的平等自由人----这从根本上说,其实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改造)过的-----个人的自由,是以其他一切人自由为条件的,人人自由互为条件,人应成为自觉的人,才能成为自由的人。如此。人类社会就进入了“人的彻底解放”的新时代(义引)。今天的西方社会,比起以往的“神权专制时代”已有了长足进步。但是,几百年的“炮舰殖民”政策,正使其“平等观”、“自由观”、“人权观”陷入岐路。如继续顽固不化,不作反思,不思改变,不还“罪赎”之“自由平等”理念,等待他们的只能是衰败与没落。
须知。中国易儒文化,是遵循天地运行的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中庸之道”(非“不偏不倚谓之中”之谓,而是指行“天体运行图”、“太极图”----象形字“中”之用也),而“成财有道与天地相宜,不伤财,不害民”,“节以制度,说以先民,说之大,民劝矣哉”,“以制数度,议德行,以左右民”,乾坤运转,天道大义,“容保民无疆”,“乾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为地母,坤厚载物,合德无疆”,“敦乎爱”,“仁善为本”,“仁山智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等等人文价值与科学理念,证明中华本源文化有着“合天道、民为本、利天下”的优良深厚底蕴和强大生命力。
我的小册子既然是《梳理纵论》,就不可能只涉及这些内容,它必然要涉及到近现代史,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史。于是,中国共产党,从毛泽东到习近平几代领导人,就不能不进入我的研究视野与耕耘笔墨。然可以吗?我有这样的权利和资格吗?做司马迁乎?妄言。我是个“丘八”、15岁抗美援朝参军入伍,典型的“土八路”,但资格还不够。我只是想,做个中国人,总应该知道何以为中国人吧,其初衷动机,如此而已。
想起十年前发在《旗帜网》上的长文,主要想规劝那里的同志朋友(有的是好友)放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七八年来一次”、“大乱达到大治”的旧观念,结果却遭到“文笔”围攻,我被冠以“现代修正主义最大辩护士”的头衔,不胜荣幸之至。
从那时起,我就想对反映在中国社会中的各种思潮流脉做一研究梳理。别的不敢自诩,唯“说实话”、“讲真情”,大概敢于和任何人比比高下。
我把毛主席看作历史伟人,我概括了这位伟人的“七大历史功绩和贡献”;但我也对其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的认识----按照马恩《共产党宣言》的论断,我国从建立人民新政权、没收“帝官封”资产起,就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时期。可是,那时党内还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与“尽快向社会主义过渡”发生激烈争辩,这其实是没有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嘛,社会主义不是“一步到位”的完全公有制,人们应当重新好好读读《共产党宣言》-----、“三大改造”总路线、四清与文革运动的理论与实践“失误”,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毛泽东说自己一生干了两件事,一是把蒋介石赶到海岛上去了,一是搞了“文化大革命”,自我“三七开”,破了“人神合一”的旧观念,何其圣哉。
对邓小平同志,我概括了“五大功绩和贡献”:一是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二是维护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三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大科学命题,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理论根基;四是果断平息“六四动乱”政治风波,并做出了社会主义时期还存在“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展创新;五是《九二谈话》勾勒绘制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蓝图、发展路径与原则,是纲领性文献,可以说它是新时期的《共产党宣言》,既有特殊的中国意义,也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我以为国际国内的精英阶层,很多人对此并不真正理解。邓小平同志同样是历史伟人。我甚至说他是当代的马克思。-----这可以让历史来见证。但邓小平有无失误呢?他自己“六四开”,无疑这是指他当党的总书记时、即建国后前28年的错误,亦破了“人神合一”的旧观念,圣哉!
那么,改革开放后有无“失误”呢?人无完人,百分之百正确,那是“神”(没有神)不是人。照我看,小平同志在抓“党风建设”、“防止腐败”问题上,预见“有失”,认识上不如陈云同志,没有给出“严格治理”的基本方略和办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今天的“腐败成风”,与“总设计师”的设计,毫无关联吗?要是追责,我想小平同志今天反思,也应当是可以认可的吧。
至于后几代领导人,当然也会给出我的研究结论。到我的《小册子》整理完成后,如允许的话,我会给个交代。因为,不如此,也就谈不上是对各种“思潮”流脉的梳理。
《韬光养晦之曲说正解与中国外交》和《关于“特殊形态阶级斗争”下的和平发展战略,与深化改革开放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专政之现代化,防止“和平演变”》,是阐述邓小平理论贡献“之五”----“特殊形态阶级斗争”节选部分的上下两个问题。在《韬光养晦之曲说正解与中国外交》之前还有几节,就不补发了。
以上,就是所做的几点说明,望能如我所愿,起到一些辅助理解“补发之题”的作用。
关于“特殊形态阶级斗争”下的和平发
展战略,与深化改革开放依法治国,人民
民主专政之现代化,防止“和平演变”
(一)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过时”了吗?
