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搞出的“香港法案”,到底阴毒在哪?
美国政客祸港乱港的阴毒,已经不再遮遮掩掩!
11月19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审议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随后,罕见的一幕出现: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香港特区政府、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中方连续发出7个措辞强硬的回应。
也许那些美国政客是想显示,“美国关键时候会挺身而出”,让那些陷入困境的暴力乱港分子觉得自己没有被西方抛弃,没有变成炮灰。但是,想凭借这部“法案”影响内地对香港止暴制乱的坚定支持和决心,刀哥觉得,那真是痴人说梦。
对这部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我们有必要搞清楚三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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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懂这部藏着极强的政治意志的“法案”,刀哥觉得有必要给各位梳理一下两个个关键的内容。
首先,这部“法案”的提出者,是“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联席主席参议员马尔科?鲁比奥和参议员汤姆?科顿这三个人。
史密斯与卢比奥
检索一下这三个美国政客过去在涉华问题上的表态和他们推动的一些法案,你就会明白,他们这次极力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最大的政治目的与之前他们在涉疆涉藏问题上的“表演”是一致的。
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找茬,给中国的发展多挖几个“坑”,然后延缓中国追赶美国的速度,维持美国高高在上的霸权地位,以及“白人救世主”心态。
还需注意的是,这个“法案”还有一个隐形推动者,那就是乱港分子黄之锋。
对,你没看错,就是他。
本来这个“法案”于2014年11月就提出了最开始的版本,内容也只是要求美国国务卿恢复每年就香港情势向国会提交《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以及要求总统向国会保证“香港享有足够自治来支持给予特殊待遇”。
到了两年之后的2016年11月,黄之锋窜访美国国会,并受到以克里斯?史密斯、马尔科?鲁比奥、汤姆?科顿三人为首的美国国会人员会见。在会见中,黄之锋要求重提法案。
主动要求外国人制裁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生长的地方,黄之锋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再次展现出汉奸本色。
这次会见后,鲁比奥和科顿果然提出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但是,也因为同样由于接近会期完结,而无疾而终。
直到今年“修例风波”爆发,这些美国政客和包括黄之锋在内的祸港乱港分子又把“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修改了一下抛了出来。因为在他们看来,制造混乱、浑水摸鱼的机会又来了。
其次,一些美国政客和黄之锋之流极力推动这个“法案”到底想达成什么目的?“法案”的核心主张到底是什么?
从整体层面看,美国这些政客打的旗号是“为重新履行对香港自由民主的历史承诺”,目的是针对所谓“在香港或中国内地压制基本自由的政府官员”,建立惩罚机制。
实际上,是想把香港作为“棋子”,对中国进行牵制。而且,这部“法案”与1997年生效的《美国-香港政策法》,都是美国国会草拟的对外政策,属美国国内法。但是,霸道的美国早就习惯于拿自己国内法,去干涉别国的内政。
这部“法案”的核心主张有几项:
第一,要求美国国务卿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审视香港是否仍然有足够的“自治”去享受美国给予的特殊待遇(包括关税)(已改列入《2019年美国国防授权法案》并已通过);
第二,如果香港日后就“23条”立法,美国总统及国务卿会审视相关法例,是否抵触《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市民及外国居民的人权会否受到限制;
第三,如果有香港市民因为参加抗争而被政府拘捕,美方不会以此为由拒绝批出学生或工作签证,美国方面会指令领事馆,维持一份活跃名单,纪录一些被扣留、拘捕和针对的人,而美国官员会与想法相似的国家合作,呼吁他们采取类似的行动,对待被捕人士;
第四,“法案”还对香港的政改进程横加干涉,声称“希望确保香港选民可以有权利透过普选选出行政长官和所有立法会议员”,支持香港建立一个“真正民主选项”;
第五,美国商务部会在180日内向国会委员会提交报告,评估香港是否足够地执行美国针对敏感军商两用出口管制法例,以及美国或联合国对若干国家所实施的制裁。另外,还要“堵住利用香港成为中国输入敏感技术的管道”;
第六,要求美国总统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一份制裁人员名单,进入名单的人被认为“打压香港基本自由”,有可能被冻结在美国的资产或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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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的杀伤力在哪?
这部“法案”在参议院通过审核后,如果总统特朗普签字,那将面临真正实施的问题。一旦实施,会给香港利益带来多大的影响?同时又会给美国带来什么影响?
