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问题的结症及解决路径

作者:俞飞龙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352

中国农村问题的结症及解决路径
 

 作者:一把老刀
  
   中国农村问题最根本的结症在于:绝大部分农民依据当前自身占有的生产资源,尽其所能,也难以支付社会平均购买需求。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性购买主要包括---房屋、个人医疗、孩子教育、婚丧嫁娶及在城镇已经普及的家用电器产品。
   这一结症已经在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中国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农村经济整体实力不断萎缩,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突出,占据中国人口近60%的农民,成为实际意义的边缘人,从98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几乎没有任何一种工业品销售商家,在做市场规划时专门考虑了农村市场。农村被大多数产品市场抛弃的现状,最能说明农村在当前中国社会的尴尬处境,农民因为难以支付起码的生存需求如学费、医疗费而发生的自杀、抢劫个案,在网络和纸媒上时有所闻。
   是哪些具体因素引至并加剧了农村的普遍贫困?中国农村的出路究竟在何方?

   1990年,笔者曾在两个暑假考察的基础上,写过一篇题为“中国农业面临的几大问题”的调研报告,现在来看,那里面的一些分析,在今天基本一一应验,完全可以用来系统解释当前农村的处境。
   某种意义上,农村“包产到户”的改革举措,必然导致今天农村的困窘。
   原因很简单,当代社会已经高度工业化,而集约化和资本化水平已相当高的工业所创造的效益,是农业根本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工业社会的金融政策、发展方向、物价水平,却又主要是以工业发展为标准来制定的,可以说,一个国家工业愈发达,农业附庸性地位就愈明显。所以,从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看,这些国家工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农业不断进行补贴的过程。愈是人多地少,针对农业的补贴也愈多,即使声称高度市场化的法国、德国、英国,直到今天依然在补贴自己的农业,甚至人均耕地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美国,也从没停止过这样的举动,人均土地与我国相近的日本,对农业的补贴尤其惊人。
   这些情况无一例外说明,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农业与其他产业的矛盾,不是一个单纯依靠市场手段就可以得到调节的问题,在这一环节上,要到达国内产业平衡,政府的反哺必不可少。
   站在这样的立场来看中国农村的这场改革,基本可以立即看到它的悲惨性结局,1978年,在我国农业已经通过价格剪刀差、统征统购为工业化买了近30年单、城乡二元结构已经相当突出的情况下,农村“包产到户”、以及随后全社会拉开的大规模工业化进程,实际让我国农业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人多地少,生产形式退化,农村品价格设置不合理,农民参与农产品市场交易途径不通畅,农村管理机构臃肿、职能混乱且高度行政化,农民进城成本居高不下,户籍、学籍改革滞后,农业生产成本过重,农村税费一度膨胀,中国工业及第三产业持续高增长,是构成这条不归路的几大要素。
  
