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光:中国的治国理念与制度选择
中国的治国理念与制度选择
王绍光
二百年治国的三个阶段以及理念
过去二百年里,中国关于怎么治理国家走过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我划分时段和通常方法不一样。第一个阶段从1800年到1956年,这个跨度包括了1949年建国;第二个阶段从1956年到1990年前后,这个跨度包括改革开放的前10年;第三个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这三个阶段有三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英文叫governability(治国能力),就是能不能治国,有没有一个政治力量可以统治这片国土。1949年以前的一百五十年时间,这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第二个阶段的关键词叫government,就是政府管理,由政府全面管理国家,不让其他力量参与。这个阶段大概是新中国60年中的前30年,或者更长一些,直到1990年前后。第三个阶段的关键词叫governance(治理),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讲的国家治理。
这三个词听起来有相同之处,我把它们概括一下,另外用一个福柯的词作为“帽子”,叫governmentality(治国理念),就是一个国家治国的理据。过去二百年中国最关键的治国理念是什么?什么是各个阶段治国的特点?这三个词——治国能力、政府管理和国家治理,就体现了三个阶段的治国理念,就是要解决什么问题、如何解决。
如果第一个阶段的问题不解决,后面两个阶段都不会出现。第一个阶段中国遇到的问题是,统治这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不具备治国能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遭遇了内忧外患。内忧是从十八世纪末开始出现在各地的农民起义,外患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况在1852年咸丰登基后不久有个转折点,清政府第一次说,我的军队不行,得让湖南曾国藩自组湘军、李鸿章回安徽办团练来帮我镇压农民起义。清朝建立以来一直不准汉人指挥军队,但是到这时没辙了,可见危机有多严重。湘军淮军打了几年后咸丰皇帝自己洋兵被打跑了,去了热河。1860年英法联军打到了紫禁城,把圆明园也给烧了。这两件事——让汉军帮助打仗和英法联军打进紫禁城,是非常有象征意义的,说明清政府受到内外两方面的挑战,这个国家没法治了。
从那个时候一直到1956年,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治国,就是谁有能力、用一种什么方式把这个国家维系住。但是湘军淮军本身,包括后来的北洋军阀,实际上不是北京政府真正能够控制住的,结果形成了军阀割据的局面。再往后是以各省宣布独立为标志的辛亥革命,孙中山从美国回来了,他也治不了国,只能借助于袁世凯。袁世凯能不能治国?袁世凯从1912中华民国元年到1916年6月6日死去,其间有护国战争,有二次革命,每次又都是各省宣布独立于中央政府。袁世凯死后,天下大乱,军阀混战,还是一个国将不国的局面。
1928年南京政府成立,理论上宣布统一全国,但只能控制住一部分省份。南京政府在“黄金十年”真正能掌控的不过是长江中下游那几个省份。抗战开始后,日军入侵,国共都在打仗,还是没有一个政治势力能够治国。抗战结束后,国共和谈没谈成,不到一年时间,1946年又开始打内战,还是没人治国。从1800年到1949年前后这么长的时间,中国面对的首要问题,都是如何解决治国的问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治国的问题看似解决。共产党在跟国民党和日本人打仗的时候,实际上有非常多的山头。这些山头一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才抹平。对这个问题,共产党领导人是很清楚的。从1948年初开始,党中央就意识到,全国胜利之日就快到了,共产党不仅要把敌人打败,而且要把自己统合起来。毛泽东当时有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叫《建立报告制度》,规定各大根据地和军队要定期向中央报告。之后的一系列文章都能看出中央要把共产党统合起来的努力,包括统一解放军的番号,统一解放区的货币、军票体制,等等,一直到1949年建国。
从1950年到1956年期间,中央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把军事统起来,把行政、经济统起来,包括统一财政,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等。中央划分了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军政区,既是行政主管,又是军事主管,各个山头依然若隐若现。“高饶事件”以后,1955年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原来的六大军区改划为十二个大军区。中国真正统一的标志恐怕是十二大军区的成立。
党国体制解决了治国能力问题
从1949年建国到1956年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的制度,可以说是矫枉过正,而矫枉必须过正。“矫”的是前一百五十年的“枉”——那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能够治国,到1956年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全国范围内,除了台湾还没解放,香港、澳门还没收回,不再有割据势力。中国一百五十年来第一次解决了治国能力的问题,这是历史性的。
今天的人不太在意这些事情,其实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当时的政治家们,不管是孙中山、袁世凯,还是蒋介石,考虑的是同样的问题:国将不国了,中国怎么办?一开始他们有些人想得非常好、非常理想化,就是把西方模式搬过来,解决治国的问题。比如孙中山就说,也许我们采用美国联邦制,就可以把中国治好。甚至毛泽东年轻时也鼓吹,建立湖南共和国。但是他们后来都认识到,用西式联邦制的方法来解决中国的问题是行不通的,所以才会有1949年以后权力高度集中的制度。
现在有些人从理念出发,认为中国当初学的是苏联模式,太过了。其实这和苏联模式不相干,当时就是要解决中国的问题:能不能治国,有没有一个政府能够治理这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土地、6亿人口的大国。要治理这个大国,就得有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政府。而且从国民党时期就开始探索,把党和国家统一在一起;共产党后来建立的体制,就是一个党国体制。这个体制你认可也罢,不认可也罢,它确实解决了中国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治国能力。到1956年几乎没有人再怀疑,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这套体制,可以治理这片国土。
所以,它是历史的产物。这个要说清楚,否则大家觉得是从苏联舶来的共产党的理念。它有观念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历史的产物,是为了解决能不能治国的问题,才建立了这样一个党政合一、高度统一的体制。
