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荣政:深化改革需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

作者:梅荣政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4-11-18 469

 原标题:论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学习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在2013年12月3日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党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更好认识国情,更好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认识历史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各项工作(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1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全党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更好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各项工作,参见《人民日报》2013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述,明确阐述了学习、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意义,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谈两点认识。

  一、倡导和推动学习、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意义

  在全面深化改革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和推动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学习、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其重要性,我以为可以从历史大背景和直接的现实性两个层面去理解。从历史大背景说,我们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中囯共产党人能不能打仗,新中国的成立已经说明了;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搞建设促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也已经说明了;但是,中囯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囯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囯特色社会主义,还需要我们一代一代共产党人继续作出回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要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这个问题曾是毛泽东、邓小平反复强调的问题。毛泽东、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探索,思想十分丰富,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两点,一是建设,二是巩固。建设,即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发展。巩固,就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毛泽东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他最先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和现实危险性。这有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原因: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并非无冲突、利益完全一致,而是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社会主义是在内部不同性质的矛盾斗争中运动变化的。运动变化的方向会因条件的不同而不同,这就存在复辟倒退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在外部,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同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共处。共处的时间究竟有多长,据人类文化学研究资料,在欧洲,奴隶社会从公元前2600年起至公元476年,长达3076年;封建社会从公元476年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长达1164年;资本主义从1640年至今,才370年,它虽然从俄国十月革命起就开始走下坡路,但现在还没有到历史终结之日;可见,不能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共处的时间估计得过短。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共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资本主义国家会处于优势,社会主义将处于劣势。由于两种社会制度根本性质的对立,资本主义国家必然对社会主义国家展开或战争的、或和平的进攻,以达到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而社会主义国家为了赶上和超过资本主义国家,还不可避免地要从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等。这样,社会主义国家就存在被外部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的危险;社会主义国家受到内外两种危险的影响和相互作用,自身的运动、变化、发展就存在两种可能的方向:向前步入共产主义,向后倒退到资本主义。究竟朝哪个方向发展,取决于主观领导和驾驭力量。如果我们的全部工作以共产主义为纲,社会主义国家就会向共产主义前进发展,如果相反,就会向资本主义倒退,发生资本主义复辟。毛泽东以他远大而深刻的眼光早就察觉到这一点。他指出:“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后代不能时刻提高警惕,不能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各级领导权不是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而被修正主义者所篡夺,则我国还可能要走一段资本主义复辟的道路。”(《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7页。)为防止和平演变,他提出要准备后事,培养革命接班人;邓小平也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防止和平演变。他在政治遗嘱中告诫全党:“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80页。)他还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9-380页。)继后,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在这方面也有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天,习近平总书记要回答的,正是这样一个极其尖锐、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问题,就是在邓小平以后,在我们这几代人身上,社会主义制度会不会发生和平演变,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人民政权会不会丧失掉?特别是苏东剧变以后,这个问题已经由一种理论探讨变成20世纪一场最大的悲剧现实,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思想的真理性。面对这种历史大背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给历史、给后代、给人民、给革命先烈一个郑重的交代。强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要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倡导和推动历史唯物主义的学习,自然也应该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

  从直接的现实层面去理解,我以为至少有以下三点重要意义:第一,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的认识一直是明确的。所谓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就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有人说这已经落后于时代了,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我们说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并不是说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不存在了,在国际范围内也不存在了。列宁曾深刻指出:“马克思主义者不应该离开分析阶级关系的正确立场。”(《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70页。)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作出明确论断:“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仍然存在,不可小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70页。)继后,江泽民也明确说:“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3页。)要懂得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的科学内涵,并懂得在当今,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运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必须学习、研究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是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它揭示了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人的阶级性,“没有一个活着的人能够不站到这个或那个阶级方面来”(《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5页。)。真正的问题只是在于,究竟是站在先进的、革命的阶级一边,还是站在落后的、反动的阶级一边?因此它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作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列宁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63页。)。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这个真理,某些严肃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也是承认的,只不过是从反面的立场来说明而已。现代西方最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凯恩斯早就声明:“如果我当真要追求阶级利益,那我就得追求属于我自己那个阶级的利益……在阶级斗争中会发现,我是站在有教育的资产阶级一边的。”(凯恩斯:《劝说集》,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44-245页。)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罗也无所顾忌地承认,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一样,也具有阶级利益、意识形态的倾向以及一切价值判断。但是,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与材料力学或化学分子结构的研究不同,都与上述的(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有关。不论社会科学家的意愿如何,不论他是否觉察到这一切,即使他力图回避它们,他对研究主题的选择,他提出的问题,他的分析框架,他使用的语言,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他的(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

