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土地改革具有深厚社会基础

作者:胡英泽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4-04-18 668

  【核心提示】当中国共产党推行耕者有其田、平分土地的土地政策时,基于现实的土地分配不均,农民容易受到感召和吸引,这是有些地权相对分散、以自耕农为主的乡村社会,土地改革仍能顺利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乡村地权分配的结构性不均,是近代华北乡村危机以及后来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的基础。

  

中共土地改革具有深厚社会基础

  近代乡村地权问题的讨论对于修正权威认识、探求历史事实有着重要意义。然而,贯穿地权研究的主要问题却未能摆脱,即地主、富农占地比例高似乎成了地权集中的同名词,而没有地主富农或地主富农很少、自耕农占有较高比例就意味着地权分散。研究者在讨论地权集中、分散的同时,还考察地权分配的平均与不均,但对地权平均程度的考察缺乏精确的指标。近代华北地权分配的不均度是多少?如何认识近代华北地权分配的不均度?显然还存在深入研究的空间。本文利用国际公认的衡量不均度的基尼系数,对已有的家户土地分配调查资料进行统计,以土地分配基尼系数来判断近代华北农村地权分配不均度。

  乡村地权分配存在结构性不均

  基尼系数是国际公认的测量收入分配差异的指标,已有学者利用该系数考察地权分配。基尼系数为0.2表示绝对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很不平均,0.6以上表示非常不均。运用基尼系数,对农户地权分配调查资料进行统计,其重要性在于把过去一些文字性表述的认识或结论,通过数字上的统计加以明确表达,可以揭示出乡村地权分配的结构性特征。

  研究表明,地权相对分散、自耕农比例较高,并不等同于地权分配平均。20世纪二三十年代,晋、冀、鲁三省乡村农户地权分配的基尼系数在0.5左右,笔者对现有中外调查资料进一步计算,得出三省的农户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分别为0.556、0.493、0.495,充分说明农户地权分配很不平均,这体现了晋、冀、鲁三省乡村经济社会共同的结构性特征。另外,根据1932年国民政府内政部的调查资料计算,晋、冀、鲁三省农户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分别为0.515、0.519、0.499。国民政府内政部的调查资料中缺失无地户信息,因此,实际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应该还更高。

  晋、冀、鲁三省地权分配不均的原因是复杂的,同样是基尼系数较高,但背后存在地权分配的差异性。地权分配基尼系数高的共同原因是,处于地权分配的两端,占地多的少数家户,其占地规模远超过该村的户平均面积,而占地少的多数家户在水平线之下。乡村地权分配的差异性在于,有些村庄占地规模大的家户,其占地面积在百亩、数百亩以上,而有些村庄占地面积大的家户却在百亩以下。另外,自耕农内部也有分层和差别,在同一村庄,一个占地5亩的家户与一个占地20亩的家户,两者占有土地面积也相差4倍。可见,单纯以占地面积的大小来衡量土地分配的集中与否是不全面的。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晋、冀、鲁三省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在0.5上下,说明三省乡村农户地权分配很不平均。这个特点是认识20世纪乡村危机问题的重要基础。

  地权不均导致近代华北乡村危机

  当然,20世纪二三十年代,晋、冀、鲁三省农户地权分配基尼系数是一个静态的数据,受资料限制,对地权分配的动态变化的考察是困难的,但这些数据对于理解此后中共领导的土地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农户分配基尼系数同样高、地权集中的背后是不同的地权分配结构,根据革命话语的标准来衡量,有的村庄地权集中于占地规模大的家户,也就是地主、富农占有较高比例的土地,从而导致土地分配不均;有的村庄地权相对分散,虽然占地多的家户其土地面积相对较小,似乎不属于地主、富农,其他家户占有大小不一的土地,但这些家户所占有的土地远在平均线之下。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同时还存在较高比例的无地户、少地户,会进一步加剧地权不均,从而形成土地占有两极分化。

  因此,当中国共产党推行耕者有其田、平分土地的土地政策时,基于现实的土地分配不均,农民容易受到感召和吸引,这是有些地权相对分散、以自耕农为主的乡村社会,土地改革仍能顺利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乡村地权分配的结构性不均,是近代华北乡村危机以及后来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的基础。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附文:

  中共土地革命理论的学理论证和调研

  作者:张丽

  【核心提示】1929年和1930年,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陈翰笙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联合一些农村工作者和学者分别于1929年和1930年对无锡农村的22个村庄和保定农村的11个村庄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的主要目地是用调查数据论证中国农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主持和参与调查的大部分骨干成员都为中共地下党员,如陈翰笙、王寅生、张锡昌和秦柳方等。

