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所谓“苏联联邦制是导致苏联解体的‘地雷’”的谬论
试论苏联联邦制的历史价值及当代启示
王学军 刘亚星
内容提要:苏联联邦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一项伟大创举,为俄国实现国家统一奠定了制度基础,更为其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民族平等团结提供了制度保障。苏联被摧毁的根本原因在于苏共背离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而非“自由退出”条款。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每况愈下,原加盟共和国间矛盾不断,甚至爆发了多起严重军事冲突。重新认识苏联联邦制的历史价值和总结苏联被摧毁的经验教训,有利于我国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自2022年俄罗斯乌克兰武装冲突爆发以来,一些人将苏联解体归咎于苏联联邦制,认为“自由退出”条款是导致苏联解体的“地雷”。事实上,苏联联邦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一项伟大创举。“俄国历史证明,列宁是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大师……正是他在俄罗斯帝国分裂的现实下,一改原来反对联邦制的立场,设计了民族联邦制的苏联,第三次聚合了俄罗斯的大国疆域。”① 苏联联邦制不但为苏联统一奠定了制度基础,更为苏联社会主义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民族平等团结提供了制度保障。1991年苏联被摧毁后,俄国综合国力、民众生活和国际地位急速下降,与之前民众期望的所谓的自由、民主和繁荣形成强烈反差。相反,原苏联加盟共和国之间矛盾加剧,甚至多次爆发严重军事冲突。在苏联成立100周年之际,对苏联联邦制的历史价值和经验教训加以重新认识和总结,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一、为国家统一奠定了制度基础
十月革命爆发后,随着芬兰、波兰等国独立、复国和各地方苏维埃政权的建立,沙皇俄国事实上已经处于解体状态。沙皇残余势力和欧洲反动势力相互勾结,妄图从军事上扼杀新生苏维埃政权。以路标转换派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分子,企图从内部将苏维埃政权和平演变为资产阶级政权。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着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联合起来、建立统一国家,业已成为俄共(布)的首要任务,也是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共同心愿。
建立统一国家是捍卫苏维埃政权的必然选择。首先,统一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军事同盟,击退敌对势力的军事进攻。在1918至1922年的俄国内战期间,各苏维埃共和国通过组建军事同盟,协调利用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军事资源,有效抵御了敌对势力的进攻,保卫了苏维埃政权。虽然各国苏维埃政权在国内战争中取得了胜利,但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并没有完全消除。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战后各苏维埃共和国军队从近三百万人缩减到了约六十万人。帝国主义在军事上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在敌强我弱的背景下,各苏维埃政权必须进一步加强协调,增强军事斗争能力,才能确保不被军事颠覆。其次,统一有利于避免各苏维埃共和国之间矛盾激化而被各个击破。在沙皇统治时期,俄国少数民族深受民族剥削、压迫,俄罗斯民族与其他民族、其他民族之间的猜忌和矛盾也相互交织。以民族为基础形成的各苏维埃共和国,极有可能由于民族、宗教等矛盾激化而再次爆发内战。建立统一的国家,既有利于增进各民族间的信任、改善民族关系,也有利于各苏维埃共和国在党和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避免各种矛盾激化而陷入内战。最后,统一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由于沙皇俄国事实上已经解体,在国际上俄国已经没有统一且合法的国家代表。为了能够同帝国主义抗衡、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1922年各苏维埃共和国经过协商,决定授权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国代表出席热那亚会议。俄国代表在热那亚会议上有力地维护了各苏维埃共和国利益,使各国进一步意识到统一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这为最终建立统一国家,打破帝国主义孤立封锁,维护国家利益迈出关键一步。
联邦制实现了在平等、自决基础上的国家统一。由于俄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地区差异显著,统一后的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在俄共(布)内曾存在严重分歧。在十月革命前,列宁一直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理论,主张建立单一制国家。在他看来,联邦制只能作为特殊情况下的过渡形态下的备选项。十月革命后,由于对俄国国情的了解更加深入和形势的紧迫,列宁对联邦制的态度发生转变,但依旧坚持民族自决原则。列宁强调,“我们不去助长‘独立分子’,也不取消他们的独立性,而是再建一层新楼——平等的共和国联邦。”②“我们目前实行的和将要实行的联邦制,正是使俄国各民族最牢固地联合成一个统一的民主集中的苏维埃国家的最可靠的步骤。”③为了贯彻民族自决权,以及防止大俄罗斯主义重新兴起,列宁提议苏联联邦制赋予各苏维埃共和国退出联盟的权利,即所谓“自由退出”条款。“之所以决定采用联邦制这样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在当时的分裂状态下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国家已成为既不现实也不可能。采用联邦制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俄国无产阶级执政之后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精神。”④苏联联邦制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决要求,顺应了当时建立民族国家的时代潮流,扫清了国家统一的最大障碍。1922年12月30日,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外高加索等四个苏维埃共和国的代表先后签署和发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条约》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宣言》,标志着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成立及苏联联邦制度的确立,也意味着分裂的俄国以全新的方式再次统一。此后,苏联加盟共和国的数量总体上不断增加,至苏联解体时共有十五个加盟共和国。