  站在哪一边,为谁服务,在阶级社会和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存在的社会里,是根本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可回避地要面对这个问题:改革只是一种手段。任何改革都是具体的。改什么,不改什么,怎么改,向哪个方向改,都有一个对谁有利,对谁有害的问题。我们制定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究竟站在什么立场上?这个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所要告诫全党的是,“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里,党性和人民性是高度统一的。站在人民立场上和站在党的立场、党性和党的“五个基本”的立场上是高度一致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阶级分析方法在当今中国创造性运用的重要方面。

  第二,创造性地运用党的历史经验解决当前的问题。我们党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建党,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和武装全党。学哲学、用哲学,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以此保证了全党思想的统一。在遵义会议以前,我们党解决党内矛盾重在用组织手段。在遵义会议以后,特别是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对党内的矛盾、问题不再作简单的组织处理,而从抓思想理论建设和学习着手,花10年的时间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这期间,毛泽东先后写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解决了党的政治策略路线问题;《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解决了党的军事路线问题;《实践论》、《矛盾论》,解决了党的思想路线问题。1939年之后,毛泽东又写了《〈共产党人〉发刊词》(1939年10月4日),历史地论述和概括了我们党的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阐明了中国革命的基本国情和中国革命的根本道路。《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全面地阐明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这就奠定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通过抓党校教育、党报和宣传部的工作,把党的这些最基础的理论原理灌输到党的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中,给他们一个观察问题、判断是非的正确原则。在党内掌握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有了共同语言和团结的思想基础上,1941年-1944年,组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和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历史,特别是党在1931年初到1934年底这个时期的历史讨论,这场讨论大大促进了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统一,从而为党的七大作了重要准备,使那次大会达到了中国共产党前所未有的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详见沙健孙主编:《中国共产党史稿(1921-1949)》第4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579-657页。)。这里的成功经验,就是观察和处理问题不要凭感觉就事论事,而要从理论的高度从根本上解决。因为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个成功经验后来运用于新中国建立后的各个时期。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也是从抓理论上拨乱反正,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开始的。继而,以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几届党中央一脉相承,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教育放在首位,注意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基础。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获得了“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成就。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革命理论就没有革命运动。没有科学理论的支撑就没有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生存权利。理论的坚定是政治坚定的基础,只有具有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才能坚定党的政治立场,推进党的事业的发展。当前,在国内外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尖锐复杂,党内对诸多问题的看法并非完全一致。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坚持着力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他强调,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执政,面对着十分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肩负着繁重的执政使命,如果缺乏理论思维的有力支撑,是难以战胜各种风险和困难的,也是难以不断前进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团结带领人民不断书写改革开放历史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从社会主义源头讲起,着力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这是对党的成功历史经验和历史智慧的创造性运用和提升。

  第三,强烈的正本清源的意义。提出这个问题,一是,就大多数干部和群众而言,存在的一个不良倾向就是邓小平曾经预见并早就告诫过全党的,党的工作中心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后,不要忽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但事情还是发生了。由于忽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一个时期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为数不少的同志只关注改革和建设的具体措施,不关心其指导思想,对什么是“思想”、“主义”不加考虑。其结果,就是渐渐淡忘了其性质、根本原则和方向;二是,就学术界来说,由于多年来充斥着西方的理论,在一些学科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了。有的先生“言必称希腊”,认为改革必须以西方理论为圭臬;一些由党和人民在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创造出来的科学术语,被偷换成西方理论中的概念,如把“国际交往”、“国际交流”偷换成与“国际接轨”,把“民主集中制”偷换成“新权威主义”,把“生产方式”偷换成“市民社会”。有人更热衷炒作“公民社会”,等等。过去我们党的文件中经常使用的一些科学概念,如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也慢慢被一些内涵模糊不清的抽象概念,如“文化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政党现代化”等等所取代。这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领导权、管理权的旁落,话语权的丧失,更不要说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来分析有关改革的问题了。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在这种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改革,这不仅要求我们增强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革的自觉性,而且赋予我们以排除一切其他历史理论干扰的武器。因为正是历史唯物主义消除了一切其他历史理论的两个根本缺陷:一是仅仅考察人们的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研究产生动机的原因,没有发现社会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二是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这同时也向全党指明,我们以往取得改革的一切成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指导的结果,而不是什么照搬西方理论指导的结果。今后也只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完成各项任务。这些论断思想深邃,令人震撼,大有拨乱反正之义。

  二、历史唯物主义是指导全面深化改革的唯一科学史观

  为什么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呢?这是因为:其一,以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才能正确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是从我国现在的社会存在出发的,即从我国现在的社会物质条件的总和出发的,也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的。这一论断,清楚地指出了我国改革的出发点。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它是历史的发源地,决定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改革不是由任何人、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主观臆想出来的,而是由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提出来的。这就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史观。

