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历史就是“虚无”价值

作者: 张 江 来源: 《求是》2014/14 2014-07-25 491

 近年来,历史虚无主义作为一种文化情绪,逐渐扩散到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分支。在文学领域表现尤甚。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文学史写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无”历史的冲动和表征。创作上,以虚构手法为托词和掩护,罔顾历史事实,肆意篡改历史、臆造历史;批评方面,放弃对文本真实性的坚守,将畸形的虚构和想象夸大为最高原则;文学史写作则在“重估”和“重写”的双重驱动下,将历史上的经典作家作品驱逐出去,代之以另外一批“合意”的作家作品。凡此种种,都对历史本身构成了瓦解和伤害。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历史虚无主义趋向,近年来又与文化上的消费主义和解构主义等西方后现代思潮汇合,构成更强大的冲击力和颠覆力,必须给予充分重视。文学“虚无”历史,其危害绝不仅仅限于对历史自身的扭曲,造成历史的失真,导致历史传承的链条断裂。它更大的危害,是对价值的虚无。文学“虚无”历史,本质上就是“虚无”价值。

    一、历史承载着丰富的价值内涵

    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事实上包含了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在过往时段内真实发生过的“原生态历史”,也就是哲学上的“历史本体”。这种历史,包括具体的历史过程、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真实存在,具有不容置疑的客观性。其二是以文本或其他形式存在的“被叙述的历史”,也即“历史文本”。我们日常所见的各种人物传记、文献资料、史书典籍等均属此类。“原生态历史”虽然客观、真实,但它是不可逆的,一旦被归入历史的范畴,就意味着已经消逝,永远不可再现。能够流传下来、被我们所获知的历史,无论它以怎样客观的面貌出现,事实上都是“被叙述的历史”。

    这就决定了历史并不是单纯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缀合,而是包含了丰富的价值内涵。这种价值内涵,通过两种方式注入历史机体内部。其一,“原生态历史”是错综杂陈、凌乱无序的,无数事件和人物共存于某一时间和空间之内,只有那些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承载着重要意义的事件和人物才有机会进入史家视野,成为历史的组成部分,参与历史建构。其二,人们对历史的追忆、记录、整理,总是包含着或隐或显的主观立场。这种主观立场既可以表现为直接而鲜明的对历史的评判,也可以暗含在对历史本身的选择和叙述之中。即便是以影像资料形式存在的貌似绝对客观的历史呈现,其视角的选择、色彩的搭配、光线的处理等诸多细节之中,也无不透露着记录者的主观立场和价值判断。甚至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一器一物,也绝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物理意义而存在,而是因为它承载着特殊的价值内涵。历史学家对古代器物的文物价值判定,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其“意义含量”的多寡。越是具有丰富社会内涵和文化内涵的物品,越具有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所负载的价值内涵,虽然在历史文本中是以修史者或史家的个体面貌呈现的,但能够获得普遍认同乃至被固定下来的价值阐释,往往又是非个体的,它代表着一个群体甚至一个民族的整体性判断。在此,史家个体只是群体价值立场的代言者和阐释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价值裂痕,一般通过群体的择取和历史的淘选予以修正和弥补,最终达到统一。比如,在某个时段内,出于特殊的动机,也许会有某个撰史者提出与主流历史迥异的判断,但是,这种价值判断因为与民族整体价值取向的错位,必然在时代发展中被遗忘或摒弃。只有那些契合民族价值取向的历史叙述和历史判断,才会得到肯定和留存,汇入历史的传续之流。

    因此,任何一个民族的历史,包括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等,它们所承载的价值内涵,是这个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发展和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稳定性的普遍共识,经历了长久探索,付出了巨大代价,最终才凝结定型,存留于民族的血脉之中。一个民族的发展,终究需要精神的支撑。历史就是这种民族精神的坚强载体。正因为历史的这种价值载体属性,世界上的各个民族都对自己的历史严肃对待,倍加珍惜。说到底,历史和它所承载的价值内涵,是内在地生长在一起的,从来不存在被剥离了价值内涵的单纯的历史。

    二、文学虚无历史,必然虚无价值

    正因为历史与它所承载的价值不可分割,文学对历史的虚无,必然不可避免地滑向对价值的虚无。近来历史题材创作的持续走热,很大程度上源于这样一个原因:在一些作家的观念中,与现实题材相比,历史题材有更大的施展空间。他们认为,现实题材把握起来难度大,且容易遭到诟病,而在历史的天空里,就可以任意闪转腾挪、自由发挥。换言之,历史一旦被称作历史,就可以被视为随意处理和消费的资源。但事实远非如此。例如岳飞和秦桧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在时代的流转中,岳飞和秦桧甚至已经超越了史实意义,成为被固化的价值符号。岳飞就是爱国忠义的英雄,秦桧就是卖国求荣的小人。但是,近来少数创作者,在所谓还原历史真实的旗号下,将岳飞描绘成了一个“酗酒惹事”、“不满领导”的荒唐愤青,精忠报国之举也被解读为不识时务。而在另外一些文本中,秦桧则摇身一变,成了值得同情的对象。这种对历史的颠覆,事实上已经沦为对民族精神的彻底解构。对岳飞的丑化,实质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尊崇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颠覆,对秦桧的美化,则是为卖国主义和苟且求安寻求借口。它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民族价值体系的混乱,何为美、何为丑,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这些基本的价值标准乃至价值底线,统统被打破。

