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反封锁、反禁运斗争史实述略

作者:林谷良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5-07-25 143

新中国反封锁、反禁运斗争史实述略

直属中共华南局领导的香港南光公司

1950年12月,美国杜鲁门政府借口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支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帝侵略,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全面封锁和禁运。从那时起直到1971年4月美国尼克松政府宣布结束美中两国之间禁止贸易法令的20年间,围绕禁运与反禁运、封锁与反封锁的斗争,是新中国成立后,中美两国严重政治对抗反映在经贸领域的一场旷日持久的重大斗争。

一、杜鲁门政府反共“遏制政策”溯源

早在二次大战结束前的1945年1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就指出:随着战争胜利的即将到来,“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更多地意识到胜利者之间的意见分歧。”但他同时坚信,只有美苏合作,才能建立起巩固而持久的和平。①

1945年4月12日,美国总统罗斯福逝世,副总统哈里·杜鲁门于当天继任美国总统。在二次大战后的东西方关系上,杜鲁门是奉行“冷战”政策的始作俑者。杜鲁门入主白宫,从称霸全球的战略出发,推翻了罗斯福的对外政策,逐步推行对东方共产主义的“遏制政策”。1945年12月,他在给国会的咨文中声称,“我们所取得的胜利给美国人民加上一个负责领导世界的经常负担。”他宣称必须有“铁拳和强硬的抗议来对付苏联”②。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向国会提出了所谓“杜鲁门主义”。他要求美国人在全球承担起反对共产主义的义务,公开宣布要对东方共产主义实行“遏制政策”。他宣称杜鲁门主义可以作为对遏制政策的本质的说明,要求国会批准美国政府对发生革命的近东各国和任何其他国家的内政进行干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政界和杜鲁门本人信奉的信条是:不论世界上任何地方的“赤色分子”取得胜利,都将自然而然地使苏联受益而损害美国的利益。美国参议员富布赖特曾就此评论道:“杜鲁门主义的反共思想,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已以压倒一切的优势形成了美国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③1947年7月,美国国务院政策设计室负责人乔治·凯南也提出,必须“在各个不同的经常变化的地理据点和政治基点上,灵活机警地(对苏联)采取反措施。”他号召修筑堡垒,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政治、经济和军事封锁。

1948年4月,美国杜鲁门政府批准“马歌尔计划”(即“欧洲复兴计划”)。该计划以经济“援助”为名,渗入欧洲国家,以保持对该地区的控制,并建立反共阵地。其中包括要求接受马歇尔计划的受援国削减对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贸易,作为先决条件。马歇尔计划与杜鲁门主义相辅相成,构成美国政府反苏反共对外政策的核心,杜鲁门称之为“一个核桃的两半”。

为了在经济上“遏制”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1949年11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巴黎发起组织“向共产党国家出口统筹委员会”(COCOM,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专门检查和管制西方国家对苏联及其东欧集团的贸易,规定禁止“战略物资”输入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禁运货单分为:(1)属于绝对禁运者,如武器和原子物质,称I号货单;(2)属于数量管制者,称II号货单;(3)属于监视项目者称III号货单。先后参加这一组织的有: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挪威、丹麦、卢森堡、西德、加拿大、葡萄牙、希腊、土耳其和日本,以后“巴统又与澳大利亚、瑞典和瑞士订立了合作协定。”

在亚洲,杜鲁门政府出钱、出枪支持将介石集团发动内战,公开禁止美国向中共控制的地区运送武器、药品和其他物资。1949年3月,杜鲁门政府批准了一项“对华贸易政策”(NSC41),认为“只有在对华经济关系的领域内,美国才拥有对付中国共产党的有效武器”,拟议中采取的是:对军用物资实行禁运,并对可能转手出口到苏联及北朝鲜的有战略意义的物资予以审查控制,对中国采取较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范围小的A类物资实行管制。④

当中国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相继占领南京、上海等沿海大城市后,1949年6月,美国指使将介石集团封锁中国一切沿海城市,包括永嘉、宁波、天津、青岛、上海、秦皇岛等,不允许任何商船通过,驶往中国大陆港口的商船不断受到拦截和武器袭击。1949年6月23日晚8时,埃及货船“苏彝士之星号”在长江口被蒋介石集团炮舰轰击,中弹8枚,被迫就地抛锚。次日不得不改驶日本神户。1949年9月5日,美国驻日武装部队总司令麦克阿瑟提议使用美国空军帮助蒋介石集团封锁和摧毁中国大陆沿海城市。