1956年农业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企业基本上都成为国有或集体的,不管是中央所属还是地方政府所属。所以,第二个阶段的关键词叫government(政府管理)。治国能力问题解决了,政府开始起关键作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这也是我们常说的计划经济阶段。这个阶段,经济是政府管,文化是政府管,总之都是政府管。所有的产业都是国有制或集体制,集体所有的也要服从地方的计划经济,统一调配。
第二个阶段的好处在于,它把非常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当时中国很穷,哪怕所有的人都节衣缩食,按最低标准生活,积累也还是很少。国家发展要打基础,需要大量的资源,不管是人力的、物力的,还是财力的。这个时候,靠市场来调节是没有可能的,基本靠政府来进行强制性的积累,把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中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
1956年到80年代中期,中国办了很多大事。比如,建立了一个基本完善的工业和交通体系,在农村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中国8万多个水库绝大多数是在这个时期修建的,农田基本建设绝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人力资源,健康和教育。新中国刚刚成立时,人的健康水平很低。1949年以前人均预期寿命只有35岁,婴儿死亡率非常高。只有10%左右的人识字。也是在前30年,中国的人力资本有了巨大改善。人均预期寿命从35岁提高到68岁。这是一个了不得的成就,印度今天也没到68岁。受教育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初中、高中教育大面积普及,在册中学生的数量在1978年达到顶峰。大量的人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技能,读书的技能、做事的技能,这是了不得的成就。
新中国前30年打下的基础相当雄厚。这个恰恰可以和很多发展中国家对比,尤其是和发展中大国对比。打基础是政府的事,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用党政合一的方式动员各种资源,全力以赴提升中国的国力。当时出于军事的目的、政治的目的,当然也有经济的目的,都要举全国之力提升国力,国家要富,国家要强。
更早以前的思想家就讲富强。严复讲富强,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都有这个梦想,再到邓小平。所以,这个阶段由政府全面管理国家,也不完全是理念的产物。不仅仅是共产主义理想,不仅仅是学了苏联,更重要的是,中国在这个阶段需要强大的政府力量把基础打好。没有这个基础,后30年的起飞基本是不可能的。
国家治理与国家能力
第三个阶段的关键词是governance(治理)。上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从西方蔓延到全世界,从撒切尔夫人到里根,到世界银行,都鼓吹政府要少管事,把权力下放给所谓的公民社会,下放给私营企业。这个理念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中国蔓延,到1996-1997年被广泛使用。意思是,不要什么事都政府管,也要让其他力量来管,这就叫“治理”。
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大规模变化是在1997年邓小平去世后。邓小平去世前,公有经济——国有和集体,仍然占中国经济的大半江山。这时候开始国企改革,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用一系列方法使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政府不用全面管理经济、经营经济了,政府只需要规划。以前中国没有多少活跃的社团,这时候开始出现大量的社团,还有所谓的民间非营利性机构,如养老院。这种理念一直延续到今天。
这当中也有世界大势。这三个阶段中,中国在相当程度上与世界是同步的。不同的是,中国是在一个政治势力的主导下走过了这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人民共和国,解决治国能力的问题。第二阶段用政府统管的方式,为建设一个富强的国家打基础。第三阶段用治理的方式,释放活力,快速发展。这种转折不能说非常平稳,但是在一个政治体系下,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体制下,完成得是不错的。
2012年夏天我去了一趟土耳其。土耳其1961年就加入了OECD,即所谓的富人俱乐部,目前人均GDP(按汇率计算)是中国的2倍。但是看宏观指标,中国和土耳其已经差不多,甚至更好,比如人均预期寿命,中国已经超过土耳其。土耳其7000万人口,中国将近14亿人口,是他们20倍。中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快速发展起来,他们现在人均GDP只是我们的2倍,其他很多地方不比我们强。这样来看中国的发展水平,不仅可以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比,和OECD中的低端国家都有得一比,这是值得骄傲的。
共产党解决了治国能力的问题,这是非常关键的。在中国今天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如果我们假设这个能力不重要,这是非常错误的。世界上很多国家至今没有解决治国能力的问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不能达到第二个阶段,因为如果没有一个政治力量能够治国,就更不可能有一个有效的政府来管理国家。有了一个有效的政府才能过渡到治理阶段,在这个前提下,国家管一些必须管的事之外,不必大包大揽一切事情。
现在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这是非常重要的。总结国际国内正反两方面经验,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一方面全世界都在讲,国家要少管,让其他力量来管,但是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个国家能力的问题。就是说,国家可以放权,但是放权必须有度;超过一定的度,就存在很大的危险,即国家基本能力被削弱。
中国也有这个情况。20世纪80年代中期走向治理阶段后,政府曾一度误认为,市场导向的改革意味着由个人和家庭承担各类风险(如失业、患病、养老等),从而漠视了自己在这方面的责任。有段时间政府放得太多,把医疗放给市场管,把教育也放给市场管。但后来发现这样做有很大的问题,原以为政府可以将这些社会责任放给其他力量来承担,其实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假设,于是开始纠正。进入新世纪以后,这种状况发生改变。在短短十年的时间里,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方面,建立起一整套福利体系。这个巨大的进步,没有国家的参与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谈国家治理问题,一方面政府要放权,让其他力量参与管理;另一方面还要保持和巩固国家能力。两者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政府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不管,避免国家出现乱局;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我从1991年就开始谈国家能力问题,这与当时全球流行的观念是相悖的。是因为当时我去了一趟俄罗斯,看到苏联和东欧国家虽然转型了,但是国家一塌糊涂,一片乱象。1993年我和胡鞍钢一起出版了《中国国家能力报告》,那时候没有多少人讲国家能力。曾经一度坚称“历史已经终结”的福山在2004年写了《国家构建》一书,也讲国家能力问题,其实就是我90年代初那些认识。
