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从巴黎恐怖袭击看“普世价值”陷阱

作者:黎阳 来源:乌有之乡 2015-01-26 803

 巴黎恐怖袭击不但让人看到了“普世价值”跟“文明的冲突”关系,还顺便看清楚了“普世价值”、“文明的冲突”跟中国文人“公知”搞乱中国的关系,真是歪打正着。

黎阳:从巴黎恐怖袭击看“普世价值”陷阱

  巴黎恐怖袭击让人很有点纳闷:这“反恐战争”究竟是怎么打的?如果从2001年9.11算起,到如今已经打了13年多了——比八年抗战还长,比两次世界大战的年头之和还多。世界头号军事强国加那么多现代化盟国,翻箱倒柜动用了那么多现代化武器,倾家荡产花了那么大老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折腾得全球天翻地覆,恐怖分子怎么越打越多越猖狂?你在海外兴师动众,人家这回却在你肚子里大闹天宫,而且凶手居然不是外面溜进来的,而是就地取材土生土长冒出来的,几个人就闹得全法国鸡飞狗跳,整个欧洲草木皆兵。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打来打去,敌人究竟是谁?在哪里?有多少?如何辨别?打得完吗?怎么才能打完?如果打得完,那为什么费这么大劲打了这么多年连点盼头都没有?如果打不完,打死一个冒出一批,那这“反恐战争”还能打赢吗?怎么着才算赢?还得花多大代价才能赢?何年何月才能赢?难道还得再来个“三十年战争”、“百年战争”?——如今简直说不清这个世界究竟是和平状态还是战争状态:在和平状态对触犯自己的报刊大开杀戒是刑事犯罪;在战争状态打击消灭敌对宣传机构则是正常军事行为。出兵海外参与“反恐战争”意味着承认处于战争状态,宣称袭击查理周刊是滔天大罪又意味着在按和平状态判断问题。合着绕来绕去绕得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处于战争状态还是和平状态了——说是战争状态吧却说不清确切的敌人、确切的战争目标;打不胜打,防不胜防;想打打不完,想停停不住;说是和平状态吧如今人们不知不觉中过上了某种战争状态的日子——如今日常生活中处处设防、草木皆兵、如临大敌成了世界各国的司空见惯,“阶级斗争”的弦绷得比中国当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不知道紧张多倍。中国派军舰到海外护航“反恐”都成了常态。如此奇特的非战非和状态究竟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别的且不论,起码欧美国家以前人们不经搜身就能上飞机、就能进政府大楼的松快日子看来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要赢得战争,起码得明确战争的目标是什么,明确敌人是谁、在哪里、有多少、如何辨别;而且起码敌人得有限——人数有限,力量有限,潜力有限,能越打越少。如果战争目标不明确,敌人是谁不明确、在哪里不明确、有多少不明确、如何辨别不明确,打了半天打不着几个敌人却打死一大堆无辜,把本不是敌人的人逼成了敌人,那究竟是在打敌人还是在帮敌人?如果敌人无限——人数无限、力量无限、潜力无限,源源不绝越打越多越打越强,那这样的仗还怎么可能打赢?老虎打蚊子,每一巴掌下去都势不可挡,但能把蚊子斩尽杀绝吗?

  而这场“反恐战争”呢?敌人是谁?台面上的说法是“少数激进极端宗教恐怖分子”,实际流行的说法(尤其是穆斯林群体)却是伊斯兰教徒;战争目标是什么?台面上的说法是“消灭激进极端宗教恐怖主义”,实际流行的说法(尤其是穆斯林群体)却是消灭伊斯兰教——前者是打击罪犯,后者是“文明的冲突”。

  且不论是非曲直正义非正义,仅仅就事论事看现象,如此“反恐战争”简直是场糊涂烂仗——烂就烂在二者夹杂不清,打击罪犯如同“文明的冲突”,“文明的冲突”如同打击罪犯。

  一.巴黎恐怖袭击给出的难题

  巴黎恐怖袭击给出了一道难题:言论自由有限还是无限?有条件还是无条件?相对还是绝对?