统一后的苏联军事、经济实力迅猛上升。帝国主义怯于苏联的强大实力,不再敢轻易发起武装入侵。苏联也因此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宝贵的和平发展时间。也正是在这段时间,苏联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蜕变成了强大的工业国,为卫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共产党领导下,苏联各民族紧密团结,迸发出强烈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击败了强大的德国法西斯,为世界和平以及人类进步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在一度丧失大量领土,德国法西斯兵临莫斯科城下的危急时刻,苏联加盟共和国中没有一个国家援引所谓“自由退出”条款要求退出苏联,反而为了共同的祖国苏联浴血奋战,最终谱写出了卫国战争胜利的伟大凯歌。苏联联邦制经受住了血与火的历史考验。
二、为社会主义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国内战争后,各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粮食、金属、棉花等在经历战争损耗后严重缺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财政方面也普遍遭遇了较大的危机。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更使得各国经济愈发困难。斯大林指出,“使我们各共和国在经济上陷于孤立的危险还是存在的。”⑤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当时俄国唯一正确的选择。而联邦制则为发挥社会主义“有计划”、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首先,联邦制有利于国家统一规划国民经济。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兼顾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长期与短期、发展与安全等多重关系。在俄国这样一个工农业整体相对落后、地区差异悬殊的国家,要实现生产力整体快速发展,唯有把所有苏维埃共和国的力量和资源整合成为密不可分的统一经济整体,继而按照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运行,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才有可能。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前提是国家统一和政令畅通。联邦制确保了苏联国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全国顺利实施新经济政策和计划经济创造了前提条件和制度保障。
其次,联邦制有利于发挥各苏维埃共和国的禀赋优势。各苏维埃共和国在历史上存在着很强的经济联系,有着天然的经济分工。俄罗斯西部和白俄罗斯地区有着较好的现代工业基础;乌克兰有着广袤且肥沃的黑土地,素有“欧洲粮仓”的美称,同时也是重要的钢铁和煤炭产地;中亚地区的国家有着可观的棉花产量和大量的金属矿藏;高加索地区是当时世界上最重要的石油产地之一。这种经济上的区域比较优势以及经济联系,决定了各苏维埃共和国在相对独立的状态下是不可能充分发展的,唯有在统一的政府领导之下分工合作才是各苏维埃共和国经济发展的最优选择。联邦制的确立使得各苏维埃共和国经济上的联系得以重新维系并根据自身优势得到迅速发展。基于各苏维埃共和国自身的比较优势,苏联党和政府对全国经济结构进行了合理的统筹规划。例如,中亚各苏维埃共和国着重发展纺织业和铜、铁加工行业;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等苏维埃共和国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等重工业;高加索地区围绕油田发展石油工业等。
最后,联邦制有利于实现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利益平衡和共同发展。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各苏维埃共和国之间难免存在一些利益矛盾。在联邦制框架内,苏联党和政府可以充分照顾到相对落后民族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确保各个加盟国的共同协调发展,避免因利益严重分歧而走向对立和分裂。联邦制将各苏维埃共和国置于一个国家之下,即在统一货币、基本政策法规等基础上的联邦制,大大降低了各地区之间的交易成本,提升了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强化了彼此依存。随着联邦制的确立,一度由于战争而被阻断的各苏维埃共和国之间的交通运输体系,重新统一运作,极大促进了全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整体恢复和发展。
在社会主义联邦制度下,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也被充分调动。苏联综合国力迅速发展,一跃成为工业总产值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强国。“与1913年相比,1940年的工业总产值增长6.7倍,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增长12.4倍,消费资料生产增长3.6倍。机器制造业的产值,1940年与1913年相比,增长了49倍。”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经济社会更是全面迅猛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甚至一度在同美国的冷战中处于攻势地位。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历史进步性,充分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印证了苏联联邦制是适合苏联国情的最优选择。苏联不仅自身迅速发展,还充分发扬国际主义精神,为世界民族民主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大量经济和技术支持,极大鼓舞和推进了世界人民解放事业。俄国在帝国主义链条上的最薄弱环节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掀开了人类历史的新篇章。
三、保障各民族团结和睦与共同发展
