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四宗罪!

作者:老墨 来源:千秋墨 2024-03-29 1271

“宪法之父”“民主光辉”,这是詹姆斯·麦迪逊给后世留下的标签;“种族主义者”“奴隶制维护者”“原住民压迫者”,这才是对他历史角色的真实描绘。在高扬自由民主的旗帜下,麦迪逊却深陷种族偏见与人权侵害的泥潭。他对奴隶制的坚持与对原住民的残忍行为,揭示了一个被理想化历史遮蔽的残酷现实。麦迪逊的遗产,因其明显的伦理矛盾与道德失败而遭到严厉的历史审视。

詹姆斯·麦迪逊,美国第四任总统,《1787宪法》和《联邦党人文集》的起草者,也被称作美国的“宪法之父”……

美国有个著名的地标,叫做麦迪逊大道,麦迪逊大道旁边有个更著名的建筑物,叫做“麦迪逊广场花园”,纪念的就是这位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但麦迪逊广场花园在历史的演变中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1874年,美国江湖骗子的先驱巴纳姆租下纽约麦迪逊大道和第26街的一个旧火车站,只是为了让他的大马戏团有个安身之所……后来,这里成了美国流行文化、拳击、篮球的圣地,普通老百姓只把这里叫做“花园”,只记得迈克尔·杰克逊、拳王阿里、尼克斯队,完全不记得谁是“麦迪逊”。

那是因为,麦迪逊这个总统,实在是太“逊”了,堪称美国之耻,没人愿意提他。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四宗罪!

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

1、创建“黑奴经济账”

麦迪逊和所有的美国国父一样,都是大奴隶主出身。

詹姆斯·麦迪逊生于1751年,是个奴隶主的儿子,父亲是弗吉尼亚州奥伦治县最大的地主和奴隶主,并且是南方大种植园主,主要种植烟草。麦迪逊在父亲的山庄中长大,后来又继承了父亲的蒙彼利埃庄园。因此,麦迪逊从小就是拥有100多个奴隶的大奴隶主。

他的贴身男仆是一位名叫保罗·詹宁斯的奴隶,他从小到大陪在麦迪逊身边30年,直到麦迪逊去世,詹宁斯才得以在次年赎回自由身。这部分历史被记录在了他撰写的第一部有关白宫生活的回忆录——《有色人种对詹姆斯·麦迪逊的回忆》之中。

麦迪逊本人从来没有想过要废除奴隶制。他说奴隶制在历史上有例可循,属于“自古以来”,没有什么可以取代的。他相信黑奴的身体条件适合南方炎热的气候,所以白人殖民者需要黑人帮助他们在南方进行开发。

麦迪逊说:“如果黑奴都自由了,就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们开发新的边疆,而这将是一大笔损失”。他还提到人种差异,他相信黑人天生就不适合自由,他说,黑奴“在母乳里就已经吸收了专制统治的营养”。作为一个南方大种植园主的儿子,在麦迪逊的眼里,黑奴不算人,像牲口一样,属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麦迪逊还认为,如果黑人获得了自由,将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黑人被赶到别的地区,二是和白人社会进行融合。麦迪逊确信,第二种情况将会带来灾难。显而易见,麦迪逊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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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园的黑奴

麦迪逊曾告诉一位来访者,“他每年从每个奴隶那里大约赚得257美元,而他一年养活一个奴隶的代价仅为12-13美元”。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因此在麦迪逊的任期内,美国引以为傲的经济实力,就建立在黑暗的奴隶制之上。根据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故居官网“詹姆斯·麦迪逊的蒙彼利埃”数据,奴隶制经济曾是驱动美国经济的主要引擎。奴隶制经济并不只局限于南方,那些拥有较少奴隶人口的州也能从奴隶劳动中获利。从弗吉尼亚的烟草种植到罗得岛的造船业,都与奴隶制经济相关。1850年,美国80%的出口产品都是由奴隶生产的。其中棉花产业的经济总量也得益于当时英国棉纺业的高速发展。从1791到1801年,美国南部棉花产量增长25倍;到1825年,增长高达90倍;到南北战争前夕,竟然惊人地增长了500倍,棉花总产量达到10亿磅,约占全球总产量的三分之二,纵横天下,所向披靡。1815至1860年期间,棉花约占美国出口商品总值的50%。

对于美国经济的发展,麦迪逊的“黑奴经济账”功不可没。

2、缔造少数贵族的“民主自由”

麦迪逊号称是一位“温和”的总统,他希望建立一个“少数人民主的精英国家”。

青年时期的麦迪逊身体太弱,所以并没有参加军队,但因为他出身高贵,并且熟读法律,所以早早就介入了政治。他在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是弗吉尼亚会议的一位领导人,并且在大陆会议服务。先后出席大陆会议和1787年的美国制宪会议,在制宪会议提出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并使之成为制定联邦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四宗罪!