  (一)“包产到户”导致农村生产力和发展持续力退化
  
   笔者曾经在去年初的一篇文章中,提到28年前,小平其实是以一个小农的眼界来规划了农村那场影响深远的改革。
   这样说的理由在于:1978年,中国虽然物质极度匮乏,但是工业体系的建设基本完成,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备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只是由于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市场交易缺位,生产主体缺乏自主性,因此显得经济活力严重不足,物质匮乏即是经济活力不足的症状之一。
   从历史的角度,1978年我国始于农村的这场改革,实际建立在这样的思想转型的基础之上,即政府逐渐放弃扮演整个国家经济的规划和统配角色,而将大多数经济领域的发展权利转交给市场(即社会),允许私人(含外国实体)以多种身份自由介入。由于它直接挑战了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界定,为了避免意识形态上的冲突,它被命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这种意识形态的转变,应该说体现了小平同志的务实精神,但他的具体改革措施,却与这一思想和当时世界发展水平并不匹配。放弃争论后的“摸着石头过河”,逐渐衍生出了当前社会的诸多矛盾,这其中,“三农问题”尤为形势严峻。堪称近两届政府最为头痛的问题。
   回头看一下,针对当时的农村改革,也许我们可以追问两个问题,第一是农村引入市场机制,是否只有“包产到户”这一条路,或者“包产到户”是最佳途径?第二,在一个工业化已不可逆转的时代、一个工业化已不可逆转的国家,在农业领域实行“包产到户”,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关第一个问题的追问,直到2005年中央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后,才实际以另外的方式委婉启动;在这里笔者主要谈谈第二个问题。
   相对于当时的合作化,“包产到户”除带来了生产主动性、积极性外,另一方面,这种个体性生产所附带的局限,也导致了农村生产力和发展持续力全面退化。
   首先,包产到户增加了田间的管理成本,田间管理是个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育种、播种、施肥、灌溉、杀虫等多个环节,在大生产时代,这些流程很顺畅,但当土地包产到户,一块地(或南方的水田)分属几户人分别拥有的时候,它的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矛盾,并直接导致田间管理成本增加。
   其次,增加了种子、农药、薄膜、化肥等农业用品的市场成本,这些增加的成本必然要由农民来分摊,在大生产的背景下,农村集体的购买力由于集中,相对比较强大,包产到户则彻底打破了这一购销结构,由于上述产品的购买市场分散而弱小,加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成本所对应的是其所置身的工业体系,它的成本必然大大增加,而这些增加的成本,必然要由农民自己来承担。
   再次,“包产到户”破坏了当时的农田基本建设进程,大生产时期,为了保障农业生产,我国共修建了近十万座水库,数十万座堰塘,在大生产的背景下,这些水库、堰塘不但具备蓄水功能,也具备养殖功能,并年年得到较好的维护,但“包产到户”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水库的养殖和灌溉功能严重萎缩,由于个体生产的分散性,以及农村基层组织逐渐驶入功能单一的行政轨道,它们甚至得不到必要的维护,这导致农村大部分堰塘被实际遗弃。农田基本建设无法到位,不但降低了农业的抗风险能力,也导致大部分农村环境被严重破坏,它最壮观的“成果”,恐怕是让长江很快就变成了中国的“第二条黄河”(参看笔者另一篇文章:《沼气,农村一个艰难的理想》)。
   第四,包产到户,实际中断了中国农业的机械化进程,并全面破坏了中国已有的机械化生产,大生产时期,中国新疆、东北、华北平原的机械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其中新疆机械化程度已在80%以上,东北和华北平原在60%以上,但是,包产到户让此三地的机械化水平急剧下降,几年之内,新疆下降到不到30%,东北、华北平原下降到不到20%,这个过程发生了很多可悲可恼的荒唐事件,比如在上述地区,很多集体拥有的农机被所在地农民撤零瓜分,当废铁卖给了收购站,农业的耕种工具(变成了耕牛、锄头)几乎瞬间倒退到了1000年以前的水平,而这些地区的灌溉,也由机灌变成了漫灌,针对这一现象,笔者曾在90年的调研报告:“中国农村面临的几大问题”中预言:按照这种趋势,黄河必然断流,结果仅在几年后,它就成为事实。
   在这一环节,包产到户最可怕的不是它所引起机械化萎缩,而是,这一生产结构实际是机械化的终结者。但另一方面,我们又被告知,农业的集约化和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必要途径,所以,当随后中国主流社会高速行驶在工业化道路上后,农业与社会其他产业差距必然会被一步步扩大,农村整体陷入边缘性处境也当属必然。
   第五,包产到户,不但会提高种子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成本,而且更严重的是,由于一方面增加了市场成本,而农村的购买力又很低,另一方面农业科研单位得到的市场回报和政府补偿又很少,所以它也必然萎缩,从而影响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损害农业发展,最终损害农民的收益。
   总的来说,包产到户只能解决农民最基本的吃饭问题,但是,社会发展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的发展不是依照农业现状为参照,而服从于当时的社会主流趋势,中国发展轨道积极融入全球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必然以导致包产到户为生产模式的农业逐渐全面溃败。
  
