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里根总统居然也没有“坚守人生的底线”看两种不同性质的秘密告发
从里根总统居然也没有“坚守人生的底线”看两种不同性质的秘密告发
千钧棒
某著名大学的某教授对外媒说,他受到了学校的调查,并被停止了教学和科研资格。这件事旋即引起外媒的诸多报道和炒作。
这件事引发了所谓高校学生“告密”的话题的热议,因为之前还有些高校教师在课堂上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被学生反映到校方,于是相关教师受到了处分。这几天,一群公知在口诛笔伐声讨所谓的“告密”, 而与此同时,很多人则为高校的处理拍手叫好。
这所谓的“告密”糟得很还是好得很?
本人认为,这样的“告密”好得很!
自从自由派公知在境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下掀起了改旗易帜的逆流以后,他们已经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正义人士和广大民众与他们已经没有了共同的是非标准,因此,跟他们争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来让人们作出是非判断。
下面分几方面进行评论。
一、什么叫“告密”?“告密”有没有是非对错的区别?作为某些人心目中的贬义词的“告密”与对不法行为的举报的界限在哪?
某学者曾经在公开演讲中要求学生,“不告密是你们应坚守的人生底线”。
我不知道这位学者所说的“告密”是特指还是泛指,如果是泛指,那么咱们就来说道说道。
平心而论,某学者的话如果作为泛指的,那么也无可厚非,因为即使是正义人士对非正义行为的斗争也不仅仅有秘密告发一种形式,也是可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进行面对面的斗争的,比如当年的对刘青山与张子善的贪污行为的告发就是在大会的会场上当众进行的。但是某学者这话的问题在于,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秘密告发,没有对举报的性质进行分析,不知道他是否特指某些大学教师的不当言论被学生举报的事情,但是他的观点被大学里面的自由派公知用来作为指责大学生们对他们在课堂发表违法言论进行举报的武器。
何谓告密?
新华词典的解释是,“告发旁人的秘密活动”。
百度百科讲,“指向本团体以外的某组织或团体告发本团体的秘密,有变节反叛的含义”。
以上的注释是从一般的意义上解释的,一句话就是秘密告发。按照我的理解,“告密”是不是贬义词,关键在于被秘密告发的对象是什么,告发的是什么事情。
由于某校长这句话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秘密告发,因此最起码犯了片面性的错误,因此相信他也就无法用他的理论分析和回答下面的问题——
美国的麦卡锡主义就不用说了,那时候的美国就通过让人们告密的方法来大规模清查所谓的“赤色人士”。
美国前总统里根就是美国FBI安排在好莱坞里面监视进步人士的人,他的职责就是告密。
二战结束时,里根曾经是好莱坞最活跃的国际主义分子,他呼吁禁用原子弹,反对美国援助蒋介石,没有什么政治话题是他不参与的。不过从这时候起,里根的政治立场也在悄然发生转变,先是从自由派变成了反共自由派,他最初不相信共产主义对美国的威胁真有那么大,但随着苏联和美国的决裂,里根在好莱坞独立公民委员会(HICCASP)的一段经历让他对电影行业内的共产主义活动有了新的认识,从此反共立场愈加坚定。反共自由派是战后民主党中最大的阵营。身为演员工会(SAG)主席的里根,积极协助片厂清洗共产党的影响,为此和很多同行发生了冲突,因为许多好莱坞人士并不相信莫斯科是坏的,不相信莫斯科企图控制好莱坞。1953年里根成为了FBI的好莱坞线人,协助打击共产分子。对非美活动委员会(HUAC)在好莱坞的调查,工会主席里根基本上是配合的。
还有台湾的余光中,他可是公知的偶像。他被指控在1977年给“国防部总作战部”主任王昇写信告密,称台湾乡土作家陈映真有marx主义思想。
1990年,学者陈芳明披露,他在美国曾收到余光中寄来的“一封长信”:“并附寄了几份影印文件。其中有一份陈映真的文章,也有一份marx文字的英译。余光中特别以红笔加上眉批,并用中英对照的考据方法,指出陈映真引述marx之处。”2000年,陈映真本人也提及此事,称“余光中这一份精心罗织的材料”,是要寄给当时台湾情治机构首脑、蒋经国的亲信王昇。
也许一贯唯美国马首是瞻的公知们这时候会换一副嘴脸说,上面这些都是错误的,咱们不能因为是美国做过的咱们就明知道是错误的也跟着做吧?
