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是军国主义头上的“镇妖石”

作者:苏智良 来源:环球视野 2013-12-12 1383

  今年11月正逢开罗会议召开70周年和《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

  开罗会议究竟对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与演变产生了哪些影响?《开罗宣言》与《旧金山和约》究竟哪个更具国际法效力?中国当前应怎样打破日本否定《开罗宣言》的企图?就此,我们请专家来谈一谈。——编者

  1第一次与西方大国平起平坐

  问:为什么开罗会议及其颁布的《开罗宣言》具有这么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它对战后的世界格局有哪些影响?

  答:1943年11月23日开罗会议第一次高峰会议开幕时,罗斯福就在致辞中指出,“此会为历史性之会议,亦为中英美苏莫斯科四国宣言之具体化,影响所至,将及于今后数十年之世局”。开罗会议对二战以后亚太地区的和平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具有深远影响。

  《开罗宣言》规定,“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这一规定无疑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灭亡进程。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并在美国主导下于1946年颁布日本《宪法》。基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和精神,日本宪法“第九条”保证,永远放弃宣战权以及以武力恐吓来解决国际纷争;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承认交战权。《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这些内容屡由《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等加以重申和确认。所以,《开罗宣言》理所当然地成为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最基本国际法准则:一方面,促使日本再次明确领土范围,防止其领土扩张,有助于维护战后亚太秩序;另一方面,从国际法的角度确认钓鱼岛作为中国的固有领土,绝不容许日本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加以侵犯。

  开罗会议和《开罗宣言》是战后国际新秩序建立的重要基石,尤其深刻影响了远东国际格局。这是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首次以大国身份参加的国际会议,也是中国第一次同西方大国平起平坐。此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日本在战场上不断失利,朝鲜等国相继独立,日本逐步“丧失其整个帝国和在亚洲大陆上的地位”,远东国际格局开始发生变化。

  2否定《开罗宣言》理由不成立

  问:国际社会对开罗会议与《开罗宣言》及其国际法效力有何认识?

  答:除日本极右翼势力和少数主张台湾独立的“台独”分子外,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认为《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不容否认。

  首先,开罗会议是战时中英美三国首脑针对日本召开的重要国际会议,其达成的《开罗宣言》原件至今仍保存于美国国家档案馆(RG59),日本国会图书馆也有影印保存,网页上还有原件扫描档。其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开罗宣言》是一个具有条约性质的国际法文件,不只是宣言或公报。再次,《开罗宣言》曾被多个国际法文件再三确认。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中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中明确规定“忠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款”,基于此其余对日作战的联合国成员此时也加入该宣言,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协定。1972年9月29日,《中日联合声明》重申,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规定“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这些都证明《开罗宣言》是战后拟定相关国际法文件的基本准则。

  日本之所以否定《开罗宣言》,是因为他们认为《旧金山和约》才是其获得国家主权和自主外交的国际法源,实际上这一理由是不成立的,其目的是为了冲破战后国际秩序。

  部分“台独”分子不承认《开罗宣言》,主要基于他们认为该文件并无正式签字,只是一份战时宣言,并非领土割让或转移的新条约,不足以解除作为处分条约的《马关条约》。其认为台湾、澎湖主权是当地的住民所有,而台湾已经独立,大陆政权没有资格主张,因为继承了中华民国,也就继承了台湾的“主权”。以上这些说辞都是不成立的。

  3《旧金山和约》美日私相授受

  问:日本长期公然质疑《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牵强附会地将《旧金山和约》作为其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答:首先要明确一点,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朝典籍《顺风相送》、《使琉球录》早有记载,钓鱼岛在明朝已经被中国发现、命名和利用。1785年日本人林子平绘制的《三国通览图说》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也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走上军国主义道路,1895年《马关条约》中割让台湾的条款将钓鱼岛窃为己有。按照《开罗宣言》等国际法文件的相关规定,战后日本应将其归还中国。

  但美国竟于1951年9月8日与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此后一再破坏战时达成的一系列协定,颁布“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擅自扩大托管范围;与日本签订《归还冲绳协定》,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因此,日本对钓鱼岛主权的疯狂叫嚣,与美国的怂恿和支持有很大关系。

  《旧金山和约》是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国家与日本签订的“和约”,它违背了战时达成的大国一致等原则,在没有战胜国中国、苏联参加的情况下即召开会议并达成“和约”。因此,中国认为其是非法无效的。另外,该“和约”中关于将琉球群岛等岛屿纳入美国单独管理之下的规定,违背了开罗会议上中美达成的约诺。近来日本又常以《日华和约》和《中日联合声明》的个别词句来认定《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有明确拘束力,这只不过是日本断章取义和玩弄的文字把戏而已,没有任何说服力。即使日本将“和约”作为其法理依据,但“和约”中所谓“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等岛屿”仍不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讲,《旧金山和约》都不能成为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合法、合理依据。

  开罗会议上,中美英三国首脑达成的《开罗宣言》是战后处理钓鱼岛问题的最基础依据,并被《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一再确认,是这些国际法的总“源”,而《旧金山和约》作为战后条约则与之背道而驰,当然不具有相应的国际法效力,日本贬低和抹杀《开罗宣言》的言行,实际是妄图摆脱战后国际秩序的束缚。

  4从国际法理角度驳日方谬论

  问:中国应当如何打破日本否定《开罗宣言》的企图?