新中国成立后,杜鲁门政府采取的政策是“通过孤立进行遏制——这是对付共产党中国的办法之一”,即:“政治上不承认、经济封锁和反对自由世界与大陆之间的几乎一切形式的联系。”⑤杜鲁门政府认为它有必要执行更严厉的经济政策,以便“尽一切可能让共产党在经济上日子不好过”。1949年12月17日,美国务院发表声明,称:“上海港及其航路是一危险区域,美国船只不应冒险驶往该地。”12月24日,美国国务院发出警告,“凡把船驶往国民党封锁港口的美国船主,皆可丧失其航行许可证”,1950年3月,美国政府宣布了《战略物资管制办法》,被管制的范围包括机器、交通工具、全属制品及化学原料物资等共达600余种,声言:凡“战略物资”出口,必须具备许可证。4月,美国务卿艾奇逊在其就对华禁运问题写的一封信中称:原则上同意“应该把共产党中国作为苏联的卫星国来对待,对向该地区出口的控制应与适用于苏联和东欧集团的贸易原则相一致。”⑥7月17日,美国政府正式宣布“巴统”对苏联和东欧集团的贸易管制范围扩大到中国和北朝鲜。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撤废美国货轮驶往新中国的出口许可证,持有人要一律缴回。11月,美国商务部又将“石油及石油产品”列入战略物资正表,至此,美国宣布管制的“战略物资”已由600多种增加到2100多种。

二、美国政府挟制联合国以售其奸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并派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霸占中国领土台湾。6月27日,在美国操纵下,联合国安理会作出了关于武装干涉朝鲜的非法决议,并于7月7日通过决议,要求联合国会员国中愿意“提供军事部队和其他援助的国家将该项部队和其他援助交由美国指挥下的统一司令部使用”,“请求美国指派该项部队的司令官”,授权联合国军统一司令部“使用联合国旗帜。”⑦

由于美国霸占中国领土台湾和发动侵朝战争,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还出动飞机轰炸中国东北地区,直接威胁新中国的安全。为了抗击美帝侵略,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950年10月开赴朝鲜作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终于找到了“制裁”中国的借口。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全面禁运,“凡是一个士兵可以利用的东西都不许”运往共产党中国。12月8日,美国宣布《旧金山执行港口管制法令》,无论何种货物“经由美国口岸转达中国旅顺、大连、香港、澳门者,均须卸下,如要装运,必须特别许可。”在此期间,美国还同英国、荷兰、日本、菲律宾、加拿大以及香港频繁交涉,让它们也参加对新中国封锁的行列。12月16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中国共产党在美国管辖内的一切资产置于管制之下”并禁止在美国登记的船只驶往中国港口。对于美国政府的侵略和所谓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即作出反应。12月25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决定管制和清查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财产,立即冻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美国公私银行的公私存款。

1951年2月1日,五届联大通过了污蔑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侵略者”的决议,“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朝鲜从事侵略”,除号召全世界所有国家与当局对美国打着联合国军旗号在朝鲜的侵略行动给予一切支持和援助外,还要求成立一个“额外措施委员会”,其“任务是想出措施来补充联合国(军)在战场上所采取的军事行动”,专门施行对新中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封锁与禁运。参加“额外措施委员会”的国家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缅甸、加拿大、埃及、法国、墨西哥、菲律宾、土耳其、英国、美国、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5月14日,“额外措施委员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禁运的决议草案,报联合国第一委员会(即政治委员会)。5月18日,五届联大通过了对中国实施全面封锁禁运的非法决议⑧。该决议“建议每一个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当局控制下的地区实行禁运武器、弹药和战争工具、原子弹材料、石油、具有战略价值的运输器材以及对制造武器、弹药和战争工具有用的物资;确定从它的领土输出的商品中何者属于禁运范围,并实施使禁运办法获得实施的管制;在它的管辖的范围内,使用一切办法防止任何逃避其他国家依本决议实行的货运管制情事;同其他国家合作以实现此项禁运的目的。”在表决这一决议草案时,投票赞成的国家是: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古巴、丹麦、多米尼加、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法国、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冰岛、伊朗、伊拉克、以色列、黎巴嫩、利比里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泰国、土耳其、南非联邦、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国、乌拉圭、委内瑞拉、也门和南斯拉夫,还有仍在联合国窃据中国席位的台湾蒋介石集团。

