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来意:毛泽东的农业梦

作者:耿来意 来源:乌有之乡 2014-08-17 568

 那年去日照五莲山游玩,在回来的路上,猛然间被山坡上一片片广褒的梯田震撼了,那些梯田绵绵延延,被郁郁葱葱的绿色渲染着,象祥云一样沿着山势环绕开去,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是一个或几个家庭的力量所能及的,那一定是集体的杰作。一位年长些的同事脱口而出:“大寨田”。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记得小时候,农闲时节,父亲常常半月二十天地不在家,说是在外面“战山河”,修水库,挖河渠,建大寨田。

  “大寨田”来自于毛泽东倡导的“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大寨是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山村,山穷水恶,土薄人困。1953年,大寨实行了农业集体化,在陈永贵、郭凤莲等带领下,大寨人在虎头山上与天地奋斗,在七沟八梁一面坡上建起了层层梯田,彻底改变了大寨的面貌,穷山沟变成了“层层梯田米粮川”。1964年,毛泽东听到了大寨的事迹后高兴地说:“穷山沟里出好文章。”“农业要自力更生,要像大寨那样”。“农业学大寨”的运动开始在全国次第开展起来。1966年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正式提出:“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大寨精神是毛泽东时代农业的典型特征,亿万农民栉风沐雨,战天斗地,大搞农业基本建设,在中华大地上留下了沟渠纵横,留下了水库密布,留下了良田平整,也留下了“大寨梯田”。直到今天,在全国各地,虽历经风风雨雨,“大寨田”的身影仍然会闯入人们的眼睑,它默默无言,它苍桑深沉,它奉献付出,它让人感叹,它让人看到了一个时代的激情澎湃。

  毛泽东对大寨的道路持高度赞扬的态度,也一直热情地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发展。1975年9月,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召开了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毛泽东之所以对大寨保持着那样高和那样持久的关注,缘于大寨精神寄托着毛泽东对中国农业发展的期盼,大寨的集体主义,大寨的自力更生,大寨勇于改变落后面貌的实践,在毛泽东的脑海里有着很重很重的份量。

  毛泽东有浓厚的农村情节,他领导的是农民革命运动,他建立的是农村革命根据地,他实行的是农村土地革命,他执行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他对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中国的农业有着深切的了解和洞悉,也饱含着深情和厚爱。他意欲改变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想法之深、之切、之远是任何人都无法比及的。旧中国的农业是凋敝的、落后的,旧中国的农民是困苦的、无望的。美国著名记者西奥多.H.怀特于1946年根据自己在中国的见闻写成的《中国的惊雷》一书记载:“中国农民被投机家、军阀和西洋的工商业弄得破产,桎梏在自己的古老的封建关系之中,渐渐被迫得气都透不过来……在现世界之中,只有中国的人民才比五百年前吃的更少,生活得更苦,穿得更坏。”1926年5月至9月间,毛泽东在广州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他在编撰的《农民问题丛刊》序中敏锐地指出:“农民问题本来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帝国主义、军阀、地主阶级等人为的压迫问题,与水旱天灾、病害虫害、技术拙劣、生产减缩等天然的压迫问题。前一问题固然是目前的紧急问题,同志们的注意力自然都集中在这里。但后一问题也是非常之严重,我们不能不积极地注意。要解决后一个问题,需要着全国的革命的政权与科学的方法,不是即刻能办之事,但时期也就快要到来了,我们应得预先准备。”1927年4月19日,毛泽东在汉口召开的土地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言指出:“解决土地问题的意义有:一)使农民得解放。废除地主及一切压迫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实为本题的主要意义。(二)土地问题不解决,经济落后的国家不能增加生产力,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不能改良土地。……土地问题不解决,农民无力改良土地,生产必至日减。故第二个意义为增加生产。”从1927年至1933年期间,毛泽东深入过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永新、宁冈、寻乌、长冈、东塘等农村进行了大量深入而祥实的调查,对农村的社会结构、劳动关系、人口分布、土地关系、风俗民情、农民运动的特点等都了如指掌,其调查之细致入微、之全面完整、之深入透彻,在今天读来仍令人顿生敬意。

  1931年2月28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在中革军委《总政治部通讯》第四号上发表《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要求:“省苏应该通令各地各级政府,要各地政府录令布告,推促农民耕种,在令上要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由出卖,得了钱来供给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或改田地,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也不得勒捐。……缺牛一层,第一,要提倡耕种互助,邻近乡村牛多的帮助牛少的耕田。但这种帮助,不是完全白送,除牛多人家自愿送耕不要租钱之外,应该准许租牛,只有正式准许租牛,才能相当解决缺牛问题。第二,全乡或全区缺牛太多简直不能下耕的,县区乡等级政府,应为设法调剂,鼓动牛多区乡把牛出借或出卖。在这里县区两级政府,应有全县全区牛数的调查,有了这个调查,才能实行调剂。第三,禁止杀牛。现在一边缺牛,一边各圩市尚有杀牛的,违反贫农利益,应加禁止。第四,红白两区域一般农产品与工业品流通交易,应许完全自由,没有特殊情形(如米荒时)不加禁止并不限价(红色区域内部更不限价)。但目前贩牛出口,因为红色区域缺牛太甚,影响很大,应暂时禁止。”1933年8月12日,毛泽东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南部十七县经济建设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专门强调《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他说:“要大家懂得经济建设在革命战争中的重要性,努力推销经济建设公债,发展合作社运动,普遍建设谷仓,建设备荒仓。每个县要设立一个粮食调剂分局,重要的区,重要的圩场,要设粮食调剂支局。一方面要使我们的粮食,在红色区域内由有余的地方流通到不足的地方,不使有的地方成了堆,有的地方买不到,有的地方价格过低,有的地方价格又过高;一方面要把我区多余的粮食,有计划地(不是无限制地)运输出口,不受奸商的中间剥削,从白区购买必需品进来。大家要努力去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多造农具,多产石灰,使明年的收获增多,恢复钨砂、木头、樟脑、纸张、烟叶、夏布、香菇、薄荷油等特产过去的产量,并把它们大批地输出到白区去。”1933年11月,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对农村中出现的合作社运动作了一番调查,“合作社运动起始于一九三一年三次战争结束后榔木乡(长冈乡那时属于榔木)的顾岭村。本村群众以每股五角为单位,集了八十多元,开始做生意,有成绩。一九三二年一月,改为榔木乡合作社,没有增股,货比市上便宜,得到群众欢迎。到九月,做了三百块钱生意,赚了钱。去年九月,区社成立,全区集了八百股(每股五角),把榔木乡社归并于区。…… 顾岭村合作社为全县合作社首创,又办得最好,有模范合作社之称。……每个乡每个区都要学习长冈乡与上社区的消费合作社!”1933年11月,毛泽东在《才溪乡调查》中再次对合作社问题进行了调查,对这一形式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劳动合作社(别地称劳动互助社)、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组织了全乡群众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组织性进到了很高的程度,成为全苏区第一个光荣的模范。……我们郑重介绍长冈乡、才溪乡、石水乡的光荣成绩于全体工农群众之前,我们号召全苏区几千个乡一齐学习这几个乡,使几千个乡都如同长冈、才溪、石水一样,成为争取全中国胜利的坚强的前进阵地。”

