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这么禁下去,春节的吸引力更比不上圣诞了!”
“2022过得这么艰难,好想放烟花呀。”
“没有烟花,总归没啥年味。再这么禁下去,春节的吸引力更比不上圣诞节了。”
“比起一刀切的禁燃禁放,是不是可以探索一种更亲民、更科学的燃放管理模式?毕竟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呀!”
春节前夕,不少网友都在表达想要放烟花的冲动。现在,包括大连、郑州在内的不少城市都宣布放宽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有的扩大了允许燃放的区域,有的延长了燃放的时间段,还有的地方干脆不再做硬性限制……作为过年的经典项目,放烟花爆竹是否代表着文化的传承?今天的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禁放烟花的政策呢?本文将从传统谈起,探讨一番烟花爆竹的古今意义。
爆竹声中一岁除,是很多人心中的年味(央广网见习记者 王松 摄)
古人放炮的“道理”
如今燃放烟花爆竹,视觉效果非常重要。但是在中国古代,大家最早追求的却是“噼里啪啦”的响声。在火药发明之前,人们会专门找厚薄合适、长度适中的竹子,逐节燃烧。火药发明之后,则出现了用纸筒取代竹筒的操作,竹筒里灌入火药,安上药线,点燃后也是炸个不停。宋朝人说“岁旦燎竹于庭,所谓燎竹者,爆竹也”,就是在新春的头一天在庭院里劈啪作响放爆竹。
为何要在新年燃放爆竹,弄出爆炸声响呢?各地的民俗文化中有不同的解释,诸如“驱赶年兽”之类的说法更是流传甚广。事实上,这些说法大多具有共通点,那就是消灾、辟邪。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用爆竹声驱灾的做法。《诗经》中有“庭燎晰晰,君子至止”之词,前半句或许就与爆竹有关。西汉的东方朔在《神异经》里记录了“爆竹可惊恶鬼”的说法。不难看出,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人看来,为了新的一年能远离厉鬼瘟神,燃爆几支竹子是很有必要的。
南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记载,南朝人在元旦,也就是正月初一这一天会在门庭里点燃爆竹,“以劈山臊恶鬼”。据说,动静越大、驱鬼的效果就越好,新年就过得越顺。
爆竹的动静不仅能在精神层面驱除鬼怪瘟疫,在药用层面也被认为有不小的价值。《本草纲目》中认为,火药能够杀虫、辟湿气、治疮癣、除瘟疫。作为其主要成分之一,硫磺的药用价值更为传统中医典籍所重视,著名方剂灵宝辟瘟丹中就有硫磺。直到近代,不少地方还有燃放爆竹消灭瘟疫的习惯。
最近两三年里,由于疫情缘故,烟花爆竹驱除瘟疫的功用又被不少人提了出来。在某些网络平台里,常有文章主张全城放炮、祛病消灾,甚至有人正儿八经的计算起了二氧化硫的消毒能力。这些奇奇怪怪的言论看似是吸取了古人的经验,其实并没有参透其中的道理。
在中国古代,无论是烧竹子还是放花炮,驱赶瘟神都不是唯一的目的。现实的中国人早早就把敬神化作了娱神,宋朝人不仅用炮仗驱邪,还要图个热闹,发明了形形色色的串炮。明朝人从除夕之夜就开始放炮,在京城、南京、苏州等大城市,除夕夜的爆竹声响彻天地、震耳欲聋。总而言之,烟花爆竹虽然是古人驱逐邪鬼的工具,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早已不只用于驱邪,更成为除旧迎新节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87版《红楼梦》中众人看烟花的场景
古人放炮有“门道”
作为节日必备的环节,无论是为了驱鬼、娱神还是自我开心,烟花爆竹的花样都少不了。为此,视觉效果变得格外重要。中国古人从来就不缺少创新的智慧,在制作、燃放烟花方面,他们也早早地琢磨出了“门道”。
在火药尚未发明、使用之时,古人就已经能够巧妙用火,实现烟花的效果。据记载,汉代的百戏表演中有“吞刀吐火”的节目,可能就与烟花有关系。后人在《淮南子》中找到过“含雷吐火之术”的记载,可能是结合了声响与视觉的表演,更形似于后来的烟火。
到了隋朝,热衷于享受的隋炀帝御笔留下了“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的诗句。树上的彩灯或许是提前布置的结果,而如花一般的火焰,则显然应该是某种烟花效果。
唐代以后,随着火药技术的逐渐成熟,烟花的玩乐门道被彻底打开了。鲁迅先生曾经在杂文中说,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实事求是说,这话有些冤枉中国古人了,因为自唐宋以来,火药的军事用途并未被闲置。但是,在制作爆竹方面,中国古人确实做到了花样翻新。
宋朝人记载,从北宋的汴京到南宋的临安,都有一大批制作烟花、表演烟火的名家。当时市场里有专门的烟火作坊,工匠们精心琢磨制作工艺,生产出的烟花品类繁多、花样百出,诸如起轮、走线、流星等炮仗都是市民喜欢的品种。宫廷里也会采购大量的烟火,并且在重要的节日进行烟花表演。