『这是接前面论述国际间“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后边的一部分。其核心思想是,社会主义正以新的斗争手段和方式在向前演进发展』
是的,现在,我们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和平发展,共筑繁荣,”的发展战略。但这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已经熄灭”,并不意味着在追求“和平发展”过程中可以放弃斗争。
事实上,今天的世界风云变幻,更加诡异复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同新兴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即过去我们称的“第三世界”的博弈较量,有着许多不同以往的新态势新特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合作又竞争”。它可以和可能走向“新冷战”乃至爆发新的世界战争----不然美国等西方国家为什么要发展和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存在,而我们也必须加速军事现代化?
当然,它也可以走出与走向更加稳定的世界“和平发展”的新局面。
“和平发展”,对于我们来说,既是追求的目标,又是重要的斗争手段。人们可以看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履新以来,在国际上所推出的一系列重大“和平外交”举措,经过两年多来的“博弈较量”和一段“紧张时期”,世界不正在朝着“和平发展”方向,形成一股滚滚向前的大潮吗?
这次(2014)由中国做东道国主办的APEC会议,就是一次生动地展现:美国也愿意坐下来谈“新型大国关系”和“管控危机”,奥巴马再次表示欢迎中国崛起繁荣,当然我们还要看行动。日本终于不得不“退让”,承认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双方“存在不同主张”,有争议。原来受美国阻挠的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印尼等对加入“亚投行”等还有迟疑,现在也纷纷向中国勾勒的“路线图”靠拢。至于周边其他国家,更是“心向中国”,紧密合作,打造“命运共同体”,共谋发展。如果我们再看看俄罗斯、拉美、非洲,同样正在同中国紧密合作,共谋和平发展。甚至欧洲也加入中国倡导的“合作共赢,和平发展”的行列。如此,假以时日,世界难道不会走向更加“和平美好”的明天吗?
这是什么态势?这是历史的进步,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大潮。合作竞争,博弈融合,和平发展,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而“和平发展”本身就是一种斗争。那么这种斗争,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斗争呢?
如果我们站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的立场看,它是不是向共产主义方向的演进发展过程呢?
我相信,如果人们不是僵化于原来的“阶级斗争”的旧概念,而是能读懂马克思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和“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而“最终实现‘劳动’的彻底解放”的论断,那么就会知道,我国提出的“和平发展战略”,正是世界范围“阶级斗争”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因而它表现出的是一种世界各种力量博弈斗争的新态势新特点,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
我们国内僵化分子把“邓小平理论”说成是“现代修正主义”,实则是“身子已进入21世纪,脑子还留在过去----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前的时代”。
人们不该忽略的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事实,即何者是中国的执政党?它的名字叫“中国共产党”;它领导中国人民所走的道路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它领导中国建立的社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它的奋斗目标,是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并向共产主义远大目标迈进。
十八届四中全会高唱《国际歌》,在重要纪念场合,少先队员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足可证明矣。
所以,毫无疑问,中国的“和平发展”战略,既是巩固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也是在新形势新态势下与旧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体系的博弈斗争的战略。如果人们对此不甚了了,不知道“和平发展”战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推动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新的伟大实践与探索,那我们还涉谈什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
今天需要新的探索,未来也还要继续探索。马克思主义给出了大方向大原则,而它要经历怎样的“几个不同阶段”,这是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完成的历史使命。
就当代的国际形势和格局来看,各种矛盾斗争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从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我们当然不能忘记“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但是这种斗争形态已不是“暴力革命”时期那样的形态,它一般说来是既合作又竞争。它可能表现为“界限分明清晰”的斗争,也可能表现出的是“交融”“融合”的发展----这正是马克思指出的原则、也是未知的具体形态,而我们今天也不可能知道它还会经历怎样的形态转化过程----摸着石头过河,渐进探索、大胆探索,是也。
当然,西方的霸权思维也许会“强化”,但也许会被逼“弱化”。马克思说的是:“新的经济条件只有经过漫长发展过程”,才能取代资本主义,如同奴隶制经济、封建制度经济被取代一样。因此,我们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通过“合作交融”与“博弈较量”,如,“相互投资”、“并购组合”,打造“命运共同体”,尤其探索打造出“效率加公平”的中国特色企业制度模式(我们这也仍然在探索过程中),从而推动和做到在原有制度体系上,“创新”、“出新”、“更新”,改变现存的“鲸吞”模式之“大鱼吃小鱼”的掠夺性质。
我以为,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当代化”之探索要求与发展必然。如此看来,我们倡导和推进“亚太经济自贸区”进程,等等,奉行对世界“亲诚惠容”的友好政策,亦可谓“来者皆是客,天下竟为朋”矣。
无疑,我们头脑中不能没有唯物史观,不能没有“特殊形态阶级斗争”的理念,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把“阶级斗争”挂在嘴上,动不动就以旧有的两大阶级对垒的方式和态度“横眉冷对”之。不,不是的。相反,在处理国际关系上,它的方式一般说来,乃是“亲善”与“友好”,团结世界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国家和人民,组成最广泛的“和平发展,互利共荣”的统一战线,这难道不是按照马克思主义所指引的方向道路前进吗?