“小康阶段”的中国梦是共同富裕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使海内外渴望中国强大的炎黄子孙深受鼓舞。可以说,中华民族百年来的奋斗历程,就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断追求实现梦想的历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千千万万人民英雄为之浴血奋战的解放梦终于实现了。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里,中国已经跨越了两个历史发展阶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自立自强和脱贫致富的梦想。现在,中国处于第三个历史阶段,正在努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
新中国的第一个阶段,我称之为“匮乏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按2012年国际不变价格计算,在这个阶段,中国的人均GDP从400美元持续攀升,但一直低于1000美元(见图1)。“匮乏阶段”的中国梦是自立自强。面对西方列强的敌视和封锁,中国不得不勒紧裤腰带。但是,依靠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且不说建国后仅3年,经济就迅速恢复到战前最高水平(其间还与世界头号强国在朝鲜打了个平手),从1953年到1978年,GDP年均增长率也达到6.5%。更重要的是,在这个阶段,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现代国民经济体系,并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硬(基础设施)、软(劳动力的健康水平与受教育程度)两方面坚实的基础。
1979年,中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上下,进入第二个阶段——“温饱阶段”(见图1)。与此同时,中国开始走上改革开放之路。“温饱阶段”的中国梦是脱贫致富:一方面千方百计扶贫减贫;一方面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大多数人的收入与消费水平。
如果按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计算,从1981年到2004年,中国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而在同一时期,全球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只减少了4亿。也就是说,如果排除中国,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倒增加了。难怪世界银行在一份报告中赞叹说: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使得如此多的人摆脱了贫困,这对全人类来说是史无前例的”。
在经济发展方面,从1978年到2001年,中国GDP年均增长9.6%,大大高于前30年的6.5%。作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超大、超复杂经济体,中国连续20多年高速增长,这在人类现代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是名副其实的“奇迹”。
2002年,中国人均GDP达到约4000美元,进入第三个阶段——“小康阶段”。到2012年,中国人均GDP已跨越10000美元大关(见图1)。1950年,中国的人均GDP不到美国的3%,现在这个比值已超过20%,并仍在快速攀升。“小康阶段”的中国梦是共同富裕。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家对那些能切实改善大多数人福利的领域(如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住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加大了公共投入,通过再分配的方式,尽力将与人类生存权相关的领域进行“去商品化”。
中国“福利国家”的崛起
如果有人在2000年前后说中国是“低福利”国家,那是有根据的。但如果今天仍有人认定中国是“低福利”、“零福利”,甚至“负福利”国家,那就是无稽之谈了。大量数据表明,在过去10年中,中国出现了一次新跃进:社会保护力度的大大增强。这个新跃进,我称之为中国“福利国家”的崛起。这个新跃进已经静悄悄地给中国社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它阻止了社会不公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它为降低人类不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没有这两方面的变化,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就只是一句空话,社会主义就只是一句空话。
中国以前没有福利体系,但是过去10年左右,在涉及绝大多数民众福祉的方面——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其保障范围越来越广,保障水平越来越高,保障体制越来越健全。
以医疗保障为例,新世纪之初,中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的比重一度高达60%。这就是说,当时医疗费用的负担主要压在居民个人肩上。无怪乎当时人们普遍感到“看病贵”。这是因为,在上世纪最后十几年间,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为民众提供医疗保障的责任。但在过去十几年,医疗卫生领域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反向运动:政府财政与医疗保险支付的份额越来越大,个人支出的份额越来越小。到2011年,个人支出的份额已降至34.77%(见图2)。中国政府正努力进一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2013年降至33%以下,至“十二五”(2011-2015年)末期将降至30%以下。值得一提的是,就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而言,中国现在不仅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40.8%),也已低于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40.5%),只是仍高于欧洲国家的平均水平(24.8%)和日本的水平(17.7%)。
各种指标显示,中国正稳步迈向“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对于一个人口超过13亿的发展中大国而言,这实在是了不起的成就!