  一派人说,言论自由无限制、无条件、绝对神圣不可侵犯——“民主”、“自由”、“平等”、“言论自由”等等是“普世价值”,是最高原则,终极标准,绝对真理,超越其他任何宗教信仰、任何意识形态,高于一切、压倒一切、横扫一切、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叫“普世”或“普适”。在“普世价值”面前,其他任何意识形态、任何宗教原则都必须让步,必须甘拜下风退避三舍,否则就是“野蛮对抗文明”。因此言论自由必须包括嘲弄的自由、亵渎的自由、冒犯的自由、拿任何宗教任何人开涮的自由、“我行我素,哪管你感受”的自由——“法无禁止皆可为”。因吵架辱骂忿而杀人在常人属于普通刑事犯罪,放到袭击查理周刊就是破坏“普世价值”的滔天大罪,野蛮之至,罪大恶极,因此必须针锋相对、变本加厉、坚决继续嘲弄、继续冒犯、继续开涮,否则就是长野蛮志气,灭文明威风,就是放弃原则向恐怖分子屈服,使文明屈从野蛮——只要涉及“普世价值”,问题的性质就不是“应该与否”的问题,而是“有权与否”的问题:有没有嘲弄、冒犯、开涮、亵渎、不敬等言论自由权利问题;言论自由权利彻底不彻底的问题;言论自由到底是相对还是绝对、有限还是无限、有条件还是无条件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普世价值”究竟“普世”不“普世”的大是大非大根本问题。如果言论自由是相对的、有限的、有条件的,那就意味着“普世价值”不那么“普世”,不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不能无条件高于一切。这岂能容忍?上纲上线到这个份上,那自然斩钉截铁没有任何转圜余地,自然要求一切宗教教徒、包括一切穆斯林(不管激进不激进、极端不极端)都必须接受一条原则:你的宗教权威神圣,我的言论自由更神圣,圣过你的宗教权威。既然我的言论自由更神圣,那我就有权拿你的宗教权威开涮——只许为我的言论自由牺牲你的宗教权威,不许为你的宗教权威牺牲我的言论自由,否则就不能体现“普世价值”高于一切。

  一派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既然敌人是少数恐怖分子,那就得分化瓦解,争取多数,孤立少数。要争取多数就得尊重多数,起码不能让多数温和派穆斯林觉得自己受歧视受压制。如果有人整天当面骂你祖宗,还要你承认他有权这么做,你再告状也告不赢,因为这是他的“言论自由”,你会做何感受?如果你亲友中有人忍无可忍出手杀了这整天骂你祖宗的人,你会恨这个替你出了气的同胞吗?会与之势不两立吗?如果尽管你没参与杀人,但因为杀了侮辱你祖宗的人是你同胞,你也被视为杀人犯一伙,不管你如何循规蹈矩,照样被视为异类,照样被孤立被刁难被防范,你又会如何感受?你会因此更加逆来顺受、加倍恭顺、真心实意承认自己的祖宗该被骂、“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伸过去让人家打”吗?如果坚持言论自由包括有权拿穆斯林的宗教权威调侃开涮、温和派穆斯林组织通过法律寻找一个说法却一再败诉,那又怎么能指望普通穆斯林觉得到自己受尊重?怎么指望他们跟嘲弄自己的人亲密无间、跟“穆斯林激进极端宗教恐怖分子”划清界限势不两立?如果二者不离不弃,那反恐又怎么可能不伤及无辜?伤及无辜只能给激进极端派以口实和机会,只能恶性循环,不但不能孤立“穆斯林激进极端宗教恐怖分子”,反而把大量温和派穆斯林推向极端势力一边,变成他们的同情者、支持者甚至是参与者;实际结果不是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分化瓦解打击敌人,而是激怒多数,伤及无辜,制造敌人,“抽刀断水水更流”,使恐怖分子越反越多。

  二.极端对极端的两种“宗教极端激进分子”

  巴黎恐怖袭击给出的难题正是“反恐战争”的症结:“反恐战争”高于一切的终极目标是打击消灭恐怖分子,还是强制推广“普世价值”?