联合国的非法决议通过以后,“送达联合国会员国和27个非会员国,其中有些是和中国没任何贸易的。有43个国家接受了这一决议并且积极地实施着。”1951年6月16日,英国答复联合国,英国已采取措施,禁止下列13大类物品“从英国或英属地输往或再输往中国”:一,武器、弹药和战争用品;二,原子能材料和器材;三,石油产品,原油和石油产品;四,运输器材;五,金属、矿物及其制品;六,橡胶及橡胶产品;七,化学品:八,开发矿藏和矿石所用化学品;九,制硝酸用触媒;十,化学和石油工业器材和设备;十一,电子(包括无线电和雷达)器材;十二,精确和科学器材;十三,其他……各种机器和附件。1951年7月5日,法国通知联合国,法国政府禁止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物品清单种类如下:一,工作母机;二,化学工业(器材和化学制品);三,石油生产装置及石油产品;四,电气器材;五,工业器材及某些贵重物品;六,空中、铁道、公路及海上运输器材;七,电子器材和精密仪器;八,金属;九,武器和弹药;十,原子研究和生产中使用的器材和产品。据美国国务院的统计资料称:明确宣布参加对新中国禁运的主要国家除美国外,尚有英国、法国、希腊、洪都拉斯、利比里亚、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加拿大、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意大利、日本等国和香港地区。

1951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就联合国大会5月18日通过的非法决议发表声明指出,“这个非法决议,赤裸裸地证明美国政府为了挽救其侵略军队在朝鲜战场上所遭受的严重失败,正逼迫其帮凶国家拿出更大的赌注投入对朝鲜和中国的侵略战争;对中朝两国人民实行禁运是美国政府企图扩大侵略战争的一个严重步骤”,“美国政府正利用这个……非法决议,破坏世界市场的正常关系,压低某些原料市场价格,以便将这些原料单独占在美国军火商人手中,并操纵这些原料的生产国家的经济命脉。”事实是,美国政府这种损人利已的政策给资本主义世界各国带来严重的损害和困难。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这些国家的商人也仍然以港、澳为基点与中国进行公开或秘密的贸易。就是美国对中国的贸易也未完全禁绝,就美国官方1952年的统计,这一年美国向中国输入了价值2770万美元的中国货物。对此,美国国会于1951年10月26日,通过了《1951年互相防御援助法案》(即《巴特尔法案》)规定:接受“美援”的国家如将“军械、弹药、战争工具、原子能物质、石油、有战略价值之运输器材,以及用于制造军械、弹药及战争工具之重要性战略性物资”输往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美国就“立即停止供给其全部军事、经济或财政援助。”⑨1952年4月第一届国际经济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以后,中国同英国、法国、荷兰、日本等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冲破了美国制造的束缚而有所发展。美国便于1952年9月在“巴统”范围内又成立了一个“中国委员会”,作为执行对中国禁运的专门机构(参加“巴统”“中国委员会”的成员国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和日本,“巴统”所有成员国均享有临时会员资格),还专门制定了封锁中国的“特别货单”,美国并坚持要同日本签署一项秘密双边协定,以使日本的对华贸易管制保持在“巴统”的水平上。

三、杜鲁门政府封锁禁运政策的破产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武装侵略和经济封锁与禁运,曾给中国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造成了物资供应的严重困难。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决定,自1950年12月4日起停止对美国、日本、加拿大、菲律宾等国的结汇输出,并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改用“先进后出”为主的易货贸易方式。1951年1月15日,中央贸易部召开全国对外贸易管理会议。为了逐步改变对外贸易上依赖资本主义国家的局面,会议明确提出在尽可能扩大内销、争取在国内自给自足的基础上,扩大与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按照彼此需要,酌量改组生产以适应整个和平民主阵营的需求。⑩1951年5月28日,中央财政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美帝操纵联合国大会非法通过对我实行禁运案后对各项工作的指示》,指出:“自美帝5月18日操纵联大通过禁运案,对我实行全面经济封锁后,总的趋势是,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困难将越来越多,危险将愈来愈大。”根据上述情况,中财委作如下部署:贸易方向,工作重点将转移到华南,要求华南财委组织有关部门,团结私商,利用香港作跳板,多做小宗买卖,积少成多、坚持易货制度,保证资金安全。

事实证明,把对外贸易的重点转向苏联及东欧人民民主国家,是打破美帝封锁、禁运、克服物资供应困难的重大决策。1952年,中国对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贸易额仅占进出口总额的33.5%,1951年增加到65.4%,1952年又增加到81。3%。“一五”期间,中国对苏联及东欧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全部进出口贸易的77.7%,其中对苏联的占56.3%。中国进口的成套设备主要是苏联供应的,到1957年底已有67套投入生产。东欧国家也提供了37套成套设备。这些设备对于中国奠定现代大工业的初步基础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还供应许多重要机械设备和其他物资,如各种工作母机、各种精密大型机械、各种优质钢材、有色金属、电工电讯器材、科学仪器、交通运输器材和大量石油。这些物资都是为美帝封锁而又为我国经济建设所急需的。

