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谈深化户籍改革:全面梳理涉二元户口相关政策
“取消户口二元性质后,不少与户口性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还没有及时调整,一定程度影响农民主动进城落户积极性和各地深入推进改革的积极性,需要国家顶层设计上完善解决。”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带来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建议,呼吁对涉及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加快修订与户籍制度改革不相符的法规政策、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并允许地方先行先试改革创新。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员增多,迫切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跟随国家政策,近年来,浙江力推户籍制度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浙江省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基本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渠道更加通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实现全覆盖,该省97.98%的行政村已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符合宅基地确权登记条件的农户发证率达94.99%。
然而在取消户口二元性质后,不少与户口性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还没有及时调整,特别是涉及中央事权或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事项,地方政府很难突破,已成为制约户籍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的瓶颈和难点。
由此,徐加爱呼吁需对涉及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立、改、废。
譬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建议抓紧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时研究调整相关配套政策,让农民的财产权益真正活起来,使其能够安心自愿进城落户。建议修订《失业保险条例》,使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针对交通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问题,建议修订《侵权责任法》,确立统一的死亡(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户口登记条例》作为全国户口登记管理的母法,也建议尽快修订完善。
他还建议,应充分考虑各地城乡经济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改革实施进度等差异,特别是在土地指标分配及相关奖励支持上,根据不同地区人口规模、流动变化情况及改革成本投入等因素,建立完善“人地钱挂钩”等相应机制,充分调动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积极性。
在允许地方先行先试上,徐加爱则建议以“百姓可预期、政府可承受、发展可持续”为导向,采取“消除差异率先并轨、缩小差距逐步调整、承认差别维持不变”的改革模式,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则建议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逐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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