 
  (二)基层政府高度行政化,让农村发展雪上加霜
  
  
   中国基层乡镇政府的职能设置,进一步导致了农村处境的恶化。
   2000年,中国在农村地区实行税费改革,让国内一些知识分子很是欢欣鼓舞了一阵。
   针对这一改革,刚刚成立不久的《21世纪经济报道》,曾派出该报最精锐的记者前往安徽、江西、湖南等地观摩采访,临行前,我与该记者就此问题作过一番交流。他认为,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农村地区尖锐的矛盾。我却对这一举措的效果感到悲观,认为它根本无法改变它所针对的问题。理由就在于,农村有一个高度臃肿、高度行政化且职能界限模糊的乡镇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这个人员、胃口、权利都很庞大的吃饭政府,为了满足即使起码的生存和消费需求,完全可能动用手中基本没受到限制和有效监督的权利,通过其他方式把农村的税费改革化于无形,最后的事实也证明此判断并非无据。
   农村的吃饭政府有多大?1988-2003年间,笔者曾利用假期和工作之便,在四川、新疆、河南、广东、吉林、辽宁等省做过程度不同的调查。获得的数据相当惊人。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基数、历史沿革、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地乡镇政府实际在岗人数在30-200之间,此外每个村拿工资的还有书记、村长(或村主任)、团支部书记、会计、计生干部、民兵连长等5-7个职位,每个小队拿工资的还有一个小组长(有的小组还设有会计等职),而中国平均每个乡镇有15个左右的村,每个村平均有7个左右的小组,这些村级干部的月工资大部分在300-800元之间,如此算来,即使不计乡镇政府的实际在岗人员,每个乡镇都已经有了200个左右拿工资的管理干部,而这些管理干部的工资,都必须来自农民上缴的各种税费。
   这种机构设置方式,最近几年在社会受到了严厉批判,很多人对已包产到户的农村存在如此庞大的管理机构感到困惑不解,一个明显的比较甚至来至于1949年以前,那时,同级的乡镇政府,只有保长拿工资,而每个村只设有一个甲长,且是义务性的服务。
   针对这种批判的声音,笔者看到的最尖锐的反驳是这样:这样的设置,是目前国家管理的需要,它是中国政府最坚定的基石。如果撤消或削弱它们,可能将引发严重社会后果。
   这种辩解掩盖了这样的真相:最近10年农村地区普遍发生的干群关系紧张,正是由于这个庞大的管理团队的存在而不是其他。农民所抱怨的负担过重,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必须完全负担这个庞大的机构的所有开销(工资、接待甚至各种私欲)。
   包产到户的农村需要这样庞大的官僚队伍来管理吗?当然不是,笔者的调查也说明了这一点,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其实每个村,甚至乡镇,每年的硬性任务基本都只有两个:第一是去催交国家的税费(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其中大部分其实是他们的工资)。第二是计生。
   机构很庞大、手中的权利没得到有效限制和监督、职务迁升没得到有效规范且基本无所事事,这四个因素,在相当部分地区,反向导致了乡镇及以下机构的扭曲变形,成为附着在农村地区的毒瘤,其中最典型的事例发生在2000的安徽,在该省,一个镇的几个农民因为不满当地各种名目繁杂、居高不下的税费,前往北京某部委杂志寻找支持,该杂志编辑为他们出了一本刊载了国务院历年关于农村税费政策的特刊。但是,当这几个农民拿着这本特刊回家销售的时候,竟被当地乡镇政府指使执法机构逮捕了!这本刊载着中国最高行政机构政策的小册子,居然被它最基层的下属单位宣布为禁书!
   最近几年,笔者在网络上,看到了很多对政府一些举措进行严厉批判性的文字,这些文字,其实都无法与来自政府内部的批判相比,1998年,在石家庄的全国省长会议上,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先生,曾怒斥部分地方政府是土匪、强盗,性格相对温和的江泽民先生,亦曾在内部会议上指责一些地方政府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
   中国在农民地区选择了“包产到户”这一方式进行改革,但却没有对相应的管理机构的职能与设置作出与之相符的变动,导致中国最基层政府及派出机构权利和规模高度膨胀,加之职位升迁标准没得到有效规范,为部门谋求私立(注意这里的“部门私利”与“个人私利”之间的区别)的行为的风险几近于零,无疑加重了中国农村地区的灾难。
  
  
  (三)不通畅的流通渠道,削减了农民的赢利能力
 


  
  
