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锦屏与新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译校

作者:顾锦屏 来源:《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3期 2026-09-02

编者按:著名马克思主义翻译专家顾锦屏同志,因病于2026年8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顾锦屏(1933年—2026年8月21日),中央编译局原常务副局长、特邀顾问,曾任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学会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名誉会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经典作家重点著作译文审核和修订课题组主要成员,俄语翻译家,2019年获中国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

1949年,顾锦屏考入华东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语专修学校(上海俄专)。1951年,被选调至北京,进入中共中央俄文编译局(后为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工作。他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编译工作,参与编译局几乎所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译校。可以说,70年来,他见证了新中国马列著作编译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值此,本网特编发顾锦屏同志的两篇旧作,以为深切的悼念。

顾锦屏与新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译校

中央编译局译校的《共产党宣言》

顾锦屏

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传播史上,《共产党宣言》的翻译、出版、传播占有特殊的地位。中国人最早了解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是通过《宣言》。1920年陈望道翻译的《宣言》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作了思想上、理论上的准备。在新中国成立前,还有一些党的理论工作者和进步学者投身于《宣言》的翻译,有过多种译本问世。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掀起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热潮。为了适应学习的需要,1949年11月,我国大量翻印了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译成中文的《宣言》百周年纪念版,其中收有马克思恩格斯写的七篇序言,在编者注中还列举了恩格斯在审定赛米尔·穆勒翻译的《宣言》英文版时作的修订。

顾锦屏与新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译校

《共产党宣言》中央编译局译本

1953年中央编译局成立后开始翻译马恩列斯的三大全集,《宣言》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第4卷,采用百周年纪念版中的俄译文。马恩室负责全集第4卷翻译的同志对《宣言》百周年纪念版中的中译文重新修订,最后由谢唯真审定。谢唯真是我党的老党员,长期在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负责翻译马列著作。《宣言》百周年纪念版是他翻译的。1956年他回国任我局校审主任。1959年8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宣言》单行本,《宣言》的正文采用《马恩全集》第4卷的译文,七篇序言采用《宣言》百周年纪念版的译文。这个版本在国内流传较久,印量较大。此后,在该译本基础上,各出版社又出版了诸如袖珍本、大字本和注音本等。

顾锦屏与新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译校

《共产党宣言》译校工作总结

鉴于《宣言》是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之作,是我国广大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必读之作,对原有译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经局领导批准,马恩室于1963年8月成立《宣言》校订组。校订组由室主任宋书声主持,谢宁、王治平、胡尧之、朱中龙和我参加,还有两位同志负责资料工作。我们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4卷刊出的《宣言》原文,参照1888年由赛米尔·穆尔翻译并经恩格斯校订的英文版、1885年由劳拉·拉法格翻译并经恩格斯校阅的法文版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和第二版译文,同时参考以往各种中文译本,采取集体定稿的方式,对《宣言》1958年译本重新作了校订。校订组成员都作了认真准备,提出各自的修改方案,而后逐句逐段讨论定稿,每天修订1000—1500字,历时一个多月。经过集体努力,一些不确切的译文得到了改正,遣词造句更符合德文原著。例如,《宣言》最后一段话是对共产党人奋斗目标的庄严宣告,原译文是这样的:“共产党人认为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是可鄙的事情。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那些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颤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自己颈上的锁链。而他们所能获得的却是整个世界。”校订组经过认真讨论,将这段话改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新旧译文虽然都符合原意,但新译文更铿锵有力,更符合宣言的庄严宣告。这次修订,文字变动较大。新的校订稿曾分送有关部门的专家征求意见,他们对新校订稿给予积极的评价。1964年,新校订稿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单行本。这一译本是广泛流传的《宣言》版本。197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收入了这个译本和马克思恩格斯写的7篇序言,其中译文略有修改。民族出版社根据这个版本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出版了《宣言》的少数民族语文本。盲文出版社出版了《宣言》的盲文版。