在沙皇统治时期,反动统治阶级宣扬俄罗斯优越于其他民族,其他民族理应自觉接受俄罗斯的统治,即所谓的大俄罗斯主义。在大俄罗斯主义盛行之下,长期被压迫和奴役的其他民族,具有摆脱奴役、重获自由的强烈愿望,民族分离主义也迅速滋生。十月革命后,俄共(布)高度重视民族平等。俄国苏维埃政权颁布了《俄国各族人民权利宣言》,宣布废除沙俄时期的民族歧视政策,代之以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虽然俄共(布)高度重视民族平等,但大俄罗斯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思潮并没有被根除。列宁曾指出,“刮一刮某个共产党员,你就会发现他是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者。”⑦这两种错误思想相互交织,互相影响,严重影响着俄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制约着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了遏制大俄罗斯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实现国家统一,俄共(布)经过激烈讨论,最终确立了各苏维埃共和国平等的联邦制。联邦制约束了大俄罗斯主义,保障了俄国少数民族的平等、自决权利,为苏联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苏联党和政府以平等、互助为原则,以苏联联邦制为纽带,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法律法规措施来改善各民族关系。
首先,在国家制度层面确保少数民族的政治平等。苏联1924年宪法第三条、第四条和1936年宪法第十五条、十七条以及1977年宪法第七十条、七十二条分别载入了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条款。苏联1924年宪法规定,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一院制改为两院制,增设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联盟院平等的民族院。民族院是代表苏联一百多个大小民族利益的机关,可充分反映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及不同民族的特殊利益。斯大林在强调民族院的重要作用时指出,“没有这样一个机关,就无法管理苏联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样的机关就是第二院,即苏联民族院。”⑧民族院的设立为解决民族问题、反映民族诉求、维护民族利益提供了合适的平台和途径,以制度形式保障了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其次,建立起了各级少数民族自治机关,分别设立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自治专区,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在苏联和所在加盟共和国的法律之下,自治共和国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立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其管理区域内的相关问题;自治州与一般的州不同,它在政治上有相当大的自治权,每个自治州的权利由自治州法规定;民族专区是俄罗斯联邦内特有的民族区域组织形式,专区由州和边疆区管理。苏联成立初期,考虑到许多地区长期存在的历史传统,这些地区的行政机关融合了旧的管理制度,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当地民众的欢迎和支持。许多少数民族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真正当家作主,建立起了符合本民族利益的自治组织。
再次,政策倾斜确保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权利。为了促进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发展,苏联共产党和政府在经济建设上对民族地区发展给予了特别关注,对这些地方大力帮扶,投入了巨额补助,在政策方面同样给予了较大倾斜。政府不但注重设置布局经济产业,更从较发达地区抽调大量干部骨干、教育人员、科研人员以及熟练工人到少数民族地区帮助建设。这些人员同当地少数民族通力合作,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面貌焕然一新。例如,乌克兰“1980年工业产值超过1940年13倍,超过1913年103倍。”⑨“哈萨克斯坦在苏联时期的工业发展迅速,1980年工业产值比1940年增长了31倍,比1913年增长了245倍。”⑩
最后,尊重和支持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确保少数民族文化平等权利。苏联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民族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为了发展民族语言,繁荣民族文化,苏联党和政府曾先后为52个没有自己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创造了文字,建立和普及了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学校网,极大促进了这些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在民族教育问题上,苏联党和政府通过增加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资、兴办大量学校以及培育大量民族教师等方式,极大发展了民族教育和普及了基础教育。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苏联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一百多所大学,这一重要举措改变了苏联成立前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严重匮乏的状况。到20世纪40年代,苏联通过大规模的扫盲运动,在全境基本消除了文盲,极大提升了各族人民的文化水平。为了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苏联建立了图书馆、青年宫、博物馆和歌剧院等大量文化基础设施。这些举措极大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20世纪30年代,仅在塔吉克就出现了数十位民族作家、诗人和剧作家。到50年代初,少数民族的科技工作者发展到6.6万人。”⑪
联邦制有效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极大促进了苏联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因而,各民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得到了极大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应普遍提高。相对落后民族得到了更加迅速的发展,部分仍处于原始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少数民族,在苏联党和政府的帮助下,也跨越人类社会阶段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经过不懈努力,苏联少数民族干部在数量和素质上都有了很大改观。“到1946年,少数民族党员增加到180万人,占全苏党员的32%,到20世纪40年代末,苏联基本上形成了一支少数民族的干部队伍。”⑫苏联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日渐壮大和成熟,对于苏联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这支队伍也成为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骨干力量之一。得益于苏联联邦制下各种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各民族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因而,“在苏联宪法实施70年的历史中(直到戈尔巴乔夫执政前),并不存在民族矛盾极其尖锐的时期,苏联各地区也没发生过重大民族冲突事件,更没有出现过加盟共和国独立的现象。”⑬