  答:当今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等现实问题的研究,应充分注重历史知识的运用。可以说,《开罗宣言》是压在日本军国主义头上的一块“镇妖石”,因此对《开罗宣言》文本的准确解读至关重要。《宣言》中除了对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的明确规定外,关于“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的规定,实际并不包涵台湾和钓鱼岛。首先,这两部分并不在“太平洋上”;其次,其所指“岛屿”主要是指日本所占英美荷法在太平洋上的统治地区和一战后国联委托日本统治的岛屿,钓鱼岛不在其行列。所以中国要求日本归还所窃取之领土并不受“1914年”这个时间限制,不然宣言中也不会有关于中国领土的单独规定。宣言中还规定,“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这实际是为琉球等其他未定问题设置的,防止日本战后借此谋求对其他领土的非法侵占。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上讲,日本都无法通过歪曲《开罗宣言》,来宣称钓鱼岛是其领土。

  从法理的角度来驳斥日本对《开罗宣言》的否定尤为重要。《开罗宣言》是二战时期中美英三国签订并获苏联同意的一份具有条约性质的国际法协定,其合理性、严肃性、正义性和有效性毋庸置疑。首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条规定,条约者“谓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如何”。《开罗宣言》虽然在形式上不是以“条约”称呼,但它是中美英三国首脑签订的书面协定,规定了签署国之间关于战后日本处理安排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它不只是一项国家间的政策性声明,而是一种法律文件。据英国国际法学家H•劳特派特所阐述的为国际法学界所普遍接受的权威解释,“凡载有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代表国家达成的协议并且订明有确切的行为准则的国际宣言,都被公认为对各该国具有法律拘束力”。日本后来接受并间接加入了这一《宣言》,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十一条的规定,只要官方确认同意,国际条约对第三方即有法律效力。日本在《无条件投降书》等文件中反复确认遵守《波茨坦公告》(载有“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当然也就是承认了《开罗宣言》,并履行其义务。因此《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不容否定。

  笔者以为,《开罗宣言》的最终落实以及钓鱼岛等问题最终解决的关键,在于我国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

  具体来说,面对日本对中国实行的舆论战,中国首先应广泛利用纪念开罗会议召开70周年之机进行舆论反击。其次也应看到《旧金山和约》有其广泛的国际性,加强同其他国家的合作,开展对日本的国际斗争至关重要。同时还要增强中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积极参与战后国际秩序和体系的建立,防止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在国际上不断拆穿其虚伪面目。最后,还要努力建构和树立中国的文化大国地位,并以此促进中日关系逐步改善。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11月28日《新民晚报》)

  链接一:纪念《开罗宣言》 回归正义立场

  柴野

  一段时间以来,德国国家和政府首脑频繁出席各种纪念反法西斯活动,凭吊纳粹大屠杀遇难者,提醒世人永远记住法西斯纳粹犯下的滔天罪行。德国领导人再次承诺,要对纳粹罪行负“永恒责任”。今年12月1日适逢《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我们有必要重温《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二战重要文件,敦促某些国家,应该以德国为榜样,早日回归维护国际正义和战后国际秩序的立场。

  今年9月,德国总理默克尔访问了慕尼黑附近的达豪纳粹集中营纪念馆。默克尔在会见纳粹大屠杀幸存者代表时表示:“想起那些在集中营里失去生命的人,我深深地感到悲痛和羞愧。达豪纳粹集中营纪念馆就是提醒我们不要忘记那段历史。”对此,韩国《中央日报》的一篇评论称,默克尔此举具有历史意义。

  但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战败日致辞中却故意漏掉了对邻国的反省和哀悼。一个背负着历史债务的国家如何重生后顺应时代,一位领导者如何才能真正得到国民和国际社会的尊敬,在这些问题上,安倍要向默克尔学习。

  在此之前,德国总统高克访问法国时,与法国总统奥朗德共同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纳粹屠杀遗址,悼念被法西斯杀害的无辜人民。高克在去年和今年3月还分别访问捷克利迪策村和意大利迪斯塔泽马村,悼念两起纳粹屠杀惨案的遇难者。

  今年11月9日,德国全国各地举行了哀悼“水晶之夜”遇难者的纪念活动,75年前仅在那一夜,就有91名犹太人被杀害,数百人受重伤。高克在为“水晶之夜”纪念碑揭幕时强调,德国绝对不能把纳粹反人类的罪行仅仅归咎于希特勒个人,相反,每一个德国人都应该进行反思。默克尔也在另一场合重申,“面对历史,我们不应该隐瞒和压制任何事。德国必须正视事实,确保未来能够成为值得信赖的伙伴”。

  同样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和德国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二战罪行的认知态度。日本在战争罪行问题上始终不肯认罪,非但如此,反而对其二战罪行一再进行美化和粉饰。

  德国中国问题专家罗尔夫•贝特霍尔德前不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顽固坚持错误立场,企图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这是我们不能允许和坚决反对的”。

  贝特霍尔德说:“我仔细研读了中国政府发表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中国政府的立场是符合事实逻辑的,是有道理的。日本的做法不仅是错误的,脱离了事实真相,同时也不符合中日两国人民利益,损害了两国关系”。

  贝特霍尔德还强调,日本这样做,只会向世界表明,它不是能依靠的力量,日本的国际地位将因此受损,公信力会下降。德国前总理施密特在他的《未来列强》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在世界上朋友甚寡,关键是日本对其过去的征服行径和犯下的罪行不愿意承认和道歉。

  今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访问德国参观波茨坦会议旧址时指出,《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了《开罗宣言》确定的原则,即日本所窃取的包括中国东北、台湾、澎湖群岛等岛屿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李克强同时向世界发出了清晰的信号:不允许破坏、否认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果实,任何否认或企图美化那段法西斯侵略历史的言行,不仅中国人民不能答应,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正义力量都不能接受。

