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为:秦桧值得歌颂吗?
也谈秦桧的人权问题
刘润为
编者按:本世纪初,有人为秦桧夫妇塑了站像在上海展出,后因舆论压力而叫停。今年又有人出书,对秦桧的卖国行为进行了全面辩护。人们不禁要问,在国际斗争异常复杂尖锐的背景下,为秦桧说话到底是为了什么?为明辨是非,特转载此文,敬请关注。
秦桧夫妇的“站像”在上海展出以后,曾引起一阵不大不小的风波。乍一听说,我所疑惑的是:从古至今,可塑的题材多的是,作者为何偏偏对秦桧夫妇情有独钟呢?作者说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这理由自然十分漂亮,但是不知作者是否想过:如能通过自己的双手,让邵云环、许杏虎、朱颖和王伟在中国大地上矗立起来,不是比摆弄秦桧更能体现人权观念么?不管今人的人权而去专管古人的人权,这种“维权”行动多少有些不着调儿。
然而,作者提出的问题不容回避:秦桧夫妇的人权当不当“维”?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是谁让秦桧夫妇下跪的。史载,始作俑者是明代杭州府都指挥使李隆。其实,早在秦桧生前,那些没有人权的老百姓们就已经在心中让他下跪了。元脱脱的《宋史》说:岳飞、岳云父子及张宪被害时,“天下冤之,闻者流涕”。民愤所积、千夫所指,终至一个名叫施全的殿司小校舍身而出,公然行刺秦桧,演出了“时日曷丧,吾与汝皆亡”的悲壮一幕。从此秦桧出行,总是要带上一个由50人组成的棒子队,可见他孤家寡人到何等程度!以后数百年来,虽不懂舞文弄墨的村夫村妇都莫不痛恨秦桧、景仰岳飞,特别是在中华民族遭受外侮的时候,人们的这种情绪尤其强烈。即使是秦桧的后人,绝大多数也站在这个立场上。“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即是明证。套用“站像”作者的话说,李隆不过是将这千古不易的民情民意转化为“一件行为艺术作品”罢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老百姓们为什么要让秦桧下跪?还是《宋史》说得明白:一是因为他是一个卖国贼。在靖康之变时,秦桧随徽钦二帝当了金的俘虏。但秦桧毕竟是秦桧,他用“重贿”和金的最高统治者拉上关系。在随金太宗之弟挞懒攻山阳时,“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自军中……归行”,但他绝不肯承认是挞懒放归的,而说是“杀金人监己者,夺舟而来”。时人疑问:“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安得杀尽而来?”但高宗皇帝信任他,说“朕得之喜之不寐”。(《宋史·列传第二百三十二》)回到宋廷以后,他主要干了三件事:为金人服务,为高宗服务,打击、迫害主战派。这三件事从实质上说是极为统一的,统一到宋对金称臣纳贡的“和议”上来。然而,金人的胃口越来越大,到了1140年,金兀术发动起企图吞掉整个南宋的战争。结果吃了败仗,尤其是郾城一仗,被岳飞打得落花流水,从此元气大伤。如果南宋由此再行进取,岳飞等主战派收复失地、“痛饮黄龙”的愿望或可实现。然而,高宗皇帝不想打了,因为他一怕各路抗金武装坐大,重演祖上“陈桥兵变”的旧戏;二怕当真打过去,就可能有钦宗复辟或金人拥立钦宗的事情发生,做个儿皇帝总比没得皇帝做要好得多。金人那边呢,最为畏服的就是岳飞,正所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于是,金兀术密书致桧:“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在金、宋两个主子的授意下,秦桧当了杀害岳飞等人的刽子手,做到了金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二是因为他侵犯了岳飞等主战派和老百姓们的人权。“站像”作者说:“人触犯法律,自有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但谁也无权逼人下跪,或者死后塑个跪像什么的,这都是侵犯人权的表现。”这话未免孟浪。殊不知秦桧杀岳飞,根本就毫无“正当的司法程序”可言,而是大搞深文周纳、锻炼逼供,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的。岂但岳飞,赵鼎、刘錡、李光、胡銓、曾开、牛皋、解潜、辛永宗等等均因反对“和议”而惨遭秦桧迫害,其中有不少甚至致死。“逼人下跪”和无罪害人、杀人相比,哪一个更侵犯人权呢?再者,他勾结金人,伙同赵构,毁掉岳家军,直接导致中原地区生灵涂炭。岳家军班师之日,百姓“遮马哭诉曰:‘我等戴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辈无噍类(按:指活着的人)矣!’”(《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借金人之手杀害成千上万的无辜百姓,这不是更大的人权问题么?