  打击消灭恐怖分子是常规打击犯罪,是常规警察行为,最多不过是常规战争行为。而强制推广“普世价值”则是一种宗教极端对另一种宗教极端的宗教战争。

  “普世价值”说是基督教文明,实际已经自成一家,成了一个独特文明——“普世价值文明”;成了不叫宗教的宗教——“个人至上教”即极端个人主义。其崇拜的“权威”、“真神”就是自己,自己的私利——个人自由、民主、人权、言论自由等跟个人权益联系在一起的东西高于一切,高于其他任何利益、任何权威。个人的私利权益就是最大的神,最大权威。在个人权益面前任何权威都要让路,否则“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安拉基督耶和华也不例外——“普世”(或“普适”)本身就意味着“绝对真理”、“无条件成立”、“放之四海而皆准”、“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神圣不可侵犯”,否则何以“普世”(或“普适”)?

  “真理过头一步就是谬误”。对民主、自由、个人权利、个人言论自由等等不论是无条件一概绝对肯定还是无条件一概绝对否定都是谬误。譬如,我吃猪肉,因此我赞同人应有吃猪肉的权利。但这决不意味着这权利是绝对的,“法无禁止皆可为”,所以有权专门跑到清真寺门口卖猪肉吃猪肉。如果谁偏要如此而挨了揍,我只能说那是自找。如果因此出了人命呢?一方面不能否认问题的性质是“刑事犯罪、杀人偿命”,但另一方面也决不能把问题上纲上线到“能否专门跑到人家门口吃猪肉是有无人权的大问题、必须大力提倡坚决保护”。但如果反过来跳到另一个极端,吃猪肉的权利无穷小,不吃猪肉的权利无穷大,我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吃猪肉也不允许,也要打上门来禁止,那我就不干了,就要用“民主、自由、个人权利”来反击了。这两种极端正是“宗教极端激进分子”和“普世价值主义者”的区别——一个把某个神教的教义权威绝对化,一个把“个人至上教”教义权威绝对化;说到底都是把自己的价值观绝对化。而任何价值观一旦绝对化就是邪教。

  “宗教极端激进分子”和“普世价值主义者”乍一看是死对头,其实是一家子,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一个的神是某某别人,一个的神是我自己;一个说某某神是绝对真理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一个说我的个人私利是绝对真理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坚持牺牲别人的一切为某某神,一个坚持牺牲别人的一切为我自己;一个只认权威不认个性、用权威抹杀个性,一个只认个性不认权威、用个性抹杀权威。表面你死我活势不两立水火不相容,实际上的逻辑原则并无不同:都坚持真理是绝对的、无限的、无条件成立的;都是只准信绝对真理不准信邪门歪道;区别仅仅在于谁是“绝对真理”——分歧不是“天子是否至高无上”,而是“谁是真命天子”。现实世界中一个滥杀无辜激起民愤,一个滥用民愤把矛头引向对方所有信徒,后果是报复、反报复、反反报复……“挑动群众斗群众”恶性循环,逐步升级,都在帮助对方把中间派推向极端,为给对方制造大批拥护者做贡献。二者从表面姿态看是你死我活不共戴天,从客观效果看却是互相帮助相辅相成。

  三.“普世价值”必把“反恐战争”变成“文明的冲突”

  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一神教,都只认一个神。天无二日,国无二主,教无二神,非我即敌,从教义上休想争论出是非曲直,决无调和的余地。历史上不同宗教教徒们只有大家都认同政教分离、都不以教义定世俗是非时才谈得上和平共处。而要政教分离就必须各个教派都遵循都“宗教归宗教、现实归现实”,谁也不强加于人,大家平等相处,回避争论教义是非。谁打破这个默契和平衡,谁就必然导致雪崩效应,引发“文明的冲突”。

