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之超:纪念“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表50周年

作者:佚名 来源:《红旗文稿》2007-13 2013-09-27 470

卢之超: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贡献
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50周年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以及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探索和理论上的重要突破,是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的时候开始的,深入的探讨和全新的思路,就是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里提出来的。

 

  这一著作,先是作者于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间经过一系列的会议、调查研究和讲话,于当年6月19日正式发表。时间过去了半个世纪,除去反映当时形势变化的某些具体内容以外,这个讲话提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贡献。它对于社会主义是有长远指导作用的,直至今天仍然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工具。

 

  一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列宁生活在为推翻资本主义、争取社会主义而奋斗的过程中,他们都没有看见全新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批判资本主义,探索依靠工人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和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新社会的规律,争取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新社会的建立。他们对于未来社会只能依据资本主义矛盾的消除作原则性的设想,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建设在他们那里还不是现实的问题。斯大林在刚刚建立了人类第一个社会主义制度以后,开始探索,但是许多问题、主要是有关阶级斗争的问题没有处理好,理论和实际脱节。而且面对帝国主义的包围,需要进行战争的准备,接着进行了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以后留给他的时间又太少。他对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设有一些总结,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不过是非常初步的而且有不少不正确。一句话,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应该如何建设的内容不多。

 

  正如毛泽东自己所说:马克思没有看到社会主义,列宁也看得不久。苏联有成绩,也有问题。社会主义时间不长,还没有充分的经验,许多问题要创造,要发展。

 

  《正处》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恰恰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时候,苏共20大召开,揭开了斯大林的盖子,接着发生波兰匈牙利事件,国际上两种社会制度的矛盾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各种矛盾以非常鲜明的形式暴露出来;从我国国内来说,新的社会制度刚刚建立,国家比较穷,旧的遗留问题很多,许多现实问题不可能一下子解决,由此发生了罢工、罢课、社员退社等闹事现象,也暴露出各种矛盾。从1956年起,毛泽东就开始不断考虑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应该如何建设的问题,并且领导党中央集体不断进行研究和总结。从《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到《论十大关系》的讲话,都是在做着同一个题目的文章。

 

  二

 

  问题的核心和主题,正如题目所说,是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这样的问题本身,就展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因为以前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焦点,是为了夺取政权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而开展的革命的阶级斗争,解决那种对抗性的矛盾。一切其他的非对抗性矛盾包括各部分人民之间的矛盾,都处于从属的甚至是被掩盖的地位。现在共产党和它领导的人民政府成为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面对的是大量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如何在人民内部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致进行经济文化建设,自然成为主题。而在这个问题里面,占据关键地位的是领导和群众的矛盾,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矛盾。实际是掌握领导权和管理权的共产党及其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矛盾。当时展开的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矛盾。

 

  从这个问题的外部或者外围来说,则是敌我矛盾性质的阶级斗争。除了国外的敌人,国内则是被推翻的阶级敌人,不过已经是这些阶级的残余。因为原来的敌对阶级不仅被打倒而且它的经济基础已经被改造,这种矛盾和斗争当然已经下降到次要地位。分清楚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

 

  从完整的意义上说,只有敌我矛盾性质的阶级斗争才算完全的阶级斗争,人民内部矛盾一般不是阶级斗争。只有两种特殊情况,仍然算是阶级斗争或者带有阶级斗争性质:一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这是我国所特有的,——而且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把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矛盾控制在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内,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思想文化等即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但这只能算阶级矛盾或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影响、残余或历史遗留。这两种情况都需要按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但是这种情况却常常引起非常复杂的问题,即两类矛盾相互影响和转化,以至干扰前面所说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主题。

 

  基于这样的分析,《正处》里提出一系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政策和方法。主要是“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讲得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个方针本来是处理科学文化、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方针,有时毛泽东也把它作为处理广泛的政治、社会问题的方针,或叫“放”的方针;还有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及从全国人口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这些方针、方法,特别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其重要性还和上面所说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影响、残余或遗留有关。科学文化、思想观点、意识形态问题,人民内部的知识分子、民主党派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都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反映了人们各不相同的利益,反映了长远的历史传统,反映了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关系。既有新社会刚刚建立的特点,又是社会的常态。而且至少在世界大同以前,不可能脱离和阶级斗争的某种联系。所以必须小心谨慎,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去处理。