中国体制的四个优势
这些从事实层面体现了中国体制的特点和优势。是什么呢?我认为有四个优势。
第一,有一个稳定的政治核心,而且这个核心能够做决策。这一点很重要,有很多国家不可避免会出现一种局面——无法做决策。政治学最近几年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理论叫veto player,就是“有否决权的玩家”。在一个政治体系中,如果有否决权的玩家很多,就没法做决策。因为决策不可能在一个点上完成,而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如果有很多的人在不同的阶段有否决权,这一关否不掉,下一关也否掉了,决策就会无疾而终。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有否决权的玩家”很少。在非常重大的决策上,中国真正“有否决权的玩家”恐怕只有政治局常委会。权力高度集中可能会产生问题,有潜在的危险。但它的优势是减少了太多的“有否决权的玩家”掣肘的局面,在重大问题上可以做出决策。
第二个优势是,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中国的决策者也好,各级干部也好,老百姓也好,有一种不像哲学的哲学,比如邓小平的“白猫黑猫”理论,它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态度。因为有这样的态度,遇到问题时,大家不是抽象地卷入意识形态争论,而是认为,出现问题了,我要解决问题。这种意识非常重要,使得我们的体制有回应社会需求和要求的动力,能够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个优势也很重要,就是多样性,中国的体制允许多样化。中国立法跟西方国家非常不一样,西方立法往往是议会通过一个几百页甚至上千页的法律,要求全国各地按照这个法律来实施,美国的医改法案就有上千页。这样只能让律师非常活跃,其他人全都不知道怎么办。
中国立法的思维方式和西方是非常不一样的。我们不是一上来就由全国人大立个法,这个法事无巨细、包罗万象,然后强制全国去实施。我们是,有问题了,允许各地去试着解决,这就叫各地的实践。还有一种方法是,当中央也不确定该怎么办,那就先搞个试点,抓点带面是共产党历来的方法。这些试点成功了,推广;不成功,对全国的影响也不大。当年办特区就是这样做的,最早办人民公社也是如此。一种叫实践,中央说,要做这个,具体怎么做,各地去摸索;一种叫试验,中央确定几个试点,取得经验再推广。即使推广也不是一刀切,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做出调整。所以说,这种多样性成了我们的学习源,也构成我们一种独特的学习方式。善于学习是中国体制的活力所在。
第四个优势是,中国体制有比较强的回应性。正因为有各种来自地方的经验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所以能够回应社会需求。最近几年出现的政策变化是很好的例子。比如上世纪90年代末,大家谈论最多的是三农问题。到了2003-2004年,国家先是减少农业税,后来在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税赋过重这种老的三农问题基本上解决了。然后大家开始讲看病贵、看病难,上学贵、上学难。这几年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正在解决,上学贵、上学难的问题也在解决。现在大家又开始讲养老的问题,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养老保障以前国家只管城镇职工,现在城镇居民也管。农村有了新农保,已经有一亿多人拿到了退休金。钱不多,一个月几十块,但出现这个势头是不得了的。这和新农合一样,开始每人每年国家只给10块钱,现在已经280块了,增幅非常快,覆盖率达到99%;而且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是一样的。新农保今后比新农合的增幅只会大不会小,因为养老是非常昂贵的。我们看这个变化过程,以前谈论的问题现在不再谈了,因为有些已经解决了,有些正在解决。这说明,这个体制对社会需求具有回应性。
以上四点概括起来,是中国经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像中国这样一个地广人多、情况复杂的大国,用某一种方法来解决一个问题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中国经验对治理我们这个大国是非常适应的。这是中国为什么能成功的非常重要的四个制度优势。当然,事物都是两方面的,这四个优势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某种原因也产生过一些问题。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扬长避短,不使优势变为劣势。
政体不是一个决定性的要素
很多人批评中国的体制,把中国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体制,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们说的体制其实只有一样,就是政治体制,即政体。政体他们归结到哪呢?就是有没有自由的多党竞争式选举。他们的解决方案都是一个,就是推翻现行的政治体制,建立一个多党竞争选举的体制。
这是一种典型的西式思维方式,我称之为“政体思维”。2012年我编的一本书,《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就讲这个问题。政体思维在西方是有传统的,觉得政体是最重要的,英文叫form of government(政府的形式)。几千年前古希腊人就这么看,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甚至比他们更早的人开始,一直到后来的西塞罗、马基雅维利,这一系列的人都强调政体。西方政治学研究的大量问题都是和政体相关的问题,比如民主能不能带来经济增长、能不能实现公平、能不能让人幸福,等等。
可以把这种思维方式叫做“政体决定论”,中国那些动辄讲体制的人实际上就是政体决定论的思维方式。在他们眼里,一切问题都与政体相关,诸如经济增长、社会公平、腐败、幸福,不一而足。政体好,其他什么都会好;政体不好,其他什么都好不了。欧美、印度的政体好,因此那里不管存在什么问题,长远来讲都可以解决;中国的政体不好,因此不管取得了多大成就,长远来讲都是靠不住的,迟早必须转换轨道。