到了明朝,放烟火的门道就更多了。明朝初年的杂录《墨娥小录》中就记载了二十多种烟火的配方,有的名字还相当好听,叫“白牡丹”、“水瓶花”、“松竹梅”,想必与烟火的色彩直接关联。
明代中后期军队作战很依赖火器,民间摆弄火药制作烟花的能力也显著提升。据《宛署杂记》记载,京城里的烟花爆竹种类繁多,各有千秋。有的声音特别大,有的能高高呲花,有的如同二踢脚,还有的能喷火乱转,如同火老鼠。在很多晚明公子哥的回忆中,形形色色的烟火总是难以忘怀的场景。比如《陶庵梦忆》的作者张岱就始终记得“黄蜂出巢”、“百兽吐火”等烟火场景,形色之美,就如同梦幻中再难重见的大明盛世一般。
为了达到施放烟花的效果,明朝人不仅更新了烟花种类,也要琢磨燃放的技巧。如何组合烟花种类?怎样排列布置?引线如何安排?前后顺序怎么摆放?诸如此类都要下功夫。晚明每逢节日,京城的勋戚富贵人家都要比拼烟花,每次都要工匠费尽心思。
据说,南明弘光朝的马士英就是编排烟花的高手,他曾经特制了一架有巧妙机关的烟花送给皇帝,燃放时有飞龙盘旋在大殿的柱子上,仿佛真龙现世一般,在当时传为神奇。在农民军打进开封之前,周王驻地开封每逢元宵节都有大型的烟火表演和比拼,各路工匠极尽巧思,总有奇思妙想的作品。《如梦录》记载过“水兔子入水穿波”的烟火,点燃烟火后,兔子尾巴喷火,出入水中,往来跳动,最为传神。
在明代中后期,烟花既是达官贵人的比拼对象,也是平民百姓的市井游乐。《金瓶梅》第四十二回名曰“逞豪华门前放烟火,赏元宵楼上醉花灯”,故事背景就是烟火表演。清代的宫廷里同样少不了烟花表演,担任过军机章京的赵翼曾经大饱眼福,欣赏了数十架烟火表演,有的烟花里放出了宝塔楼阁,有的烟花中出现了飞鸟游鱼,这些都被这位大文学家盛赞为“极天下之奇观矣”。
清宫剧复刻的烟花表演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明清时期中国在火药武器方面逐渐落后于世界,但是在烟花制造方面,技术水平却着实在不断进步,而且逐渐上升到了理论层面。清朝虽然没有研究如何铸造新式火炮,却出现了讨论如何发明创新烟花技术的著作《火戏略》,在研究烟花爆竹的门道方面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
禁止燃放该不该
凡事要一分为二看,对烟花也是如此。首先,烟花爆竹肯定具有文化意义。无论是“爆竹声中一岁除”的诗句,还是古代就有的烟火表演,都是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硬要剥离出这个环节,必然会削弱传统的吸引力。
有人可能会说,就算烟花爆竹是传统,但也是传统中的“糟粕”,非但不应该继承,反而应该消灭。这种动辄就扣上“糟粕”帽子的说法,本来就没有意义。外国人放烟花是庆祝,中国人放烟花就是糟粕?哪有这样的道理。
常有人批评年轻人过洋节,为什么年轻人会选择洋节呢?真的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选择吗?恐怕未必。那些过圣诞的年轻人,有多少人知道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又有几个人会去教堂参加并不短暂的仪式?他们中绝大多数只是想娱乐罢了,而他们参加的许多娱乐环节,本就不是西方的节日传统。
其实,相较于“原罪论”的基督文明,讲究现实的中国传统文化本应有更多的喜庆环节,但因为种种原因,要么变了味,要么不合时宜,又或者被自己砍掉了,结果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因此,从保护传统文化、提高传统文化吸引力的角度出发,一定限度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是有必要的。假如某一天,某个邻国把放烟花变成了他们的传统习俗,再申请个烟火主题的文化遗产,到时候可就尴尬了。
但是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有道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老生常谈的问题已不用再多费口舌,就说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假如完全放开烟花爆竹,各种安全隐患肯定少不了,相信不少朋友回忆起小时候的恶作剧,一定还心有余悸。
笔者认为,可以考虑有限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诸如城郊、乡村这样的地方,一刀切禁止烟花爆竹未必有多少好处。而且往年这里的人们也会自己想办法去买烟花爆竹,躲开各种巡视检查(如藏在汽车后备箱里),带去空地燃放……
说到底,如果人们希望看到绚烂的烟火表演,是否可以有专业机构组织大型表演呢?如果人们希望亲手点燃烟花爆竹,如何科学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呢?这些问题都还有待城市的管理者们考虑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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