2014年11月12《参考消息》16版刊登了新加坡《联合早报》一篇题为“愚公移山之现代演绎”的文章。该文说“英国《金融时报》前驻华记者杰夫·戴尔曾说,相较于俄罗斯····中国精心策划的低调扩张对世界以及亚洲秩序的影响力更大,中国才是真正改变游戏规则的国家。他认为:‘中国的做法不是直面冲突,而是稳步缓慢地、有控制地、一点一滴地蚕食世界秩序,以及美国在其中的地位’。”
如果我们把这段话中的“西方语言习惯”去掉,翻译成我们的话语,这不就是说的中国的“和平发展”战略,正在世界推进“渐进式改革”,并正在改变着世界的霸权控制的旧秩序吗?长远地看,这不也正是在推动由“新的经济条件”主导的“取代”过程吗?如果人们能读懂和看透这一世界发展趋势,又有什么理由说“和平发展”不是“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又有什么理由认为,邓小平理论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当代运用”与“创新发展”,反倒是什么“现代修正主义”呢?
其实,西方精英对自身的发展、对共产主义,一直以来都存在一种根本性的“误解”,视“共产主义”为“洪水猛兽”----这是由“暴力推翻”与“原有制度失误”造成的错觉,也是因受困于他们的意识形态“僵化”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出在西方,是西方先进文明的一部分和代表。今天的现代资本主义,已远不同于原始资本主义,它已有着许多“社会主义”因素和成分-----须知,社会主义是由资本主义胎生而来的----资本主义也在“进步”。现在,西方之所以恐惧“共产主义”,主要是被其“意识形态”与“制度利益”所屏蔽。如果他们能在他们的“人权与民主”价值观中,去掉国家霸权私利,真正“发展自己,惠及天下”,不搞“赢家通吃”霸权,那今天的西方世界一定会走向更加进步和繁荣。而西方精英们的另一个最大“误区”是,以为把所有国家都“制服”了,“通吃”了,他们就会永远称霸,在世界作威作福。实则不然,那时一定是“退回黑暗”,一二战的悲剧必会重演,此乃利益争夺之使然也。而以西方现有的“价值观”、“利益观”、“历史观”为指导理念,不论他们出怎样的“高招”与“谋略”,除了给世界带来“苦难”以外,就是逃脱不掉“灭亡”的命运。
我相信,西方的精英界总有一天会觉醒-----因为东西方文明是交融互鉴的,西方人也不乏“英才”。社会主义运动,从“空想”到“科学”,起源于欧洲。人类进步的脚步,是阻挡不住的。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视觉眼光,登高极目,道路曲折,前途光明。
无疑,对于中国来说,还是邓小平告诫的“关键是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办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也是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新的世界格局下的创新发展与运用。任重道远,“稳行致远”矣。
(二)“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在国内的表现及其应对之策。
上面,对于“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我们是从“六四事件”说起,由国内说到国际。下面,我们把这一讨论再由国际转到国内-----即讨论在国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到底有没有“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它是以怎样的形式加以呈现的?又应以怎样的方针手段进行处理?
这个问题,实际要阐述的是围绕“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的判断,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探索,在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还有哪些重大的理论贡献。让我们继续解读。
首先,必须重申的是,在发生与平息那场“六四动乱”政治风波后,党内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存在几种不同认识,一种是鉴于“文革”的重大失误,及其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认为阶级斗争已不存在,持有“阶级斗争熄灭伦”的观点;一种是鉴于“六四动乱”的发生,认为阶级斗争不仅没有“熄灭”,有时还表现得异常激烈,持有重新认识“党的工作中心”,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一种是鉴于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所谓的“地富反坏右”已不复存在,而承认“阶级斗争”带来的问题,是坚持原有的“依靠贫下中农”政策,还是重划阶级?对此,持有不知可否的观点。
实际上,这是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针对这种认识上的“混乱”,特别是针对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欲重走“以阶级斗争为纲”老路,阻扰深化改革的情绪(主要是一些老同志,当时邓力群是其中的一位代表人物)。所以“平暴”后,邓小平立即接见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发表了重要讲话,着重指出: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不能重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老路,而改革开放,必须继续推进和深化,强调“以公有经济为主导发展多种经济”,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本人聆听了那次讲话,后来“讲话”发表时,把“计划与市场结合”修改为“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以计划指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我以为这表示当时党内认识,还没有完全跟上邓小平的思想,也可说邓小平这一“思想”,直到“九二”谈话后才开始落实);同时,包括在以后的多次讲话中,邓小平批判和否定了“阶级斗争熄灭论”,指出“阶级斗争将长期存在”,但它已不是原有形态的阶级斗争,而是“旧有阶级斗争的遗存(留)”,是“一种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
-----这个论断,前面我们已指出和做了说明。这里做重申与补充,意在指出“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是对“六四动乱”的理论定性,既是对社会主义时期基本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原则指导,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重大理论创新。
-----这个论断,也是对“文革动乱”与“六四动乱”两大历史事件经验教训总结,及所提出的各项理论原则的重要理论基石。须知,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石,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与解读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新形式、新形态、新途径、新方法,那我们就无法理解“无产阶级专政”是如何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在其“漫长发展过程”中逐渐走向消亡的(国家消亡)-----这是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基本原理,即所说的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中间横着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存在于整个过渡时期。-----因此,也就很难读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制度的科学体系。