由于封锁、禁运,自1951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同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及其追随者的贸易关系几乎陷于停顿。以中日两国贸易为例,1949年、1950年两国贸易总额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1936年(占日本进出口总额的24%)的水平。但从1951年起,由于日本吉田茂政府追随美国对华封锁禁运,中日贸易总额不及日本外贸总额的1%。由此,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联系,使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日趋缩小,从而加剧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矛盾,特别是加剧了美国同一些原料产地国家的矛盾。

英国的经济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对华贸易。中英两国贸易,1950年曾达到7300万美元。1951年5月,英国政府追随美国对中国封锁禁运的政策,当年的对华贸易便下降到3500万美元;1953年对华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比率只相当于1938年的1/4。难怪英国工党领袖艾德礼惊呼,英国对中国的封锁禁运已触痛了英国自己。1953年2月,英国通用电器公司经理加美兹在香港说:“我们尽力要求政府取消对中国的出口的限制……因为这样,我们活不下去”⑪

上述事实证明,冲破美国损人利已的政策,要求恢复与扩大对华正常贸易,完全符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一些民族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这种呼声日益高涨,为中国打破封锁禁运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1951年10月27日至28日,各国经济界人士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集会,成立国际经济会议发起人委员会,其中中国委员4人。经过一段时间筹备,1952年4月3日,第一届国际经济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以南汉宸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全体大会和小组会议的讨论,认为需要改变由美国推行对中国等国封锁、禁运政策所引起的国际经济关系不正常状况。

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分别同英国、荷兰、法国、瑞士、意大利、比利时、芬兰、锡兰(今斯里兰卡)、印尼、巴基斯坦等10个国家工商界人士签订了贸易协议,进出口贸易总额达2.23亿美元。

莫斯科会议之后,中国同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有所发展。同日本促进中日贸易的团体两次签订了贸易协议。1952年6月,中国进出口公司的代表同西德企业界代表在柏林签订了贸易总额为1.5亿卢布的民间贸易协定;同年10月23日,同智利贸易公司签订了中智贸易协议;1953年1月同埃及签订了“棉花交易合同”。1953年6月5日,同法国工商业贸易代表团在北京签订了贸易总额双方各为1000万英镑的贸易协定,同英国工商界签订了贸易总额为3000万英镑的商业协议;1953年4月间,比利时贸易代表团到中国签订了价值10亿比利时法郎的定货单。截止到1953年,新中国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的贸易额比1952年增加了52%,接近1951年的水平。至此,美国操纵联合国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禁运的政策开始破产。

1953年1月,共和党的艾森豪威尔政府上台,继续执行杜鲁门的敌视、孤立和遏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拖延和破坏朝鲜停战谈判,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阻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全面的封锁和禁运。1953年上半年,美国政府所遵循的政策首先是使其“盟国对共产党中国施加经济压力。”⑫虽然艾森豪威尔本人也认为完全中断同新中国的经贸关系并非明智之举。一段时间以来,美国政府的对华封锁、禁运政策一直遭到它的西方盟国的非议和不满,杜勒斯承认:“美国与它主要盟国间对华贸易政策的分歧,成为新政府1月间就任以来就遭到的多方面困扰的问题之一。”⑬

1953年上半年,朝鲜战争边打边谈。为了增加谈判筹码,美国政府对其盟国收紧“缰绳”。纠集英、法等国强化对中国的封锁和禁运措施。1953年3月2日,美国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发表的关于美国侵朝政策的演说中,提出了把“联合国……加紧(对中国)经济制裁”,以及对朝中方面使用原子弹等内容在内的7项办法,作为可供美国及其盟国扩大朝鲜战争时选择的方案。因此,有1953年3月的美英外长会谈和美法外长会谈。3月7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与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华盛顿会谈。英国方面决定采取新措施“制裁”中国,即“对于在联合王国和殖民地注册的船舶实行新的许可证制度,使英国船舶不能载来自英国的战略物资前往中国”;“载运战略物资前往中国和苏联集团或东欧其他国家的船舶不(得)在英国加煤。”⑭3月28日,美法外长在华盛顿谈判,法国方面决定采取同英国类似的措施,此后,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意大利、日本仿效英法,屈从美国强化对华封锁,禁运的措施。美国本身也于7月20日改变租船条件,使装运美国航运署货物的外国船舶,在前往台湾60天内不得驶往共产党中国港口,否则将丧失运费的一部分;对任何前往中国港口的外船、飞机,加紧燃料和粮食控制。⑮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字生效,朝鲜半岛实现和平。要求恢复与扩大同中国经济贸易的呼声日趋高涨。1954年,不顾美国的阻挠,同中国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有50多个,其中双方政府订立的协定和合同有17个,贸易额比1953年增长40%,就是英国、法国、瑞士、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德等国家的对华贸易也有所增长。日本从中国的进口额更比1953年增加2倍多。