好,那么咱们就说正面的。
美国当年抓捕萨达姆,不管公知把他当成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反正他就是由于身边亲信的告密才让美国佬抓住的。
还有美国的FBI和CIA就是经常通过悬赏来抓捕嫌疑人,那么这算不算用金钱来引诱人们突破“人生的底线”呢?
近日,美国FBI对一名常年给中国人办理移民美国业务的华人律师发起了通缉,指控她和她的律所涉嫌炮制了一场大规模的移民欺诈案件,不仅导致上百名中国申请者绿卡和钱财两空,而且涉案金额更是高达上千万美元,即近亿元人民币。
所谓的通缉,实际上是以国家的名义发动大家告密,古今中外都一样。
美国是公知们心目中的正义的典范吧,那么上述的事情在你们心目中算不算不“坚守人生的底线”呢?
其实还是那句话,区别“告密”的性质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判断标准在于其秘密告发的对象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界限非常分明,公知之所以大喊大叫指责所谓的“告密”,是因为他们把自己在课堂上发表的与主流意识形态对立的不当言论的行为定性为“正义”的,还给自己的行为涂脂抹粉叫“批评政府”。
其实,在任何国家,言论再自由,也有底线,就是不能公开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在自由派公知顶礼膜拜的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尤甚,他们甚至捕风捉影地打压所谓的“挑战”。
2015年1月底,前教育部长袁贵仁在教育部座谈会上表态,要加强高校意识形态管理,不让传播“西方价值观”的教材进入中国大学课堂。话刚出口,还没见到什么落实政策的举动,公知们就炸了锅。
而就在袁部长座谈会表态前两天,英国教育大臣尼基·摩根(Nicky Morgan)就表态,树立“核心英国价值观”(fundamental British values)是英国教育的重中之重。摩根大臣坚定表示,这项事业要从托儿所2岁的娃娃们身上开始抓起!摩根大臣的表态直接回应了前些天爆出的所谓伯明翰“特洛伊木马学校”事件。所谓特洛伊木马学校,就是指一些拿了英国政府教育经费,但却传授一些不符合英国核心价值观的学校。用句我们中国读者熟悉的话,那就是,那些学校“吃着英国的饭,却要砸英国的锅”。她强调,发生在法国的《查理周刊》事件和发生在伯明翰的问题一样,都是不注重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结果。英国人民要痛定思痛,把传播正确英国核心价值观这种政治教育,放在与数学、英语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摩根大臣特别提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例外!
还有美国,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今年2月27日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声称孔子学院在基本不受美国政府监督的情况下,扩张中国的影响力,委员会正寻求立法加以限制,若其不进行改革就应该关停。
美国人并不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却拼命批评中国的文化,美国的有关部门并没有发现孔子学院有从事所谓“间谍活动”的证据,却要用行政手段关停孔子学院,最虚弱的是,美国要由国防部来对付中俄等国家的宣传。堂堂的美国居然害怕中国所谓的“文化渗透”,并且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的教学活动,这就是被国内的自由派公知吹得天花乱坠的美国的所谓“自信”。
相对于美国和英国的做法,中国的大学对那些在课堂上发表挑战主流意识形态言论的教师够宽容了吧!
二、在公众场合的言行被如实反映,算不算所谓的“告密”呢?
1、上面的第一点其实在说明,无论古今中外,秘密告发都是有正义性质的和非正义性质的区别的,凡是站在反动的立场上秘密告发人们的正义言行导致别人遭殃的秘密告发都属于非正义的告密;凡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向有关方面秘密告发某些人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某些人受到惩罚的秘密告发,都属于正义的“告密”。否则,按照公知们的逻辑,那么在这些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受谴责的应该是秘密告发者,因为他们没有“坚守人生的底线”,而腐败分子反而变成了“受害者”了,因为他们受到了“告密”。
对于这一点非常显浅的道理,相信那些公知是明白的,但是为了他们的以改旗易帜为目的的大放厥词不受到阻碍,故意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的的秘密告发,以方便长期以售其奸而已。
2、那么,再从第二层次分析这个问题,那就是,对于某些人的违规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他们的学生和亲属应该不应该秘密告发即私下向有关方面举报呢?