  1934年1月,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就《我们的经济政策》进行了祥尽的报告,他说“只有最无耻的国民党军阀,才会在他们自己统治的区域内弄到差不多民穷财尽的地步我们的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很多的地方组织了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⑵,以调剂农村中的劳动力;组织了犁牛合作社,以解决耕牛缺乏的问题。同时,广大的妇女群众参加了生产工作。这种情形,在国民党时代是决然做不到的。在国民党时代,土地是地主的,农民不愿意也不可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良土地。只有在我们把土地分配给农民,对农民的生产加以提倡奖励以后,农民群众的劳动热情才爆发了起来,伟大的生产胜利才能得到。……这里应当指出:在目前的条件之下,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它不但需要解决最重要的粮食问题,而且需要解决衣服、砂糖、纸张等项日常用品的原料即棉、麻、蔗、竹等的供给问题。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关于农业生产的必要条件方面的困难问题,如劳动力问题,耕牛问题,肥料问题,种子问题,水利问题等,我们必须用力领导农民求得解决。这里,有组织地调剂劳动力和推动妇女参加生产,是我们农业生产方面的最基本的任务。而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的组织,在春耕夏耕等重要季节我们对于整个农村民众的动员和督促,则是解决劳动力问题的必要的方法。不少的一部分农民(大约百分之二十五)缺乏耕牛,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组织犁牛合作社,动员一切无牛人家自动地合股买牛共同使用,是我们应该注意的事。……目前自然还不能提出国家农业和集体农业的问题,但是为着促进农业的发展,在各地组织小范围的农事试验场,并设立农业研究学校和农产品展览所,却是迫切地需要的。在全中国卷入经济浩劫,数万万民众陷入饥寒交迫的困难地位的时候,我们人民的政府却不顾一切困难,为了革命战争,为了民族利益,认真地进行经济建设工作。事情是非常明白的,只有我们战胜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只有我们实行了有计划的有组织的经济建设工作,才能挽救全国人民出于空前的浩劫。”在这次报告中,毛泽东头一次提出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的观点。在我回农村老家的公路旁边,有一条弃用的渡槽,老远就能看见上面书写着这句话,过去很多年了,依然清晰可见,它在向后来的人们叙说着一段人们充满豪情地向自然斗争的历史。1936年7月,毛泽东在回答美国记者斯诺关于“外国政治权利和外国投资,苏维埃政府的政策同国民党的政策有什么基本不同?”这个问题时说:“国民党将其外债主要用于进行军阀内战或打红军,或者把钱浪费在其他愚蠢的行动上。它的借款给中国的政治主权造成更大的损失。人民政府如果建立起来,外国借款和外国投资应就只能被用来发展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基本生产能力——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基础工业和引进科学的农业方法和农业组织。同南京的政策相反,对影响中国独立政治权利的外国投资,一概不予承认。”

  1937年8月,毛泽东在其哲学著作《矛盾论》中,用矛盾的观点对未来中国农业的发展作出预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条件之下,农民的私有制又将转化为社会主义农业的公有制,苏联已经这样做了,全世界将来也会这样做。私产和公产之间有一条由此达彼的桥梁,哲学上名之曰同一性,或互相转化、互相渗透。”1938年12月12日,毛泽东《在抗大干部晚会上的报告》中说:“我们种田,生产粮食,是农人;做桌子,造房子,是工人;办合作社是商人;读书,研究学问,是学生;懂军事,会打仗,是军人。这就叫做农工商学兵一齐联合起来。”1940年1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新民主主义论》演讲,指出将来的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正确的口号,就是‘耕者有其田’。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谁要是敢于违反这个方向,他就一定达不到目的,他就自己要碰破头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或真三民主义,必然是农工政策的三民主义。如果有什么一种三民主义,它是没有农工政策的,它是并不真心实意扶助农工,并不实行‘唤起民众’的,那就一定会灭亡。”

  1941年8月6日,针对边区财政困难的财政问题,毛泽东在写给边区秘书长谢觉哉的信中说:“如能投三四百万元于农业,加以政府的春耕秋收运动之动员,增产二十万至三十万担粮食,则收二十万担粮税数千万斤草税而民不伤,或尚可向绥、榆输出数万担。如能使畜产繁殖及商业有相当繁荣,则年收二三百万元羊税与七八百万元商税而民不怨,财政的基本问题即解决了。”1941年至1942年,由于日本侵略军的野蛮扫荡和国民党的包围封锁,革命根据地遭遇到了很大的经济困难,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作《关于过去工作的基本总结》的报告,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章中,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促进了各抗日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撰写《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要求:“党委、政府和军队,必须于今年秋冬准备好明年在全根据地内实行自己动手、克服困难(除陕甘宁边区外,暂不提丰衣足食口号)的大规模生产运动,包括公私农业、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商业,而以农业为主体。实行按家计划,劳动互助(陕北称变工队,过去江西红色区域称耕田队或劳动互助社),奖励劳动英雄,举行生产竞赛,发展为群众服务的合作社。县区党政工作人员在财政经济问题上,应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然后以百分之十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对前者用了苦功,对后者便轻而易举。一切机关学校部队,必须于战争条件下厉行种菜、养猪、打柴、烧炭、发展手工业和部分种粮。……每一根据地,组织几万党政军的劳动力和几十万人民的劳动力(取按家计划、变工队、运输队、互助社、合作社等形式,在自愿和等价的原则下,把劳动力和半劳动力组织起来)以从事生产,即在现时战争情况下,都是可能的和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必须学会组织劳动力的全部方针和方法。今年全部根据地的一律彻底减租,将是明年大规模发展生产的一个刺激。而明年不论党政军民男女老幼全体一律进行伟大的生产运动,增加粮食和日用品,准备同灾荒作斗争,将是继续坚持抗日根据地的物质基础。否则便将遇到极大的困难。”

  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的作《组织起来》的讲话,他说:“高级干部会议方针的主要点,就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我们有打仗的军队,又有劳动的军队。打仗的军队,我们有八路军新四军;这支军队也要当两支用,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我们有了这两支军队,我们的军队有了这两套本领,再加上做群众工作一项本领,那末,我们就可以克服困难,把日本帝国主义打垮。……我们的军队既不要国民党政府发饷,也不要边区政府发饷,也不要老百姓发饷,完全由军队自己供给;这一个创造,对于我们的民族解放事业,该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啊!……为了支持战争,为了对付敌人的‘三光’政策,为了救济灾荒,就不能不动员全体党政军民,一面打击敌人,一面实行生产。前方的生产,过去几年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加上今年冬天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明年可能造成广大的运动,并且必须造成广大的运动。前方处于战争环境,还不能做到‘丰衣足食’,但是‘自己动手,克服困难’,则是完全可以做到,并且必须做到的。”