-----这个论断,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论断,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只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不讲“阶级斗争”还将以“特殊形态”、“新的形态”长期存在,那么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就将站立不住,或陷入内乱,或发生政权性质的改变,因此,可以说,从理论上逻辑上事实上讲,没有了(不承认)新的“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也就没有了“无产阶级专政”存在的前提和必要。如此,果真不承认,或者说,没有了“阶级斗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那么,我们将何以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破坏,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发展,又将由何样的手段力量,保障其顺利实行与实现呢?同样,如果只讲阶级斗争,即便是讲它的“新形态”、“特殊形态”,而不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改革必会失去“原生动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必会停滞不前,那么这样的“社会主义”还有什么优越性可言,又怎样去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和迈向未来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呢?因此,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承认和正确处理新的“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是不可分割的“两位一体”的概念。
-----这个论断,其“两位一体”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对此,我们可以对邓小平所总结提出的重大理论原则,概略作一梳理。
比如,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动摇不得”的论断,这里若不承认“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显然“党的基本路线”就是不能成立的。“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条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不承认“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何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何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何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动摇不得”?
比如,“稳定压倒一切”,“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总思路总方针,同样,这里若不承认“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所谓“稳定压倒一切”,就是“无的放矢”,就是缺乏客观实际根据之论。
须知,其实“稳定压倒一切”,一方面说明它的重要性,“文革动乱”与“六四动乱”的教训告诉我们,没有稳定,就没有改革与发展,就没有一切;一方面说明我国所面临的“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重,有时社会动荡会异常激烈。所以“稳定压倒一切”的论断,就是建立在承认“特殊形态阶级斗争”将在社会主义阶段长期存在的理论前提与基础之上的,如此而已。
比如,“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既大抓物质文明建设,又大抓精神文明建设;既很抓经济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大胆闯大胆试,又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从严从重从快”,决不手软;既坚持开放战略,打开国门,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又坚决抵制和防止“精神污染”,在《九二谈话》中,更把“防止和平演变”提到重要位置,加以告诫,等等。
可以说,当时不同观点的“交锋”,从经济领域到上层建筑层面,从意识形态文化领域到社会领域各个层面,从各级官员的履职作风到普通百姓生活习俗层面,无不涉及,无不被卷进改革开放的大潮,亦无不被各种不同观点所左右,或此或彼或其他,或自觉或不自觉、或选择或被选择着,无一例外。我们又可以说,这是古今中外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伟大变革和思想激辩。我这里要提出的问题:
一是,这样的激烈变革与交锋,是不是“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它的种种不同表现如何定性?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邓小平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及其相关的论断教导,给没给出解决问题的方略与办法呢?
我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不仅如此,我以为对邓小平在这方面的重大理论贡献,至今并没有得到完全科学的阐释与说明,尚待进一步发掘与发扬。
二是,关于“特殊形态阶级斗争”的理论概括,为何后来在党的重要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很少提及?为什么?
尤让我长期不解的是,原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大概是在邓小平同志刚逝世不久,就在《南方周报》上发表几版长文,公开批判邓小平的“抵制精神污染”论。
何为“精神”?无需多费笔墨。“精神污染”,难道不是与“精神文明”相反的对应概念吗?既然要大抓“精神文明”建设,为何又要反对“抵制精神污染”?这究竟是不承认存在“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还是----虽不明说但却是,进行货真价实的“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从而让中国人失去“免疫力”,任“苍蝇蚊子飞进来”(小平语)毒化毒死中国人,或造成中国人的“基因变异”?
须知,自此以后,邓小平的“要抵制精神污染”的告诫,在我们的舆论中、“主旋律”中,就销声匿迹了。我问为什么?谁能给出答案。
三是,为何30几年,一方面我们的经济搞上去了,创造了世界奇迹;一方面官员腐败、市场造假成风,可以说道德沦丧的程度令人触目惊心,几乎为历史少见。为何,为何?又有谁能给出合理的答案?
我以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对邓小平的“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发展与创新,这一根本性的理论原则,缺乏科学的深刻的理解,没有把它作为“思想灵魂”和“理论基石”来看待。如此,也就不知何为历史唯物主义,不知何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发展演进的客观规律,因而,必然会造成和带来种种恶果。这里我又有几问:
1,请问:“信仰”丢失,把共产主义看成乌托邦,是什么?
