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复发言:有了人民民主专政,神鬼都不怕

作者:刘瑞复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4-10-14 1341

 原题: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当代意义

                        

    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而政权在哪个阶级手里,这一点决定一切。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于保障和维护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关键意义。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提法,从夺取政权前夕毛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1954年制定的宪法,就确定下来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提法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人民民主专政提法和理论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完全符合中国国情。这个术语,一是突出了“人民民主”;二是扩大了阶级联盟的外延,把民族资产阶级纳入人民的范畴。当时的民族资产阶级有反对帝国主义的一面,有一定革命性。至于30多年来形成的新生资产阶级的意志和状况,是众所周知的,其是否只具有反动性,可以讨论。

    人民民主专政有三个核心问题。一个是特殊形式的阶级的联盟。列宁提出包括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和知识分子,斯大林认为列宁所说的不让其他阶级分掌政权,不等于不需要其他阶级的帮助,因此仍然是坚持阶级联盟的思想。第二个是新型民主、最高类型的民主。这是真实的民主、多数人的民主。第三个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相结合。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创举,以其无比辉煌的业绩翻开了人类历史新的一页。

    国内外敌对势力说,人民民主专政是“专制”。从社会形态说,只有奴隶制政权和封建制政权才是专制。由君主独占政权被称为专制,或专制君主制(absoluemonarchy),西方所谓“君主从法律中解放出来”,“君主的希望就是法律”的法谚,表现的正是专制君主制的原理。专制是等级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的产物,而专政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专制是君主个人统治,专政是阶级统治。资产阶级宣称他们的国家是民主的人人平等的政权,这是绝顶虚伪的谎言。因为即使最民主的共和国,也不过是资产者的天堂,人民的地狱。

    国内外敌对势力说,人民民主专政是“暴力”。应该明确,任何国家都是暴力机器,没有暴力不能称之为国家,问题是这种暴力是针对被剥削者还是剥削者。专政是统治阶级对整个社会实行统治,而且是直接用暴力来统治。现在一提起“暴力”,就说成是“红色恐怖”、是“文革”,就一百遍地重复编造的故事。那些一听见人民民主专政就大喊救命的人,不可能懂得人民民主专政不限于暴力。列宁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包括“社会劳动组织”、“国家纪律”和“党的纪律”。斯大林说进一步指出还包括“对劳动群众的领导”、“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国内外敌对势力说,人民民主专政是“一党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党专政”,因为专政一定是阶级专政,不存在一个或几个政党的专政问题。经典作家早已说明,用“‘党专政’替代阶级专政是十分荒谬的”。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进行阶级专政。一些人指鹿为马,明明是阶级专政,他们却说成共产党“一党专政”。他们的目的,是迷惑群众,把矛头对准共产党,企图推翻我们党以取而代之。

    当然,在人民内部也有些模糊认识。

    如对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的理解。这个论断,是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里提出的,写于刚刚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1918年。这里讲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是针对资本主义的法律。社会主义法律是无产阶级政权制定的,对于自己制定的法律,当然要无条件地遵守。因此,不能理解为新兴的人民政权不受资本主义法律的约束,人民政权的国家机关、政党、党政领导人也不必接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长期以来,有些人漠视法律,以言代法,使国家生活处于违反法制状态,恐怕与这种错误理解不无关系。

     此外,把专政理解为“国家管理方式”,也是一种误解。对于无产阶级专政,针对有人说是“管理方式”,列宁认为应当概括为“国家形式”、“统治形式”。“管理方式”提法,抽调了国家的阶级性和人民性。乃至西方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都是从“管理方式”上做文章,说什么国家是“永恒真理和正义借以实现的场所”、“管理公众之事的公共机关”等等。我们知道,国家不是超阶级的,不是阶级调和的机关,作为管理机构,它执行管理等社会职能,但执行这种社会职能,只是为了实现政治统治的目的。资产阶级国家是公共机关,但这种公共机关,行使的一定是与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

   我国社会主义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必要条件。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不仅共产主义理想是一句空话,而且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幸福连一天都不能维持。

   人民民主专政是认识意识形态、政党、国家、社会这四大要素性质的试金石,是判断历史和现实问题争论正确与否的分水岭。一个是试金石、一个是分水岭。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还是资产阶级的、“全民”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还是人民被剥削被压迫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用人民民主专政一看,就能看得出来,是试金石。对历史和现实问题的认识是否正确,用人民民主专政一看,一切争论便迎刃而解,是分水岭。

   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当代意义,这里提出“八个只有”。

    一,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表明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唯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不断铲除腐败和蛀虫的政党,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所谓“假共产党”、“修正主义党”之类的责难问题。你说我是假的、修正主义的,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为什么我还是假的、修正主义的?

    二,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证明我国历史新时期的国家政权,是正统的、合法的人民政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所谓“历史逆转”、“去毛化”、“去新中国化”之类问题。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怎么能容许拿着“变天账”跑出来“变天”呢?

    三,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成果,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分裂”、“两极分化”,“黄赌毒黑”泛滥,“社会道德堕化”之类问题。有人民民主专政,“黄赌毒黑”怎么会成为社会灾难呢?怎么会有杀人不眨眼、为几百块钱拼命的事情呢?怎么会到处“包二奶”、“养小三”呢?怎么会卖血救穷、亲族斗法、杀父弑母呢?

    四,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充分保障实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精英治国”、“富人当道”之类问题。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可从县里的人代会统计起,有多少人大代表是真实的工农身份?有多少“人才”有真才实学,有多少著名什么家是因学而名而不是因仕而名、因躁而名?

    五,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均衡发展,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周期性经济危机”,“外债内债高筑”、“外资控制”、“私有制企业为主体”和“群众生活贫困化”之类问题。有人民民主专政,这些问题不会存在,即使存在了,也会逐步化解。一个正常国家,能够依赖“债务循环”生存吗?过几年就要来一场经济危机,且与西方同步,怎么得了呢?宪法规定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为什么要以外企私企为主体?新中国成立近70年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究竟怎样?本来是人人都能吃得起的海参,现在一斤卖几千块钱,一般人吃不起了,富人吃腻了,这是不是“物的人格化”呢?

    六,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确立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使改革开放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特色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之类恶意攻击或群众误解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是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了,怎么能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说成是资本主义呢?你硬说成是资本主义,老百姓会跟你跑吗? 

    七,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重塑共产主义理想和信仰,捍卫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上“人心躁动”,“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和“颜色革命”问题。人民民主专政人心所向,得道多助,人们恨不得多长几个臂膀,为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江山吃苦流汗,你“颜色革命”能搞得起来吗?你“第五纵队”能在中国藏身吗?

    八,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把握国际形势新变化和总趋势,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国际霸权主义猖獗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低潮问题。有人民民主专政,有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的铜墙铁壁,我们历史上怕过谁?你们那点破铜烂铁,真的使我们不敢怕你。我们已经退避三舍了,现在实在无路可退。你们收敛一点好不好?你们的手不要伸得那么长好不好?

    人民民主专政是新中国的传家宝,是须臾不能离开的。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旗帜鲜明地宣传和落实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人们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打破“你不行,打倒你,我来做,我更坏”的历史循环论,开辟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境界,让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帜永远在中国大地上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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