这又要分两方面讲。
(1)假如某些违规和违法犯罪的言行发生在私密场合,知道的人很少,或者是只有当事人同其亲属或学生两个人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应该举报,这个问题有争议,重感情的人认为不应该主动举报,现在的法律也在这个问题上对保持沉默者比较宽容;而重理性的人认为应该举报,只要违规和违法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是一种挽救。古往今来就有“大义灭亲”的传统,还有“吾爱吾师,但是吾更爱真理”的说法。因为纸包不了火,只要某些人的言行违反了法规,那么栽大跟头是迟早的事,把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实际上是对当事人的挽救,有时候被亲属劝告而去自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属于一种自我秘密告发。
(2)而假如某些违规和违法犯罪的言行发生在公开场合,知道的人很多,那么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比如某些人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就属于这种情况。
某些人在大学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其目的本来就是为了传播,只不过是他们所希望的那种传播,就是希望听到者不仅仅完全接受,而且还好像传染性病毒那样广泛传播,以达到他们通过大学课堂培养像香港的黄之锋这类人的目的,以在颜色革命中充当马前卒。但是他们没有与学生之间的保密的协定,学生也没有为之保密的义务。因为他们的言行是违反法律和学校规定的,某些人如果以个人名义在社会上发表不当言论,只要不触犯法律,也许这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而如果在课堂上公开发表违法言论,那么大学生及其家长就依法享有不接受的权利,当然如果某些发表不当言论的大学老师允许大学生在课堂上公开发表与他的不同意见并且进行辩论又另外说,或者这些老师允许学生私下与他交换意见,否则,他们不能剥夺大学生的不接受权。当大学生依法享有的不接受权受到了侵犯,并且面对的是教师的强势地位,他们会担心受到老师的报复,所以向学校有关部门秘密告发是无奈之下的唯一选择。
既然有关人员选择了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那么他本人就面临着这些信息会朝着有利于和不利于他的两种方向传播的可能性,任何有头脑的人都应该看清楚这一点。记得前几年有人开车在红绿灯前面停下的时候摸身边的女子的乳房被摄像头拍下来,有人对此大喊大叫称侵犯了隐私权,而这种说法受到了更多的人的拍砖——有“私”你不在家里“隐”着,跑大街上显摆,还好意思指责别人?就好比有人在大街上撒尿,却怪别人不转过脸去,有这种道理吗?
当年袁某飞在课堂上胡说八道的视频被到处传播,起到了煽阴风点鬼火作用的时候,公知怎么就不要求学生为他保密并且不扩散呢?而现在某些教师由于不当言论受到了处分,就指责别人“告密”了呢?不能这样不讲道理的吧?
三、大学生敢于同某些人的倒行逆施进行斗争是一种社会进步。
我认为,大学生敢于同某些人的倒行逆施进行斗争是一种社会进步,当然,以什么形式进行斗争可以商榷,我并不是一定要要坚持秘密告发这一种形式,假如相关教师底气足的,能够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对其观点进行公开质疑那就更加好,不过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估计公知们的“义和团”、“红卫兵”、“小粉红”的帽子就会铺天盖地地落到那些提出质疑的学生头上了,而且以公知们的人品,他们十有八九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因此,只要某些人不停止在课堂上发表违法言论,那么我就始终认为学生对这种行为的“告密”好得很,说明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经觉醒,不再受自由派公知的歪理邪说所忽悠,这会让国内敌对势力在中国改旗易帜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另外,撇开国家大事和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不说,单纯从学生的个人前途方面讲,某些自由派教师拿大学生作为他们达到政治目的的工具这一点起码是非常缺德的。可以这么说,在当今的大学生里面,思想非常进步的和思想特别反动或者是落后的都是少数,大部分人及其家长是希望通过接受高等教育以后让个人有比较好的发展前途,他们在自己的思想还没有很成熟的情况下,往往与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人之常情。而自由派公知为了达到改旗易帜的目的,不但侵占他们的学习时间,违背他们的意愿向他们灌输错误思想甚至是反动思想,还企图把他们绑在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战车上,把他们当成要挟政府的人质,这一点是令大多数人非常反感的!公知们你们有本事就自己赤膊上阵,别拿大学生尤其是那些并不想过早卷入政治的大学生当成你们政治上的“人肉盾牌”,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恬不知耻地大谈特谈什么“坚守人生底线”,真是既虚伪又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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