2,“方向”丢失,意识形态领域,诋毁走中国道路,鼓吹“西化模式”,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3,“公仆”意识丢失,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竞私逐利,大面积腐败,何以滋生产生蔓延?与“信仰丢失”又有被有关系?与不提“抵制精神污染”又有没有关系?与“父母官”之类的封建意识复活,又有没有关系?与放弃与丢失“先锋意识”、不“从严治党”又有没有关系?而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4,“价值”丢失,不少文化艺术影视电视,竞相“媚俗”,以“低庸”之作争夺市场,“名角”们竞相走穴,电视银屏亦以“裸露”作为“时尚”引领,乃至“名角”婚姻、绯闻丑闻,也大暴其光,大抢眼球,乌烟瘴气,“雾霾”疊染,引导社会习俗中的传统美德,横遭洗劫,人心浮躁,社风浮华,道德底线“失守”,“坑蒙拐骗”肆行,社会信誉度可谓创“历史新低”,这又是什么?是的,我无法“量化”这种种“丑态”“邪风”之“重”,你也可以认为我说的“过重”了,然这不是相当一个时期充斥于“天南地北”、“实体与虚拟”环境中的、可“叹为观止”的万象吗?这又到底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无疑,中华文化中有“海纳百川,有容纳大”的血脉基因。当然可以学习借鉴吸收融合世界其他民族的先进思想和美好习俗,但这种“吸收融合”从来是要经过“汰洗”的,而不是“良莠不分”,“有毒”与“无毒”皆纳之的“拿来主义”。国门必须打开,“开窗透气”,不然没有新鲜空气,任什么人都会“憋死”、“闷死”。但一定要防“毒”,防止“毒气”污染,防止“基因变异”。
举个简单例子,中国文化是“敬天地、拜祖宗”的血脉传承,而今,年轻人“红白喜事”不分,新娘白纱拖地(白,是丧事的标志),新郎新娘不拜天地,而虽不是在教堂,却向不是神父又如“神父”样的那个人宣示,口中誓言与基督徒天主教徒也几乎一模一样。长此以往,中国人的后代子孙们,还知道何为中国和中国人吗?宗教信仰自由,除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以外(愿意放弃者不在其列),任谁都可改为信奉基督与天主教。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何信奉“老天爷”的中国人,却要去拜基督与耶稣?你改信基督天主教了吗?是否中国的婚姻仪式“太古旧”?那它可不可以改进升华,“与时偕行”(孔语),在保留民族底色的基础上加进新的时代风格呢?何以会如此的“跟风”与“麻木”?这个问题,说起来真是太小太小、太细太细了,可我却觉得这实在是太重太重、太大太大了。以此及彼,触类旁通(行),可谓多多矣哉。我们看看周边国家吧,人家的“民族基因”与习俗,又丢了多少?杞人忧天乎?
邓小平说“要抵制精神污染。”、“生活方式不变”(对一国两制说的)。可是身为省委书记的高官,却要出来公开批判邓小平的“抵制精神污染”的告诫,而那时的中央领导也不再提“抵制精神污染”,是何,为何?说这是一种“和平演变”的“进行时”,正在“过程中”,可不可以呢?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连“防止和平演变”作为“空洞”口号,也不曾听到有人喊过呢?为什么?可以“追责”“问责”乎?
所以,从本质上说,是对邓小平关于“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的重大理论贡献及其重大实践意义,缺乏深刻理解与认识,不甚了了,束之高阁。而这正是问题的要害。
(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依法治国,
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治理,
推动改革深入发展,防止“和平演变”。
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邓小平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重大理论贡献。
邓小平说:“党必须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首先这是对“文革”动乱沉痛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八九“六四动乱”政治风波教训的明示与告诫。
这标志什么呢?这标示的是,在存在“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的社会条件下,怎样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怎样区分敌友我,怎样推进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即是说,一方面既要保障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大胆试大胆闯,大胆放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来自群众的创造性劳动,又能将党和政府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明确界定了“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的敌我界限,敌与我,不是看过去的家庭出身,不是看他说了什么,也不是看其财富的多与寡,而是看他的言行违法不违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宪法高于一切,“党必须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具有何等的“天高地远”之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功能作用,向现代化发展升级转移的伟大创举。
不仅如此,围绕“党必须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的命题,邓小平在“文革”后,还就党的自身建设,相继提出了“从严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与组织原则的改革,尤其强调在“领导班子”的决策中,实行“表决制”,而不能搞“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制”领导。
这一切都是不同凡响的举措与创造,可以说为我们党和国家与社会,提供了“制度化”建设的方向性指引。当然,邓小平那时也说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问题,远还没有解决”(大意),这又是何等的冷静。
但是,人们却不见“实践中的继续探索”。后来的做法,实在是太差了,班子的决策“表决制”等同虚设,恐怕连延安时期的优良传统“一个角”都不如。这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
无疑,实事求是地讲,自那时起我国的法制建设,已有了长足进步,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严格地说,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是大大的滞后,未能阻止“邪风流弊”的蔓延泛滥,社会空气被“污染”的越来越严重。
直到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党党中央领导集体,大力整治腐败,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狠刹“四凤”,社会人心才又开始凝聚,清风屡屡,四溢飘香。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深入探讨,形成具有里程碑意义历史性《决议》,这将改变人们落后的陈旧的思想意识和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开拓出中华社会新天地、朗朗乾坤新境宇。