政体思维和政体决定论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似是而非。比如,在一些人看来,民主政体的特征是不同政党之间的竞争性选举,而这种政体是一个好东西。我在《民主四讲》一书中提供的大量证据表明,这种政体与经济增长、社会平等、人的幸福其实都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换句话说,政体未必有传说中那种神乎其神的决定性作用。
经常有人说,如果有了自由竞争选举制度,国家就会变得多好多好。他们只讲这种体制带来比较好的结果的例子,比如西欧、北美。他们忘了,这些国家也正是当年的帝国主义国家、殖民主义国家,它们今日的富裕很可能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有关。但是被西方政体思维方式忽悠,同样采取这种体制的国家,不成功的例子也是大量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做大数据的、长时段的比较研究,得不出任何结论说,政体是决定性的。不管是政治体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还是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还是对人民幸福感的影响,大量的统计,跨时段、跨国家的研究,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不相关。所以,政体不是一个决定性的要素。
西方政体思维与中国政道思维
西方是政体思维方式,中国是什么思维方式?如同我在《理想政治秩序》中分析的,中国传统的分析政治的方式,从来不讲政体。它完全不是政体思维,而是政道思维。与西方哲人不同,中国历代的先哲考虑最多的不是政体,或政治体制的形式,而是政道,或政治体制运作的目标与途径。
所谓政道,是指为政之道,就是治理的“道”。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为政之道相关的词语随处可见,例如,“政不得其道”,“有道之君”、“无道之君”,“君有道”、“君无道”,“国有道”、“国无道”,等等。庄子在《天道》篇中区分了“治之道”与“治之具”,前者指治世的原则,后者指治世的手段。
政体思维与政道思维的不同在于,前者关注的只是政治秩序的形式,而后者的着眼点是政治秩序的实质。“横看成岭侧成峰”,如果我们把西式政体的视角换为中式政道的视角,那么无论是回顾中国历史上的政治,评判当代中国的政治,还是展望未来中国的政治,我们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最早注意到西方政体、把政体思维引入中国的是梁启超。19世纪最后几年,梁启超读了一些西方的书,发现西方讲政体,非常兴奋,颂扬“自由民政者世界上最神圣荣贵之政体也”。他很快把政体概念运用到政治分析中,说中国是个专制国家。“吾国民以久困专制政体之故,虽有政治能力,不能发达”。他“视专制政体为大众之公敌”,认为把专制推翻,中国的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梁启超也是中国最早放弃和批判政体思维的人。1903年他去美国走访了8个月,那时正是美国的“镀金时代”,是问题最多的时候。他很快就对这个自己曾经大加赞誉的“世界共和政体之祖国”大失所望,并得出结论:“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适何!”他认识到政体决定论是错误的,把视线转向政体以外的其他因素,开始强调,政治的好坏不能光看政体,更重要的是道德。“政在一人者,遇尧舜则治,遇桀纣则乱。政在民众者,遇好善之民则治,遇好暴之民则乱”。就这样,他从政体思维转向政道思维。
辛亥革命后,政体换了,但善政不立。经过亲身从政,梁启超对民国政治大失所望,也对政体决定论更加怀疑,认定政治之根本不在政体。民国四年,他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彼帝制也,共和也,单一也,联邦也,独裁也,多决也,此各种政制中任举其一,皆尝有国焉,行之而善其治者。我国则此数年中此各种政制已一一经尝试而无所遗。曷为善治终不可睹,则治本必有存乎政制之外者,从可推矣。盖无论帝制共和单一联邦独裁多决,而运用之者皆此时代之中国人耳。均是人也,谓运用甲制度不能致治者,易以乙制度即能致治,吾之愚顽,实不识其解。”】
他的意思很清楚:改变政治的关键不在于改变政体;政体并非政治之本。
共产党讲的民主是政道层面上的
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思想大家,当他们把问题想清楚后,解决问题的方式都不是集中在政体上,都是集中在政道上。比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也谈到政体问题,即“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他认同“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但是他所说的“政体”并不是亚里士多德或孟德斯鸠意义上的政体,而是一种政道。例如,他把“民主集中制”称作是理想的政体。显然,西式的政体理论绝不会把民主集中制看作一种政体,它不过是中国共产党的一种治国之道。
同样,在与黄炎培的“窑洞对”中,毛泽东讲的“民主”也不是一种政体,而是一种政道。或者说,他讲的是政道的概念,不是政体的概念。他说:
【“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历史]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讲的民主从来都是政道层面上的民主,因此才会有诸如“民主作风”、“这个人比较民主”、“这次会议开得比较民主”之类的说法。如果从政体思维方式来理解,这些话几乎毫无意义,也没有道理,因为这些跟竞选、多党制没关系。但是从政道的角度来理解,这些说法很有道理。因为只要能让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在施政中得到体现,就是政道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民主”本来的意思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既可以从政体的角度看,也可以从政道的角度看。从政体的角度看,民主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由竞争性的选举产生。从政道的角度看,民主的关键在于,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回应人民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体制对人民的需求具有回应性,就是政道思维所理解的民主。