  当前日本右翼势力疯狂抬头,竭力否认日本二战侵略罪行,妄图破坏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颠覆战后国际秩序。在这种形势下,回顾和重申《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及其历史性意义,对于维护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12月3日《光明日报》)

  链接二:《开罗宣言》的战略智慧与亚太安全

  肖凤城

  《开罗宣言》是一篇充满正义力量和战略智慧的檄文,讨伐了日本在二战之前半个多世纪的侵略罪恶,表达了铲除侵略根源、创建持久和平的坚定决心和行动方案,成为战后建构亚太秩序的法律基石。在宣言发表70周年之际,回味和解读宣言蕴含的战略智慧,有助于反击日本右翼的狂妄举动,为谋求亚太持久和平与安全增添思想的力量。

  清算历史问题、铲除殖民主义土壤

  《开罗宣言》蕴含的战略智慧,首先表现在坚定不移地清算历史形成的殖民地问题并彻底铲除产生殖民主义的土壤之上。

  在《开罗宣言》磋商过程中,罗斯福与丘吉尔的想法差别不小。丘吉尔只想解决打赢战争的当下问题,并不想解决涉及英国自身利益的历史问题。他说:“我当英国首相,不是来主持大英帝国解体的。”而罗斯福不仅要解决打赢战争的当下问题,还要解决造成战争的历史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给世界带来巨大灾难的殖民地问题。从17世纪起,英法等西欧资本主义强国不断掠夺殖民地。在殖民帝国主义滋生蔓延过程中,产生了两对无法调和、日益尖锐的矛盾,一是新兴殖民帝国主义与老牌殖民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二是殖民帝国主义特别是德日两大殖民帝国主义国家与受侵略受压迫受掠夺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和国家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引发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世界大战。历史表明,欲避免历史覆辙,必须彻底解决两三百年来生成并不断恶化的殖民地问题。一战结束后,战胜国只是重新瓜分殖民地,如同强盗一样进行分赃,不但不铲除产生世界大战的土壤,反而使这种土壤更肥沃,结果很快爆发了更大规模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如果二战仍然不解决殖民地问题,那么新的更大规模世界大战的危险仍将继续悬在世界人民的头上。

  《开罗宣言》正是解决亚太地区殖民地问题的基本文件,也是世界范围内解决殖民地问题的重要文件。《开罗宣言》宣告: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满洲、台湾、澎湖等,归还中国;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其他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开罗宣言》具体、明确、庄重地宣告了武力掠夺他国领土的非法性、无效性,并采取了解决殖民地问题、解放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实际有力措施。

  《开罗宣言》所表达的坚定不移地清算历史问题的主张,主要反映了罗斯福的战略智慧。固然,清算历史问题、解放殖民地,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但同时也符合世界人民特别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利益、顺应世界潮流。所以,罗斯福的战略智慧,在于他把美国的国家利益与世界人民的利益和时代潮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做到了顺势而为。今天,我们应当用大历史的眼光读懂《开罗宣言》,高度警惕、坚决遏制日本右翼分子至今仍在祭拜的殖民主义借尸作祟。

  《开罗宣言》蕴含的战略智慧,还表现在为了打败日本军国主义,以美中英苏为代表的世界反法西斯国家结成了正义、强大的军事同盟上。二战前期,面对德国强大的军事攻势和法国的迅速败降,丘吉尔表达了决不投降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惧怕孤立,力求争取美国的帮助、达成与苏联的联合,这就是丘吉尔确立的“联美、和苏、坚决抗德”的方针。蒋介石同样惧怕孤军作战,面对日本的侵略,他最初采取不抵抗政策,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才最终确立抗战的决心。斯大林十分重视缔结军事同盟,希特勒进攻苏联后,斯大林迫切希望英美在欧洲开辟第二战场。然而,英国出于维护其殖民利益的自私心理,迟迟不愿承担开辟第二战场的军事义务,直到苏联在欧洲东部战场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英美才终于开辟欧洲第二战场。

  《开罗宣言》正是在反法西斯战争的转折关头,反映了美、中、英各国在血与火的压力下结成军事同盟的强烈意愿。在疯狂的法西斯侵略面前,以中国为代表的受侵略受掠夺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由殖民地独立后发展起来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以英法为代表的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以苏联为代表的探索共产主义发展道路的国家等,结成了世界性的、最广泛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为在军事上彻底战胜法西斯集团奠定了基础。罗斯福倡导通过《开罗宣言》缔结反法西斯军事同盟,同时,他还倡导和推动建立了联合国,提议确立了写入《联合国宪章》的尊重主权、领土完整,放弃使用武力,放弃侵略和侵略威胁等国际法原则。今天,正确对待《开罗宣言》,对于正确处理当今国际事务、正确把握历史发展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明确重要原则、构建持久和平

  《开罗宣言》蕴含的战略智慧,还表现在为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构建和维护亚太地区的持久和平、明确“盟国一致”的重要原则上。

  日本军国主义是一股极其凶残的邪恶力量,曾经给亚太人民造成了极其深重的苦难。世界反法西斯力量通过艰辛努力、付出极大代价,把日本军国主义者送上了绞刑架。然而,日本军国主义并非不可能复活,历史悲剧并非不可能重演。只有采取长久有效的措施,才能令日本军国主义永远无法再度肆虐,而《开罗宣言》正是启动了这样的措施,如同镇妖石一样,镇压住日本军国主义恶魔。

  《开罗宣言》写道:“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从这些内容可以强烈感受到,《开罗宣言》反复强调了三国将对日本采取一致行动。这种一致行动的意愿在两年后的《波茨坦公告》中得到进一步体现。《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写道:“《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一规定明确了《开罗宣言》所体现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日本的领土主权范围,须由盟国共同决定。