  

中共土地改革具有深厚社会基础

  

中共土地改革具有深厚社会基础

  

中共土地改革具有深厚社会基础

  20世纪上半叶,“土地改革”曾是国共两党共同倡导的政治主张。这一现象不仅说明当时的国共两党都已认识到土地问题的重要性,而且说明20世纪30、40年代中国学术界关于中国农村土地日益集中,土地问题日趋严重的主流观点已经相当深入人心,以至不仅共产党,就是国民党也不得不提出“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的口号来。这一社会主流言论的形成与当时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密切相关;在论述和倡导土地革命必要性的理论宣传中,生活在国民党统治区的中共地下党员和左派知识分子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行“土地革命必要性”的论证

  中国近代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观点首先由列宁提出,但列宁对他的“半封建”的提法,并没有展开深入讨论,以至在后来的几年中,共产国际对中国当时的社会性质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这也为列宁逝世后,托洛茨基、斯大林、布哈林之间针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理论交锋埋下了伏笔。从1927—1928年,斯大林关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理论观点也渐趋成熟。1928年2月25日莫斯科通过《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指出“(中国)革命的目的是反对外国资本的压迫,消灭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中那些资本主义前的半封建关系的残余”。这个决议为莫斯科关于中国近代社会社会性质的理论交锋画上句号,也为中国共产党在1928年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将中国近代社会定性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定下了基调。

  1928年6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会议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当时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将“土地革命”确定为中国革命的中心内容。六大会议后,从理论上证明中国农村社会的半封建性显得尤为重要,不仅是因为“半封建性”曾经是共产国际和中国党内长期以来颇有争议的问题,而且是因为对中国农村“半封建社会性质”的论证就是对在中国实行“土地革命必要性”的论证。如果像托派所言,当时的中国农村社会已经是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那么土地革命便没有必要;而如果承认卜凯等人和乡村改良主义者的观点——前者为技术派,认为中国近代农村问题是土地、人口和技术等生产力因素的问题;后者为改良派,认为中国农村的问题主要源于农民之缺乏教育(晏阳初)和农民之缺乏组织和秩序(梁漱溟)——那么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关键则在于改变农业生产力、发展农村教育、建立合作组织等,而不是改变农村的生产关系。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诞生了“1929—1930年的无锡保定农村社会经济调查”,1933年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和1934创刊的《中国农村》杂志。

  革命知识分子开展农村经济调查

  

中共土地改革具有深厚社会基础

  1929年和1930年,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陈翰笙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联合一些农村工作者和学者分别于1929年和1930年对无锡农村的22个村庄和保定农村的11个村庄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的主要目地是用调查数据论证中国农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主持和参与调查的大部分骨干成员都为中共地下党员,如陈翰笙、王寅生、张锡昌和秦柳方等。

  1933年12月,在陈翰笙的牵头和组织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在上海正式成立。研究会名义上为学术组织,但其实是在中共的领导下运作的。其主要骨干成员也都是地下共产党员,如陈翰笙、薛暮桥、孙冶方、钱俊瑞、王寅生和张锡昌等。次年10月,中共秘密领导下的《中国农村》杂志也在上海以学术期刊名义正式出版发行。从1934年10月创刊到1943年6月被国民党禁刊,《中国农村》积极配合共产党的土地革命政策,从理论上为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土地革命进行舆论上的宣传和准备工作。

  关于“无保调查”资料的学术性,陈翰笙先生曾经对笔者说过一段很客观和精辟的话。陈老说,主持和参加“无保调查”的很多人是学者;这些学者信奉马列主义,在思想感情上接近中国共产党,但他们也是严肃的学者;他们不是要制造事实以证明自己的论点,而是要在实践中证实自己的观点;他们真心相信只有进行土地革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并力求通过认真、扎实的实地调查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因此,在整个调查的设计和进行中,他们都是非常严肃认真的。

  1958年,张之毅等学者在“无保调查”数据分析中所得出的无锡保定农村土地关系“趋中化”的结论以及笔者在对无锡土地租佃研究中所得出的1929—1948年无锡土地出租率和地租率下降的结论,其实也从侧面反映了无锡保定农村调查中实际调查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中国农村》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近代农村经济衰退论”的一个重要理论平台。而“衰退论”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地权日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土地关系日趋恶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而沦落为雇农或农业工人或被迫离开农业而到城市谋生。可以说,“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和《中国农村》在理论上和舆论宣传上对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土地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

  (本文系未发表论文《陈翰笙与中国土地革命和无锡保定农村调查》的部分内容)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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