  而“普世价值”不可能与其他文明和平共处——“普世价值”本身就意味着绝对真理,不从价值观上死磕出个我是你非、不把其他文明踩在脚下就不成其为“普世价值”。坚持“普世价值”意味着用“普世价值文明”取代其他一切文明,用“个人至上教”即极端个人主义横扫其他一切宗教——头一条就是把其他一切宗教权威都置于低我一等的从属地位:你那个宗教权威不权威,我这个“普世价值”的权威即个人的私利权益如言论自由才真权威,比你的宗教权威更神圣更权威。而任何宗教只要认同这一条,实际等于理论上自杀——任何宗教说白了都是对某种权威的崇拜。一旦这个权威不权威了,那谁还肯崇拜?没人崇拜的宗教怎么生存?——没人崇拜上帝,基督教还怎么生存?没人崇拜真主,伊斯兰教还怎么生存?没人崇拜如来菩萨,佛教还怎么生存?

  既然“普世价值”实际否定了一切宗教权威,那认同“普世价值”本身就意味着用“个人至上教”把其他一切宗教、一切权威都踩在“普世价值”的真神——个人权益脚下。这不可能不挑起争论教义价值观的是非,不可能不变成“文明的冲突”;只有一个吃掉一个你死我活,没有“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更不用说相互融合了。

  譬如如今一些人一提伊斯兰教就喋喋不休地数落:这条破坏人权,那条迫害言论自由,这条反科学,那条反人性……这实际是在拿“普世价值”对伊斯兰教搞大批判。

  不管伊斯兰教还是基督教,教义里都有与人为善的内容,也都有暴力流血的内容,关键就看怎么解释。往好了解释就能教人学好,往坏了解释就能教人学坏。如果存心吹毛求疵挑毛病找岔子歪曲中伤,那任何宗教教义都有空子可钻。历史上把基督教教义解释成迫害异教徒有理的事例并不少见。不管伊斯兰教还是基督教都有宗教极端激进分子,也都有温和派教徒。专门打击那些往坏了解释教人学坏的宗教极端激进分子是反恐。以“普世价值”为标准对伊斯兰教搞大批判、把整个宗教教义都解释成邪门歪道,结果只能把整个伊斯兰教都说成邪教,把所有穆斯林都变成敌人,只能是“文明的冲突”——尽管“能做不能说”。

  四.“普世价值”解决不了“文明的冲突”

  历史上不同文明相遇相撞时,避免你死我活大规模宗教杀戮的可能情况无非这么几种:相互尊重相互融合和平共处;分化瓦解招降纳叛;惹不起躲得起、相互隔离;靠人多势众震慑对方维持稳定;遵守游戏规则愿赌服输顺其自然。而这几条碰到“普世价值”就一条也行不通。

  1.“相互尊重、相互融合、和平共处”行不通

  中国人从不拿不同宗教的权威相互死磕比大小,硬让老子、如来、默罕莫德、孔子分个高低上下。佛、道、儒、真主、八仙、土地公公、送子娘娘、灶王爷、阎罗王、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十八罗汉、东海龙王……不但可以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各取所需,各择所爱,而且可以同时既信这个又信那个,既信佛又信道同时还是儒家;不但和平共处,而且相互融合,——《红楼梦》里红白喜事既有和尚又有道士,《西游记》里代表道教的玉皇大帝和代表佛教的如来观音成了“同一战壕里的战友”,显示了不同文明之间的大联合大和谐。结果:中国人没有宗教战争的传统,决不为神打架,更不为神的权威而让人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而这条碰到“普世价值”就行不通——相互尊重相互融合和平共处的前提是平等。而“普世价值”不承认自己和其他文明的关系是平等关系——“普世价值”本身就意味着绝对真理,高于一切,文明顶峰,没有改进的余地。既然不平等,在“普世价值”面前其他任何宗教任何文明任何权威都是劣等,都只有被消灭被取代的份,那“普世价值文明”和其他文明的关系就只能是你死我活一个吃掉一个。没有相互尊重,没有和平共处,更谈不上相互融合。

  2.“分化瓦解、招降纳叛”行不通

  跟“普世价值”平起平坐不行,那认怂服软只求高抬贵手行不行?也不行。“普世价值”不但唯我独尊,而且唯我独存,容不得异类,价值观层面决不搞分化瓦解招降纳叛:

  ——伊拉克萨达姆认怂——照杀;