  二战后的历史证明,在日本领土范围问题上,只要遵循这一重要原则,亚太地区就保持和平稳定,违背这一重要原则,亚太地区就会动荡不安。1951年,美国违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的“须由吾人(盟国)共同决定”的原则精神,在中国、朝鲜、蒙古、越南未被邀请,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拒绝签字的情况下,网罗一些国家与日本签订所谓的“对日和约”。此举给亚太地区的动荡埋下了祸根,给日本右翼势力抬头提供了机会。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曾两次发表声明,严厉谴责这个和约为“最荒谬地公然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对日作战的盟国之列”。周恩来总理的声明郑重强调:“中国人民在击败日本帝国主义的伟大战争中,经过时间最久,遭受牺牲最大,所作贡献最多。然而,美国政府却公然违反一切协议,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政府在旧金山会议中强制签订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此后美国并没有纠正其错误做法,而是在冷战思维影响下越走越远。1971年,美国单方面将琉球群岛、钓鱼岛交给日本,更是严重违背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原则精神,给后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一再挑起事端提供了口实。

  今天,《开罗宣言》虽已发表70年,但离我们依然很近,它的精神实质对处理当今亚太事务有着极强的指导和启示意义。近几年,国际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但美国一些政治人物误判国际形势和历史发展趋势,其实质是背离《开罗宣言》基本精神,重新扶持日本右翼势力。毋庸置疑,《开罗宣言》所蕴含的战略智慧是对惨痛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是无数鲜血与生命换来的宝贵法则,与此背道而驰,怂恿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抬头,其结果必将给亚太各国人民带来新的伤害甚至灾难,也将给美国自身利益再次带来重大损害。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12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链接三:维护《开罗宣言》奠定的国际秩序

  谢宗睿

  1943年底,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曙光初现之际,为了更好地协调反日本法西斯侵略战争的战略部署,中美英三大国政府首脑齐聚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签署并于12月1日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宣言确定了战后对日本领土的界限划分,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长期以来,作为铲除日本军国主义和规范战后整个亚太地区领土安排和国际秩序的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开罗宣言》和此后的《波茨坦公告》始终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尊重,战后历届日本政府也均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挑战其国际法效力和历史存在真实性。

  但近年来,随着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右翼保守势力在日本政坛日渐得势。特别是安倍晋三第二次上台执政以来,右翼保守政客集团更是明目张胆、有恃无恐地将对内突破和平宪法制约和对外颠覆战后国际秩序确定为其内政外交的主要目标。从挑起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到大力扩军备战,从否认侵略罪行到公然祭拜战犯,从叫嚣效仿纳粹到强势推行修宪,日本右翼保守势力的一连串行径让世人越来越警醒地看到,当年《开罗宣言》所要惩治和消灭的日本军国主义正在还魂。

  曾经饱受军国主义蹂躏的中、韩等国,理所当然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坚决回击。这是维护中国等国家的领土主权、防范日本军国主义坐大的正义诉求和合理举动,也是捍卫《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确立的二战胜利果实和战后国际秩序。

  《开罗宣言》明确宣示,“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当年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之所以得逞,一个惨痛的教训就是,一些国家试图将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祸水”引向别国,以坐收渔利。历史证明,这样的小聪明到头来只会反受大祸害。殷鉴不远。当前,某些国家出于一己之私,默许、放纵甚至暗中怂恿日本右翼保守势力的狂言恶行,这实在有负于前人的智慧和牺牲。

  在《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之际,重温《开罗宣言》对日本军国主义起到的“镇妖石”的历史作用,重申《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对于捍卫反法西斯侵略战争胜利成果,维护亚太国际秩序,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12月3日《光明日报》)

  链接四:《开罗宣言》效力毋庸置疑

  70年前的今天,中国、美国、英国分别在各自国内发表《开罗宣言》,决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发动侵略战争之日本的处置。这是历经欺凌后中国人第一次平等站上国际舞台,台湾与澎湖群岛回归,可说是近代中国复兴的起点。台湾《中国时报》特邀政治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刘维开、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政治学系助理教授石佳音、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助理教授蔡季廷、“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林泉忠等学者一起探讨当年开罗会议与《开罗宣言》的由来与意义。

  刘维开:奠定中国大国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同盟国为处理对德国、意大利与日本的战略,以及战后世局之部署,由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发起,总共召开14次高峰会议,造成高峰会议的重要性远高于一般国际外交会议。而开罗会议是同盟国领袖就东亚情势所举行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高峰会议。

  开罗会议对于中国有几项重要的意义。首先,开罗会议是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以平等地位参与国际事务的会议,同时也是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参与的国际高峰会议。其次,开罗会议正式决定了中国的“大国地位”。早在1943年10月,中国、美国、英国与苏联四国的外交部长在莫斯科签订《普遍安全宣言》,不过中国政府处于被动告知的状况。《开罗宣言》不同,中、美、英三国领导人亲自会面,平起平坐,签订宣言。随后由美、英、苏三国领袖参与的德黑兰会议,共同确立了中、美、英、苏为当时世界四大强国。开罗会议最重要的成就是三国领袖于会后所签订的《开罗宣言》,结束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日本在中国东北成立的满洲国,而且归还中国自1895年《马关条约》割让的台湾、澎湖。《开罗宣言》是国际上第一个尊重中国主观期望,充分反映中方利益的文件。其中要求日本将“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这一段文字尤其意义重大,更直接关系战后东亚政治新秩序的形成。