1978年,中央编译局对收入1972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卷的《宣言》译文作了少量修订,收入中共中央党校所编的《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选读》一书。1992年3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宣言》该译本的单行本。

1995年6月,中央编译局重新编译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二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对《宣言》的1978年译本作了进一步修订。1997年8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单行本,并作为马列著作的系列丛书《马克思列宁主义文库》之一出版发行。1998年是《宣言》发表150周年。为了纪念这部伟大著作问世150周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宣言》纪念版和珍藏版。纪念版印了5000册;珍藏版印了500册。该版辑收了1848年2月出版的《宣言》德文第一版全文和1995年经过修订的中文版,并附有中央编译局图书馆收藏的世界各国《宣言》版本的封面图片20余幅。书前的马克思恩格斯画像是已故国画大师蒋兆和的作品。《宣言》珍藏版的封面及函模选用珍贵的金丝楠木镶嵌紫铜文字及优质羊皮制作工艺,装帧精美,印制精良,是具有收藏价值的版本。

2004年,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央编译局承担了理论工程的一个重点项目,编译十卷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宣言》编入文集第2卷,对《宣言》的正文和各篇序言的译文作了一些修订。例如,修订了《宣言》的书名。1848年作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纲领发表的《宣言》,书名为《共产党宣言》。1872年再版时,马克思恩格斯将书名改为《共产主义宣言》。此后,1883年和1892年再版时都沿用这个书名。过去的中译本对这个书名未加区分,都译为《共产党宣言》,这次按原著文字作了区分。此外,改正了《宣言》正文中的一些不确切的译文。例如,《宣言》第四部分《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动派的态度》中说:“在德国,只要资产阶级采取革命的行动,共产党就同它一起去反对封建君主制、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小市民的反动性”。“小市民的反动性”的原文为“diekleinbürgerei”,该词是带贬义的小资产阶级,我们参考英文版和法文版将该词改译为“小资产阶级”。我们还对注释等资料作了增补、勘正和完善。这个译本于2012年收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三版第1卷。

2014年,为适应广大读者学习和研究《宣言》的需要,由韦建桦、徐洋负责编辑了《宣言》的新版单行本。《宣言》正文和七篇序言选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的译文,附录中收入了经重新校订的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共产主义原理》《关于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党宣言〉的重要论述摘编》《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本书还有一篇《编者引言》。《引言》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协助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并为同盟制定科学纲领所作的贡献,阐明了《宣言》的科学内涵和划时代意义,介绍了《宣言》在中国的传播和对中国革命的影响,详述了新中国成立后为完善《宣言》译文不断修订的各种版本。这篇引言为读者研读《宣言》提供了有益借鉴。这个单行本是迄今收集文献最多的中译本,是学习《宣言》思想和研究《宣言》创作史传播史的重要文献。

(本文作于2022年,2024年修改审定,本文收录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编译口述史”第二卷《跨世纪的宏伟工程》。)

《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译法是正确的

顾锦屏

把马列著作译成中文,的确很难。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搬家,而是一项严肃的科学工作。我们一贯强调翻译一定要忠于原文,翻译必须和研究相结合,在弄清原著思想的基础上,用规范化的汉语把原著准确地翻译过来。我们一贯是这样做的。但是,马恩著作内容艰深,译者因限于自己的水平常有误译或不确切地翻译。因此,我们自己在不断改进自己的译文,同时我们也十分欢迎读者提出批评,这对我们提高译文质量很有帮助。但是,有的学者从个人的理解或者从我国现行政策出发来解读马恩原著,从而对译文提出批评。有些批评是不公允的。这里我只谈一个例子,就是关于《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译法问题。

《共产党宣言》中有句名言:“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解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①有的学者说:“消灭私有制”应当改译为“扬弃私有制”,即扬其精华,弃其糟粕。还说:这种误译为“左”的路线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改译的理由是这里的“消灭”两字,马恩原文用的是德文“Aufhebung”,该词是个哲学术语,应译为“扬弃”,并做了他自己的解释。对这一批评意见,我是不能苟同的。