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竞争性选举重要还是政府政策具有回应性重要?当然两者都重要。但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恐怕还是政府制定政策能否反映他们的切实需求。环视当今世界,我们不难发现,有些政治体制从形式上看,因为采用竞争性选举,似乎具有“代表性”,但是回应性未必高;有些政治体制没有多党竞争,但对人民需求的回应性却比较高。
摒弃政体决定论思维方式
把中国的一切问题归咎于体制的人,是因为没有想清楚,这种政体思维方式本身有什么问题。政体思维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思维方式,认识不到政治现实的复杂性,把复杂的政治现实简约为几个标签:民主、专制,非此即彼,截然对立。网上最近有篇文章,说中国的问题是一党制,是政体的问题。那么变成几个党好不好呢?很多人想搞两党制。但是他们没有想过,他想搞两党制,别人也想有两个党,最后可能出现几百个党、几千个党。
苏联解体后,出现了几百个政党。1995年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258个社会联合组织参加竞选。俄罗斯只有1.4亿人口,是中国的十分之一,按这个比例,中国如果实行多党制,将会出现上千个政党。苏联1991年解体前就有争论,开放不开放?有人说,理想的改革方向是变成一个北欧式的国家,但是当时就有人指出,改革以后更有可能跟非洲国家一样。事实上,在过去20年中,俄罗斯走过的政治道路确实不像北欧,更像非洲,陷入混乱和贫困。普京上台后才把残局收拾起来,人均GDP从谷底爬出来,现在也只是比1989年的水平略高一点点。这个曾经的世界第二大超强,遭遇让人不胜唏嘘。以为政体一旦改变,好的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逻辑思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所以,不能拿这种事做实验。中国1912年就有过这种实验,当时一开放,从政体的角度来看,非常像西方——多党制,有几百个党,有宪法,有议会,有总统,有选举,也有言论自由,表面上看什么都有。但是1912年到1916年那段时间,中国到底怎么样?尤其后来造成的结果——军阀混战、一盘散沙,我们都看得很清楚。那个时候就有政体思维在作祟。
今年4月习近平在比利时布鲁日欧洲学院讲话中就谈到这个问题,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取得了成功。
政体思维这种非常简单的方式,在一个小的政治体里也许可行。但是要治理一个现代国家,仅仅强调政体的形式是绝对不行的。其实按照真正的政体理论,西方国家也没有一个是标准的民主制,它们都是混合政体。这种混合政体含有大量的非民主因素,这样才能解决它们的实际问题。中国要是用非常简单的政体思维方式来解决问题,那就把国家带到沟里去了。就像习近平所言,
【“中国不能全盘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模式,否则的话不仅会水土不服,而且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中国人今天要汲取历史教训,否定政体决定论这种思维方式,采取一个新的思维方式,就是政道思维的方式。应该多考虑考虑治理的目标是什么,有多少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来解决中国的问题可能会更好。
中式代表型民主Vs.西式代议型民主
我们不但要否定政体决定论的思维方式,而且还要认识到,西式代议型民主只是一种金丝鸟笼式的民主,不应该也不可能是唯一可取的民主形式。不仅如此,我们要看到中国民主的不断进步与创新,树立和增强制度自信。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套代表型民主的理论,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分别回答四个关键问题:代表谁?由谁代表?代表什么?怎样代表?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中国正在实践中的代表型民主具有巨大的潜力,意味着不同于西方的另一种民主形式是完全可能的。
代表谁?中式代表型民主理论的回答是:人民。所有中国人都熟悉毛泽东的名言,“为人民服务”。它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被镌刻在中南海新华门的影壁上。为人民服务并不是说,人民被动地接受服务,其真实含义是与人民一道,通过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那么谁是人民呢?不管在哪个国家,“人民”(或“公民”)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是不断变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毛泽东说出了他对“人民”这一概念的理解:“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和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兵士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人民”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主体仍然是广大劳动群众,同时也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中国革命和新中国最大的历史贡献,就是将亿万普通劳动民众第一次带入了政治舞台。
中国共产党强调自己所代表的对象是人民,这与西方自由主义形成鲜明对比。在自由主义的词典里,根本不存在社群、阶级这些群体概念,更不存在人民;只有追求一己私利的个人才值得代表。
谁代表?在西式主流代议理论中,只有选出来的代议士(所谓“政务官”)才有资格代他人做主,其他人都不够格。但在现代,不管在哪一种政治体制中,都有大批非选举产生的官员(所谓“事务官”)实实在在地行使着政治权力。说他们没有资格代表别人实际上也免除了他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压力,仿佛只需按部就班、照章办事就万事大吉了。
