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坤:不仅仅是“法制”这么简单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新时期中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大幕,关于它的政治内涵与社会意义,人们正在争先恐后地加以释读,盲人摸象、各窥一斑,对于接下来的戏目演什么、怎么演,各取所需,各有各的期待。但笔者以为,重要的是不能就法制论法制,而应该跳出法制建设这个命题,在更广泛更宽阔的政治背景下寻找它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以为,有如下两点不可忽视:
其一,这是一个政治设计的组成部分
回过头来看,以中共十八大为标志,中国当代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日趋活跃、富有生机的中国政坛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并不是随意挥洒的即兴之作,而是围绕一个核心主题而逐渐展开的系统设计,似乎有一个宏大的政治布局,而反官僚主义,反腐败以及上一个全会的改革决定等,都是这一宏大布局中分系统,这些分系统在自成体系的同时,彼此之间又密切联系。“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这一政治命题”也是这样。这一命题把“法制”这杆大旗举了过来并牢牢地握在手中,与以前诸多重大政治命题一样,在有力加强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的同时,在此名目下做一系列精致的政治文章。
事实上,以反“四风”为核心的反官僚主义运动也好,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也好,它们都不是孤立进行的,它们都同时带出诸多之“反”,如反击网络谣言、东莞扫黄、打击新闻敲诈、反垄断等,可以说,以每项大的政治举措为引力中心,周围都围绕着几颗相关联的“政治卫星”。从这个意义上看,“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这个新星,又将带出怎样的小卫星呢?
更进一步说,在“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之后还将出现怎样新的重大政治命题呢?
所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这既是一个重大政治设计的组成部分,也是其发展进程的一个节点,其功能都是对中国政治一种新的塑造。
其二,重拳所指,意味深长
每项重大政治举措都不啻是一记重拳,都有特定的打击对象,争取一大部分人,打击一小部分人,这是没有争议的事实。现在的事实是,如今在中国日子不好过的不只是官僚集团与腐败分子,公知们的日子同样难过,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比腐败分子还难过,因为腐败分子难过不过是个体体验,而公知难过则是一种集体感受,这种感受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已经有点禁不住破口大骂了。对于未来前景,现在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再感到乐观了,未来还将有怎样的遭遇,谁都不是算命先生,且拭目以待。
至于还有一些人试图执政党压在法制的命题之下,现在只能说,这根本没门。需要小心的倒是这些人自己。中国民间谚语早有民谣称,“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笔者以为,这个“大盖帽”是一个广义辞汇,包括有形的“大盖帽”和无形的“大盖帽”。当代中国的法律队伍良莠不齐,一些人黑心黑得惊人,其中就包括号称法律精英的律师们,律师几乎个个腰缠万贯,这已人所共知。他们人脉广泛、上下交通、左右逢源,很多人类似于电影《贼阿爸》里的那个夏明远。所以,把中国法制实践中的问题都都归咎于行政干预,既不公正,也很不全面。
因此,全面推进发展建设这记重拳砸将下来,需要小心的一定不是老百姓,而很可能是此前一直很活跃的那些“法律人”。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可不只是”法制“这么简单。对于这一点,现在可能有一些人已经冷静了下来,原来那种以为多年夙愿一朝得逞而激起的兴奋在急速消褪。坦率地说,如果问,当今中国哪个集团的政治智慧最高,回答无疑是习近平及其执政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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