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巴东案的一点合理猜测

作者:闲言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117
在巴东案发生后,巴东县公安局的表现似乎不合情理,颇耐人寻味。案件一发生,公安人员似乎就认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马上把邓玉娇控制起来,关到精神病医院;而对于另一种可能“强奸未遂”,不但不查不问,而且听任有关证物失效或消失,既不保护,也不取证。这种迅速而坚决地倾向于某一方的立场表现,令旁观者不能不感到奇怪。套用巴东县公安局长的话说:从常理看,公安人员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他们有什么理由要急着出演这种反派角色?难道他们与邓玉娇有仇,与邓贵大有亲?

笔者相信,这些公安人员与邓玉娇“无仇”,因为后者还不够格——如果有仇,邓玉娇早就在巴东呆不下去了。此案过后,纵然邓玉娇能获无罪释放,一下子惹恼了这么多“大人物”,相信她也不敢再在巴东呆下去了——却不妨假设他们与邓贵大“有亲”。按照许多地方的类似情况,不妨如此来推测案情:像洗浴中心这种色情场所,必定是由当地公安人员“罩”着的。而邓贵大等人,则是洗浴中心的常客和贵宾。案件发生后,首先赶到现场的,当然是“罩”着洗浴中心的当地派出所。无论是从同镇官员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出发,还是从保护洗浴中心的贵宾、以维护保护者的“职业声誉”这一需要出发,派出所都必然倾向于邓贵大们。派出所进行了最原始的处理后,案件交到县公安局。一方面,县公安局会受到派出所上交的第一手材料或汇报的第一印象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安局领导或者也在洗浴中心入了股,至少接受了进贡,于是他们也顺理成章地站在了洗浴中心及其贵宾一边。

关键在于,事先谁也没料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不就是一个弱女子,家里几个老农民吗?挥挥手就摆平的事。再硬的刺头,也经不起铁手铐。咱爷们办事,什么时候要讲究这么多呵?他们大概没料到,这个时代有一种东西叫做网络,它可以把无数弱者与草民的声音汇聚起来,形成惊涛骇浪。事情闹大后,初一已经做了,只好接着做十五。不然,利益纠缠下更不好交代——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巴东县公安局一开始就采取了反派立场,并且死硬到底。

当然,以上情形还只是一种推测。但这种推测依据的是普遍人性与中国国情,至少比巴东县公安局“故意杀人”的定性要靠谱得多。也因此,要合符正义与民心地处理好巴东一案,除必须以“强奸未遂”作为调查主线外,还可以顺便查查当地警察包庇、入股色情场所的案件。这样一来,或许案情能够较快水落石出。

由此可见,此案的关键就在于:会不会这么查?由谁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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