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要分清两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

作者:程恩富 来源:环球时报 2013-12-10 648

  在上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明确指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

  发挥两个“作用”,不仅直接关系到促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稳速度、增效益,也直接关系到完全的竞争性市场机制能否真正解决高房价、高药价、乱涨价、低福利、贫富分化、就业困难、食药品安全、劳资冲突频发、教育和城镇化的质量不高等民生领域的迫切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与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有下列5个特点:一是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并存;二是限于一般资源的短期配置,而非地下资源等特殊资源和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三是文化、教育等某些非物质资源配置,只是引进适合本领域的市场机制,而非市场决定;四是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并体现在市场经济体系和市场活动中;五是在财富和收入分配领域由市场和政府各自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再分配中政府作用大些。

  可见,三中全会强调双重调节思想的重要意义在于,今后需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看作一个有机整体。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制“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从而形成高效市场和高效政府的“双高”格局。这样,既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良性调节功能,同时在顶层设计层面避免踏入新自由主义陷阱和金融经济危机风险。这根本不是某些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者所说的中国仍在搞“半统制经济”、“权贵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也不是宣扬不要国家调控的竞争性市场机制的所谓“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更不是搞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唯市场化”改革,规避必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作者是中国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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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
程恩富
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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