对于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理论界舆论界已有很多阐释。
我这里,只就两句话做点解释,一句是,今天的党中央,是真正地继承了邓小平的一系列“法制思想”:一句是,党领导制定宪法法律,以宪法形式确定党的领导地位,又将党自身活动圈在法制的“制度的笼子里”。我以为,这是唯有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才能做得到的圣举;这也是破除以往一切社会旧习漏规的、创古今中外历史奇迹的圣举。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可以看到:
它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法治思想”的继承与弘扬。如“节,亨。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天地节而四时成,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节以制度,议德行”、“以制数度,以左右民”;“说以先民,说之大,民劝矣哉”;“非礼弗履”,“莅临于下”,“容保民无疆”,等等,等等。这里体现的是,遵循客观规律,既依律制法,依法约民、“数度”细化,“左右”于民; 又倾听民意呼声,善于民主决策;而“说以行险”,则“莅临于下”,既做出表率,又接受民众监督。如此“中正以通”,天道之昭昭矣。难道这与现代“法治理念”相抵触与矛盾吗?它是今天法制建设的中华文化之根与底蕴。无疑,这需要以现代视野去吸纳和设计。
它是对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阐述的“巴黎公社”之“直接普选”与垂直系统层层推选“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民主原则(人们可查《法兰西内战》)和恩格斯的《论权威》、列宁论“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的“法制化”的最新发展。
它是对西方现代制度的扬弃。如果人们知道古希腊的民主原则,本就是“领土国家不直选”(亚里士多德语)的原则,就会知道,西方的“宪政普选制”,“是专为富裕阶层设计的制度”(美国左派精英语),马克思阐述的“巴黎公社”“直选”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政治制度,才是对古希腊民主原则的继承。当然,西方的“宪政制度”,也并非一无长处,如相对“公开透明”的监督制度,我们则需要结合实际,加以借鉴吸收。
它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民主传统”,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的继承和现代化。任何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都是各个国家历史的延续与更新,绝无统一模式。欧洲一些国家包括日本还保留皇室,坐“皇位”者,是他们这些国家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他们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不现代,不民主”?
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介绍过中国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几次或实行或准备实行西方的“宪政制度”,结果都失败了。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时代条件决定了“旧民主主义主义道路走不通”,因为“帝国主义势力不允许”。孙中山为什么做了大总统又交权?袁世凯张勋为什么接连复辟“黄袍加身”?因为西方列强的在背后支持与操弄,袁世凯的后台就是日本。抗日时期有个著名的“重庆谈判”,毛泽东在《重庆谈判》一文中,曾提出准备迎接“和平民主发展的新阶段”。这是什么?这就是今天说的多党制嘛。可是美国人不答应。为什么?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太强大了,他们怕。不仅如此,他们骨子里反共。在美国,上世纪50年代,为什么会发生屠杀共产党的“麦卡锡事件”?----西方,凡主要大国,一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先锋队共产党,强大到可以威胁到资产阶级政党执政地位的时候,他们必会撕去“民主”的面纱,露出狰狞的嘴脸,根本无意让共产党上台轮流执政-----我们国内的一些人跟着西方鼓吹“宪政民主”,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太幼稚了。司徒雷登,原清
人们当应记得,就是在这时,毛泽东发表两篇文章,一是《别了,司徒雷登》,一是《论人民民主专政》,其中特别批判了“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宪政民主),告诫我们不要再抱幻想。而今天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民主协商的政治制度”,是在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何来的不民主?
西方精英政客,煽动鼓吹中国人搞“多党制民主”,请问,从1911年辛亥革命起,直到1945年,近百年时间,中国人要走这条道路,西方列强为什么不答应,竭力阻挠破坏?今天,他们连续挑动“六四动乱”、“拉萨骚乱”、“新疆暴恐”,直至操弄支持“香港‘占中’”民粹运动,挑战中国国家主权,为什么?是西方人(政客)“心眼”好了,还是“更黑”了?收起老掉牙的“人权民主”的骗招吧。今天西方挑动鼓吹多党制“宪政民主”,与当年列强们一再阻挠中国实行“宪政民主”,难道其目的不都是为了控制瓜分中国吗?过去叫,“利益均沾”,瓜分势力范围;今天叫“颜色革命”、“和平演变”。前不久,一位美籍华人针对“香港‘占中’事件”,给“占中三子”写了一封公开信,指出“西式民主,对台湾就是毒药,对大陆就是大乱,对香港就是死亡”。看看,想想,问问:这里有什么“人权民主”可言吗?----在信奉“西化民主”这些人中,有的则是:脑中的“天授人权”,口中的“金口玉言”,如皇帝般的“老子天下第一”,“谁能奈我何”?如西方老大“民主霸权”之无法无天般“有模有样”也。
而我们看到的是,可借用一句“西游”语,所能“降魔制妖”之道者,唯法律“金箍棒”这一“定海神针”是也。
这里,应当着重指出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和多党民主协商的政治治制度,是遵循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民主原则,是符合中国会社垂直体系架构和优秀文化传统底蕴之继承与发展,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经验总结之延续与升华。
而邓小平“党要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的论断,则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国家政治制度构建上的创新与发展。
看了一些网站的回帖(对前文),我不知有些网友,为何对邓小平及其所探索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与实践贡献,不能予以正视与认可,反倒是“怨恨有加”?不说别的,若不是邓小平平息“六四动乱”,今天的中国会如何呢?可以说“没有毛泽东,就没有新中国”;“没有邓小平,就没有今天的中国”。这难道不是铁的事实吗?