  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在致解放日报社长秦邦宪的信中谈道:“新民主主义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1945年1月10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大会上作了一个《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的讲话,他说:“由于是农村,农民都是分散的个体生产者,使用着落后的生产工具,而大部分土地又还为地主所有,农民受着封建的地租剥削,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兴趣和农业劳动的生产率,我们就采取减租减息和组织劳动互助这样两个方针。减租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兴趣,劳动互助提高了农业劳动的生产率。我已得了华北华中各地的材料,这些材料都说:减租之后,农民生产兴趣大增,愿意组织如同我们这里的变工队一样的互助团体,三个人的劳动效率抵过四个人。如果是这样,九千万人就可以抵过一亿二千万人。还有两个人抵过三个人的。如果不是采取强迫命令、欲速不达的方针,而是采取耐心说服、典型示范的方针,那末,几年之内,就可能使大多数农民都组织在农业生产的和手工业生产的互助团体里面。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也会进步,文化也会提高,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有所改良。到了那时,我们的农村社会,就会一步一步地建立在新的基础的上面了。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用心地研究这项工作,用极大的精力帮助农村人民展开生产运动,几年之内,农村就会有丰富的粮食和日用品,不但可以坚持战斗,不但可以对付荒年,而且可以贮藏大批粮食和日用品,以为将来之用。”1945年1月31日,毛泽东为《解放日报》写了《游击区也能够进行生产》的评论,对晋察冀边区的生产运动进行了充分肯定:“许多人说:人稠的地方没有土地。果真没有土地吗?请看晋察冀:‘首先在农业为主的方针下,解决了土地问题。他们共有九种办法:第一,平毁封锁墙沟;第二,平毁可被敌人利用的汽车路,在其两旁种上庄稼;第三,利用小块荒地;第四,协助民兵,用武装掩护,月夜强种敌人堡垒底下的土地;第五,与缺乏劳动力的农民伙耕;第六,部队化装,用半公开的形式,耕种敌人据点碉堡旁边的土地;第七,利用河沿,筑堤修滩,起沙成地;第八,协助农民改旱地为水地;第九,利用自己活动的村庄,到处伴种。”他在评论中要求“一九四五年,整个解放区,必须全体一致地从事一个比过去规模更大的军民生产运动,到今年冬季,我们来比较各区的成绩。”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报告指出:“要求实行农村改革,减租减息,适当地保证佃权,对贫苦农民给予低利贷款,并使农民组织起来,以利于发展农业生产。……‘耕者有其田’,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造成将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土地制度获得改革,甚至仅获得初步的改革,例如减租减息之后,农民的生产兴趣就增加了。然后帮助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渐地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他合作社之中,生产力就会发展起来。这种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时还只能是建立在农民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农民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的互助的劳动组织,例如变工队、互助组、换工班之类,但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量的增加,已属惊人。这种制度,已在中国解放区大大发展起来,今后应当尽量推广。这里应当指出一点,就是说,变工队一类的合作组织,原来在农民中就有了的,但在那时,不过是农民救济自己悲惨生活的一种方法。现在中国解放区的变工队,其形式和内容都起了变化;它成了农民群众为着发展自己的生产,争取富裕生活的一种方法。”毛泽东在报告中还殷切地期望知识分子与农民结合起来,他说:“中国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应该觉悟到将自己和农民结合起来的必要。农民正需要他们,等待他们的援助。他们应该热情地跑到农村中去,脱下学生装,穿起粗布衣,不惜从任何小事情做起,在那里了解农民的要求,帮助农民觉悟起来,组织起来,为着完成中国民主革命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即农村民主革命而奋斗。”毛泽东还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他说:“三次革命的经验,尤其是抗日战争的经验,给了我们和中国人民这样一种信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同志们,有了三次革命经验的中国共产党,我坚决相信,我们是能够完成我们的伟大政治任务的。”实现农业的近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的政治任务之一。

  1947年2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谈到生产问题:“各地必须作长期打算,努力生产,厉行节约,并在生产和节约的基础上,正确地解决财政问题。这里第一个原则是发展生产,保障供给。”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开的中共中央会议上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报告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全党必须明白,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是现阶段中国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如果我们能够普遍地彻底地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最基本的条件。……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决定草案《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指出:“‘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口号是错误的。在乡村,是雇农、贫农、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联合一道,在共产党领导之下打江山坐江山,而不是单独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在全国,是工人,农民(包括新富农),独立工商业者,被反动势力所压迫和损害的中小资本家,学生、教员、教授、一般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开明绅士,一般公务人员,被压迫的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联合一道,在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打江山坐江山,而不是少数人打江山坐江山。”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农业方面,过去被官僚主义分子所把持的、对于人民群众有害无益的那些变工队和合作社都垮台了,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且是毫不可惜的。你们的任务,是在于细心地保存和发展那些为人民群众所拥护的变工队、合作社和其他必要的经济组织,并推广这样的组织于各地。……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地改革的目的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即消灭封建地主之为阶级,而不是消灭地主个人。因此,对地主必须分给和农民同样的土地财产,并使他们学会劳动生产,参加国民经济生活的行列。除了可以和应当惩办那些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查有实据的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分子以外,必须实行对一切人的宽大政策,禁止任何的乱打乱杀。……发展农业生产,是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只有消灭封建制度,才能取得发展农业生产的条件。在任何地区,一经消灭了封建制度,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党和民主政府就必须立即提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任务,将农村中的一切可能的力量转移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面去,组织合作互助,改良农业技术,提倡选种,兴办水利,务使增产成为可能。农村党的精力的最大部分,必须放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市镇上的工业生产上面。为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市镇上的工业生产,在消灭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必须注意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保存一切可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采取办法坚决地反对任何人对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破坏和浪费,反对大吃大喝,注意节约。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劝告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步地组织为现时经济条件所许可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的和消费的合作团体。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就给发展工业生产,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任务奠定了基础,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目的。”在报告的最后,毛泽东再次重申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土改工作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948年5月25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中强调:“将工作方向由土地改革方面,转移到团结农村中一切劳动人民并组织地主富农的劳动力为共同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而奋斗的方面去。开始组织在自愿和等价交换两项原则上的小规模的变工组织和其他合作团体;准备好种子、肥料和燃料;做好生产计划;发放必要的和可能的农业贷款(以贷给生产资料为主,必须有借有还,严格区别于救济性质的赈款);在可能的地点,做好兴修水利的计划。……在一切解放区,不论是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或者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都必须在今年秋季指导农民耕种麦地,并进行一部分土地的秋耕。在冬季,要号召农民积肥。所有这些,都对一九四九年解放区农业的生产和收成有极大重要性,必须用行政力量,配合群众工作,加以实现。”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平山西柏坡村召开“九月会议”,毛泽东在起草的党内的通知中要求:“在后方,减少国家机构的开支,减少不急需的人力和畜力的动员,减少开会时间,注意农业的季节,不违农时,节省工业生产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党动员学习管理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和做生意,尽可能地将各解放区的经济加以适当的组织,克服市场上的盲目性,并同一切投机操纵的分子进行必要的斗争。”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西柏村召开的七届二次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工作重心已由乡村转移到了城市,但他同时强调:“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南方)在乡村中,则是首先有步骤地展开清剿土匪和反对恶霸即地主阶级当权派的斗争,完成减租减息的准备工作,以便在人民解放军到达那个地区大约一年或者两年以后,就能实现减租减息的任务,造成分配土地的先决条件;同时必须注意尽可能地维持农业生产的现有水平不使降低。”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现代性的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这是帝国主义制度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这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这也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古代有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现在被我们废除了,或者即将被废除,在这点上,我们已经或者即将区别于古代,取得了或者即将取得使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逐步地向着现代化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可能使得我们遇到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1949年6月30日,在纪念中国共产党二十八周年会议上,毛泽东作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报告,他指出:“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