四、当代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我们总结和吸取历史教训,目的是以史为鉴、更好前进。”⑭1991年苏东剧变距今已有30多年。这些年中,背离社会主义制度的俄罗斯在内忧外患中一步步走向衰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兴衰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世界发展奇迹,创造出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俄国的兴衰与苏联社会主义紧密相连。十月革命后,俄国正是因为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才重新实现了国家统一,并取得了辉煌成就。相反,在苏联被国内外敌对势力联合摧毁后,国家再次陷入分裂、混乱和倒退的局面。所谓的“改革与新思维”并没有给苏联人民带来其所宣称的民主、自由和繁荣。苏联人民70年社会主义建设积累的巨额财富,很快落入寡头和西方之手。
今日俄国,无论是经济、科技等硬实力还是文化软实力,都无法与当年的苏联相提并论。特别是俄乌战争爆发后,由于西方制裁和自身结构性原因,俄罗斯的经济社会发展更是举步维艰。乌克兰虽然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支持,但在战争中本国基础设施和工业体系被严重摧毁,且欠下巨额战争债务。“苏联各民族团结一致的根本纽带——苏联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被戈尔巴乔夫领导集团瓦解了,联盟赖以存在的思想、政治、经济根基被彻底破坏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族分离势力利用人民的名义和宪法赋予加盟共和国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公开瓦解苏联。”⑮
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背离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今天俄罗斯、乌克兰等国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与苏联被摧毁和肢解相对照,中国共产党顶住了苏东剧变冲击,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走向低潮的大背景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成功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21世纪。中国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面对重重困难,不断克服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⑯,创造出了令世人瞩目的发展奇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方向性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羞羞答答、语焉不详,决不能遮遮掩掩、搞自我麻痹。”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福祉。”⑱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必然会导致难以估计的巨大灾难,民族复兴更是无从谈起。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更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必会实现,以坚定信念和实际行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新的伟大胜利。
(二)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虽然苏联联邦制在促进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联邦制理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联邦制产生于革命与战争的时代,适应了当时俄国国内国际的情况,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自由退出”条款一直保留下来,没有进行增补,也没有设定退出条件。这使得原本过渡性的制度安排被固化、永恒化。随着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对民族矛盾的忽视,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利益矛盾不断加深,苏联领导层没有及时对联邦制进行主动调整与完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放任矛盾激化。这无疑为分离主义势力和国内外反动势力提供了可乘之机。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苏联一步步偏离社会主义道路、放弃党的领导,直至苏联被摧毁。“民族联邦制自身不具备自我维持的动力和权威,其唯一的支撑——民主集中制党崩溃之际,也就是它的消亡之时。”⑲没有了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苏联也失去了存在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具体国情以及长期革命经验,在借鉴苏联联邦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相较于苏联联邦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着中央和地方的隶属关系明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主权原则明确等优势,不给任何分裂势力留下可乘之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确立以来,各族人民不断团结奋斗,经受住了实践考验,有力维护了祖国统一,提升了国家的现代化治理能力,促进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事实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有效保障国家统一和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最优制度安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更应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确保国家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不断推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联邦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苏联的民族矛盾,但大俄罗斯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没有完全销声匿迹。