   2003年,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在中国置身市场经济20多年后,我们对什么是市场经济、尤其什么是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的认识依然模糊。最高决策层一度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过分信任,导致中国这个社会结构、市场发育形态尤其是国家理念与西方截然不同的社会,在与国际接轨、快速融入西方主流社会等口号的指引下,接连启动了一系列错误的决策。这些错误的决策,在宏观方面不但涉及到政府职能、市场角色的定位与规范,也涉及到医疗、教育改革,行业市场、进口市场政策设置及新技术研发的制度安排,部门间的职能与利益协调等等。
   这样的宏观背景,对以单个个体方式跨入市场经济大门的农民的赢利能力产生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
   正如本文开篇所言,在一个以工业化为主体及主流趋势的国家,要达到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这一目标,来自政府的反哺必不可少,而政府的反哺,绝不只是对农产品及农业用品进行价格补偿这么简单。而涉及到新技术的培训、推广,农产品市场的衔接,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相应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内容。
   但在我国,实际情况是,在部门自利、官僚作风盛行、管理机构权利与责任严重不对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片面鼓吹的“市场之手”等外力的作用下,绝大多数农民基本是以个体的力量参与了市场博弈,且处于市场链的最末端。
   个体性的生产方式,降低并妨碍了农民生产效率的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缓慢,导致农民生产的产品价值单一且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市场处于最末端的被动处境,削弱了农民的自主赢利能力。
   农民处于市场最末端,农民走向市场的渠道不畅通,主要源自当地管理部门变着花样对各种农副产品出产、运输、销售征收的各种税费,农民缺乏必要的合作组织、与市场讨价还价的能力低下,政府对农民进入城市市场缺少必要的优惠配套等几种因素。
   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层一直在呼吁降低农民负担,但由于一个不断膨胀的管理体系的存在,农民的实际负担根本无法减低,与少数高层官员的腐败主要来自受贿,且基本为个人间的行为不同的是,部分让农民抱怨不止的过高税费,是农村最基层管理机构以机构的名义对农民进行赤裸裸的掠夺,这其中,农民主要用于参与市场交易的一些土特产品、农副产品,是这些管理机构眼中的一块肥肉,围绕这些产品有特产税、市场交易附加税、防疫费甚至运输许可费等,如四川某地的农民,一度曾需为每头出拦的猪,向当地政府缴纳50元以上的屠宰税。
   这些名目繁多,让人防不胜防的收费,无疑会削弱农民的赢利能力,而且损害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农民走向市场的渠道不通畅的另一个因素,在于它缺乏类似南斯拉夫或韩国农村那样的合作化组织,这使以户为单位走向市场的农民显得力量薄弱,基本没有与强大市场抗衡的能力,比如精力不足,所产数量达不到独立进入市场的规模等等。
   它所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农民只得到了相当于市场实际售价50%甚至更少的收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无疑损害了农民的赢利能力。
   在93年开始的物价持续上涨,米价、菜价、流通渠道问题备受各界关注的背景下,笔者经过一系列研究,曾在1995-1996年间,前往国内一些城市,游说这些城市的主管部门实施一种被笔者命名为新一代“城市供给体系”的市场方案,以此实现农副产品“由产地到城市家庭的直通”,这一模式由于让流通成本变得极低,同时也由于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损耗,所以它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让农民最大限度地增加来自市场的收益,同时也让城市家庭节省数目不菲的开支,可惜,经过数年努力,虽然长春、广州主管市长都曾表示有兴趣,甚至主动找到笔者,当着笔者的面说过“无论如何,本市都有必要作这样的实验”,但直到1998年这个市场方案所依托的专利被邮政部门侵权,这个方案除了在长春进行过规模很小的试验外,并没有得以实际启动(参看笔者另一篇文章:《关注:邮政物流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 》)。
   1993年的涨价风潮,曾给农民带来了短暂的福音,上海、北京等许多城市,都曾耗巨资为农民兴建过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农民直接进城,并在税收,交通方面给予过相当的政策优惠。但这种势头,不久就由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进入社会主流而没得到持续。
   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把握改革话语权期间,农民问题基本被作为一个市场问题来看待。这些不熟悉,也不愿熟悉中国社会结构、市场缘起与具体形态的经济学家们,忽略了农业问题的跨市场、跨行业甚至跨区域特征,其中最幼稚的观点,是以“经济规模扩大后,中国一切经济问题将迎刃而解”这样的观点来分解中国的三农问题。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近10年的时间里所主张的“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属于市场问题、市场可以自动带来合理秩序”,实际把农民独自抛弃在了含义模糊的市场环境里,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农民的苦难。
  
  
  