  ——利比亚卡扎菲认怂——照毙;

  ——埃及穆巴拉克认怂——照抓;

  ——叙利亚阿萨德认怂——照打;

  ——前苏联认怂——照样肢解俄罗斯;

  ——印地安人认怂:“要当个‘好’印地安人”——照样灭绝:“‘好’印地安人都是死的”;

  ——中国“XX”、“XXX”认怂:“夫妻关系”、“中美国”、“战略伙伴关系”、“救美国就是救中国”、“量中华之物力,结美国之欢心”、“对这样的共产党,美国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照样老实不客气:“不是恐怖袭击,而是‘绝望的呐喊’”、“转基因主粮”、“日美安保条约包括钓鱼岛”、“银河号”、“炸使馆”、“向台湾卖武器”、“中国必须停止在南海造岛”……

  你可以说卡扎菲、萨达姆、穆巴拉克、阿萨德等有种种不是,但他们至少认同现代化,认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妇女受教育、政教分离、世俗法律等等,至少没按照最极端激进的方式解释伊斯兰教教义,至少在现实压力面前仍可理喻,知道妥协和让步;至少压制了最极端宗教激进势力。如果“反恐战争”真的只是为了打击宗教极端激进势力,那合乎逻辑的做法是招降纳叛,容忍这些已经认输投降又能制约最极端宗教激进势力的世俗政权以夷制夷。为什么这些人服软投降了还不饶?“普世价值”——“人权高于主权”、“推翻暴政”、“伊斯兰革命”、“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民主选举”、“一人一票”……

  严格按“普世价值”办的结果:去掉了卡扎菲、萨达姆、穆巴拉克、阿萨德,得到了利比亚、伊拉克、埃及、叙利亚等地无政府状态大泛滥和伊斯兰国(ISIS)——“反恐”成了“泛恐”。

  (这倒应了人民大学“公知”张鸣的一句话:“什么叫革命,革命就是怀着创建一个更好社会的图景,却建立了一个更糟社会的实践”——“什么叫‘颜色革命’,‘颜色革命’就是按照‘普世价值’怀着创建一个更好社会的图景,却建立了一个更糟社会的实践”。)

  中国有一句老话:“杀降不祥”——萨达姆和卡扎菲都臣服投降了,萨达姆接受了联合国的决议,最后连住宅卧室都乖乖打开让搜查“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差让人搜裤裆了;卡扎菲不但承认洛克比空难的责任并进行了国家赔偿,而且主动自废核武。如此顺从都不免一死,这不是明摆着教训敌人拼死顽抗到底吗?——既然降也是死,那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拼死一搏,或许还有生机。

  为敌的不绕,那乖乖合作的呢?也不放过。欧美的华人是最乖的,但欧美主流媒体提到中国人和中华文化时从来是负面态度居多,比较客观而不贬损就不错了,至于正面肯定想都不要想,绝不会动摇对你“二流文明”的定位。欧美的穆斯林就更不在话下,社会上用“普世价值”对伊斯兰教大批判实际已经发生,“穆斯林可疑可怕”的潜意识已经形成。穆斯林不管如何循规蹈矩,往往实际上已经被无形的墙隔离开,想融入当地社会难上加难。有人想不通为什么当地土生土长的穆斯林会放着安生日子不过偏要去当恐怖分子。道理其实不复杂:当一个人感到被抛弃被歧视、到处是敌意、只有失败失意、茫然无助找不到出路彷徨无依时,如果有人“热情”向他招手、使他感到被需要被重视,你说谁会对他更有吸引力?尤其对于没什么社会经验又好冲动的小年青。因此许多恐怖分子与其说是被招募去的,不如说是被“普世价值”唯我独尊、唯我独存的排它性造成的“文明排斥”、“隐形文明隔绝”等大环境推过去的——“普世价值”实际在帮“宗教极端恐怖分子”招兵买马成长壮大。