列宁的继任者们没能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忽视苏联内部的民族矛盾,导致国家认同教育存在严重不足,国家、民族凝聚力不断遭到破坏。特别是在戈尔巴乔夫执政后,社会主义信仰教育不断被削弱甚至被去除的背景之下,大俄罗斯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死灰复燃,为反动势力摧毁、肢解苏联提供了可乘之机。“苏联的解体,原因方方面面,从联邦体制来看,并不是选择上的错误,而是列宁的后继者在实践中存在误区。”㉑苏联解体后,独立后的原加盟共和国,民族冲突、领土纠纷不断,先后爆发了俄罗斯与格鲁吉亚、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严重军事冲突,兄弟阋墙,两败俱伤。
苏联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和中国五千年的历史表明,只有中华民族大家庭整体上繁荣富强,才有五十六个民族各自的兴旺发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㉒因而,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思想意识领域形成抵抗分裂势力的有力屏障。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的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我们务必要践行党在新时期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如此,各民族必然能够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能够真正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深度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注释:
① 杨勉、孙狮醒:《联邦制选择与旧俄国解体》,《山阴学刊》2013年第2期。
②《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18页。
③《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39页。
④华辛芝、陈东恩:《斯大林与民族问题》,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62页。
⑤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殖民地问题》,张仲实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148页。
⑥陆南泉主编:《苏联经济》,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4页。
⑦《列宁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66页。
⑧《斯大林文集(1934—195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24页。
⑨〔苏〕A.M.普罗霍罗夫主编:《苏联百科手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研究所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687页。
⑩康晏如:《原苏联部分加盟共和国社会经济发展变迁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第91页。
⑪张祥云:《兴衰之路:民族问题视域下的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87页。
⑫张祥云:《兴衰之路:民族问题视域下的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85页。
⑬吴恩远:《论普京对列宁及其联盟制思想的评价》,《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3期。
⑭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3页。
⑮李慎明:《苏联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教训与启示(上)——写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100周年之际》,《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2年第9期。
⑯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页。
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85页。
⑱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6页。
⑲傅强:《苏联民族联邦制的理论逻辑与内在张力——以列宁的国家结构理论为视角》,《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⑳《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823页。
㉑易清:《列宁的民族自治思想与苏联的联邦制实践》,《学术论坛》2004年第1期。
㉒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0页。
参考文献:
[1]〔俄〕根纳季·久加诺夫、李卓儒:《苏联解体三十年来的教训:惨痛的背叛和未来的希望》,《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1年第6期。
[2] 李慎明:《苏联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教训与启示(下)——写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100周年之际》,《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2年第11期。
[3] 李慎明、陈之骅、吴恩远等:《历史虚无主义与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2年第1期。
[4] 汪亭友、吴深林:《苏联剧变三十年来研究中的一些错误观点及思考》,《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2年第1期。
[5] 于玉慧、周传斌:《国家结构意义上的民主集中制——列宁关于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探索》,《广西民族研究》2021年第3期。
(本文原载《政治经济学研究》2023年第1期,授权红色文化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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