   四)不合适宜的、由农民独自买单的城市化之路
  
 
  
   三农问题争论到现在,中国知识界有了这样一个共识: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大幅度降低农村人口、提高农民人均耕地拥有量是一个必须的措施。
   目前中国农村实际人口约7亿,年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按05年的小康标准,农民人均收入至少需要翻一番,才能较好解决社会支付问题。从这个角度考虑,中国未来至少需要从农村分流出3亿以上的农民。
   农民的分流途径,除少量可以通过去国外居住,去国外承包土地、工程、兴办企业,开发西部形成土地增量迁移农民外,绝大部分需要通过城市化的方式予以解决。这也符合其他国家的经验,从世界范围看,一个国家工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该国的一个城市化过程。
   从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为解决农村剩余人口,实际已经开始着手城市化工作,但是,由于指导思想的偏差、城市本位主义意识浓厚、与城市化对立的户籍、学籍问题没得到相应解决等因素,城市化在中国实际变成了一条需要由农民独自以“市场化的方式”来买单的、成本高昂的艰难之路,几乎在农民进城的每一道关口,都站着一个来自某个城市机构的收款人。
   由于新中国发展,走的是农业反哺工业这个路子,这个路子经过30多年的累积,在中国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有别于世界其他市场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即使在粮油补贴、公费医疗等传统福利逐渐消失之后,户籍、学籍依然是拦在城乡之间的两道屏障。
   根深蒂固的城市本位主义,让中国最初的城市化进程显得有些不可理喻:农民仅仅为了获得城市身份,就必须向城市管理部门缴纳数千至数万甚至十万以上的费用。这种买户口的行为,从8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流行,从80年到00年20年间,几乎每个中国城市都曾启动过这一“赢利项目”。
   9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经营城市”这一观念的兴起,中国城市进一步改变了它的运作模式和运作理念。
   这个最初被理解为“通过规范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来提高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口号,在流行过程逐渐演变成了“以城市的资源谋求经济利益”,城市的私欲由此被全面打开,由于有了直接而巨大的利益关联,这一观念加强了城市本位意识,并迅速抬高了城市的生存门槛----在改善城市面貌的口号下,绝大多数公益性市场被取缔,街边市场被要求进入租金昂贵贵的大厦经营,土地及城市配套价格如煤气、电、水等飞速上涨,经济适用房计划被不同程度地缩小并被进行了不合理的分配,甚至医疗,教育也迅速参与进了这股“市场经营”的洪流,如此种种,不但给普通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多方压力,也让城市化成为一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社会备受争议的城管队,就是在“经营城市”这一背景下建立起来的。
   这个一再呼吁应该得到执法功能的机构,因为“经营城市”的定位,而实际扮演着城市本位利益看门人这一角色。同时,从它在执法过程所使用的手段看,它也可以被理解为城市在以暴力的方式阻止农民低成本的城市化之路。
   接受了农村数十年哺育的城市,以“市场经济”的名义,站在城市的门口向进城的农民收取高昂的进门费,再为中国的城乡划上了一道经济鸿沟。
   在“十五计划”有关城市化的讨论上,由于城市本位主义占有相当大的势力,致使最后有关转移农民措施的决议,使用的是“城镇化”而不是“城市化”,这二者的区别在于:城镇化要求农民脱离土地的行为,在当地解决和消化,城市化则要求城市拿出措施,为农民打开大们,那些反对使用“城市化”的人最具代表性的理由是:大规模的农民进城将扰乱城市规划与秩序!它背后的话外音是-----城市没有义务承担农民进程的责任,要进来也行,一切按市场规则办事。
   曾经有网友算过一笔帐,在目前的政策下,一户农民要想在国内一个二线城市安家,至少需要支付50万人民币,而这还没将子女未来的教育与医疗支出包含在内!这样的“城市化”对于当下的中国农民而言,无异是一个奢侈的黄金梦。
  
  
五):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农民犯下的“原罪”
 
