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作者:申 鹏 来源:平原公子 2021-06-24 563

把毒品“污名化”?

  

  继不让中国人吃肉、中国人吃海鲜问题之后,它们又搞出了“中国把毒品污名化”的议题,说中国“强制戒毒侵犯人权”,“迫害吸毒者弱势群体”.....

  前不久,知乎医学答主@陈敏接到了一个“约稿”,说一名美国华人媒体的工作人员找到他,让他“客观公正”谈谈“中国毒品”的问题。

  @陈敏一开始还以为是个正经的采访和约稿,结果收到大纲一看,真是大开眼界。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真是熟悉的“味道”啊,“强迫劳动”、“污名化成瘾人员”、“压迫弱势群体“都来了。

  首先我们来谈第一个议题——“中国是否成为全球毒品生产中心”?

  这个帽子扣得非常有“水平”,可以说用心险恶,因为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工业国,全世界绝大多数化工原料、医药原料都产自于中国(因为西方没有那么大得产能),这些化工原料、医药原料能不能合成“毒品”?从原理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据此就说中国是“全球毒品生产中心”......就好比中国生产了全世界最多的钢铁,而美国拿这些钢铁做成武器去杀人,然后说中国是“全球杀人武器生产中心”一样荒谬。

  今天,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毒品消费国,美国三亿人,消费了全世界超过一半的毒品,仅大麻、可卡因、海洛因这三种毒品的销售量每年就高达近1.6万吨。全世界生产的毒品60%以上输往美国。美国人消费的可卡因占世界产量的三分之一,美国因毒品死亡人数,也是全球第一。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美国人想要解决毒品问题很简单,直接像中国这样彻底禁毒、禁止药物滥用就行了,但是他们做不到啊,他们的政客、资本家、媒体还在鼓吹着毒品合法化,因为这能够“为美国各地政府带来额外税收”。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举个例子,芬太尼就是一种普通的镇痛剂和麻醉药,美国人自己把麻醉药当作毒品来使用,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2018年美国因可卡因服用过量而死亡接近1万5千人。这能怪谁?

  芬太尼在中国是受到严格管控的,但在美国,普通家庭医生都会乱开镇痛药,美国自己对毒品疏于管控、放任自流,才是美国毒品泛滥的原因。很多正经麻醉药、镇痛剂本来不是毒品,只不过是管控药物,因为美国人吸嗨了,这才成了臭名昭著的毒品。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菜刀是用来切菜的,筷子是用来吃饭的,你自己是个烂人,给你筷子菜刀你也会杀人,难不成还要怪那个制造筷子和菜刀的。

  我们来看第二个议题:“中国对吸毒者犯罪化?对毒品污名化?

  听到这段话,正经中国人都会骂娘,吸毒不是犯罪,但却是违法,这里还有一个常识,长期吸毒者十有八九都会参与毒品的贩卖、运输,但凡沾了毒的,有几个不是丧心病狂失去理智的变态?所以说老毒虫、瘾君子都是罪犯,没有什么大问题。至于对“毒品污名化”,这就好笑了,毒品还需要“污名化”?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中国自清末鸦片战争以来,被毒品害的太惨了,整个清末和民国,中国从精英阶层到普通百姓,都摆脱不了毒品的笼罩,军阀、政客、明星、文人......很少有不沾鸦片和海洛因的,甚至连正规军都是“双枪兵”(一杆步枪,一杆烟枪),杜月笙作为蒋介石的地下代理人,操纵着巨额的毒品生意,甚至连堂堂上海警备司令熊式辉,都公开贩卖鸦片。毒品不但摧残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民生,还摧残着一个民族的精神。

