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的困境与对策

作者:嘎日达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2013-07-10 386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目前,1亿多进城农民工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体制性障碍、城乡利益冲突以及农民工知识技能不足等原因,农民工一直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是没有真正成为融入城市社会的城市居民。农民工城市融入是城市化的重要环节。如何使大量留在城市中的农民工和所在城市融合为一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必须要解决的课题。当前,农民工家庭面临着经济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三种相互关联、依次递进的社会融合问题。本文将以北京市为例,探讨中国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的困境与对策。

  一、农民工家庭的城市生活

  1.家庭收入水平

  调查显示,农民工家庭平均月总收入为2563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236元,而北京市户籍人口的人均家庭月总收入1891元。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比北京市户籍人口家庭的平均水平低655元。

  收入水平与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不同受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在从业类型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在具有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中,从事比例最高的职业是购销人员,占同类人群人数的39.8%;其次是废旧回收人员,占5.6%;第三位是装饰装修工,占5.2%。在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中,从事比例最高的职业有购销人员,占同类人群的28.1%;装饰装修工,占9.9%;推销与展销人员,占6.6%。具有高中或中专受教育程度者,主要从事的是购销人员,占同类人群的23.1%;推销与展销人员,占12.8%;企业负责人,占7.8%。具有大专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主要从事的职业是推销与展销人员,占同类人群的19.4%;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占10.7%;企业负责人,占9.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主要从事的职业包括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占同类人群的18.8%;推销与展销人员,占15%;企业负责人,占10%。

  因此,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主要从事收入较低的简单体力劳动,如废品回收、装饰装修等,处于产业价值链的较低一端。

  2.“高积累、低消费”的生存方式

  在京农民工家庭的生存方式具有“高积累、低消费”的特点。首先,在积累方面,在京农民工家庭的每月平均节余为957元,占家庭月总收入的37%。另外,半数以上的家庭给老家邮寄或捎带的金额为平均一年3805元,合每月317元,大约占其家庭总收入的12%以上。对于这些家庭而言,家庭收入的积累比例高达49.37%,即近一半的家庭总收入作为积累,而不是用于在京的生活消费。其次,在消费方面,农民工家庭每月支出为1556元。其中,最大的开支项目是食品和房租。食品支出为每月672元,占家庭每月支出的比例为43.2%,房租费为每月610元,占家庭每月支出的39.2%,食品和房租合计支出占每月支出的82.4%。

  尽管农民工家庭的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为43.2%,即衡量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在40%—50%之间,但并不能说明他们的生活已经达到小康水平。

  第一,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消费水平还相当低。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每月支出仅为710元,食品每月支出287元。根据北京市2005年对2000户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调查,平均每人年消费支出为13244.2元,合每人每月1104元,食品支出为每人每年4215.6元,合每人每月351元。其中,20%的低收入户的人均每月的消费支出为655元,每人每月食品支出为268元。可见,农民工家庭的食品消费水平接近北京市最低收入户的消费水平,每月食品支出相差仅19元。

  第二,根据北京市2005年对2000户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调查,人均居住支出,包括住房、水电燃料及居住服务等项开支为每人每年1039.8元,合每人每月86元,占消费支出的7.9%。相比之下,农民工家庭则需要支付较高的房租费。根据调查,农民工每人每月的房租费为244元,占消费支出的30%左右。如果扣除住房消费因素,北京市城市居民的人均每月食品支出占扣除居住消费后支出总额的比例为34%,而农民工家庭的人均食品支出占扣除房租费后支出总额的比例为68%以上。可见,流动人口的房租费支出挤压食品支出,即恩格尔系数被居住成本挤压低了。

  第三,除了食品支出、房租费、通讯费等经常性支出外,六成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一年至少回老家一次,这些家庭平均一年回老家的花费在1960元左右,合每月163元,这笔开销还会挤占他们的生活消费支出空间。

  第四,农民工家庭低消费的生存方式还体现在耐用消费品拥有比率很低。流动人口家庭对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电脑、轿车等6种生活用耐用消费品的拥有比率远远低于北京市城市居民的平均水平。