  
   理解了本文总序、并了解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主张、且对近10年我国经济界流行的观念不太陌生的读者,可能立即就会明白标题中的“原罪”所指。
   笔者使用“原罪”一词,是基于这样的因素: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近10年来所不遗余力地在国内推销的“市场至上”、“效率优先”,在政府权利一枝独大,部门权利、利益没得到有效规范的情形下,从另一个角度释放、纵容了特权部门及资本的私欲,并为这些私欲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论解释,使其具有了与社会发展方向一致的“合理性”,比如,当顾雏军以区区不到10亿的资本,短短几年就在中国鲸吞了上百亿资产的时候,顾曾被作为“市场经济”成功的代表,受到一大帮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赞美,认为顾代表了中国改革的发展方向,对于此,网络上很多人认为这些经济学家被顾收买了、是看在钱的份上为顾唱赞歌,笔者不愿对此简单认同,笔者认为,这里面或许有钱的成分,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顾的成功,确实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推崇市场、效率、自由竞争的价值观一致,这就是后来一些唱赞歌的人,公开辩解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的原因。
   也就是说,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于农民犯下的“原罪”,其实与他们的个人修养、道德操守高下无关,而与他们在学术上认同的价值有关,因为,由于社会结构不同,中国很多经济领域的问题并非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牵涉到社会价值、权利暗流及市场(社会)的结构性缺失,自由主义把社会简单地套在“市场”的马车上,偏执地坚持“自由竞争的市场能带来最为合理的社会秩序”,不但没有正视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还因为把“经济利益”认同为社会目的和人的现实价值(正是从这个意义,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天敌),与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背道而驰。
   但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此却不自知,还自认为掌握了有关社会发展的真理!北京师范大学钟伟教授就是这种典型的糊涂蛋,不久前在关于房地产的观点被批之后,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用一个狭隘的市场眼光去判定一个并非单纯的市场问题,还借一公开场合大叫委屈,说什么“连我这样的人居然都会被批”!
   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鼓吹下,“效率优先”成为了资本挤压公众权利与利益遮羞布:城市开始被以“经营的方式”规划;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争先恐后挤进市场“觅食”;公共管理部门的服务带有了浓厚的“市场特色”;进口市场不再将宏观调控功能放在专门的位置来研究;“经济指标”成为判断地方政绩的最重要的标准;得不到直接市场赢利的研究性部门被大规模缩减等等;这一切,虽并没有直接针对农民,但却无不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流动、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社会对三农问题认识错位,农民被迫以单独的个体与强大的市场“自由”博弈,并理所当然地被市场“自由”地边缘化了。
   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市场原则”、“自由竟争”、“效率优先”所导致的社会氛围与价值取向,在社会发展判断、进口政策观念、城市发展定位、农业技术普及与推广等几个方面,尤其对农民产生了灾难性的影响。
   自由主义经济学带来了不正确的社会发展观,片面注重经济总量扩大与经济效益提高,把社会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这样的观念导致产业平衡的要求被打破,在最近10多年,工业始终被放处在优先位置被考虑,农业由于在经济总量增长和产业扩大方面很难出政绩,它的发展问题实际被多数地方政府忽略,这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可能首推广东省政府主动拒绝世界银行提供10亿美金农业低息贷款事件。2000年,农业部将世界银行提供给我国的低息农业贷款,分了10亿美金给广东,用以帮助广东发展农业,可没想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代表广东农民拒绝了这一数目不菲的低息贷款,理由竟是“广东的发展重点不在农业”,而事实上,直到2005年底,广东农业人口依然占全省总人口超过50%,广东在农村地区也远远没消除贫困。
   自由主义的经济理论,也实际纵容了进口部门在最近10年实施了不正确的进口政策。这在农副产品的进口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中国的农民在市场领域赢利乏力,另一方面,中国每年都从国外进口大量农副产品,新千年,这些进口的农副产品市值突破千亿,并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递增(参看笔者另一篇文章:《寻找“中国新政”的突破口》)。这种放弃挖掘国内市场潜力,转而依赖国外市场的行为,从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可以理解为:解决市场缺口的策略应该采用“市场原则”,通过“效益比较”,国外市场在质量、价格上更具优势,中国农民由此失去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此外,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理论,也为大幅度削减“国内研究性机构”和“经营城市”等策略提供了理论支持。在追求效益的氛围下,很多地方政府以“农技部门不能带来经济效益”为由,大幅度削减了这类部门的编制和经费,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经营城市”的结果,更是在本已失衡的城乡之间,树起了一道来自“市场”的经济鸿沟。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俞飞龙
俞飞龙
作家,前《中国财富》执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