美国制宪会议正在召开

麦迪逊是美国宪法的奠基人,他与约翰·杰伊以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他的人权主张和三权分立学说迄今仍是美国宪法的指导原则。他和杰斐逊共同创建和领导了民主共和党,使美国开始形成了两党政治。

麦迪逊宣称美国宪法的目的是用来“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美国宪法遵循的原则是“应该组成这样的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换言之,麦迪逊想要的是一家“新国民政府”,这个政府以牺牲州权为代价,最大限度保护精英阶层的权利。

“新国民政府”称,只有它自己可以判断自己是否滥用权力,不仅如此,它把各州一度自愿的契约变成一个非自愿的联盟,创建了一个主要由百万富翁组成的国会,其中大多数人很少涉足他们本来代表的地区……

所以,从一开始,美国的“民主自由”,就只是少数奴隶主贵族的“民主自由”。

3、独创“印第安人头皮悬赏”制度

美国历史上,有个臭名昭著的“印第安人头皮悬赏制度”,就是麦迪逊独创的。

为了夺取更多的土地,北美的白人殖民者们发动了“西进运动”,不断用武力驱逐、屠杀印第安人,以掠夺他们世代居住的土地。

为了让屠杀印第安人合法化,麦迪逊在1814年颁布法令: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就奖励50-100美元,他还特别提出,杀死12岁以下印第安人婴幼儿和杀死女印第安人奖励50美元,杀死12岁以上的青壮年印第安人男子奖励100美元。而当时美国工人的日均工资才25美分。麦迪逊不愧是美国“宪法之父”,如此反人类的法律,他也制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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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荒野猎人》中就有相关情景,剥印第安人头皮其实是一种野蛮血腥的首级军功制度,美国政府重金悬赏印第安人的头皮,促使白人去屠杀印第安人,或是让印第安人互相残杀(印第安人有许多部落,许多还是仇敌关系,有的印第安人部落与白人结盟)。

自此,美国出现了一种新兴职业——赏金猎人。这些赏金猎人骑着高大健壮的骏马奔跑在美洲西部,只要见到印第安人,他们就会用手先抓住他们的头发,再用利刃割下他们的头皮。如此惨绝人寰的绞杀之下印第安人从原本1000万的数量锐减到20万,甚至差点搞得印第安人种族灭绝,这样的滔天罪行已经是罪无可恕。

美国有历史学家这样评价道:“美国向西、向南、向北三个方面猛烈推进时,不仅排挤了阻止它前进的国家,并且残暴地粉碎了这些土地上原来的主人——印第安人的反抗。这种残酷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是美国历史上最可耻的污点之一。”而麦迪逊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他是印第安人在美国悲惨遭遇和血泪史的始作俑者。

4、彪炳丢失首都的“美国之耻”

麦迪逊一生中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主动发起对加拿大的侵略战争,然后被加拿大一路打进首都,火烧白宫。

美国200余年的历史中,本土仅遭遇过一次大规模的外敌入侵,并且还导致首都华盛顿沦陷,这就是第二次英美战争(1812-1815年),而时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由此成为美国史上唯一丢掉首都的总统。

1812年,英国正在和法国打得你死我活,而美国北面的英国殖民地——加拿大地广人稀,这是极大的诱惑,在麦迪逊看来,此时正是建功立业的天赐良机,把北美大陆统一在美国的旗帜之下——本事不大,野心却不小。

麦迪逊说:“这一年将加拿大地区兼并,包括魁北克,只要向前进,向哈利法克斯进攻,最终就能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于是,1812年6月18日,美国对英国宣战,这次战争也被称为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但是到6月23日,美国国会才开始扩军,在此之前其陆军正规军人数不足一万人。美国人对参军入伍的态度十分冷漠,各州州长又举棋不定对国会虚为委蛇,扩军十分艰难。到1812年底美国正规军才增加到15000人;海军方面,除了一些战力堪忧的炮艇,美国海军能够动用的军舰仅有16艘,载炮总共大约500门。

虽说英国在加拿大部署的军事力量并不多,但当时的英国依旧是“日不落帝国”,而美国只是一个年轻的国家,志愿兵的部队战斗力不足,因此这场战争打了两年,双方并没占到什么便宜。时间很快来到1814年,拿破仑倒台,于是英国终于能腾出手来对付美国了。8月,少校罗伯特·罗斯将军率领半岛战争中的爱尔兰老兵来到华盛顿以南45英里的小镇本尼迪克特,并和海军上将乔治·科伯恩汇合,两人朝着华盛顿的方向前进。

此时在华盛顿过着悠闲日子的麦迪逊总统开始慌了,他连夜叫来了曾经嘲笑英军无能的战争部长约翰进行战斗部署,可最终战争部长并没能给麦迪逊一个满意的回复。面对正在步步紧逼的英军,麦迪逊选择了带着美方高层人员先行撤离华盛顿,一行人一直逃到了美国东部的马里兰州的小镇布鲁克维尔才停了下来,因此布鲁克维尔也自称为“美国的一日之都”。

此时罗斯将军则带领浩浩荡荡的英军在布莱登斯堡击溃了华盛顿首都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支临时组建出来没有接受过正式训练的民兵队伍。科伯恩将军称这场战斗“仿佛郊游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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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军在华盛顿大肆劫掠

英军来到华盛顿后,先是将国会大厦洗劫一空,而后将家具堆在一起点燃火药将国会大厦以及图书馆里珍藏的3000多卷图书一同化为灰烬。这场大火让精美的国会大厦变成了一个只剩石墙的空壳,连总统府也未能幸免。英军在烧完国会大厦和总统府之后便离开了,留下的只是一片废墟。后人在重新修建总统府的时候,为了掩盖大火曾经烧过的痕迹,特地将烧黑的墙刷满了白色的油漆,而“白宫”也因此得名。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四宗罪!

因为“太黑”,所以只能“洗白”。

这就是真实的詹姆斯·麦迪逊,美国开国元勋、“宪法之父”、大奴隶主、割印第安人头皮的暴君、抛弃首都不战而逃的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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