  人民纪念碑上第一块浮雕,就是林则徐虎门硝烟,这是中华民族的人民英雄们反抗内外压迫的开始。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政府分别在1950年和1952年分别制定了《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通令》和《惩治毒贩条例》。地方政府对待吸毒人员和种毒人员也采用了严刑酷法。1952年下半年,全国召开仅各种禁毒宣传会765428次,参加会议的群众近7500万人。收到检举信131万件, 共检举毒犯22万余人。据统计,仅在1952年下半年的禁毒运动中,全国共缴获毒品3996056两。在禁毒重点地区共发现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毒犯369705名,逮捕毒犯82056名。这场运动中,几乎是“人人受教育”。一些从不参与政治活动的老年人和家庭妇女都成了不自觉的隐形“禁毒警察”,1万5千人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毒贩。所以说,新中国的禁毒运动,还是一场“人民战争”,用短短三年时间,创造了在全国范围内扫除毒品的奇迹。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哪怕在今天,又有多少缉毒警察冒着生命危险在对抗这那些丧心病狂的毒贩?据统计,2016年,中国牺牲的公安干警共有362人,几乎是每天牺牲一个。这其中,缉毒警察的死亡率,是其他警种的4.9倍,受伤率更是高出10倍。

  确实,中国是禁毒力度最大的国家,无论是谁,只要制毒、贩毒,都将遭遇最严厉的制裁。2007年,有个叫做阿克毛的英国人,在乌鲁木齐机场被发现携带近4000克毒品,随即被当地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之后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依旧维持原判。后来这个阿克毛想尽各种方法,甚至想要依靠精神鉴定来逃脱制裁,甚至当时的英国首相都打电话求情,但依旧是维持原判,两年后,他被注射死刑。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2019年1月16日,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因走私冰毒222克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此前在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结果重审中发现了更多证据,于是二审直接判了个死刑。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我们对吸毒者“污名化”了吗?并没有,送他们去戒毒所,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国内民众对毒品、涉毒艺人、涉毒社会名人深恶痛绝,抵制他们复出赚钱,也是出于最朴素的正义之心。因为对涉毒人员的宽容,就是对缉毒英雄的冷漠无情。

  第三个议题,康复戒毒中心的“人权问题”。

  这个话题就好比西方报道新疆的“强迫劳动”问题一样,以己度人,自己有人权问题,自己压迫移民和少数族裔,强迫监狱里犯人的劳动,就以为中国人也是这么干的?

  吸毒人员因为毒品对身体的摧残、精神的损坏、行为的操纵,戒毒、恢复正常生活能力,恢复劳动生产能力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靠几句圣母心的废话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科学而理性的康复过程。生理戒毒只是个开始,戒除心瘾是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某些西方“圣母”白左要么是蠢,要么是坏,要么是又蠢又坏,对吸毒人员戒毒的实际工作成果视而不见,总是把眼睛盯在虚无缥缈、标准不一的“人权”上.....能给我翻译翻译,到底什么是人权?吸毒放纵的权利是“人权”?还是好好活下去好好做个人的权利是“人权”

申鹏:把毒品“污名化”?

  陈敏同学拒绝这个“对话”,但我估计“双面针”、“科学老鼠会”、“长鼻子猪公会”等“科普媒体”一定不会拒绝。

  我认为陈敏同学收到这样的“访谈”只是冰山一角,就像赛雷收到环保NGO组织的“商务合作”一样,当你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就有无数只蟑螂在地板下开party。

  他们不让中国人吃肉,不让中国人吃海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有一天,他们鼓吹中国“毒品合法化”,也必然是谋定后动,一哄而上的。到时候你再看,有哪些人是收了脏钱、昧着良心说话的?

  最后,想要告诉大家:

  经常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专业人士一定要注意,你们的影响力往往会吸引境外势力的关注,一些莫名其妙的境外媒体、国外机构会来联系你、采访你,让你就它们的话题发表看法。

  这个时候一定要警惕,因为它们设置的议题中,往往藏着许多“陷阱”,或者说根本上就不怀好意,你只要回答,就中了它的圈套,无论你说什么,它们都能断章取义,引导到它们想要表达的内容上去.....被他们当枪使。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和它们磨叽,直接举报这些行走的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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