  在入户调查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在京农民工的生活艰难和生存压力。为了维持很低水平的生活,他们平均每周工作6天半(6.37天),每天平均工作近10小时(9.91小时),几乎没有休息日,极少参加文化娱乐活动。

  可见,在京农民工的生活离小康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京农民工家庭43.2%的食品支出构成,并不真正反映他们的生活水平已步入小康,而是他们省吃俭用、节衣缩食的“高积累,低消费”生存方式的真实写照。

  3.居住状况

  第一,半数以上农民工家庭居住在农村社区。在被调查的2017户农民工家庭中,有1078户居住在农村社区——行政村中,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53.4%,超过家庭总数的一半。

  第二,租房居住为主。租房是农民工家庭的主要住房来源,在京购买住房的比例极小。调查显示,在2017户农民工家庭中,租房居住的家庭1758户,占87.2%,已经购买住房的家庭只有29户,仅占调查家庭总数的1.4%。

  第三,租住平房的比例高。在京农民工家庭租住平房的比例很高,占家庭总数的76.3%,租住单元楼的比例仅为10.2%,非农业户家庭租住平房的比例为43.9%,租住单元楼的比例为36.8%。

  第四,居住条件简陋。农民工家庭居住的平房,绝大部分的房屋质量差,内部设施简陋,有的甚至年久失修,已在危房拆迁和改造之列。根据调查人员的入户观察记录,在被调查的农民工家庭中,90%以上家庭的住房质量属于“差”或“一般”。而且,房屋的内部设施简陋或不全,45.8%的家庭没有自来水,82.4%的家庭没有室内卫生间,71%的家庭没有厨房,87.7%的家庭没有热水器。只有9.9%的农民工家庭使用管道燃气,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家庭冬天靠煤炭火炉来取暖,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无任何取暖设备。

  第五,住房面积狭小。在被调查的1475户农民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仅为7.9平方米,远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9.5平方米。其中,90.4%的农民工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北京市的平均水平19.5米。

  二、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的困境

  1.收入水平难以明显提高。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方面处于劣势,职业层次偏重体力付出,大多从事对技术要求不高的职业或者传统的建筑行业的工作,对新兴的技术掌握甚少,缺乏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因而无法满足市场对高级专业技术工人的需求,只能在低级劳动力市场徘徊,收入水平难以提高。

  2.没有稳定的居住地。绝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聚居在房租低廉的城乡结合部地区,且居住地不稳定。

  3.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目前,城乡一体化政策和制度尚未真正落实,受户籍制度、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等多方面的制度排斥,外来农民工及其家庭还不能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特别是,当他们遭遇工伤、失业、疾病、年老、贫困等生活风险时,无法得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援助和保护。

  4.城市归属感低。由于农民工在职业、居住条件等经济层面上处于明显劣势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层面与城市人接触、交往的困难,而交往、接触的困难又直接阻碍了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价值认同观念的形成,造成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低。

  三、促进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的策略

  1.逐步消除制度障碍,促进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一是要逐步将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户籍剥离。二是推行居住证制度,将居住证视为公民拥有定居权的合法证明,并允许公民自由、方便地获取居住证。实现居住证制度对流动人口全覆盖,发挥好居住证制度在人口调控、人口管理和人口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与作用。三是完善以居住证制为载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的配套政策,逐步扩大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内容,最终实现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待遇。

  2.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一是政府部门应开办以提高劳动技能为主的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和以提高文明素质为主的“市民学校”,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适应能力。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流动人口学校、流动人口图书馆,为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素质创造条件。

  3.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合。流动人口社区融合就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化,即针对流动人口的一切服务和管理最终落实到基层社区。第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站建设。一是逐步改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站的办公设施,为流动人口社区融合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二是加强服务站管理员队伍建设,逐步建设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员队伍。三是为流管服务站提供充足的服务管理资金保障。第二,在社区层面组织农民工自管组织和行业协会,并扩大农民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他们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社会和谐关系。

  (作者系北京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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