 

  所有这些都是民主的方法,毛泽东有时说它们是“小民主”、“小小民主”或者“和风细雨”的方法,以区别于激烈的或“急风暴雨式”的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

 

  总之,在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前提下,采取一系列正确的原则和方法,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种关系,达到全社会的团结与和谐。这既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正处》里提出的这些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国家和社会,引导全体人民顺利地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

 

  三

 

  社会主义制度建设,首先是经济建设,同时也是民主政治建设。《正处》里虽然提出《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等极其重要的原则,但是总的来说有关经济关系的论述不多,因为主要是讲政治和社会方面的问题。鉴于苏联的教训,从我们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人民的权利义务、政权的产生和组织原则、人民的监督等等方面,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系列理论、原则和方针、方法,集中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主题。这些理论、原则和方法,实际上都是属于民主政治建设的范畴。这就为我国的政治建设开辟了正确而广阔的前景。

 

  一谈民主,许多人就知道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那一套。虽然“主权在民”这样的抽象原则都是一样的,但是具体的民主制度则是和经济基础即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是这个原则的具体化。它应当有自己的新的内容和形式,应当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等理论和传统,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主方面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创造出一套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民主制度和具体体制。《正处》可以说是这种创造的伟大的开端。遗憾的是当时和以后没有或没有来得及把这一系列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原则和方针、方法制度化,用党规国法固定下来,并且在实践中确立起它的权威。

 

  四

 

  主要问题是在于后来出现了更为复杂的情况。社会的运动是多方面的力量构成的合力所推动的,许多事情即使如毛泽东这样伟大的人物也无法预料和掌握。因而《正处》里一些方针没有在实际中始终坚持下去。但是,如果把这方面的责任归因于毛泽东,至少是很不全面的。经过半个世纪,许多意料不到的形势发展,不仅从正面证明,而且恰恰从反面检验、补充和丰富了里面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正处》的发表,从讲话到公开登报,正是处于新制度刚刚建立的多事之秋,接着开始了整风运动,不久又转为反右派斗争。然后又出现了更多的没有预料到的事情。从这个过程看,第一,共产党内部特别是它的上层许多人对毛泽东提出的理论缺乏思想准备,至少在侧重点上有不同的看法。毛泽东是通过各种矛盾及其处理的叙述,引导人们认识领导者的责任,重点在于正确处理领导者、管理者和被领导、被管理的人民群众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领导,特别要注意预防和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而他们则对此认识不足甚至不大同意,往往想把矛头对着群众,看到群众的问题多。第二,人民群众里一部分人特别是民主党派、知识分子里的一些人,也在侧重点上有不同看法。毛泽东一再强调人民内部的问题,包括思想上的分歧,领导和群众的矛盾等等,都要采取民主的“和风细雨”的办法,要搞“小民主”、“小小民主”,不能采取对待敌人那样的“大民主”;而他们不满足,要大鸣大放、把事情闹大,把矛盾上升为激烈的形式。这里实际包含着对于共产党、社会主义的不满情绪以至反对的态度,也就是前面说的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影响或历史残余在起作用。第三,毛泽东本人也处于观察、调查研究、酝酿形成更明确思想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阶级斗争的估计上,开始估计不足,后来有所补充,但又没有摆脱过去长时间激烈阶级斗争留下的习惯思维。而且实际上他不能不接受某种形势和压力的影响。

 