  3.“惹不起、躲得起、相互隔离”行不通

  既然跟“普世价值”和平共处不行,认怂服软乞求高抬贵手不行,那惹不起、躲得起、相互隔离该行了吧?还不行——“普世价值”的“全球化”、“溶入世界”、“地球村”早把全世界连成一气了,使反恐战争早不分国内外了——对美国9.11的反击是占领阿富汗,根据“普世价值”的“人权高于主权”采取的行动是炸烂科索沃、进攻伊拉克、推翻卡扎菲、搞乱叙利亚。这些国家地区乱成一锅粥的结果不但是伊斯兰内部的极端势力空前大泛滥,而且让宗教极端势力有了发动无限制恐怖袭击的借口:你在我的国家滥用武力,我就到你的国家以牙还牙——巴黎恐怖袭击从西方国家的立场看是恐怖分子对一个和平国家的无端袭击,但上述陷于战乱国家的穆斯林却认为是对西方国家在自己国家里发动的战争的继续和报应。

  如果西方国家内部没有人数众多的穆斯林社会,想闹巴黎恐怖袭击那样的恐怖事件也不容易。但西方国家内部庞大的穆斯林社会是从哪儿来的?政客们当初为了眼前利益需要不顾后果引进的。为什么为了眼前需要不顾后果?“普世价值”——“普世价值”的“民主选举”、“一人一票”只受眼前利益的支配,政客要当选就只能只顾眼前利益。政客任期制决定其只能管也只肯管任期内的事,管不了也不可能想管超越任期的事。而不管三七二十一引进庞大穆斯林社会、以打冷战的方式来应对恐怖主义、以国家暴力应对恐怖主义的个人或者集团暴力、贸然发动全球性反恐战争、任凭内部不同文明的发展碰撞等等都是长期见效的事,远远超越当年决策政客所能预见的范围。西方国家如今感受到贸然发动全球性反恐战争、内部存在庞大不同文明的群体带来社会问题了,悔不当初了,想相互隔绝了,可惜晚了。该怪谁?谁也怪不了,只能怪“普世价值”——你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民主选举”、“一人一票”决定谁当要选谁就不能有长远观点,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也不可能,如今只能自做自受。

  4.“靠人多势众震慑对方维持稳定”行不通

  如今穆斯林文明对“普世价值文明”是“打不过,生得过”——如今西方国家穆斯林人口出生率持高不下,穆斯林每一代都是几何级增长,而本地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西方国家的人口结构在迅速改变。照此趋势西方国家穆斯林化是早晚的事。

  为什么会是这样?“普世价值”:

  ——高离婚率:个人权益高于一切,伦理道德日趋衰微,家庭里个个权利意识都日趋强烈,谁也不是好惹的。“为家庭委曲求全”、“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白天吃的一锅饭,晚上睡的一个枕头”早已成为过去。个人自由高于一切,“自由就不负责,负责就不自由”。单身汉无家庭可负责,所以最自由,“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想干什么拍拍屁股拔腿就走。有家有室、上有老、下有小就不行,“要自由就不对家庭负责,要对家庭负责就不自由”……结果:自由高于家庭、宁可离婚、不受委屈(不管是真的还是自己认为的)的思潮日益占上风。

  ——不愿结婚:既然个人自由高于一切了,可以随便同居了,那又何必结婚?这年头谁知道谁对谁真心真意?如今的人说离婚就离婚,一旦打离婚官司不倾家荡产也得脱层皮,辛辛苦苦的积蓄全便宜了那帮狗律师。结果:惹不起,躲得起,干脆不结婚光同居。

  ——不愿意生孩子:有孩子就得负责,就得牺牲个人自由,就得牺牲眼前享乐。“自由就不负责,负责就不自由”。不负责包括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不愿意承担生育后代抚养后代的责任。结果:个人自由第一,眼前享乐第一,为自由和享乐宁可不要孩子。

