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该不该有“法外特权”?

作者:谭吉坷德 来源:红歌会网 2021-03-13 412

企业家该不该有“法外特权”?

谭吉坷德

  当有“头等公民”出现,其他的人自然就成了“二等公民”。

  检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成为今年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那些很专业化的提案和建议,其实用六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刑不上企业家”。

  提案者的理由无非就是两条,一是全球经济严峻,稳经济必须要稳住企业家。

  这是典型的效率优先的借尸还魂,为了效率就应该出卖法律,就要法律必须对资本低头。这是文明的进步,还是文明的堕落。

  在这些提案者的心目中,中国就是有钱人的中国。是这些有钱人养活了一帮穷人。法律要承认这种现实,要通过“法外特权”回报富人对穷人的恩典。

  享有犯罪特权才是市场经济的福音,只有通过鼓励和纵容犯罪才能发展生产力。这样的的创新思维,还能不能更加没有底线。

  他们的第二个理由是这是西方的司法实践,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

  他们似乎忘了西方国家的政治主体是资本家和财阀寡头,而共和国的属性是“人民万岁”。面对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政治朦胧必然带来法律朦胧。当然,他们是清醒还是朦胧,则是另外一个话题。

  我们不再提无产阶级专政,也不再提法律的阶级性,但这不能证明我们就应该接受资本专政。

  这些提案的标题应当统一更改为:有钱就是应该为所欲为。

  这种让少数人拥有“专享法律”的提案再一次清楚地告诉人们,是谁惯出了富人不敬畏法律的毛病。

  这种对有钱人的超国民待遇就是新型的“两少一宽”。这不是司法创新,这是“一国两法”、“一国两民”的法律陷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法律的核心就是两个字——公平。有钱就能够享受法外特权,这是对宪法的颠覆,是对老百姓的公开歧视,是对法律的玷污。

  提案者嘴上是“国家利益”,骨子里是为资本攫取司法红利。说到底这不是法律问题,更不是学术问题,这是道路问题,是是非观和价值观问题。

  这也是一个文化问题。司法就是一个风向标,它对社会风气的引导一个“彭宇案”已经说得清清楚楚。社会阶层文化、贫富差异文化今天正像雾霾一样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广泛蔓延。平等不再是社会的道德制高点。贫富差距不仅在财富上,在精神和文化上同样刻划出了深深的沟壑。

  不能否认,精英主义一直没有放弃建立自身优势地位和制造阶层分化的努力。这种文化正在将一个扁平化的平民中国,引入梯田式的等级社会,正在试图通过法律、教育、文化把老百姓变成“二等公民”。

  这些提案者正在制造法律上的“新封建主义”,即使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古老法律相比,他们的提案都没有半点合法性基础,只能让现代法律蒙羞。

  这些人有他们的言论自由,当他们坐在那座大厦里面,他们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身后阶级的意志。这么多的“人民代表”为有钱人说话,这让人民情何以堪。这不是言论自由问题,这是阶级立场问题。

  臭名昭著的“996”、阶层固化、商业欺诈、三座大山都没有引起热议,也很少有人关注,甚至连一句重话都没有。面对996这种法律无法容忍的社会现实,有的委员的解决方案居然是倡议996下家长应该让孩子住校。他们的屁股坐在那里,真的是个问题。

  精英主义讲自由;而平民主义讲公正。精英主义的最大受益者依然是精英。这些提案者来自哪里,他们代表的是哪些人民,他们反映谁的政治诉求和民主权力,“人民性”在哪里,到了应该讲清楚的时候了。

  提案也要有底线思维,建议对那些严重挑战社会底线的提案建立追责制度,最好能倒查40年。如果能够对这些庙堂之上公开提出“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有毒”提案追责,将会是政治体制改革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大进步。

  在市场经济中,所有人都将匍匐在了资本的脚下。事实证明,你要接受资本主义,就要接受资本主义的全部。资本主导社会生产,它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利润。它一定会要求主导社会的其他方面包括法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本的利益最大化。资本通过绑架经济,进而绑架法律,这是社会主义体制和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之间的矛盾,绕不开的,问题是如何面对。

  无底线放纵资本就一定会导致资本的无底线犯罪,如果法律成了有钱人的保护伞,资本就会玩弄一切社会秩序。法律如果惩善扬恶,我们就会很快见到叫做“周期律”的那个东西。

  一遇到问题不是到封建主义,就是到资本主义那里去寻找答案,像没头苍蝇一样。这是精英们的共同特征。要治疗这一疾病,只有大众政治和大众民主这剂中药才有效。

  天理是最高的法律,人民的呼声就是天理,民意滔天就是天意。法律一旦与民意相冲突,就表明法律已经死亡。任何同宪法抵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特别是那些将会导致中华民族付出巨大代价的法律。

  历史注定要为原始资本主义送行。在民智开启的今天,那些把“改*革”当做通行证,夹带资本私货的老套路常常被人民群众一眼看穿,早就没有了昔日的风光。

  请看网上这句留言,“以后见了企业家,要躲着走,千万别冲撞了人家;最好法律规定,企业家们脖子上挂个牌牌,好让老百姓知道,及时避让。”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如何吸取往日的教训,从法律上避免被资本绑架和控制,避免被资本背后的利益集团所裹挟,那些提案告诉人们,对此不但要深思,更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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