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总书记这样强调湿地保护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2023-02-02 147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总书记这样强调湿地保护

  “要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为湿地保护事业指明方向。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湿地修复”。从古至今,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但由于保护与利用矛盾加剧,过去50多年里,世界上超过35%的天然湿地已经消失。

  我国湿地面积有5635万公顷,占全球约4%。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湿地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进一步凸显。

  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湿地保护,考察调研足迹遍布多个重要湿地生态区。

  2020年1月20日,正在云南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详细询问滇池保护治理和水质改善情况,关心当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总体情况。“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总书记在坚持保护湿地的理念基础上开出科学修复的“良方”。

  这不是总书记第一次在云南考察时调研湿地生态。2015年1月在洱海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正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辩证统一关系的体现。

  湿地是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的蓄洪防旱功能要处理好人水关系。

  2020年8月19日,总书记在安徽察看巢湖水势水情时指出,要坚持生态湿地蓄洪区的定位和规划,防止被侵占蚕食。

  “洪水退后,要防止蓄洪区内出现水退人进的现象。我们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不能同自然争夺发展空间。”总书记细细叮嘱。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天人合一、互利共赢的共同体关系,这正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

  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提高,城市湿地成为更加重要的游憩空间,与人民福祉密切相关。总书记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杭州西溪湿地,全国首个国家湿地公园。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支持启动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考察,强调了4个“不能”:发展旅游不能牺牲生态环境,不能搞过度商业化开发,不能搞一些影响生态环境的建筑,更不能搞私人会所,让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生态环境是事关民生的重大课题。让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家园,让好山好水融入城市,这既是对自然环境问题的关注,也是对城镇化的深邃思考。

  湿地保护与修复,需要汇聚全球力量。

  2022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作致辞时,面向全球提出“深化认识、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这一主张。从中国路径到全球行动,湿地保护发展再次迎来新的契机。

  有理念,更有行动。在致辞中,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提出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保护4条途经中国的候鸟迁飞通道、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支持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等一系列务实举措,为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形成保护合力明确了可行路径。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

  继续加强湿地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新增北京延庆野鸭湖等18处国际重要湿地、加快实施红树林保护行动……新征程上,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将以更加坚定有力的保护和修复举措,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生机盎然的大美湿地。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