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中要警惕新自由主义的话语陷阱

作者:姜迎春 来源:红旗文稿 2014-10-25 707

  2012年1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这里的“有方向”就是强调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这一根本方向。在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的新阶段,我们有36年改革开放奠定的良好基础,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各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相互激荡。近年来,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改革问题上新论迭出,竭力主张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改革都应走全盘西化的道路。这种改革主张混淆视听、危害严重。因此,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警惕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种种话语陷阱。

  一、“普世价值”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立足中国国情,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离开这个根本点,中国就不可能有实质的发展和进步。但是,一些信奉新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从来不这么认识问题,他们认为中国的改革取得的成就是因为学习了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现在之所以还存在许多问题是因为学习西方还不够彻底。在他们看来,西方的基本制度和价值观念具有普世意义,而中国的基本制度和价值理念只具有特殊意义。他们说:“我们老在强调中国特色,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所有的进步都是合作导致的进步。”“在全球化时代,如果我们不能够按照世界通行的游戏规则来行动,就不可能全面享受人类合作带来的好处,就相当于开车上路人家靠右行,你非要靠左行,马上就死定了。”在这里,所谓“按照世界通行的游戏规则来行动”,就是认为中国的改革只能走全盘西化的道路。

  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发展表明,全盘西化的道路是一条死路,走有民族特色的道路才是正道,这条道路秉承的基本原则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够在矛盾重重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取得改革的巨大成就,最重要的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改革开放提供理论指导;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保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使全社会充满改革发展的创造活力。

  那些信奉新自由主义的人,只看到所谓西方“普世价值”和“自由体制”神奇的“创造力”。他们的一个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去马克思主义化”和“去社会主义化”,将西方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永恒化和神圣化。毛泽东曾经指出:“所谓‘全盘西化’的主张,乃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形式主义地吸收外国的东西,在中国过去是吃过大亏的。”当前,如果按照新自由主义“全盘西化”的主张推进改革,中国和中国人民将同样会吃大亏。新自由主义思潮宣扬以“普世价值”为核心的改革理论,其实质就是想改变改革的性质,实际上是干扰改革。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右的干扰”,“右的干扰,概括起来就是全盘西化,打着拥护开放、改革的旗帜,想把中国引导到搞资本主义。这种右的倾向不是真正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是要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果中国不能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战略,制度、管理、技术等一切都仰仗其他国家的输入,我们将输掉一切。习近平总书记在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指出:“坚持独立自主,就要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历史条件的多样性,决定了各国选择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通过依赖外部力量、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实现强大和振兴。那样做的结果,不是必然遭遇失败,就是必然成为他人的附庸。”

  二、“私有产权”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同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新自由主义思潮常常拿私有产权问题说事,主要针对的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他们对“以公有制为主体”尤其不以为然,认为这正是改革的主要障碍,强调:“我们只有建立起基于私有产权的市场经济,中国才能真正变成一个合作型社会,我们才可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准才真正能够提升,我们才能真正有博爱之心。”在这些人看来,私有制或私有化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没有实行完全私有化。

  “私有产权”论的重点批判目标是国有企业,新自由主义思潮对国有企业大加挞伐,在他们口中,国有企业成了改革的拦路虎,甚至成了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因此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国有企业民营化,之所以要使国有企业民营化,主要原因是“如果国有企业占主导的话,我们这个社会不可能有公平竞争”。“在一个经济体系中,如果国有经济的比重超过10%,就不能叫作市场经济,所以,中国现在还不能叫作完整的市场经济。”取消国有企业、完全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市场经济,这是新自由主义思潮对我们的重要提醒,我们应该牢牢记住这个区别。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不能动摇,否则我国现行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将改变性质,发展社会主义就是一句空话。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关键是不断发展和壮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活力。

  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比封建经济有很大的优越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充分肯定过其巨大的历史作用。但将这种市场经济神圣化是十分有害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已经证明,基于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其固有的内在矛盾,它导致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掠夺,导致了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发生,甚至大大小小的战争也是这个内在矛盾导致的。正因为如此,才有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才有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实践。用“私有产权”论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对经济史的无知,也是对经济实践的无视。新自由主义思潮不断美化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其用心在于动摇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信。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对“三个自信”要刻骨铭心。这恰恰是我们的民族精神!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我们不仅要防止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也要防止落入“西化分化陷阱”。

  三、“政改滞后”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既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又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所取得的这些巨大成就和进步,宣扬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人视而不见,或者根本不认为这是进步。所以,他们总是不断提起“政改滞后论”。首先,他们认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进展,过去的十年“从体制改革角度看,无论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毫不夸张地说,可以说是基本停止,甚至是倒退的。”“经济改革仍然有许多事情要做,但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即使有英明而果断的政治领导,进一步经济改革的空间也非常有限。因此,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政治体制改革。”其次,他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期许是要中国实行完全西方化的民主政治制度,否则中国的改革就是停滞和倒退。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新自由主义思潮则认为,这个基本前提是必须改变的。

  近年来,在如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新自由主义思潮将实行宪政视为改革的首要目标和先决条件,以此为核心,形成了一股宪政思潮。其核心主张主要有三个:一是实行多党制,二是实行军队国家化,三是去除所谓“党化教育”。这些主张曾经被他们公开宣示过,现在仍然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主张。有的人还将这些主张用学术话语加以包装,并宣称:“是什么东西使我关注宪政、宪法、民主?主要是基于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基础,第一是自由,第二是私有产权,第三是企业家精神。”“如果中国不进行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实行宪政民主,靠单兵突进的经济改革无法走下去,不可能建立起真正市场经济。”概括起来,新自由主义改革论的核心主张就是:中国“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实行所谓的“宪政民主”;如果不实行“宪政民主”,就不可有“真正的市场经济”。这样的主张罔顾历史和现实,故意混淆视听,其误导作用不可小视。

  显然,所谓“不实行宪政民主,靠单兵突进的经济改革无法走下去,不可能建立起真正市场经济”,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动实践是不相符的。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围绕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尊重市场规律,注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同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不顾这些最基本的事实和进步,片面强调市场经济的宪政前提,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31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所强调的:“不能笼统地说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不存在中国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

  (作者: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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