  从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革命斗争中关于农业的众多论述和实践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毛泽东心目中的农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那就是合作化、现代化和农业的基础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一直践行着他心中的农业理想和脉络,并为此倾注了巨大的心血。1951年9月,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同年12月15日,毛泽东为党内起草《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的通知,要求反决议印发至县委和区委,他指出:“这是在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解释和实行的,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做。”1953年3月19日,针对农村中出现的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等问题,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解决“五多”问题》的指示,他严肃地指出:“农业生产是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农村中的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农业生产而为它服务的。凡足以妨碍农民进行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都必须避免。目前我国的农业,基本上还是使用旧式工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这和苏联使用机器的集体化的农业,大不相同。因此,我国在目前过渡时期,在农业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还只能用价格政策以及必要和可行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去指导农业生产,并使之和工业相协调而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之中。超过这种限度的所谓农业‘计划’、所谓农村中的‘任务’是必然行不通的,而且必然要引起农民的反对,使我党脱离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群众,这是非常危险的。所谓区、乡工作中的‘五多’问题,其中有很大的成分就是这种过多地干涉农民的表现(另一部分成分是因为革命战争和土地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和遗留下来的),已经引起农民的不满,必须加以改变。”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一些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进行了批判,他指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1953年6月30日,毛泽东在接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作了《青年团的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的谈话,他说:“中国农业现在大部分是个体经济,要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去发展,就会走资本主义道路,这是右倾。搞猛了也不行,那是‘左’倾。要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我们历来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也不打只有准备但无把握之仗。过去打蒋介石,开始有些人犯主观主义错误,后来经过整风,反掉了主观主义,就打了胜仗。现在是打社会主义之仗,要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全国人民的总任务。青年团如何执行这个总任务,你们应当按照青年的特点,作出适当的规定。”1953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在会前与会议期间,毛泽东在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如果不去发掘,那就是稳步而不前进。脚本来是走路的,老是站着不动那就错了。有条件成立的合作社,强迫解散,那就不对了,不管哪一年,都是错的。‘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倒错了的,应当查出来讲清楚,承认是错误,不然,那里的乡干部、积极分子,就憋着一肚子气了。……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反对‘五多’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个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到将来,由现在这种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毛泽东勉励农村工作的同志,“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要成为懂得理论、懂得路线、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专家。”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讲话中说:“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回顾了农业合作化人荫芽到发展的过程,并非常乐观地预测“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在这个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我们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采取了逐步前进的办法。第一步,在农村中,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仅仅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的、几户为一起或者十几户为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然后,第二步,在这些互助组的基础上,仍然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第三步,才在这些小型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的基础上,按照同样的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进一步地联合起来,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中的改革将还是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大型的农业机器必定有所增加,但还是不很多。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大型农业机器的使用将逐年增多,而社会改革则将在一九六○年以后,逐步地分批分期地由半社会主义发展到全社会主义。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全党必须为了这个伟大任务的实现而奋斗。”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实现的步骤、合作化在工业化过程中的重要性以及合作化与机械化的关系方面都进行了展望,为了迎接这个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高潮,毛泽东指出采取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加强领导”。1955年9月、12月,毛泽东以极大的热情、以饱满的笔触,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写了序,并为书中43篇文章逐一写了按语,文字中洋溢着对农村合作化这一新事物的激情讴歌,他在序言中写道:“在几万万农民中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他还在《在一个乡里进行合作化规划的经验》一文作的按语中写道:“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这句话曾经激励着无数热血青年奔赴广大农村,在农村这片新天地里写下了理想的青春岁月。1955年10月9日,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对彭真在发言中提到的“四大自由”(即土地租种自由,雇工自由,贸易自由,借贷自由)进行了批评,他在批语中指出:“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筱最后彻底消灭农村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消灭富农阶级的斗争,是五万万农民群众的一个翻天覆地的社会改革运动,是使城市资产阶级彻底地孤立起来,造成一种使他们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不可的形势,因而可以彻底地消灭一切城市资本主义痕迹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运动。”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次全会上作了《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报告,就农业合作化问题引起的辩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于规划问题,他认为:“全面规划应当包括:第一,合作社的规划;第二,农业生产的规划;第三,全部的经济规划。