有些网友还是“不服气”,说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了”,达到的程度已如何如何,以及包括笔者所列举的各种不堪入目的“乱象”,等等。
这些,也许不该发生与发展到如此严重的程度,但人们总得承认,今天的中国“经济搞上去了”,中国崛起、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提高改善了吧?
我以为,就是实行“终身追责制”,我们也不能否定邓小平及其以后党的几代领导人的历史功绩和贡献。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功过分明,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
邓小平说,“我深爱我的祖国,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这是“大话”吗?“作秀”吗?我以为,每个中国人,都应好好品味品味这句话,体会一下这位伟人的内心活动。
须知,邓小平的人生是“三落三起”。复出后,是以过去被冠以“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二号人物的帽子在工作,他所要收拾的是个“满目苍夷”的“乱摊子”,尤其那时党内“思想僵化”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因此,可想而知,邓小平当时所承受的“风险压力”,外人几乎难以想象。
无疑,他是伟大的共产主义者和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胆略与智慧,我以为决不逊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人。但他知道,他所开创的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虽然充满自信,毫不动摇,坚定不移。然,功耶,过耶?他仰望天地古今,茫茫沧海,滚滚波涛,怎能平静?他这时,自己内心只有一句话:“我深爱我的祖国,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而“千秋功罪,任人评说”吧。历史将越来越证明,他是伟大的仁者智者贤者圣者! 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闭目静心地思索思索,而后给邓小平同志一个真诚的“敬礼”吧。
我看到,有网友很不服气,举出现在社会上出现的种种弊端,认为其“根子”,就在邓小平,甚至连我举证说,邓小平讲“韬光养晦”,不是讲的外交方针。可仍然有人说,就是因为“邓小平提出‘韬光养晦’的外交方针,才使中国人站不起来的。”何以这样不讲道理?
我这里只提一个简单的问题,说邓小平搞改革开放,搞错了,那么我问,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抑或还是要重回“人民公社化”、“分分小命根”的“完全公有化”的老路上去?
问题是,这样的道路,在当代能走得通而不使中国人民重新陷入“贫穷”的煎熬痛苦之中吗?
我真的不明白,有些人何以如此“怨恨”邓小平?
是的,我们决不能否认,改革发展了,但也积弊“如山”,新旧矛盾交织,我们正面临新的挑战。
这,包括外部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这除了前面举的几起“动乱”“骚乱”“暴恐”“占中”事件外,据我所知在国内,还有个“新西山会议派”,一个叫张维迎的“名嘴”(某经济学院院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公开宣示:“私有化已搞成功了,下一步就是推进以台湾香港‘民主模式’的政治制度改革”-----而持这种观念的人,在知识分子中决非是个别的;在老干部中也不乏其人,如李锐就批“民主集中制是半开门”(否定“民主”中的“集中”,“全开门”,不就是“自由化”吗?)、李慎之就说,中国必须“刨根换种”(这四个字,不是我加的,而是他发表在《南方周报》长文中的白纸黑字)。
这,还包括我们前面所列举的社会风气、官场风气之种种问题,积弊已深
这,还包括如何保持经济的稳增长、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问题,等等,等等。
但是我们看到,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中国社会所有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社风、民风、官风、国风,都在发生转变,民心凝聚,奋发向上,正形成一股“正能量”的巨大洪流,荡涤一切污泥浊水;甚至已波及影响到世界局势风气的改变。
这说明,中国共产党是有极强生命活力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尤其新一届党中央,把邓小平提出的“党要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的理论原则付诸实施,做出了“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决议。开头,我们说的两句话:一是党领导制定宪法法律;一是把党和政府的活动圈在制度的笼子里。《决议》的做出,标志着《宪法》把党的领导地位的确立,作为最高原则,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已进入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时期。
这是什么?这也就是,承认社会主义时期存在“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而对应的根本之策,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的法制化、现代化。
这里,我们可做这样几点思考:
一是,用宪法保障党的领导地位,不论是面对外部颠覆渗透,还是面对内部消极腐朽思想的浸蚀,我们不都是可以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吗?在这个意义上,依法治国,提高国家的现代执政能力,可以说,本身就是对于存在的“特殊形态阶级斗争”的最好应对之策,是防止“和平演变”的根本性保障。
二是,把党和政府的活动“圈在制度的笼子里”,则是对所有“长官意志”、“排脑门决策”的“人治”陋习的根本治理之策,这不仅是“反贪治腐”,打造“清廉勤政”政府的制度保障,也是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经济社会等各项改革的质量效益,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包括缩小分配差距的根本保障。
三是,实践证明,一切好的思想,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是不能尽快转化成有“物质载体”承接的化“无”为“有”,那“无”这类“精神”性的东西,始终是飘忽于空中的“虚”“无”的东西,无法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并代代传承之。反之,将“无”化“有”,使“精神”之气,扎根于“物质”载体,即“有”之,“万物之母”之,如此才可枝繁叶茂,绿满大地,红灿河山,生机映然。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让“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并推而广之,在所有“有形体”之“结构”与“单位”,皆能引“无”入“有”。那么,假以时日,中国的社会面貌,会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呢?而这又会不会影响到整个世界的发展呢?