  这样,在各种力量综合构成的形势推动下,《正处》的修改过程里就逐步增强了阶级斗争的分量。这本来是对于开始发表的“讲话”的正确补充。但是到后来,毛泽东的思想和实践沿着这个方向曾经走到两个极端。一是在群众中一部分右翼人士的激烈言论和党内强烈反弹情绪的影响下,把不少内部矛盾看成敌我矛盾,造成了错误的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一部分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以后又逐步形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和做法;二是由于共产党的领导层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没有根本解决,以至后来他逐步把这样的矛盾和阶级斗争联系起来,认为官僚主义者阶级和工人阶级、贫下中农处在尖锐的阶级对立中,直至发展为反对走资派的文化大革命。两种情况都离开了人民内部矛盾的主题,没有能够把对抗性矛盾控制在极小的范围,没有能够及时化解和消除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人民内部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的苗头,反而激化成为敌我矛盾。这里部分是他本人认识上的原因,更多的是实际形势的变化和各种力量的相互影响。

 

  原本希望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达到全社会的团结和谐,以便团结一致进行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当时叫“向自然开战”),结果很长时间内没有达到团结和谐,有时反而造成社会的分裂。这是历史的悲剧。

 

  五

 

  半个世纪的历史,使我们对于毛泽东当年论述的理解,包含了更多的沧桑感。历史说明了正确处理的不易:一要防止原来的内部矛盾渐渐发展、激化为敌我矛盾;二要防止某些“处理”的主导者即领导者、管理者和被领导、被管理的群众之间的矛盾变成对抗性矛盾,逐步站到人民的对立面。因而历史更说明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

 

  这两者都与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认识有关。首先,必须承认阶级斗争的历史的和社会的影响仍然存在,要坚持以阶级分析的方法观察分析有关的社会矛盾;不认识、不承认并不等于它不存在,实际发展中反而会使本来非对抗性的矛盾向对抗的方面转化。同时,必须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始终是我们的主题,因为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只是极少数。在人民内部,阶级斗争只是作为影响、残余或者遗留而存在。因此,如何通过正确处理,把实际存在的敌我矛盾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并通过健全法制加以解决,使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在提高一步的层次上得以化解,增进团结与和谐,而不至于从上述两个方面转化为对抗性的敌我矛盾,这不仅是对于作为领导者、管理者的要求,而且要通过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毛泽东生前没有能够在实际上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丝毫没有降低他在《正处》中提出的这一理论的价值,反而更加说明坚定不移地遵循这些理论原则的重要性。至少他的理论遗产和半个世纪的历史经验,有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今天所遇到的问题。

 

  时间过去了50年,今天的情况和当时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又有某些相似之处。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我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很大的提高,我国的物质基础和各方面条件都大大增强了,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似的是,虽然我国社会重新发生许多矛盾,归纳起来仍然是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大量的主要的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

 

  六

 

  现在,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不是没有矛盾和必要的斗争,而是要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化解这些矛盾,达到团结一致、和谐共处,共建共享的目的。这里也遇到一个和当年共同或相似的问题,就是必须承认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同时要防止内部矛盾演变、转化为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当然更不可使阶级斗争扩大化。不仅是主观上要注意正确处理,而且是要化解、消除这种演变或转化的经济社会条件。

 

  毛泽东论证人民内部矛盾成为主题的依据,是我国基本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人民内部各部分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上的冲突。邓小平也是这样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他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指出: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他们的这些话都说明,如果在中国产生两极分化,恢复了剥削制度,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将成为主要矛盾,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所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前提将不复存在。

 

  现在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没有预料到的结果。为了制止两极分化以及它所引起的种种矛盾,必须依靠广大群众。我们首先要真正巩固和加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注意把私有制限制在一定范围;同时教育、批评以至处分某些暴富阶层的人过度剥削、虐待和欺压劳动者,以及挥霍无度、炫耀财富的丑恶行为,教育、批评以至处分某些地方和部门的党政机关和官员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要注意防止这些矛盾向对抗性的敌我矛盾转化,比如防止和惩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现在关心和解决各种民生问题,以及现在正在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我们的监察和纪律检查部门的工作,都是做的这个事情,必须把它做好。所有这些,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因此,正确全面地理解《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思想,以及半个世纪来围绕这个问题的经验教训,将会十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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