  “普世价值”越彻底,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越重个人自由和眼前享乐,越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越不愿意承担责任,包括家庭责任,甚至连家庭婚姻伦理道德的内涵都按照自己的眼前需要而改变——高离婚率、只同居不结婚、同性恋合法化……这一切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是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稳定的家庭越来越稀少。家庭是繁殖后代、教育后代的基本单位。稳定的家庭是养育孩子的前提。家庭都不存在,共同生活的男女怎么还愿意养育下一代呢?家庭破碎式微的长远后果是社会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哪个国家地区“普世价值文明”发达,那个国家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必定迅速降低,“普世价值文明”越发达,人口出生率下降越迅速,直至人口负增长。这一切都直接与“普世价值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只管自己、不管别人、只管眼前、不管长远、只管过程、不管后果、只管享受、不肯负责等等密切相关。由此可见“普世价值”是使整个社会断子绝孙的长期才能见效的毒药,是整个民族的“安乐死”——虽然眼前欢乐无限,个人欢乐无限,但对整个社会整个民族长远后果是“软刀子割头不觉死”。

  对这个问题西方国家政客看得到,但解决不了,原因还是“普世价值”——只要个人自由高于一切”,就没办法改变“自由就不负责、负责就不自由”,没办法扭转整个社会不愿为家庭责任牺牲个人自由的大势所趋。种种提高福利鼓励生育的措施对因“普世价值”而家庭不稳、不愿生育的本地人口毫无作用,对女性很难就业、家庭稳定、喜欢生育的穆斯林家庭却如鱼得水。结果:穆斯林人口迅速增长,“普世价值”人口迅速萎缩。

  对此西方国家政客们束手无策——干预就违背了“普世价值”的“个人自由不受干涉”,“政治上不正确”。

  5.“遵守游戏规则、愿赌服输、顺其自然”行不通

  不肯和平共处、不肯招降纳叛、不肯相互隔离的必然结果是不能避免“文明的冲突”。不能保持人口优势的必然结果是不能避免社会人口结构变成穆斯林占多数。

  如果遵守“普世价值”的游戏规则——“自由”、“人权”、“民主选举”、“一人一票”,愿赌服输、顺其自然,则照目前趋势发展的结果只能是西方国家被和平演变、“伊斯兰化”,那将意味着“普世价值”完蛋。

  如果说不行,决不允许西方国家“伊斯兰化”,那就只能放弃“普世价值”的游戏规则,放弃“自由”、“人权”、“民主选举”、“一人一票”。但那同样意味着“普世价值”完蛋。

  这是一个死胡同。“普世价值”已经丧失了走出这个死胡同的能力——既然认定“普世价值”是绝对真理,完美无缺,已经没有改革的空间和必要,上述问题连公开承认和讨论都不敢,否则就是政治不正确——连问题都不敢正视,还怎么解决?

  五.“普世价值”背后这汪浑水有多深?

  按照“普世价值”,“反恐战争”只能变成“文明的冲突”。按照“普世价值”,一切不流血解决“文明的冲突”的方式都行不通。这预示着大有可能重现历史上大规模宗教冲突宗教杀戮、“杀光异教徒”的惨剧。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硬要把“普世价值”跟“反恐战争”搅到一起?犯蠢吗?

  恐怕谁这样以为,谁自己正在犯蠢。

  如果“反恐战争”引起的“文明的冲突”导致大规模宗教冲突、宗教杀戮,最大的受益者会是谁?

  这种大规模的宗教冲突宗教杀戮如果发生,必定发生在世界穆斯林最集中的地方——欧亚非大陆,即必定在欧亚非地区造成大动乱。这就意味着美洲可以基本置身事外。

  《环球时报》2014年搞了个辩论会叫“大国皆不易,竞争何太急”。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但问题还有另一方面:“大国也容易,坐收渔翁利”——只要赶上别人鹬蚌相争打得头破血流,自己白躺着都能当上大国。

  美国就是如此:

  ——沾欧洲英法交战的光,美国赢得了独立战争;

  ——沾欧洲英法交战的光,美国实现了购买路易斯安那;

  ——沾欧洲克里米亚战争的光,美国实现了购买阿拉斯加;

  ——沾欧洲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光,美国成了世界老大;

  ——沾欧洲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光,美国成了世界霸主;

  ——沾欧洲冷战对峙的光,美国控制了全球命脉。

  翻翻美国历史,明摆着一条规律:欧洲越乱,美国越美。

  如果“文明的冲突”演变成欧亚非的大流血大动乱,对美国会有什么影响?