  石佳音:宣言效力不容置疑

  开罗会议虽然奠定中国世界四强地位,是外交的巅峰,但之后却开始走下坡路,在国际上饱受排挤。《开罗宣言》的法理性质并无异议,包括美国杜鲁门总统抛出“台湾地位未定”都是政治的选择,并不是法理的争议。

  首先从国际政治的演变看,开罗会议虽象征中国与西方强权平起平坐,但到达巅峰以后,却变成转折点,之后受到同盟国的冷待与背叛。从“国际地位与内政互为因果”的观点来看,如果国家内战,就容易受到外部侵略。美英邀请中国参加开罗会议,动机就是希望中美合作主导东亚秩序,往西、北能牵制苏联,往东能牵制日本,因此提议中国可收回香港、琉球,并一度认为中国可占领日本。

  不过,中国要发挥此功能,起码要统一,才能发挥美国认为的长期战略功效。二战期间,美国一直没有放弃“和平统一”中国的希望,包括曾在对日抗战时建议蒋介石组民主政府,到日本投降后,仍派马歇尔来华调停,望能借此照顾美在亚洲利益。国共最后仍然没有和解,分裂持续,这使得美国逐渐改变开罗会议的承诺。尤其到了1944年,因国共分裂使对日抗战出现胶着,此时美国愈来愈殷切希望苏联参加对日抗战,最后不惜牺牲中国利诱苏联。日本投降后,又因马歇尔调停失败,美国又转向扶植日本防堵苏联,日本虽然是战败国,却备受礼遇;而中国为战胜国,却饱受排挤。并且,在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又把台澎改为地位未定,为其冷战策略服务,这完全是漠视开罗会议的举动,但也与中国的分裂脱不了关系。

  美国主导的旧金山对日和约不邀中国参与,还径自把琉球连同属于中国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一起“还”给日本,如今在钓岛争议中继续站在日本一方。台湾由于超过一世纪与大陆分离对立,在国民党的失志和“台独”炒作下,认同早已错乱。一直到今天,在台湾竟还有《开罗宣言》性质何属的争议。提倡“台湾未定论”者,攻击《开罗宣言》的法理性质,其实也不需要咬文嚼字,根据自然法学派,条约基础在于“条约必须遵守”,条约的形式、名称等都是技术、举证的问题。《开罗宣言》至今有许多历史资料与记录,也有日本遵守《波茨坦公告》的实践,因而《开罗宣言》的效力毋庸置疑。

  蔡季廷:台湾确属中国领土

  《开罗宣言》能否决定台湾的主权与命运?这是社会长年讨论不休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从三方面来讨论。第一,《开罗宣言》本身是否具有国际法效力?第二,开罗会议对后来的《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和约》,乃至于《中日和平条约》造成什么影响?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条规定,“条约”是国家间所缔结,以国际法为准的国际书面协定。而该公约第11条也规定,包括签署、交换构成条约之文书、批准、接受、赞同、加入或任何其他同意之方式表示之,都能算是条约。综合前两条来看,缔约国之间得以任何方式表示同意接受条约。

  《开罗宣言》由三国、三地同时发表的情况而言,已经算是具有约束力的“条约”。在国际法中,判断书面协定是否具有约束力的标准之一,便是视其有无强制性条款。从《开罗宣言》的英文原文来看,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达其为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因为前引宣言内容明确表达日本“应”归还相关领土,表示该宣言具有明确的法律上义务性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和约》,乃至与最后的《中日和平条约》,都是在解释二战后有关东亚国际秩序的一系列国际协定。

  根据条约法公约第31条的规定,在解释条约时应参照其“上下文”,而第32条的规定,缔结条约时的会议补充资料,亦可作为条约解释时的依据。以条约法角度来说,这一系列的国际协定似可认为属于彼此的“上下文”。《波茨坦公告》第8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主权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其他小岛之内,其后的《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台湾澎湖。若把《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作为《旧金山和约》的上下文看来,代表国际社会以国际条约确认日本战后的主权范围。

  林泉忠:钓岛主权有力论据

  开罗会议使中国得以跻身世界强权,并处置相关领土,尤其是当今争议的钓鱼岛与琉球。琉球地位仍然未定,是中方主张钓鱼岛的关键论据之一。

  开罗会议奠定二战后世界秩序,对今世有三大意义。首先,鼓舞中国对日抗战士气,奠定中国为战胜国的中日关系。美英拉拢中国,商讨对日作战方针,期许日后中国在亚洲扮演领导地位;此外,更去除日本战争权,安倍政府虽想修宪,但其任内不可能做到。其次,确认中国跻身世界四强,并与战胜国成立联合国、进入安理会。再者,开罗会议使中国收复东北、辽东、台澎等地,会议宣言成为主张钓鱼岛主权论据。尚有琉球地位异议权,“琉球群岛之未来地位,应由主要同盟国予以决定”。清朝时期,中日原研拟“分岛案”,将靠近台湾的宫古与包括钓鱼岛的八重山列岛划给中国,李鸿章碍于朝廷反对与中法战争等外患无法签署,琉球虽也曾向中国求援,但也无法阻止日本实质掌控的事实,直到开罗会议才有转机。

  但开罗会议对琉球的讨论与处置,对蒋介石的做法,各界评价不一。所谓蒋介石“二拒琉球”乃事出有因。会议记录显示,罗斯福多次询问中国“要不要琉球”,但蒋介石提议“中美共管”招致后世批评,这是几项因素使然。其一,共管为政府共识,非蒋个人意见。因当时“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室之草案,将琉球与其他日本应归还领土条文分开,认为应由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此外,开罗会议使中国“收复失地”,但有所谓的“甲午时限”,即早于甲午战争前失去的土地不在收复之列,因此不包括琉球。