农村全部的经济规划包括副业,手工业,多种经营,综合经营,短距离的开荒和移民,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银行,技术推广站等等,还有绿化荒山和村庄。我看特别是北方的荒山应当绿化,也完全可以绿化。北方的同志有这个勇气没有?南方的许多地方也还要绿化。南北各地在多少年以内,我们能够看到绿化就好。这件事情对农业,对工业,对各方面都有利。还有什么规划呢?还有文化教育规划,包括识字扫盲,办小学,办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学,中学里面增加一点农业课程,出版适合农民需要的通俗读物和书籍,发展农村广播网、电影放映队,组织文化娱乐等等。还有整党建党、整团建团、妇女工作,还有镇压反革命。在整个规划里面都要有这些部分。”他认为在今后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上,“要比质量,比规格。数量,或者速度,有前面所说的那个规定就行了,重点是比质量。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怎样才会增加生产,怎样才会不死牲口?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有这几条,我看就可以使合作社的质量比较好,就可以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我们务必避免苏联曾经犯过的大批杀掉牲口的那个错误。关键在今后两年,主要在今后五个月,就是今冬明春。从今年十一月到明年三月,请你们各位注意,务必不要出大问题,不要发生死一批牛的事。因为我们现在拖拉机还很少,牛是个宝贝,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毛泽东还要求“勤俭办社”,“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严格节约,降低成本,实行经济核算,反对铺张浪费。”对国营农场问题,毛泽东希望“将来国营农场的比重会一年一年大起来。”1955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起草的给上海局、各省委、自治区党委的通知《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中作出了许多美好的规划:“合作化的高级形式,争取于一九六O年基本上完成,是否可以缩短一年,争取于一九五九年基本上完成……同流域规划相结合,大量地兴修小型水利,保证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普通的水灾旱灾……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十几种不利于农作物的虫害和病害。……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上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在十二年内,平均每亩粮食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要求达到四百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五百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八百斤。……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若干种危害人民和牲畜最严重的疾病,例如血吸虫病、血丝虫病、鼠疫、脑炎、牛瘟、猪瘟等。……在七年内,将省、地、县、区、乡的各种必要的道路按规格修好(其中有些是公路,有些是大路,有些是小路)……在七年内,完成乡和大型合作社的电话网。”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在关于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中,毛泽东提出了以重工业为主,更多地对轻工业、农业投资的观点,他说:“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从长远观点来看,前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少些和慢些,至少基础不那么稳固,几十年后算总账是划不来的。后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毛泽东特别强调了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我们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的收入能够不增不减,如有减少,也要及早想办法加以解决。”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中共八届二次全会的讲话中说:“有些人曾经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泼过冷水,那个时候有个‘促退委员会’。后头我们说不应当泼冷水,就来一个促进会。本来的安排是用十八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促进就很快。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上写的是一九五八年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现在看样子今冬明春就能实现。虽然毛病也不少,但是比那个促退会好,农民高兴,农业增产。没有这个合作化,今年这样大的灾荒,粮食就不可能增产两百多亿斤。在灾荒区,有合作社,生产救灾也方便。”1957年1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农业的作用:“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要搞好工业化,就应当这样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针对一些对合作化的指责,他指出:“合作化完成了,这就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同个体农业经济之间的大矛盾。合作化迅速完成,有些人担心会不会出毛病。幸好,毛病有一些,不大,基本上是健全的。农民生产很起劲,虽然去年的水旱风灾比过去几年中哪一年都大,但是全国的粮食仍然增产。……合作社一定要在艰苦奋斗中建立起来。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长都是要经过艰难曲折的。在社会主义事业中,要想不经过艰难曲折,不付出极大努力,总是一帆风顺,容易得到成功,这种想法,只是幻想。”针对合作化过程中存在生产与分配的矛盾,他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在生产问题上,一方面,合作社经济要服从国家统一经济计划的领导,同时在不违背国家的统一计划和政策法令下保持自己一定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参加合作社的各个家庭,除了自留地和其他一部分个体经营的经济可以由自己作出适当的计划以外,都要服从合作社或者生产队的总计划。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我们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1957年3月12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一定会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1957年10月9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做革命的促进派》报告,对农业问题,他指出:“要坚持全面规划,加强领导,书记动手,全党办社。……我看中国就是靠精耕细作吃饭。将来,中国要变成世界第一个高产的国家。有的县现在已经是亩产千斤了,半个世纪搞到亩产两千斤行不行呀?将来是不是黄河以北亩产八百斤,淮河以北亩产一千斤,淮河以南亩产两千斤?到二十一世纪初达到这个指标,还有几十年,也许不要那么多时间。我们靠精耕细作吃饭,人多一点,还是有饭吃。……要提倡勤俭持家,节约粮食,以便有积累。国家有积累,合作社有积累,家庭有积累,有了这三种积累,我们就富裕起来了。”毛泽东还讲到农业与工业的关系,他指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实行工业与农业同时并举,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工业和现代化的农业。过去我们经常讲把我国建成一个工业国,其实也包括了农业的现代化。现在,要着重宣传农业。”1957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讲话中关于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讲道:“经过两年的实践,基本要求还是那个四、五、八,就是粮食亩产黄河以北四百斤,淮河以北五百斤,淮河以南八百斤。十二年要达到这个目标,这是基本之点。……有些问题已经解决了,如合作化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相应的条文就作了修改。有些过去没有强调的,如农业机械、化学肥料,现在要大搞,条文上就加以强调了。”1958年1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抓社会主义农业工作,要全部施行“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要普遍推广试验田,还要求“一切农业学校除了在自己的农场进行生产,还可以同当地的农业合作社订立参加劳动的合同,并且派教师住到合作社去,使理论和实际结合。农业学校应当由合作社保送一部分合于条件的人入学。农村里的中小学,都要同当地的农业合作社订立合同,参加农、副业生产劳动。农村学生还应当利用假期、假日或者课余时间回到本村参加生产。”1958年12月9日,毛泽东在八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在农业中也是很复杂的,有高产、中产、低产同时存在。实行耕作‘三三制’是群众的创造,北戴河会议抓着了提出了三分之一种粮食。三分之一休闲、三分之一种树。这可能是农业革命的方向。又提出‘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工管。人不喝不行。植物不喝也不行。”

