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洪:忠诚无私 清廉守本

作者:李伟 苏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3-03 567

“说起我这位老舅,真觉得有点对不住他,曾经对他有较深的误解……”说起老舅,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陈仁洪的外甥——年过七旬的暨甫根,心中总是充满自责。

陈仁洪(1917年—1990年),江西铅山人。1930年11月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10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参加红军,曾担任北京军区副政委、济南军区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8年,因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在铅山县紫溪乡火星村当农民的暨甫根曾特意北上找陈仁洪,想请他出面让当地政府“照顾”一下家里。被陈仁洪一口回绝:“我是共产党的干部,没有特权!我们不能为了私事给政府添麻烦,生活要自食其力。这60元钱拿去买点生产物品,给老人孩子添点衣物。记住,以后再也不能提这样的要求了,说了我也不会帮你去打招呼。”

满怀期待去,却被泼了冷水,暨甫根心里很不是滋味,既觉得委屈,更觉得老舅无情。但自那以后,暨甫根一家再也没有因为这种事找过老舅,也没有借老舅之名向当地党委、政府提过要求。随着年纪和经历的增长,暨甫根慢慢开始理解老舅,并对他充满了敬意。

陈仁洪看似无情,实则有情,身居高位却从未忘过本。据陈仁洪生前的秘书李宏余回忆,陈仁洪将军一生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1967年在72师农场连队蹲点,陈仁洪见到一些战士穿草鞋,十分高兴,对连队的干部说:“草鞋是我们红军的传家宝,要教育战士不要忘了过去。”结束蹲点回军部时,时任陈仁洪警卫员的李宏余请一位战士编了一双草鞋,带回连队穿了起来。有的同志风言风语地说他“出风头”,他就把草鞋扔了。没想到被陈仁洪看到,捡了回来,并洗干净晒在户外,见到李宏余就问:“为什么好好的一双草鞋不要了?”在得知情况后第二天一早,陈仁洪就把连队指导员叫来,意味深长地说:“草鞋,对革命的贡献是很大的,草鞋曾伴随着红军走向胜利。我们现在不是要大家都穿草鞋,而是要让大家懂得,没有当年的草鞋,就没有后来的布鞋,更谈不上今天穿皮鞋,这就是历史。”为此,指导员就草鞋问题给全连讲了一课。

陈仁洪不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他穿的衣服是补了又补,实在不能穿了还要剪成布条用来扎墩布。有一次出差,身边的同志见他的袜子破旧,就建议他买两双新的。但他说:“我不是没有钱,也不是买不起几双袜子,但节俭的传统不能忘。袜子破旧一点,缝补一下穿在脚上不是一样很好吗?”他从济南调回北京时,管理部门见他的家具破旧,准备购置新的。他坚决回绝:“这些家具修修还能用,不能让公家为我花钱。”

艰苦朴素和不忘本,他要求着自己,也要求着家人。陈仁洪将军离世前,留下一封家书,除了教育后代永远跟党走,永葆党员本色外,还叮嘱:“我年少就出来干革命,建国后又一直在外工作,对母亲没有尽到孝道。自古忠孝难两全,你们的奶奶一直都是你们的姑姑、姑父和老家的乡亲们在照顾,我深感惭愧。以后要是老家来人,一定要热情接待,竭力相帮,不能忘了本。”这份叮嘱,陈仁洪后人一直在执行。

陈仁洪生前对家人和身边人近乎苛刻。1989年初,他从济南军区政委的岗位上退居二线,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他找当时自己的秘书李宏余谈话,特别严肃地规定两条纪律:“一是家属、子女、工作人员,谁都不许利用我的名义办私事,我们决不能以权谋私;二是我的汽车是组织上给我工作用的,不是自家财物,不准随便使用。”

凡事公私分明,不违反原则,一定要按规定办事。这是陈仁洪的要求,也是长期养成的习惯。有一次,他的孩子探家返回部队,因带的东西较多,李宏余就安排小车送他的孩子到火车站,没想到被陈仁洪发现了。陈仁洪严厉地批评了李宏余,最后李宏余只得用自行车把陈仁洪的孩子送到地铁口。

陈仁洪虽然身居高位,却从未有过特权思想,始终把自己看作一名普通党员,从不搞特殊。1989年5月,陈仁洪从济南回到北京,第一件事就是亲自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老干部服务处的党委书记,并汇报了自己的情况。秘书对他说:“这点小事,以后我为您代劳好了,不必亲自去跑。”他严肃地说:“这是向组织汇报,不能代劳。”他就是这样一位忠诚、虔诚的共产党员,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坦诚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动态。

陈仁洪一脉家风甚严,祖上制定过很多条家规家训,其中核心要义就是“忠诚无私,清廉守本”八个字。陈仁洪自小深受陈氏祖训影响,一生坚守,做到了公正无私、清正廉洁、不忘根本、严于律己、严以齐家。或许正是有这样的严父,有这样严明的家风,陈仁洪的儿子陈维扬不负期望,继承了父亲的事业,成为了一名少将。

“老舅已经去世近30年,我也一直没有机会向老舅道歉。但我会要求家人,不要忘记他的嘱托,不给政府添麻烦,生活要自食其力。”暨甫根说。(李伟 苏涛 作者单位: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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