  最重要的,蒋介石窥探美国之意向,认为罗斯福并非真心垂询,而是试探中国对领土的野心。蒋介石在日记中提到“一则以安美国之心”呼应此假设。因为“不扩大领土”为同盟国战后共识,又蒋认为美国欲主导战后东亚安全,因此提出共管的安全建议。

  《开罗宣言》发布后,琉球地位并没有明文处理,导致日后争议。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则明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以内”,显示同盟国在琉球问题上还没达成共识,但也提供“琉球未定论”的解释空间。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12月1日台湾《中国时报》)

  链接五:开罗会议与台湾光复

  何应钦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编者注)六月六日,即在莫斯科宣布解散“共产国际”之后,美国罗斯福总统曾邀请我蒋委员长参加四强会谈,并望蒋委员长于先数日与之单独接洽,经蒋委员长婉言相拒。迨夫人返国,告以罗氏欲于最近期间与史达林(斯大林,编者注)商讨战后问题,故急欲与其晤面,于是蒋委员长于七月八日电复罗斯福总统,赞成其秋季会晤之约,并筹会晤时共同宣言之要目,应包括:

  (一)大西洋宪章适用于全世界各国各民族;(二)必须获得无条件之胜利;(三)东北与台湾必须归还中国;(四)朝鲜独立与中南半岛各国之地位;(五)建立战后有力之国际和平机构;(六)成立太平洋对日作战联合参谋部,分设于重庆与华府;(七)中美战时金融之互助与战后经济建设之合作。

  是年十月,莫斯科三国外长会议结果,签订了中美英苏四国协定。会后罗斯福总统连来三电,邀请蒋委员长与罗丘二氏相晤,措辞极为恳挚。十一月十二日,罗氏特派美国前陆军部长赫尔利为私人代表,飞渝来访,向我解释开罗会议之用意,并表示罗氏对于东亚诸事,于听取中英两国政策与方针后,愿以第三者地位从中调解,当经蒋委员长允愿与罗丘二氏开诚交换军事政治经济各种意见。

  十一月十四日,我方着手准备对罗丘会谈材料与重要提案,内容计有下列各项:

  甲、军事战略之提案,主为反攻缅甸,海陆军同时出动之总计划,以曼德勒为目标。

  乙、远东政治之提案,包括:(一)东北与台湾、澎湖应归还我国;(二)战后朝鲜独立;(三)保证泰国独立及中南半岛各国与华侨之地位。

  丙、国际与远东军事机构之提议,主张组织中美英三国联合参谋团,并成立中美英苏四国军事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国际武力之组织。

  丁、对日本投降后处置之方案,包括:(一)日本在华自九一八以来侵占之地区所有之公私产业,应完全由中国政府接收,作为赔偿损失之一部分;(二)战争停止后,日本残存之军械军舰商船与飞机,应以大部分移交中国。

  戊、中美经济合作之提议,全部借款划入中央银行,由我自由运用。

  己、对美租借物资与武器之提案,要求美国:(一)供给三十师武器;(二)补充中国空军。

  此外,蒋委员长指示,对丘吉尔首相谈话,除与中英美共同关系之问题外,皆以不谈为宜,如美国从中疏解港九问题、西藏问题、南洋华侨待遇问题,则照既定原则应之,即主张九龙租借地应归还中国,与香港合并为自由港;英对西藏勿再干涉;对华侨应有公允合理之待遇。但不与之争执,如其不同意,则作为悬案暂时搁置。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时,蒋委员长夫妇偕随员王宠惠、林蔚、周至柔、董显光由重庆乘机出发,二十一日上午七时半抵达开罗,当即乘车至寓所。旋英国前驻华公使蓝浦森谒见,谓丘吉尔首相已到,五时半前来拜访。蒋委员长答以拟先访其首相,乃于六时半偕王宠惠往访于丘氏寓所,相谈约半小时,颇为融洽。次日十一时,丘氏回拜。谈约一小时。正午,罗斯福总统之秘书霍浦金来访,通知罗氏已到,约下午五时相晤,蒋委员长与夫人届时前往,一见如故,并以莫斯科会议成功之大,向罗氏表示贺忱,相谈约一小时辞出。是日晚间,委员长闻英国所提开会程序单,并未计及中国地位与提案,甚以为怪,乃由夫人间接通知罗斯福总统注意其事,方于深夜变更方式为中美英会议程序。

  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举行会议,由罗斯福总统主席,会中讨论蒙巴顿将军所提缅北作战案,至下午一时散会。晚间,蒋委员长夫妇应罗斯福总统之邀宴,商谈至深夜十二时方告辞,其谈话内容包括:

  一、日本未来之国体问题,罗斯福总统首先提出废除日本天皇问题,征求蒋委员长意见。蒋委员长答称:“这次日本战争的祸首,实在是他们几个军阀,我们先要把他们军阀打倒再说。至于日本国体问题,我以为应该等到战后让日本人民自己去解决,我们在此次大战之中,总不要造成民族间永久的错误。”当经罗氏同意。

  二、共产主义与帝国主义问题,曾广泛交换意见。

  三、领土问题。双方同意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皆必须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