  1958年大跃进期间,一股浮夸风在社会上不断蔓延,放卫星、放空炮这样的事情一时大肆流行,在农业生产中也出现了“亩产万斤”的不实之辞。对于这些不实事求是的做法,毛泽东通过深入调查,积极进行批评和纠正。1959年2月25日,毛泽东在山东历城县东郊公社调查。据时任东郊公社党委第一书记的郑松在回忆录中介绍,当郑松汇报说东郊公社1958年亩产粮食740斤时,毛泽东还颇为怀疑地问:“有这么多吗?你们怎么知道收这么多,又没有过秤?怎么算出来的?”之后,毛泽东又分别于4月份、9月份到历城进行了实地调查,在调查中毛泽东非常认真地对干部们说:“做事情一定要留有余地,实事求是,不要空口说空话。”1959年2至3月间,毛泽东在郑州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对人民公社这种社会运动形式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说:“一九五八年,在全国农村中普遍建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农村中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扩大和提高了,并且开始带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份,人民公社的规模比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得多,并且实行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毛泽东对人民公社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也有着清醒的认识:“在一个新的、像人民公社这样缺乏经验的前无古人的几亿人民的社会运动中。人民和他们的领导者们都只能从他们的实践中逐步取得经验,对事物的本质逐步加深他们的认识,揭露事物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肯定工作中的成绩,克服工作中的缺点,谁要说一个广大的社会运动能够完全没有缺点,那他不过就是一个空想家,或者是一个观潮派算账派,或者简直是敌对分子。我们的成绩和缺点的关系,正是我们所常说的,只是十个指头中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针对公社中存在的“一平、二调、三收款”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毛泽东要求“十二句话应再加两句价值法则,等价交换。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适当积累,合理调剂,收入分配,由社决定,多劳多得,承认差别,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他进一步强调:“今年你们要节制,尽最少放‘卫星’,如体育卫星、诗歌卫星、银行卫星等。共产主义是不是推迟了?早已推迟了,六中全会决议讲了十年到二十年,还有五个条件没有完成。现在有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想早一点,我看越想搞越搞不成,越慢一点,越可以快。用‘无偿’来搞共产主义不行。猪只有一条,你有他就没有了。凡是劳动,总要等价交换的。……一平二调三提,不是马列主义,违反客观规律,是向‘左’的修正主义。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想快反慢。武昌会议时,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已弄清,但根本未执行,等于放屁。”为扭转人们的这种错误认识,毛泽东坚定地表示:“我代表一千万队长级干部,五亿农民说话,坚持搞右倾机会主义,贯彻到底,你们不跟我来贯彻,我一人贯彻,直到开除党籍,也要到马克思那里告状。”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在给省级、地级、县级、社级、队级、小队级等6级干部的《党内通信》中谈了几个关于农业的问题,对于包产问题,他说:“包产一定要落实。根本不要管上级规定的那一套指标。不管这些,只管现实可能。例如,去年亩产只有三百斤,今年能增产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己,实际办不到,有何益处呢?又例如,去年亩产五百斤的,今年增加二百斤、三百斤,也就算成绩很大了,再增上去,就一般说,是不可能的。”关于节约粮食问题,他说:“一定要有储备粮,年年储一点,逐年增多,经过十年八年奋斗,粮食问题可能解决。在十年内,一切大话、高调切不可讲,讲就是十分危险的。须知我国是一个有六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吃饭是一件大事。”关于机械化问题,他说:“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提高机械化,用机械制造化学肥料这件事,必须包括在内,逐年增加化学肥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关于讲真话问题,他说:“各项增产措施,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的。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在通信中,毛泽东真切地说:“同目前流行的一些高调比较起来,我在这里唱的是低调,目的在真正调动积极性,达到增产目的。如果事实不是我讲的那样低,而达到了较高的目的,我变为保守主义者,那就谢天谢地,不胜光荣之至。”1959年6月11日,毛泽东在同秘鲁议员团谈话时说:“中国是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工农业水平不高,有许多人是文盲。我们现在正在积极组织自己的经济,积极做提高人民文化水平的工作,发展我们的工业,使农业用机器装备起来。……我们现在提出了‘多、快、好、省’这个建设经济、文化的口号。可以快一点,但不可能很快,想很快是吹牛皮,你们不会相信,我也不相信。比如走路,总要花些时间。……农业也要综合平衡,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个方面。”1959年6月、7月,毛泽东在庐山会议期间对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反思,他说:“工、农、轻、重、商、交方面,过去是两条腿,后来丢掉了一条腿,重工业挤掉了农业和轻工业,挤掉了商业。如果当时重视一下农业、轻工业就好了。……过去安排是重、轻、农,这个次序要反一下,现在是否提农、轻、重?要把农、轻、重的关系研究一下。过去搞过十大关系,就是两条腿走路,多快好省也是两条腿,现在可以说是没有执行,或者说是没有很好地执行。过去是重、轻、农、商、交,现在强调把农业搞好,次序改为农、轻、重、交、商。……赞成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来管农业机械,搞农业机械设计院。……现在讲挂帅,第一应该是农业,第二是工业。……人民公社会不会垮台?现在没有垮一个,准备垮一半、垮七分,还有三分,要垮就垮,办得不好,一定要垮。共产党就是要办好,办好公社,办好一切事业,办好农业,办好工业,办好交通运输,办好商业,办好文化教育。”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进行了一系列谈话,在吸取苏联忽视农业发展的教训的同时,强调中国的发展方针:“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工农业同时并举。”他指出:“多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多为重工业创造一些积累,从长远来看,对人民是有利的。只要农民和全国人民了解到,国家在买卖农产品和轻工业品方面赚的钱是用来干什么的,他们就会赞成,不会反对。农民自己已经提出了农业支援工业的口号,就是证明。当然,赚钱不能过分,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苏联和我们的经验都证明,农业不发展,轻工业不发展,对重工业的发展是不利的。”1960年6月18日,毛泽东在上海会议期间写了《十年总结》,他对十年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尤其是农业方面,他说:“农业方面则犯了错误,指标高了,以至不可能完成。要下决心改。”毛泽东从哲学上分析了产生失误的原因和真理的认识过程:“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逐步完成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是在一个长期认识过程中逐步完成的。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我们已经有了10年的经验了,已经懂得不少的东西了。但是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10年的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1960年7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们要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1960年10月22日,毛泽东在同美国作家斯诺谈话时说:“工业、农业都要机械化,工业、农业要同时发展。……还要几个五年计划才能基本上解决机械化的问题和工农业扩大的问题。所以,我们说中国有进步,初步有些成就,但是并未根本改变中国的经济面貌。根本改变中国的经济面貌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经毛泽东亲自审阅并多次修改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2条,其中指出: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至少7年不变;……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人民公社在今后20年内还是实行按劳分配,收入的分配实行少扣多分,扣留比例不能过大,积累不能过多。1960年11月1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彻底纠正“五风”》的指示,指出:“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余四项歪风的纠正。”1960年11月27日,毛泽东在各中央局汇报工作时对过去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反思,他十分动情地说:“大家必须认真思考,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现在出了这么多问题,原因究竟在哪里?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以后,全国实行了彻底的工商业改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么,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前几年粮食增产,丰收了,钢铁指标也降下来了,为什么还会出现饿死人的现象?……从土改到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我们走的是集体化道路;我们要把全国人民的喜怒哀乐、冷热苦暖时进刻刻挂在心上。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这些人都是全国人民大众的公仆,不是老爷;凡是那些一心想当官做老爷的人,不关心老百姓疾苦的人,应当从共产党人的革命队伍中开除出去……中央定的政策,我是领头的,有缺点,有错误,第一个要负责任的是我;北戴河会议决议,有些内容写过了头,我向大家、向全国人民做自我批评,大家也可以批评我的每一个缺点和每一个错误,关键是改正;凡是愿意接受批评并愿意改正错误的人,我和他们是坐在同一条板凳上的。”1960年11月28日,毛泽东在看了甘肃省委贯彻纠正“五风”的报告后作了批示,其中写道:“无论何时,队的产业永远归队所有或使用,永远不许一平二调。公共积累一定不能多,公共工程也一定不能过多。不是死规定几年改变农村面貌,而是依情况一步一步地改变农村面貌。”1960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要求在“平调”和“共产风”中侵占的农民的财物必须进行退赔,他说:“县、社宁可把家业统统赔进去,破产也要赔。因为我们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平调农民的劳动果实,比地主、资本家剥削还厉害,资本家还要花点代价,只是不等价,平调却什么都不给。一定要坚决退赔,各部门、各行各业平调的东西都要坚决退赔。赔到什么都没有,公社只要有几个人、几间茅屋能办公就行。……机关、部队、学校圈用群众的土地,要坚决退还,机关、工厂的花园,通通都拿来种菜。今后发展副食品生产,只能开荒地,不能占用农民土地。李世民胜利后封功臣,就是采用圈农民土地的办法。清军入关后也是如此。现在是军队、学校都圈地,又不给人家钱,这实际上是封建残余,一定要纠正。……把领导重点放在农业生产上,吃饭第一,市场第二,建设第三。总的说来,缩短工业战线,延长农业战线,把整风搞好,把抽掉的劳动力压下去,把‘共产风’搞掉,把坏人搞掉,几个大办变成中办、小办。这样粮食生产多了,就可以多吃点粮了。还有,多产的要多吃一点,要有差别。”