三是因为他要立“牌坊”。秦桧既包藏祸心,又“开门受贿,富敌于国”,干了无数极不光彩的坏事,深怕被人载入史册,于是就打起了篡改历史的主意。首先是禁止“野史”,即民间对于政事的记录。其次是让他的养子秦熺掌握档案和修史大权。秦熺当了秘书少监以后,搞了建炎元年(1127)―绍兴十二年(1142)的《日历》590卷,在尽数隐去其恶行的同时又塞进不少美化的文字。秦桧乞和,丧权辱国,金人放回赵家太后作为廉价的“回报”,仅此一事,秦熺就为其父写了两千多字的颂词。再次是在档案上做手脚。秦桧再相以后,凡前此对他稍有不利的诏书、章疏,都尽行更改或焚毁。
问题就是这么明白,一边是觍颜事敌的内奸,一边是抵御外侮的英雄;一边是无故害人的酷吏,一边是无辜被害的君子;一边是要立“牌坊”的坏蛋,一边是要讨个公道的百姓,到底是哪一方更需要人权保护呢?置人权被践踏者于不顾,而专一去为践踏人权者争取人权,恐怕这行为本身就不够“人权”。当秦桧夫妇的形象在492年后“站”了起来的时候,不知作者是否考虑过岳飞的感情,文天祥、邓世昌、张自忠、杨靖宇的感情,正在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而艰难奋斗的13亿中国人民的感情!
历史就是历史,今天就是今天。我们无权改写历史,也无权践踏中国人民的历史感情。当然,如若秦桧生在今天,有了人权观念的中国人民绝不会让他下跪。中国人民之所以不会让他下跪,首先是因为我们有了不向秦桧们下跪的权利。然而,先人们却没有我们这样的幸运。他们跪得太多,也跪得太久。就说秦桧当道那会儿吧,尽管他是大奸大恶,但权倾一时、炙手可热,恐怕除高宗老儿等极少数人以外,没有见他不下跪的。他让无数人为他下跪,老百姓却无权让他下跪,于是便只好在心里让他下跪。这也就是说,老百姓让秦桧们“下跪”的作法,是从秦桧们那里学来的。如若“站像”作者想让秦桧夫妇“站”起来,那就应当首先让为秦桧们跪过的好人在秦桧们面前站起来,不然就很不公平。你说是也不是?
有道是“欲灭其国,必先毁其史。”这个道理不单古人明白、今人明白,世界霸权主义者也很明白,就是我们的一些青年“智识者”不够明白。不知他们出于何种动机,总是喜欢干一些耸人听闻的事。史说屈原是伟大的爱国者,他说不是,而是一个花下死的风流鬼;史说秦桧是内奸、岳飞是英雄,他说不对,秦桧是民族的功臣,岳飞是民族分裂主义者;史说中华民族源远流长,他说是自吹,中国人其实是犹太人的后裔……这种毁史的风气不煞,将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已有前车之鉴。“站像”的作者说他无意为秦桧翻案,这很好,但是也要明白,这般卖力地为秦桧争人权,会让什么人高兴?
(原载《学习与研究》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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