第一,Aufhebung是个多义词,有废除、取消、撤销、结束、举起、保存和扬弃等多种含义。但在这里只能是“废除”的意思。为什么?首先请看《宣言》中这句话的上下文。上文说:“废除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并不是共产主义所独有的特征……例如,法国革命废除了封建的所有制,代之以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接着马恩得出结论说:“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上文中的“废除”,原文为Abschaffung。显然Aufhebung与Abschaffung的含义是一致的,只是用词的不同而已。再看下文。下文中马恩列举了资产阶级对共产党人的责难和攻击,说你们共产党人要“消灭个性”“消灭家庭”等等。这里“消灭”两字原文均为Aufhebung。如果照批评者的意见都译成他所解释的“扬弃”,那么资产阶级的这种责难就不成为责难了。其次,这样的理解可以从恩格斯写的《共产主义原理》中得到证明。该文是在《共产党宣言》之前恩格斯为共产主义同盟起草的纲领草案。它以问答形式来阐明共产党人的理论主张。该文在第十四个问题中说:“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接着提了三个问题:“第十五个问题:这么说,过去废除私有制是不可能的?”“第十六个问题:能不能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第十七个问题: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在第十四、十五、十七个问题中“废除”的原文为Abschaffung,在第十六个问题中“废除”的原文为Aufhebung。这里清楚地表明,Aufhebung和Abschaffung是在一个意义上使用的,不可能作别的解释和引申。

第二,《宣言》英法文本的译法也证明Aufhebung就是“废除”之意。1888年的英译文是赛•穆尔翻译,恩格斯亲自校订并作序的:1885年的法译本是马克思的女儿劳拉•拉法格翻译,恩格斯亲自校订的。这两个译本应当说是《宣言》的权威译本。英文版和法文版将上述引文中的Abschaffung和Aufhebung都译为Abolition。Abolition在英法文中只有废除、取消之意,通常讲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用的就是这个词,哲学上讲的“扬弃”,英文为Sublation。

第三,判断《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译法是否正确,还要联系马恩其他著作中的提法来考察。在《宣言》发表两年后,马恩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公告同盟书》中说:“对我们来说,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只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这里讲到“消灭私有制”时用的德文是Vernichtung,该词只有“消灭、根除”之意,而讲到“消灭阶级”时用的德文是Aufhebung。可见Aufhebung和Vernichtung是相通的。至于说《宣言》中用Aufhebung一词,就只能译为“消灭私有制”,别无他解。因此《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译法并非有悖马恩的原意。

第四,理解“废除私有制”或“消灭私有制”的思想还应当同《宣言》的基本思想联系起来。马恩在《宣言》中用唯物史观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论证了资本主义为共产主义取代的历史必然性。要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就要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而代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否则就不成为共产主义了。所以恩格斯在1882年俄文版《宣言》的序言中说:“《共产党宣言》的任务,是宣告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是马恩从当时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出发,根据对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分析提出来的,是他们为无产阶级指明的奋斗目标。他们当时没有提出如何消灭私有制,更没有料到未来的社会主义革命会发生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中国等国家,因而也不可能考虑到这些国家如何对待私有制的问题。

至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中曾经发生的对待私有制问题上的“左”的错误,这不是因为没有把“消灭私有制”译成“扬弃私有制”,而是因为对马克思主义采取教条主义态度。马恩在解决所有制问题上始终坚持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前提。而过去我们不顾中国国情,不考虑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而在所有制关系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结果犯了“左”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十五大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同时强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发展。如果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现行政策来解读《宣言》中的思想,是不妥当的。

我之所以用较多的篇幅谈《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翻译问题,是因为这里涉及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理论界也十分关心这个问题。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有不妥,希望得到指正。尽管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同意批评者的意见,但我们也从中得到启示,就是一定要十分严肃认真地翻译马列经典著作,对原著必须字斟句酌,吃透原意,来不得半点马虎。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页。

(本文原载于《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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