  由于在建设社会主义中经验缺乏,加上自然灾害的频发,国家遭受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因粮食短缺造成的饥荒在全国蔓延。为了渡过难关,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确定1961年“要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使各项生产、建设事业在发展中得到调整、巩固、充实和提高。……以农业为基础,全党全民要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毛泽东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还把1961年定为实事求是年。1961年1月13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希望同志们回去之后,要搞调查研究,把小事撇开,用一部分时间,带几个助手,去调查研究一两个生产队、一两个公社。……有些同志讲到要破产还债。这个话讲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实际上就是要破产还债。县、社两级,如果为了还债,破产了,那就再白手起家。无产阶级不能剥夺劳动者,不能剥夺农民和城市小生产者,只能剥夺剥夺者,这是一条基本原则。……我们党是有实事求是传统的,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但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对实际情况不大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我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很少了。今年要做一点,这个会开完,我想去一个地方,做点调查研究工作。不然,对实际情况就不摸底。不摸清一个农村公社,不摸清一个城市公社,不摸清一个工厂,不摸清一个学校,不摸清一个商店,不摸清一个连队,就不行。”1961年3月13日,毛泽东在广州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做系统的由历史到现状的调查研究》,他指出:“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没有可能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过去这几年我们犯错误,首先是因为情况不明。情况不明,政策就不正确,决心就不大,方法也不对头。医生看病是先诊断,中医叫望、闻、问、切,就是先搞清病情,然后处方。我们打仗首先要搞侦察,侦察敌情、地形,判断情况,然后下决心,部署队伍、后勤等等。历来打败仗的原因大都是情况不明。最近几年吃情况不明的亏很大,付出的代价很大。大家做官了,不做调查研究了。我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但大多也是浮在上面看报告。现在,我要搞几个点,几个调查的基地,下去交一些朋友。……有些食堂难以为继。广东有个大队总支书记说,办食堂有四大坏处:一是破坏山林,二是浪费劳力,三是没有肉吃〔因为家庭不能养猪〕,四是不利于生产。前三条都是讲的不利于生产,第四条是个总结。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今年不散伙,明年也得散伙,勉强办下去,办十年也还得散伙。没有柴烧把桥都拆了,还扒房子、砍树,这样的食堂是反社会主义的。”1961年3月15日,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农业六十条》)。1961年5月21日,在中南海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对《人民公社六十条(草案)》进行了修订,取消了供给制和公共食堂制度,规定了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购的原则。1961年6月12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作《总结经验,教育干部》的讲话,其中讲道:“一定要搞好调查研究,一定要贯彻群众路线。平调的财物要坚决退赔,但不要有恩赐观点。还有一个,凡是冤枉的人都要平反。……社会主义谁也没有干过,没有先学会社会主义的具体政策而后搞社会主义的。我们搞了十一年社会主义,现在要总结经验。我今天讲的就是总结经验,我下回还要讲。我们是历史主义者,给大家讲讲历史,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1961年7月中旬,毛泽东在杭州对前来探望他的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说:“不搞集体化怎么行啊,不搞集体化,就没得办法搞大生产,也没得办法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管理,一家一户也抵御不了大的自然灾害……”1961年9月15日,毛泽东庐山与张仙朋谈了自己的三大志愿:“一是要下放去搞一年工业,搞一年农业,搞半年商业,以便多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不当官僚主义,对全国干部也是一个推动。”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上说:“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拿我来说,经济建设工作中间的许多问题,还不懂得。工业、商业,我就不大懂。对于农业,我懂得一点。但是也只是比较地懂得,还是懂得不多。要较多地懂得农业,还要懂得土壤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业化学、农业机械,等等;还要懂得农业内部的各个分业部门,例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等;还有畜牧业,还有林业。我是相信苏联威廉斯土壤学的,在威廉斯的土壤学著作里,主张农、林、牧三结合。我认为必须要有这种三结合,否则对于农业不利。所有这些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我劝同志们,在工作之暇,认真研究一下,我也还想研究一点。但是到现时止,在这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1962年7月25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戴河召开,毛泽东不点名批评:“现在的单干风,越往上风头越大,他们代表的是谁的利益?是富裕阶层的利益,是地主富农的利益。”8月5日,毛泽东与各区负责人谈话:“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有没有阶级呢?我看还有……如果全都闹单干,或大部分闹单干,我是不赞成的。如果那样搞,党内势必分裂。8月6日,毛泽东在中心小组会上针对包产到户问题再次提出批评:“要有分析,不要讲一片光明,也不能讲一片黑暗,一九六○年以来,不讲一片光明了,只讲一片黑暗,或者大部分黑暗。思想混乱,于是提出任务:单干,全部或者大部单干。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增产粮食,否则农业就没有办法。包产百分之四十到户,单干、集体两下竞赛,这实质上叫大部分单干。任务提得很明确,两极分化,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一边富裕,而军、烈、工、干四属,五保户这边就要贫困。……农村的事,依靠贫农,还要争取中农,我们是按劳分配,但要照顾四属、五保。”在北戴河会议期间还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搞土地革命,搞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目的就是要根据我们中国的国情搞集体主义,充分发挥‘人多势众’和‘万众一心’的优势,搞大生产和实现农业机械化,既可以有效地抵御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又可以团结人民共同奋斗,共同前进。人民公社以前搞的‘一大二公’固然不是很好,脱离了实际,但它集工农商学兵于一体,党是领导一切的,优势明显。建国十多年,我们总算摸索出了一条比较成功的经验。现在有人主张搞单干,刮单干风,从根本上讲是路线问题。分田到队可以,分田到组也可以试一试,但分田到户不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毕竟是集体所有,单干绝对不行。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实现农业集体化,生产工具落后,如果分田到户,困难户怎么办?劳力不足怎么办?时间长了怎么办?如果那样,不要多少年,一年就可以见分晓,穷的穷,富的富,我们共产党人革命几十年,难道还要学洪秀全?还要退回去?难道还要像过去的地主那样向农民收地租?”1964年6月,毛泽东在北京举行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主要靠大寨精神,自力更生。这不是说可以不要工业支援。水利、化肥、农药都是需要基础工业的。”1963年9月6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会会议上提出国民经济设想:“把1963年到1965年这3年作为一个过渡阶段,仍然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为这一时期国民经济计划的方针。3年过渡之后,搞一个15年的设想,就是基本上搞一个初步的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或者说工业体系;然后再有15年左右,建成一个具有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际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1964年5月11日,毛泽东在听取计委“三五“计划时指出:“农业是一个拳头,国防是一个拳头,要使拳头有劲,屁股就要坐稳,屁股就是基础工业。建设要按客观规律办事,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搞多了。要少而精,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留有余地。要注意种好16亿亩,在这个基础上建设4亿多亩稳产、高产农田。”1964年7月14日,毛泽东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教训》中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在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指导下,逐步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现代化。必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普遍地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1965年5月25日,毛泽东在井冈山送别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时说:“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1966年3月12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一封信》中指出:“第一是备战,人民和军队总得先有饭吃有衣穿,才能打仗,否则虽有枪炮,无所用之。第二是备荒,遇了荒年,地方无粮棉油等储蓄,仰赖外省接济,总不是长久之计。一遇战争,困难更大。而局部地区的荒年,无论哪一个省内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几个省合起来来看,就更加不可避免。第三是国家积累不可太多,要为一部分人民至今口粮还不够吃、衣被甚少着想;再则要为全体人民分散储备以为备战备荒之用着想;三则更加要为地方积累资金用之于扩大再生产着想。所以,农业机械化,要同这几方面联系起来,才能动员群众,为较快地但是稳步地实现此种计划而奋斗。苏联的农业政策,历来就有错误,竭泽而渔,脱离群众,以致造成现在的困境,主要是长期陷在单纯再生产坑内,一遇荒年,连单纯再生产也保不住。我们也有过几年竭泽而渔(高征购)和很多地区荒年保不住单纯再生产的经验,总应该引以为戒吧。现在虽然提出了备战、备荒、为人民(这是最好地同时为国家的办法,还是“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老话)的口号,究竟能否持久地认真地实行,我看还是一个问题,要待将来才能看得出是否能够解决。苏联的农业不是基本上机械化了吗?是何原因至今陷于困境呢?此事很值得想一想。”