  四、日本对华赔偿问题。蒋委员长提议,日本应以实际财物如工业机器、战舰、商船、火车头等运华,充一部分赔偿之用,罗氏表示同意。

  五、旅大问题。请其特别注意,战后旅顺军港,我愿与美国共同使用。

  六、新疆问题。

  七、俄国对日参战问题。

  八、外蒙古唐努乌梁海问题。罗氏特别询问该地之现状与历史关系,蒋委员长答以该地本属我外蒙之一部分,今则为俄所分割而强占矣。

  九、朝鲜独立问题。蒋委员长要求其赞助我方之主张,经罗氏同意。

  十、中美联合参谋会议。

  十一、越南与泰国问题。蒋委员长主张战后越南,由中美扶助其独立,泰国应恢复其独立地位,罗氏亦表同意。

  十二、日本投降后,对其三岛驻军监视问题。罗斯福首先坚决主张日本驻军须由中国为主。蒋委员长谓此自应由美国主持,如需要中国派兵协助亦可。在商谈期间,罗氏始终坚持原意,我方因未便坚决表示拒绝,最后只言此事可待将来事实与情形再作决定。

  二十四日,蒋委员长命王宠惠访蓝浦森,示意愿与英国谈政治问题。后王氏与艾登在英国驻埃使馆对借款问题作初步之洽商,表示我政府之希望。艾登则谓俟回国后由其政府再作决定。

  开罗会议自二十三日开始,至二十五日闭幕,经时三天,历次会谈,我蒋委员长与罗斯福总统意见甚为融洽,以致丘吉尔无法影响,因而所讨论之各项问题,均分别获得圆满之解决与谅解;并同意于会后,发表联合宣言,昭示解决战后远东问题之方针。蒋委员长以会议结束,任务完成,遂于二十七日晚十一时半,偕夫人与随员等由开罗起飞回国,于十二月一日抵渝。途中曾对开罗会议予以评述说:“此次在开罗逗留共为七日,其间以政治之收获为第一,军事次之,经济又次之,然皆获得相当成就。本月大部精力皆用于会议之准备与提案之计划,慎重斟酌,不敢掉以轻心。故会议时各种交涉之进行,其结果乃能出于预期之上,此乃余一生革命事业重要之一环也。余妻为余任传译布置,协助之功甚大。”

  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为已经失去五十年或十二年以上之领土,而获得美英共同声明归还我国,而且承认朝鲜于战后独立自由,此皆为国民革命之主要目标与期望,而今竟能发表于开罗宣言之中,实为空前未有之外交成功也。将来和平会议中,关于我国最艰难之问题,最主要之目的,皆于开罗会议之数日中,一举而解决矣。

  开罗会议公报于三十二年十二月三日正式发表,主要内容为:中美英三国同意制裁并惩罚日本之侵略;日本应将从中国夺去之东北和台湾归还中国;三国并同意于相当时期内,予朝鲜以独立之地位,其全文如次:

  “罗斯福总统、蒋委员长、丘吉尔首相偕同各该国军事与外交顾问人员,在北非举行会议业已完毕,并发表概括之声明如下: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我三大盟国决心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扩展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同盟国谂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目标一致,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

  此一宣言发表后,我全国上下莫不兴奋异常,军民精神亦为之一振,而我们的台湾、澎湖,也由于在此项宣言决定下,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后,重归于祖国的怀抱,于是五十年来台湾同胞所受的桎梏,终于在我们全国人民艰苦抗战胜利中,重新获得了自由。

  (摘自《八年抗战与台湾光复》)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12月3日《光明日报》)

  链接六:日本各界刻意冷落《开罗宣言》

  蓝建中

  1943年11月,中国、美国和英国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盟国首脑会议,并于12月1日发表《开罗宣言》,宣示了协同对日本作战的宗旨,承诺了处置日本侵略者的安排,这就是著名的《开罗宣言》。《开罗宣言》是奠定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性文件之一,不过在日本,教育界、新闻界、学术界等各界刻意冷落甚至刻意遗忘《开罗宣言》。从知名度和影响力来看,《开罗宣言》在日本的处境显然非常落寞。

  教育界语焉不详

  日中创职协会久永事务所代表泽田笃志指出,在日本,历史课中也涉及《开罗宣言》,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显然没有达到谁都知道的程度。

  早稻田大学研究生院的中国留学生齐晗毓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她身边的日本同学反映,有的根本不知道《开罗宣言》,有的只是知道一个名字,不了解与日本的领土以及钓鱼岛问题有什么关系,而且历史课也没怎么讲二战的内容,只有个别学生知道《开罗宣言》提出日本要归还从中国掠夺的领土。

  可以说,日本的历史教科书并未详细介绍《开罗宣言》,所以学生们自然也知之不详。例如,2013年3月发行的东京书籍出版的初中《历史》教科书没有提到《开罗宣言》,只是在“日本降伏”一节中说:“1945年7月,联合国发表《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不过对于《波茨坦公告》的详细内容并无介绍,所以也更不会涉及《开罗宣言》。

  清水书院2013年2月再版发行的《新中学历史》教科书也没有介绍《开罗宣言》的内容,仅在“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一节中说道:“1945年7月,美国、英国、中国发表了呼吁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这里并未涉及《开罗宣言》。

  日本教育出版社今年1月发行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中,也未介绍《开罗宣言》,只在“原子弹投下和日本降伏”一节中指出:“1945年2月,美、英、苏首脑在黑海沿岸雅尔塔举行会谈,秘密决定了苏联对日参战和领有千岛群岛等。7月,三国首脑再次在波茨坦会谈,发表了提出日本投降条件的《波茨坦公告》,不过日本无视了这个宣言。”教科书没有介绍《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详细内容。

  由保守派学者组成的“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编写、育鹏社今年2月出版的初中教科书《新日本历史》在“德国投降”一节中指出:“在德国投降后的7月,在德国柏林郊外举行了波茨坦会谈,联合国以美国、英国和中国的名义发表了提出日本投降条件的《波茨坦公告》。”