美国国会1992年通过《美国-香港政策法》(又称《美港关系法》),通过此法案承认“香港独立关税区”,将香港区别于中国内地。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支持香港人权、民主与自治,保障香港生活方式以及美资在香港营商。
美国政客此次力推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对香港影响最大的,是美国政府对香港自治地位进行年度审查,以判定香港是否继续从美方享有不同于中国内地的特殊待遇,包括经贸及移民管理政策等。
这种特殊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香港发展成为现今的全球金融中心之一。所以,这被美国一些政客认为,是对香港和内地的最大“杀伤力”。
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这个“法案”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对美国自身的利益也会带来伤害,而且美国人还担心香港民众对美国的印象会发生大逆转。
第一,香港庞大的法律体系和国际银行体系与全球市场密切相连,特别是与美国的体系相连。美国有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有分部,几乎每一家重要银行在香港也设有银行机构和网络。
所以,如果这个“法案”实施,对美国金融利益确实会造成损害。
第二,以华尔街、金融财团为代表的国际资本,以及香港本地的财团(已经与美英国际财团深度交织),都会因为香港经济地位受到削弱,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另外,还有那么多美国企业在香港。
当然,这部“法案”如果实施,还会对香港带来一个恶劣影响,那就是导致资本的犹豫,因为有不确定性。如果某一年度美国人评估认为“香港独立关税区”的待遇不能通过,投资者就会在下一年度掂量,这也会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产生影响。
但是,一些美国前高官和学者质疑,执行这部“法案”并不会达到最初预设的目的,因为损失最大会是香港和香港民众,美国在香港的利益也会受损。美国国务院负责东亚事务的前代理亚太助卿董云裳说,这将是个“巨大错误”,国会议员们最终会发现,中国内地几乎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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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美国政客指出,但也有人指出,国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是为了形成一种威(xia)慑(hu),“只是在给中国内地划线,威慑其不要逾越”,并不希望真正使用它。
所以,这就牵涉到另一个主要问题——特朗普会不会签字通过?
一般而言,美国国会议员就像“政治动物”,在媒体头条会出现,他们就会出来借机会表现一番,捞取政治资本。香港问题延烧这么多天,还不断发酵,引起国际舆论关注。这些议员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他们就很积极,想要推动。
向中国施压,在政治正确领域他们稳赚不赔。
参议院的版本通过后,还必须与众议院今年9月通过的版本就不同之处进行协调,整合出一致文本,才能送交白宫由总统签字成为正式法律。
目前美国媒体多数看法是,参众两院会在11月28日感恩节后完成立法程序。作为主推者之一,鲁比奥说:“我们还必须努力协调解决两个版本的差异,如果不顺利的话,我们还有方案B和方案C。”
对于总统特朗普是否最终会签字通过,鲁比奥显得比较有信心。他称,他曾经和总统及行政部门谈过这部涉港法案,包括国务院等行政部会都对此抱持开放态度。
而另一位美国联邦议员霍利则强调,他已多次与总统在不同场合谈论香港目前局势,他认为总统将签署这部法案。
特朗普会不会签,的确是个问题。刀哥问了几个专家,他们觉得决定特朗普会不会签署,有几个重要因素。
一是大选因素。现在特朗普的重心之一已经放到竞选连任上,这是一个风向标。如果签了这部“法案”,对自己的竞选连任会带来负面作用,精明的特朗普就不会签署。他会找个理由拖延。
二是共和党内因素。眼下,特朗普正在众议院遭到“弹劾”审查,他急需共和党在参议院的强力支持,而这部“法案”又是鲁比奥等共和党死硬保守派议员推动的,所以特朗普可能会评估一下拒绝签署后,在共和党内给他带来的影响。
三是特朗普身边人的因素。国会在推动的同时,美国行政部门,如彭斯、蓬佩奥这批人至少是默许,也是支持的。虽然特朗普本人对这个问题不太感兴趣。但是他手下一批人对国会在默契配合,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打压中国的一张牌。
四是贸易谈判的因素。除了竞选和弹劾,贸易谈判也是特朗普政府目前关注的头等大事之一。特朗普会不会把签署“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当成一个筹码,在贸易谈判中打出来?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不管怎样,我们相信,香港会在中央的支持下坚决拒绝美方的要挟。香港的特殊关税地位是《基本法》赋予的,尽管美国一方变脸,不代表整个国际社会也会改变对香港的贸易态度。
从当前的国际态势来看,华盛顿已经越来越难做到一手遮天,香港未来的发展和命运,注定与整个中国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事实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美国政客通过的这部“法案”,也改变不了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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