如此,那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在向共产主义前进呢?
----在战争年代我们提倡“一不怕死,二不怕死”的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精神”;今天,党的重要会议高唱《国际歌》,少先队员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是什么?
----我们若拨开了“一步到位”的“完全公有制”的“迷雾”,就可知,在马克思理论中,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同一个概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亦是共产主义的“开始阶段”,“共产主义就在脚下”。
于此,我又想到邓小平的两句话,一句是,“要把我们的社会风气恢复到50年代的水平”;一句是,“关键是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这,可谓“韬光养晦”乎?然也。把邓小平的所有论断联系起来看,他所说的“韬光养晦”,与“要把我们的社会风气恢复到50年代的水平”,不过是同一思想之“同义”在不同场合的不同表达而已。----“无乃万物之始也”,“有乃万物之母也”,精神变物质,精神需存于物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自觉的精神,要转化为自觉的人----培养“四有”新人。而这一切,则需要用法律制约与规范,“节以制度,非礼弗履”也。-----因此,可以说,依法治国,又是我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精神,转化为“有形”之实体,即所有“从精神到物质”的存在,此乃《法制》之责,亦即通向共产主义的制度保障。
于此,顺便问一问,何以将“韬光养晦”之义,“南辕北辙”,以此大谈外交乎?这个问题,到底是学术问题,还是政治理论原则问题?让我不解的是,我们党在何时何处,决定将“韬光养晦”,作为对外工作重大方针的?若是并无此决定,要不要澄清与追责,是谁搞的“移花接木”?以至到今天,舆论界还在“你争我吵?我们党的哪项决定,如此分歧过?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由侧重于管理转为侧重于服务,这就是国家机器的某种“硬”职能的转化与逐步消解,而使社会的管理职能逐步增加与扩大,并由社会的“人为管理”逐步向“自觉管理”转化----不可能?如我们指出的,50年代不是出现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朗朗乾坤局面吗?当然,也如前面指出的,这除了道德的宣示与教育、“从娃娃抓起”以外,关键要由法律的制度设置与实施,构建一个社会行为规范体系,使人们们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机制体制“物质载体”内,养成自觉的行为习惯----“天性”之培养造就,舍此不能也。所以,这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或者说,法律的跟进设计与规范,是其基本保障。那么,这又是不是向共产主义的自觉管理的方向发展进步呢?
我要问问,这样的理论体系,怎么就成了“现代修正主义“呢?
至于“公有制”如何完全实现,这是需要不断实践探索的。《共产党宣言》说的是,承认个人所有制,消灭资本剥削私有制;同时《法兰西内战》又说到“新的经济条件只有经过漫长发展过程”才能最终取代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制度。“漫长”是多长,是小平说的“几代、十几代、几十代”吗?那么,如何可以过早下结论?而在这种“漫长”的“探索”过程中,只承认某一两种“企业形式”为正确,别的形式都不可取不可为----如此,会不会限制人民群众的创造性,违背马克思说的“自然取代”过程呢?
请问,这一切难道不是一个“大胆闯大胆试”,渐进式改革的不断探索的过程吗?
实际上,社会主义究竟会以怎样具体形态,实现转化与取代,这是要由未来的实践来解决的问题。空想,不是真理。无疑,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则的指引,不意味着可以放弃共产党的领导,不然何来“探索”云云?不是无领导的自由,不是无政府主义,而是一句话,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至少是“一百年不动摇,动摇不得”。一百年以后如何?留给后人。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补发”这篇东西时,加进了一些网友的看法及我的回应,这在原来的“小册子”中是没有的,大概也不算多余吧。至于邓小平的“失误”或“不足”,因为到此,我对“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探索”研究还没有完,故此处,没有提及。欢迎批评赐教
2014、11、15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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