  毛泽东的一生,是探索的一生,他对中国农业的探索和执着一刻都不曾动摇过,他探索的道路是中国历史上前人从来没有走过的,那是一条集体化的道路,是与中国传统的小农道路完全相反的道路,在毛泽东看来,这条道路是把中国带上社会化大生产、带上高度工业化、带上农业现代化、带上高度文明进步的金光大道,这是毛泽东的原则,也是毛泽东认为的不可逾越的一道屏障。然而探索者从来就不可能一帆风顺,尤其是毛泽东选择的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天路,有来自于旧势力的羁绊,有来自经验的不足,更大的阻力则是来自于曾经的同志的分歧。毛泽东的一生,更是抗争的一生,他与天奋争,与地奋争,与人奋争,他要争出一片理想国,争出一条中华民族的康庄大道。毛泽东的探索与抗争遭遇过许多挫折,付出过许多代价,但也取得了许多为世人称道的功绩。毛泽东坚持的农村基本社会制度的人民公社,就是共产党人伟大理想与传统农民美好憧憬的现实创造,它以“工农商学兵”于一体的天然优势,创造了无数中国农业的奇迹。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曾经说:“人民公社彻底改变了中国农村制度变迁的轨迹,两千多年的土地私有制被人民公社打破。”1968年11月17日出版的《参考消息》报道:“中国人民没有剥削任何人,基本上是自力更生地获得这种惊人的发展的。一九四九年前,中国实际上只拥有自己工人农民的劳动力,只拥有几乎建立在手工业水平上的工业,只拥有听任旱涝为害的原始农业,而今天在食品和工业品方面已自给自足。中国现在依靠技术上先进的、能够抵抗自然灾害的农业,已有能力生产人民所需要的食品。”1975年9月8日出版的《参考消息》援引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应用物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任之恭的话说:“为了农业建设,现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人民公社,每个公社独立生产,注重农业科学化、水利化及在可能范围下的机械化。”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莫里斯·迈斯纳所著《邓小平时代:1978—1994,对中国社会主义命运的考察》一书中写道:“尽管毛泽东思想强调农业,称颂农民的创造性,但在毛泽东的时代农业发展却远非如工业成就那么可观。1952年至1975年间,在工业生产总值增长十倍的同时,农业生产仅仅增长了两倍。然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农业也绝非如今被描绘的那样惨不可言。维克多·李皮特曾指出,毛泽东时代中国农业的发展大大快于1868年后至1912年日本明治年间备受称赞的成功的近代工业化化时期。从1868年至1912年间日本工业化最强阶段的数字也只有1.7%。正如马克塞尔顿曾指出的:“1977年中国人均占有耕地比印度少14%,而人均粮食生产却比印度高30%到40%,而且是把粮食以公平得多的方式分配到了比印度多出50%的人口。”莫里斯·迈斯纳在《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一书中对毛泽东时代的农业有这样一些描述:“农民也获得了利益,但这种利益用收入统计数字是表达不出来的,这种利益表现现为较大的安全感,老弱病残的福利事业,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的发展,以及农业机械化的开始试行。……同时建立起来的声势不太浩大的其他农村工业,却是富有活力的并常常是创新的。这些工业依靠当地的人力和原料,通常采用比较初级的技术,较好地适应了农村的直接需求,实现了发展这些工业的目标。……到1976年毛泽东时代结束时,中国的化肥有一半是农村地方工业生产的。国家迅速增加的农机生产数量有相当一部分也是由农村企业制造的。……到70年代中期,一个县拥有上百家生产数百种不同产品的小工厂也不足为奇。……拖拉机的产量由1970年7.9万台增加到1976年的19万台。……农村工业化计划是毛泽东为实现农村地方社会经济自给、缩小城乡差别而制定的宏伟计划中的一个部分(也许是最成功的部分)。到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农村工业化计划已取得了许多良好的成就,农村中约有2000万农民成了农村工厂全日制或半日制的工人,从而减轻了农村长期存在的半失业问题。……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农业生产以年均递增3%的速度平稳地持续发展。……在70年代中期,城市工人阶级的人数从1952年的300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此外,在农村建立小规模工业企业的政策使得2800万农民变成了公社或大队工厂的工人……除此之外,在毛泽东时代还兴修了大量规模宏大的水利工程设施,如果没有这些设施,那么就不大可能出现这几年来的农业生产和生产率的发展高潮。”在这本书中,莫里斯·迈斯纳也对后毛泽东时代一些消极现象进行了描写,他说:“由于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在日益多样化和繁荣的市场经济中衰退,集体资金已经耗尽,这就使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和穷困户进行照顾的福利事业大幅度减少,某些地区的大队诊所关闭,农村学样入学人数减少,质量下降。……在许多地区,乱砍滥伐林木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农民大兴土木,滥修无计划的房屋……承包制还使农业生产单位小型化和分散化,给未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带来了新的障碍。……集体制度的取消当然会破坏集体观念,填补这种思想真空的各种传统习俗、信仰、迷信及各种礼仪实践的复活。”而莫里斯·迈斯纳所看到的这些,不正是毛泽东所一直抗争和忧虑的吗?

  1971年11月15日,在联合国二十六届大会全体会议上,智利常驻联合国代表温贝托·迪亚斯·卡萨努埃瓦在欢迎中国代表团的讲话中说:“今天,一个由尊严的、巩固团结的、充满信心和革命力的自由人们组成的民族出现了。……中国从落后、破坏、饥荒、水灾和瘟疫的废墟上站起来,在短短的一些年里在农业和历史、教育和公共卫生、征服宇宙和原子方面——还有在使集体和个人的道德臻于完善方面取得了非凡的进展。”如果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视野里,用“非凡”这样一个词汇来描写毛泽东对于中国农业的探索与贡献是恰如其分的,毛泽东的农业,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的“大道农业”,他所做的是大格局之下的“大道之行”,纵然它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它在日臻完善,它在朝着一个光明的前途行进,不管未来怎样变幻,它只会偏离,但谁也无法扭转它最终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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