中式代表型民主对“谁代表”问题的回答是,所有行使政治权力的人,既包括正式选举出来的“代议士”,也包括手握实权的其他官员。中国把所有掌握和行使某种权力的官员统称为“干部”,所有干部都有责任和义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即所谓“当官为民做主”。
毋庸置疑,干部属于列宁所说的“先锋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摆出“精英”的派头,以“精英”的方式行事。恰恰相反,有责任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改造自己。因为正如毛泽东所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各级干部“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这也就是说,各级干部都必须在“干中学,学中干”,不能“把自己看作群众的主人,看作高踞于‘下等人’头上的贵族”。他们“切不可强不知以为知,要‘不耻下问’,要善于倾听下面干部的意见。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先向下面干部请教,然后再下命令”。这与西方“授权论”、“问责论”等对代议士角色的设想(即高人一等的政治精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代表什么?西式代议制中设置表达机制,让人们把自己的愿望(或偏好)表达出来,形成对代议士的压力,希望因此影响政府的决策。“愿望”是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既包括人们的主观要求,也包括他们的客观需求。如果稍加阶级分析,我们就会了解到,衣食无忧的社会中上层往往表达的是主观要求(减税、同性恋婚姻、表达自由等),而囊中羞涩的社会下层表达的更多是客观需求(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生活保障)。实际上,社会下层表达的客观需求也是社会上层的客观需求,因为后者也同样离不开衣食住行,以及就学、看病、养老等。只是由于他们的财力在支撑体面生活以外仍有富余,才遮蔽了他们也有这类客观需求的真相。由此可见,社会下层的需求是全社会的需求,而社会上层的要求则未必是全社会的要求。客观需求与主观要求还有一个区别:前者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比较稳定,而后者则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来变去。
为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中式代表型民主所要代表的是人民的客观需求,而不是随意表达的要求或转瞬即逝的观点。当然,客观需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时候,有饭吃、有衣穿是最基本的需求。但进入比较高的发展水平以后,这类生存需求的重要性便下降了,其他需求的重要性开始上升,比如吃得好一些、穿得漂亮一些、行得方便快捷一些、住得宽敞舒适一些,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这意味着,代表人民的基本需求也要与时俱进,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在听取社会各阶层所表达的利益诉求的同时,要不断深入社会底层,关注人民群众变化着的需求。在这个意义上,代表必定是一个能动的建构过程。
群众路线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核心所在
怎么代表?人们通常把群众路线看作共产党传统中的民主决策方式,但群众路线也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代表方式。回顾历史,正是把群众路线作为自己“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参见刘少奇中共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的中国共产党把亿万普通老百姓第一次带上了政治舞台,而亿万民众的觉醒是实现民主的先决条件。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学者布兰德利·沃马克把以群众路线为特色的中国体制称为“准民主体制”(Quasi-democratic system)是不无道理的。群众路线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核心所在。
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关于群众路线的论述比比皆是,毛泽东的一段概括最具代表性:
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在代议型民主中,代议士与民众的关系集中发生在竞选期间。一旦当选,具备了行使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代议士便获得了自由裁量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代选民做主。如果代议士在任职期间也会去接触民众,那主要是竞选行为,为了博得选民的青睐,以便在下一轮选举中再次当选。因此,他们倾向做那些有利于巩固与扩大自己选票基础的事,而对与巩固、扩大选票基础无关的事则不闻不问,哪怕这些事对民众有利。对代议士而言,参与投票的选民才是争取对象,才有接触的必要;那些不参加选举的民众,则可忽略不计。通常而言,不参加选举的民众恰恰是底层的老百姓。
群众路线不同,它要求各级干部
【“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踞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这里所说的群众即人民大众,与人民同义;而人民首先是指工农兵和其他劳动人民。】
贯彻群众路线对各级干部有相当高的要求,他们不能坐等老百姓上门,必须主动深入人民群众。如果干部的群众意识薄弱、群众观念淡化,即使他们走出去,也会“嫌贫爱富”,亲近强势社会群体。他们会热衷于出席商务活动,四处去剪彩,与企业家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甚至以输送利益为筹码而索贿受贿。这时,接触弱势群体就成了应付差事;或是作秀,造就出一些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表演者。这是群众路线的软肋,它过多地依靠干部的自觉性。因此,与群众路线相配套必须有一整套机制,迫使各级干部不得不时时与基层的普通群众打交道。要大力宣传群众路线,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把群众路线的落实方式制度化,形成对各级干部的强烈敦促与刚性要求。