  当前,我国物质生产条件最重要的特点,是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还不发达,这是最基本的国情;从外部条件看,我国正处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国际环境中。这种基本国情下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状况要求我们必须进行改革。因此,一切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这是我们深化改革的现实根据。如果离开这个客观实际,把某种主观理念作为改革的出发点,我国改革的真实历史就成了精神、观念运动史,改革必然被引入邪路。

  学术界确实有人不从我国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条件,即基本国情出发,而从某种主观理念出发来看待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曾批评有人把改革定义为往西方“普世价值”、西方政治制度方面改,否则就不是改革。这种批评表明,有人把依赖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西方民主、自由、宪政、人权等等观念看作“普世价值”,主张各个领域都按照西方“普世价值”进行改革,“与国际接轨”,实际上是借用这个名头,抹黑我们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意识形态、我们的文化传统,企图给我们造成两难选择:要么被冠以反“普世价值”的污名,使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流失;要么乖乖归顺西方,接受西方价值观念对中国的改造,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他们的附庸。 从主观观念出发,还有如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有经济学家提出,自私自利是人的亘古不变的本性,人都是追逐私利的“经济人”,由此引申出所谓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他们说,新中国建立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搞公有制经济违背了人的本性,是人的理性的“迷失”、“历史的迷误”。改革就是要纠正这种“迷失”、“迷误”,回归私有化这一“人类文明的普遍道路”。

  事实上,所谓人的永恒本性纯属子虚乌有,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自私自利的观念、思想,依赖于私有制而生,原始社会的人并无此心。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在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中产生了自私观念。这种观念通过其思想家的精心编造,系统化为五彩缤纷的体系。剥削阶级又通过种种强化教育手段毒化劳动者,使其日益扩大传播、流传下来。未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私有制的彻底消灭,相应的自私的思想观念也会最终完全消失。人类历史证明,不是自私观念产生了私有制,恰恰相反,是私有制产生了自私自利的思想。“经济人假设”以历史唯心主义为根据,颠倒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把历史的结果说成历史的起点,显然是为彻底私有化奠定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就从理论基础上摧毁了经济人假设这类歪理邪说。

  其二,只有以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才能正确把握改革的总目标、对象和方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只有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部署各方面改革,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改革提供强大牵引,才能更好地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这些论断清楚地回答了改革的总目标、对象和方向问题。即: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是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提出的,意在推进社会进步发展。总的目标是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包含两句话,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中,前一句话,规定了根本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是封闭僵化的老路、还是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们都不走。后一句话,是指我们这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指向。其实质在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同其他社会一样,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是矛盾的状态已同资本主义社会根本不同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基本上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它能够容许生产力以资本主义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这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革。改革的任务就是按照具体情况,克服这些不完善的方面,解决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针对这些不完善的方面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2页。)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第三部分明确提出,要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并且具体列举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生态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

  这表明,我们的改革完全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要否定现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是要重新选择与现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本质不同的制度,而是对现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完善或者说使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使它更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形成到更加定型的历程分前后两半:前半程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们的改革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更严格、更管用的制度。这是由我国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运动状况决定的。这种矛盾运动状况就是基本适应、局部不适应。所以改革的对象只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需要的不完善的方面。这些不适应、不完善的方面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非基本的部分。由此决定,我们的改革政策中必然有改什么、不改什么的问题。从总体上说,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都要改,业已进行的改革是全面的。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的改革本来就是全面的改革。我不赞成那种笼统认为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的说法。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改的,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这不能说不改革。”(《中国改革把握“两个统一”不封闭僵化也不改旗易帜》,《国企》2013年7月10日。)

  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论断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一个时期以来,有的人只准讲改什么,不准讲不改什么,把讲不改什么视为反对改革。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应该说,社会主义的改革是“改”与“不改”的统一。在这方面,邓小平一个重大的理论贡献是,他运用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分析方法,把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制度,一类是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基本制度在政治领域,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在经济领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文化领域,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些基本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符合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不能改。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党的立场是始终如一的。我们党反复强调,我国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7页。)概括地说,我国的“改革和开放是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66页。),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要达到……总的目的”是“三个有利于”:“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41页。)根据“三个有利于”,在改革中对“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33页。),不仅如此,还“要保持自己的优势,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毛病和弊端”(《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41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比如共产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7页。)所以,我们必须把坚持改革和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统一起来理解,只有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才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性质的改革。这样,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就给了我们一个评价改革的标准,概括起来说,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因此,不是任何改革都是对的,要看改革想达到什么目的,看改革的方向。曾经流行一句话:“允许改革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这个话不能认为是科学的、全面的,在改革中犯方向性错误,即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党和人民是不能允许的。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个问题上斗争一直很尖锐。就经济领域说,斗争的焦点是改革应该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还是应该削弱公有制经济、实行私有化,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就政治领域说,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是搞西方宪政制度;就思想领域说,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还是以西方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斗争的实质是中国应该走什么道路,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