  在记者驻地附近的书店,关于日本近现代史的书籍多是各种美化侵略战争、宣言日本解放了亚洲民族、在中国建立了“王道乐土”,以及声称“中国是加害者、日本才是受害者”的内容,虽然有的关于高中历史的辅导书提到了《开罗宣言》,但是同样也语焉不详。

  新闻界淡化报道

  除教科书淡化处理外,日本新闻界的报道也很少提到《开罗宣言》。馆林市史编纂委员会专门委员、早稻田大学博士中岛久人在2012年9月26日的博客中曾披露,2012年9月19日,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对访华的美国国防部长帕内塔就钓鱼岛问题的表态时指出:“日本国内一些政治势力非但不深刻反省对邻国和亚太国家造成的战争创伤,反而变本加厉、一错再错,演出‘购岛’闹剧,公然质疑《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缺乏国际法效力,激化同邻国的领土争端,等等。”而《朝日新闻》20日援引新华社消息进行报道时,特意没有提到“公然质疑《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缺乏国际法效力,激化同邻国的领土争端,等等”这句话,《读卖新闻》、《每日新闻》、《产经新闻》等很多日本的报纸都没有涉及《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

  中岛久人指出,《开罗宣言》没有发现协议的文件本身,也没有署名,所以有人质疑作为文件的效力,但是规定了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继承了这个方针,追认了《开罗宣言》,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也基本沿袭了《开罗宣言》的形式确定了日本的国境线。

  他认为,习近平表明的态度不仅涉及钓鱼岛归属问题,还涉及包括整个日本近现代史的问题。《朝日新闻》和其他日本报纸,甚至没有报道习近平是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作为根据的,这是有不少问题的。在他们来看,《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似乎是很久远的历史话题,但是,现在的战后世界,或多或少都是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框架内运行的。可以说,正是由于不想让读者对这件事发挥想像力,而且判断其不符合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国家利益”,所以才没有报道。

  中岛久人说,《朝日新闻》等的报道在历史问题上缺位,也没有报道亚洲存在强烈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人,这使日本政府和民间更加不会关照亚洲人的感情,使事态更加恶化。在这个意义上,《朝日新闻》等的责任非常重大。不过,避开日本侵略亚洲的历史问题,并非单纯是《朝日新闻》等媒体存在的问题。

  学术界不予重视

  华人姚女士指出,她与身边的日本人交往几乎不谈历史,偶尔有可以说说历史的人。给人的感觉是,他们不怎么提《开罗宣言》,也不怎么知道,即使知道的人也不以为然,因为他们认为世界由美国说了算,只要日本遵守了《旧金山和约》就行了。

  由华侨创办的中国通讯社营业部长姜德春指出,在他知道的范围内,几乎没有听到或看到日本的学者、政治人物关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旧金山和约》的议论或争论。

  姜德春介绍说,他就这个问题问起青山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科教授羽场久美子时,羽场指出,《旧金山和约》是52个国家(实际是49个国家签署)参加的结束战争的和平条约,在国际法上拥有决定性意义。《波茨坦公告》是中美英三国要求结束战争,而《开罗宣言》是没有文件、也没有确定日期的宣言,从顺序上和重要性来说,作为国际条约,《旧金山和约》和欧洲规定战后处理的《巴黎条约》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性。

  姜德春说,他问过的几个日本年轻人,对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旧金山和约》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人能够讲清楚,当然也就谈不上用《旧金山和约》去否定另外两个。

  姜德春指出,相比之下,上年纪的人倒是比较清楚,他的一位76岁的日本朋友说,《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是《旧金山和约》的基础,日本正是无条件接受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才实现了和平,才有可能有《旧金山和约》。所以,不能用《旧金山和约》来否定《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另外,这位日本朋友还讲到,《旧金山和约》签署时,日本国内曾有过很大的反对运动。反对运动的主要主张是,《旧金山和约》没有中国、韩国等国家参加,不是一个面对全世界的媾和条约,只是一个部分的和约。

  日政府难逃责任

  日本法政大学政治学教授赵宏伟指出,日本主流总是避开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装着不知道,被问时就说不重要,对什么事情都是这样,在战败问题上较客观的是孙崎享。

  评论家、前防卫大学教授、前外务省国际情报局长孙崎享去年10月与“新党日本”代表田中康夫对谈时指出,领土问题的基础是作为战后日本出发点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这里规定日本的主权限定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其他的主权所及的岛屿由联合国决定。

  他指出:“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确实可以称作固有领土,其他岛屿作为固有领土的说法则难以成立。自然,连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本身都不承认的极端人士则另当别论。”

  田中康夫说:“实际上,历代自民党政府到日本共产党,都没有掌握《波茨坦公告》的意义。在战后将近70年的现在,由于中国提出了这个问题,才刚刚有所了解。听高中老师介绍,日本的教科书并没有介绍《波茨坦公告》第八条。”

  田中康夫指出:“这里让人极为烦恼的是《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必须履行《开罗宣言》的条款。不了解《波茨坦公告》的国民和叫嚷着日本要建立‘真正国家’的所谓爱国者并没有错,责任就在不让教科书记载、不让国民知道,也没有进行认真调查的日本政府。”

  孙崎享指出,虽然日本国内没有任何证据,却没有人怀疑钓鱼岛“当然是日本固有的领土”,其实无论是在钓鱼岛立碑还是建造港口,都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媒体却煽动这是正确的,而且是在几乎不知道中国和国际社会在说什么的情况下就吵吵嚷嚷。只有媒体传达客观的信息,切实了解情况后,人们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00期,摘自2013年12月4日《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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