1955年8月1日,中美国两国大使级会谈在日内瓦开始。9月,中国大使王炳南向美国明确提出取消对中国禁运的问题。1956年8月21日,中国方面在谈判中就禁运问题提出中美联合声明草案,草案说:“为了逐步改善中美关系和缓合国际紧张局势,王炳南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约翰逊大使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认为,应该各自采取主动措施来消除目前阻碍他们两国之间的贸易的障碍。”由于美国方面没有诚意,以中国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为双方谈判的先决条件,拒绝讨论中国方面提出的声明草案。

1957年4月2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根据“美国的一些盟国曾一再要求它把对共产党中国的贸易管制放松到适用于和苏联集团同样的水平”,美国决定解除对运往共产党中国的某些和平用途项目的管制,但美国政府表示“美国对于同共产党中国贸易一事的政策没有改变。美国将继续单方面禁止对共产党中国的一切贸易。”⑯

1957年5月30日,英国外交大臣劳埃宣布,决定放宽对中国的禁运,即把非战略物资的禁运范围放宽到对苏联集团的管制水平。美国方面无可奈何地表示“非常失望”外,又一次表示,“至于美国自己,它不打算改变对共产党中国的贸易实行全面禁运的政策”,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本人则表示同情英国的政策,也就在这一天,英国海军宣布,“英国军舰准备保护任何同中国进行贸易的英国商船”。

1957年7月16日,日本政府宣布放宽对中国的贸易限制,这样,美国纠集的西方主要工业发达国家集团中的日本(日本属于亚洲太平洋地区国家,这里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上的概念出发考虑,不是指地域上的概念)最后也冲破了美国的束缚,“巴统”内的“中国委员会”就此名存实亡了。1958年9月,美国国务院杜勒斯宣布,美国在“战略物资”方面的“货单”可放宽一些。

由于本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未从根本上改变其对华敌视的政策,也由于中国内部的一些情况,美国单方面“制裁”中国的禁运封锁政策不可能根本取消,一直延续到六十年代末。

从1969年起,美国尼克松政府先后7次宣布放宽对中国的禁运。1971年3月15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取消对使用美国护照去中国旅行的一切限制。1971年4月14日,尼克松宣布结束已存在达20年的中美两国间禁止贸易的法令。1972年2月11日,尼克松又批准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放松对华贸易关系的一整套新建议。此后,所有美国可以卖给苏联及东欧国家的商品,同样可以卖给中国,这样,从1957年日本冲破联合国1951年5月非法决议起,又经过了15年,美国才终于与其西方盟国开始站在同一条对华经贸关系的水平线上。

注释:

①转引自《美国对外政策的动力》第167-168页。

②转引自《美国对外政策的动力》第172页。

③富布赖特《跛足巨人》、转引自美沃尔持·拉弗贝《美苏冷战史话)第56页。

④见资中筠《美国对华政策的缘起和发展(1945-1950)》第9页。

⑤见《美国对亚洲的外交政策——美国康伦公司研究报告),1958年10月。

⑥富布赖特《跛足巨人》、转引自美沃尔持·拉弗贝《美苏冷战史话)第296页。

⑦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110-111页。

⑧联合国宪章第24条把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主要责任赋予安全理事会。该条第二款还规定为履行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责任而授予安全理事会以特定权力。关于禁运问题属于宪章第七章,第七章的13个条文只提到安理会。没有提到大会,而美国绕开安理会,直接由联合国大会做出禁运决议,显然是违法的。

⑨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614页。

⑩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第38、39页。

⑪见《中国建设》1955年2月号,所载冀朝鼎文章,《扩展中英贸易的巨大可能性》。

⑫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1380页。

⑬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1380页。

⑭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1103页。

⑮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1383页。

⑯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2480页。

(本文原载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6月出版的《中共党史资料 第4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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