  第一,阿拉伯国家乱成一锅粥,有助于确保历史上统一的阿拉伯帝国再也不可能出现。

  第二,欧洲国家乱成一团,自然休想统一起来跟美国分庭抗礼。

  第三,借用穆斯林的力量拖垮俄罗斯。

  第四,如果能用反恐战争把中国拖下水跟伊斯兰世界结下梁子,那就可以借刀杀人。靠穆斯林的力量使中国四分五裂最好,搞得中国焦头烂额元气大伤也不错,至少可以延缓中国崛起的速度。

  第五,欧亚非大陆大乱,人才、钱财自然要往美国跑,美国的经济问题马上解决。

  有这许多好处,人家有什么理由反对“反恐战争”变成“文明的冲突”、变成大规模宗教杀戮?

  对中国来说,这“文明的冲突”是别人的折腾、别人的战争。中国没理由掺和,更没理由强出头。(实际上人家还帮了中国一把。没有人家把小布什的矛头从中国身上引开,就没有中国如此难得的发展机遇。)谁拉的屎该谁擦屁股,解铃还需系铃人。中国没任何理由替人去趟这汪浑水。

  “文明的冲突”导致欧亚非大乱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中国不扯进去,光欧洲非洲乱,美国能沾光中国也能沾光,对美国来说这不是最理想情况。因此如今指责中国“搭便车”也好,策动个别ISIS人物挑衅中国也好,都可以看成是逼中国趟浑水的努力。如果中国被“普世价值”冲昏了头脑,顶不住“搭便车”的指责和ISIS人物的挑衅硬出头,那就上了大当。

  看来最积极把中国拉下水的还是中国的文人“公知”。比如人大“公知”张鸣积极带头鼓吹“中国应该出兵,参与打击伊斯兰国”。(http://t.qq.com/p/t/438837000873997)——你不是最爱和平、最恨“鹰派”吗?不是一贯大喊大叫“每有国际争端,手中无权,从不知兵的一干大嘴就出来叫嚷要打,真的开打,这些人跑得比谁都快”、“和平建设时期弥足珍贵,对一切煽动战争的个人,团体,媒体表示极大的愤慨。真的开战了,你们打算上前线吗?”怎么现在自己这么大嘴、这么“鹰派”、这么好战?怎么这会儿不说“和平建设时期弥足珍贵,对一切煽动战争的个人,团体,媒体表示极大的愤慨”了?怎么这会儿不叫嚷“要打你自己去打”了?——碰到保卫钓鱼岛、保卫国家主权就坚决反战,碰到替美国人出头卖命就狂热好战,为什么?为什么2015年1月20日刚传来ISIS因日本出钱支持打ISIS立刻绑架日本公民的消息,你马上叫嚣中国出兵打ISIS?这不是明摆着希望被绑架被勒索被斩首的命运也落到中国人头上吗?口口声声尊重人权关爱生命,内心如此歹毒——如此文人“公知”!

  文人“公知”如此积极“文明的冲突”,是因为他们跟美国有共同的目标——搞乱中国,搞垮中国。君不见人大“公知”张鸣一贯说乱世好,乱世有自由,乱世“读书人精神和肉体,无比舒泰,创造力陡然增加”、乱世不仅文化人得意,而且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军阀、流氓、土匪、商人、掮客、买办都“活得人模人样的”、“即使没有政府,也能运转良好”、“有没有政府,其实没有太大关系”、“如果地方自治有规模,连警察都可以省了”……总而言之惟恐中国政府不垮,惟恐中国天下不乱。只是不管他们如何拼命鼓动,始终也没在中国找到肯为他起来拼命的人,所以他们想另找替死鬼,所以他们拼命鼓吹“中国出兵打ISIS”——乱臣贼子的毁国毒计实在是前赴后继,层出不穷。

  巴黎恐怖袭击不但让人看到了“普世价值”跟“文明的冲突”关系,还顺便看清楚了“普世价值”、“文明的冲突”跟中国文人“公知”搞乱中国的关系,真是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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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
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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