  问题很清楚,如果对应该改的不改,那就是僵化,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成,依了这种意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得不到发展和完善;如果把不能改的改了,就是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把改革的矛头指向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依了这种意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倒退到资本主义制度,人民群众更不会答应。现在看来,后一种倾向是当前的主要危险。邓小平早在20世纪末就明确发出警告。他说:现在大家都赞成改革,但“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7页。)。他还说:“自由化是一种什么东西?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81页。)继后,江泽民又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改革观和资本主义改革观的根本对立。事实正是这样,国内主张搞资本主义化改革的势力,不顾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理论基础和原则方针,总想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变成社会主义的改向。其中一些人总是利用我们党出台的新的政策,或者新的提法,企图通过歪曲达到改变我国根本的和基本的社会制度的目的。远的不说,只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有人就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解读为“不分老大老二”,即不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了。又如《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下同,不再注明。)。有人就主张,将“国有企业逐步民营化,变成私有企业”,“应该彻底民营化”,“国有资本比重完全可以退到零”,要搞一场新的“国退民进”运动。

  其实《决定》讲得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又说:“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决定》所做的《说明》也很清楚。他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所有制格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如何更好地体现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的论述,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2014年两会期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讨论时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又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这些观点掷地有声,重申了我国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起主导作用的国有经济和作为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经济。

  有专家依据历史经验指出,发展混合经济(股份制经济)可以有两个方向、两种前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发展公有制控股的混合经济,可以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混合经济也可以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控制、利用社会主义经济的形式,成为私有化的工具。这里决定性的问题在于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下来就是谁控制谁,是公有制经济控制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经济控制和利用公有经济。这个问题非同小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必须旗帜鲜明,划清界限,千万不要被新自由主义忽悠了。20世纪末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就说过:“在经济方面,中国朝自由市场制度前进的过程已经走了一半。现在,它的两种经济——一种私有,一种公有——正在进行殊死的竞争”,而且“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只要美国“继续介入中国的经济,就能在帮助私营经济逐步销蚀公有经济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尼克松:《透视新世界》,孙静、李铁成译,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年,第162、163、171页。)。2000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讲,美国要利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会在中国推行美国的“价值观念”,“加速大型国有企业的衰亡”,由“私营企业取而代之”,给中国内部“为人权和法治而奋斗的人们增添力量”,以使中国做出美国所需要的那种“选择”。美国政要这些论断多么值得人们高度关注和警惕(参见周新城:《怎样理解混合所有制》,《红旗文稿》2014年第7期。)。

  其三,关于改革的过程和动力。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因为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不断相应地进行下去。习近平总书记这些论断将恩格斯和毛泽东的有关思想更加具体化了。恩格斯早就批判过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即把“社会主义社会”视为“不是不断改变、不断进步的东西,而是稳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6页。)。毛泽东说,彻底消灭阶级以后,单就国内情况来说,革命一定还是会有的,并且不可能没有。但是革命的性质跟过去不同。“是人民内部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社会制度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科学技术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52页,)上述论断表明:改革就是把唯物辩证法贯彻到底,按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辩证法办事。做改革的促进派、实践者,不断改革创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就是走历史的必由之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历史担当。我国改革的成果也证明,改革深化的过程就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

  关于改革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强调:“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一开始就使改革开放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全会决定归纳了改革开放积累的宝贵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我们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说过:“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20页。)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就是人民群众。因为人民群众是“三者统一的主体”:在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中,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是历史主体;在人类实践和认识活动中,人民群众作为形成和运用实践的力量,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主体;在人类文明形成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创造主体。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改革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依靠谁和为了谁是不可分离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同时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大有作为。

  改革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体现了党的宗旨和根本政治路线、工作路线。《共产党宣言》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页。)我们党把自己的根本宗旨规定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把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规定为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工作路线。改革亦当如此。毛泽东倡导的工作方法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页。)。习近平总书记讲,改革要依靠群众,正是这种方法的生动体现。

  【参考文献】:

  [1]沙健孙主编:《中国共产党史稿(1921-1949)》第4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

  [2]周新城:《怎样理解混合所有制》,《红旗文稿》2014年第7期。

  [3]张宇:《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红旗文稿》2014年第2期。

  [4]田心铭:《毛泽东与党的群众路线》,《毛泽东思想研究》2013年第5期。

  [5]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经典著作导读》,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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