另一种迫使干部切实贯彻群众路线的方法,是将群众路线与公众参与结合起来。虽然群众路线与公众参与有所不同、各有特点,但它们并不互相矛盾、互相排斥。公众参与的相对优势是,它有助于表达民意,对决策者施加压力;群众路线的相对优势是,它有助于干部增强群众观念、了解民情、汲取民智。两者不但不是对立的,而且完全可以搭配起来运用,使之珠联璧合、相得益彰。例如,政府可以一方面促使干部贯彻群众路线,一方面对劳动大众进行政治上的增力(empowering),使他们组织起来,获得参与决策的意愿与能力。这样做,在劳动大众的需求表达对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同时,其他社会群体的合理诉求也不会被忽略。
十八大以后群众路线的快速回归势头
群众路线不仅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理论基石,也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主要实现途径。1945年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群众路线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中共历史上,不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都十分注重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毛泽东带头做出了表率。用邓小平的话说,
【“毛泽东同志就是伟大,就是同我们不同,他善于从群众的议论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针和政策”。】
改革开放之初,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同样十分强调群众路线。邓小平曾告诉全党:
【“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对我们党的现状来说,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
毋庸讳言,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群众路线这份丰厚的遗产被很多人淡忘了。虽然在官方表述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词语还不时出现(频率大幅下降),但在很多地方却不再有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措施。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前后才发生变化。互联网的兴起带来不断升高的公众参与压力,这也许是群众路线复归的主要推动力。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90周年诞辰。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在此前后,一些省市区,如重庆、广东、山西、江苏、湖北、西藏、云南,开始重提群众路线,并将落实群众路线制度化、常态化。到2011年底,“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已在全国蔚然成风。更多省区的主要领导,如河北、浙江、安徽、陕西、吉林、甘肃、新疆等,也带头下基层,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并大规模选派干部住村蹲点调研,力求摸到群众的脉搏,贴近群众的心窝。进入2012年后,又有一些省区,如青海、广西、宁夏等,启动了类似行动。与此同时,不少地方开始组建群众工作部。
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新任总书记习近平历来重视党的传统,视群众工作为党的生命线。早在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1988-1990年),他便建立了干部“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的常态机制。在2011年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并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十八大召开前夕,在2012年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他再次强调,
【“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党的一切工作体现人民的意志、利益和要求,这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
习近平是中共十八大报告起草组的负责人。在这份报告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就是“人民”,共145次,这无疑是他人民意识的真实流露。为了加强各级干部的人民意识,十八大结束几周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4月19日,中央政治局又作出决定,从当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百度指数”传递的信息,也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群众路线的回归势头。2011年以前,“群众路线”的百度指数一直在均值线以下徘徊。但此后两年,该指数越过了均值线,并在十八大后快速攀升,现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群众路线的回归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和努力方向,也让我们对发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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