    更重要的是,对历史的虚无,对价值的虚无,其破坏作用不仅指向历史本身,而且直接关乎当下。这是因为,历史和现实不是孤立分割的,两者之间具有深刻的连续性。历史是昨天的现实,现实是明天的历史,两者处在永无止境的推进、转化之中。一切现实存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等,都不是随意或无序产生,而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是历史动因在当下的辐射和延伸。其中,人类的创造性实践对社会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创造也是历史基础上的创造,蕴含着历史的智慧和思想。没有历史就没有现实。一切现实的存在,某种程度上说,都是历史的存在。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文学“虚无”历史,是在历史和现实的关系上预设了一个前提,即认为历史可以脱离现实而存在。如何处理历史与现实无关,将历史视作可以随意消费的娱乐资源,肆意调侃、戏说、恶搞;或者将它当作表达自己特殊意图的工具,可以根据主观意图任意改写、涂抹。这种行为的危害就是,它拒绝了历史提供的各种文化经验进入现实的可能。历史被封存、消费,它所携带的经验和智慧也随之消散,人类的发展进步就失去了根据,一个国家和民族由此陷入集体失忆,进而迷失前行的方向。更关键的是,现实失去历史的逻辑支撑,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成为悬而无着、摇荡无根的浮萍。

    最近几年出现的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就是例证。在塑造革命英雄形象时,个别创作者不是集中笔力突出革命者在时代危局中的担当和义举,而是片面夸大他们身上世俗甚至庸俗的一面。情场纠葛,风花雪月,表面是历史,内核则是情感娱乐,“红色”被置换成“粉色”。革命者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这没错。但问题是,把这些挽救民族危亡、领导中国革命的英雄涂抹成情场圣手,艰苦卓绝的革命事业,其成功就失去了历史的逻辑支撑,千千万万的革命者慷慨赴死换来的今天的现实,也失去了合理性。这是对我们当下存在一种变相但却更具解构力的否定。

    三、文学如何处理历史,彰显价值

    文学当然要书写历史。但历史学与文学完全不同。在历史的书写上,前者为纪实,后者为审美;历史学家重在直笔,文学妙为隐喻。这就让人产生疑问,当文学以历史为题材,如何判断它是虚构还是虚无?细节真实是不是历史真实?

    文学是虚构的,没有虚构就没有文学。以历史为题材的文学作品,通过虚构人物、情节,编写引人入胜的故事,表达作者对历史的判断和情感,这是完全正当的。但是,虚构不是虚无。虚构是一种艺术手段,用这种方式表现历史,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作者对历史的态度。文学虚构的历史,可以不是真人真事的历史,但是,它应该是体现发展趋势和本质真实的历史。《红楼梦》刻意隐去真事,留下满纸虚构,但是这些虚构,是为了更生动地表达作者的意图,他要揭示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一个家族不可挽回的没落,告诉人们那段历史的本质。因此,文学可以虚构历史,但不能虚无历史中蕴藏的价值。历史是民族记忆的符码。这些符码是民族价值观念的表征。千百年岁月流淌,数不尽的人事被遗忘,留下的是历史淘洗的结果。过往的人物和事件,英雄也好,奸臣也罢,不仅是“史实”,而且是价值。历史记载他们,是向后人彰显民族的价值立场和主张。而彰显价值,正是文学擅长的本领。

    细节真实是不是历史真实?细节真实是现实主义创作的基本原则,是文学的生命,但是,细节真实并不意味着它所叙述的历史必然真实。因为细节真实是一种现象真实,可以给人一种感受,这也正是文学所长。但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讲,感知是感性认识,它认识的只能是事物的表象。表象真实有时折射本质真实,但有时却远离本质真实。因此,细节真实不能代表历史本质的真实。这在历史人物的文学化上有特别突出的表现。汉奸是个历史人物,评价他的标准只能是他的历史行为。他可能是个好男人、好父亲,在男女问题上很有情意,甚至可能很有学识和魅力。但这只是私德,私德不是这个人物进入历史的根据。用私德消解公德,把一个汉奸打扮成任由别人爱戴的人物,哪怕细节再真实,也是虚假的历史,不是历史的真实。假手细节虚无历史,就玷污了文学的纯洁。

    文学不是史学,因此不能用史家的标准去要求作家。否则,文学在表现历史时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文学可以也应该以自己的方式处理历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文学家就此获得了特权,可以随意颠覆、涂抹历史。作家与史家虽有不同,但那只是方式和手法的不同,在根本上,他们都有捍卫历史真实的责任。文学家对待历史,不能以文学的独特性为借口消解价值,而是应该充分利用文学的优长,更生动有力地传承和维护历史价值。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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