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剧变的重要原因:放弃阶级斗争

作者:黄宏 谷松 来源:《东欧剧变与执政党的建设》 2015-02-14 1268

 第一,过高估计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忽视不同阶级、阶层、群体之间利益的差异和矛盾关系。

  德国统一社会党认为,随着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国民经济的一切部门取得胜利,阶级和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资本家阶级消失了,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没有了,过去的富农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就永远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几乎完全克服了在剥削社会中存在的阶级对抗。各阶级和各阶层之间的友好协作、同志式的合作和互助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性的原则。也就是说,各个阶级和阶层,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都一致起来了。德国党尽管也承认社会各阶级和阶层之间的利益的差别,但他们更多的是强调利益的统一和一致,认为劳动人民阶级和阶层已处在相互接近的高级阶段。民主德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点是:各阶级和阶层的劳动人民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国家一致的社会基本关系,社会基本利益和社会的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工人阶级、合作社农民阶级、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和一切劳动人民的日益增长的政治道义的统一。由于过高估计了这种社会关系的统一性,他们也就过低估计了社会关系的矛盾、冲突,甚至认为“社会在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时,一般是不再有社会主义建设中由于本国内部的阶级斗争所产生的困难的。”

  罗马尼亚共产党对罗社会的统一性也是估计很高的。罗出版的《政治辞典》这样说:“社会主义的特征就是表现在它的社会结构是由各友好的阶级和阶层,通过社会一体化进程和国家的社会、政治道德的统一而组成的。”这些友好阶级、阶层“在政治利益。社会利益和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变成了统一的社会力量。”齐奥塞斯库在分析罗社会结构的基础上指出:“这些阶级和社会阶层之间的本质差别在逐步消失,他们不断相互接近,我们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正在实现同质化。”

  保加利亚共产党也有类似的看法。日夫科夫在保共八大上说,“消除阶级差别和将来完全消除阶级界限的进程加快了,逐步消除阶级差别和建立更完全的社会单一性——这将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社会表现。”保共十大通过的纲领称,“社会阶级和群体之间的差别减少到这种地步,即社会主义社会从其社会结构方面来说正处于社会单一性的边缘。”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正在转变为全民的国家,也就是转变为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表达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机关。”

  第二,低估和忽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不善于自觉地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有时把复杂的斗争看得过于简单化。

  罗马尼亚共产党认为,罗马尼亚的社会结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生了深刻变化,剥削阶级已经被彻底消灭,组成新的社会结构的各社会阶级和阶层已经发生质变。因此,在罗马尼亚,社会各种矛盾虽然还有,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已基本上消失了。1974年,罗共十一大通过的《罗马尼亚共产党建设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和罗马尼亚向共产主义迈进的纲领》指出:“由于剥削阶级的消灭,由于那些共同关心缔造社会主义制度的新的阶级和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密切合作,在罗马尼亚基本的阶级矛盾已经不复存在,也不可能再出现。”

  波兰党比较注意阶级斗争问题,但在实践中,有时也会出现忽视阶级斗争的情况。1956年,波兰统一工人党2届7中全会决议,曾经批评这种情况说:“对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阶级斗争不可避免地会尖锐化的错误理论的正确批评,在很多党的机关给以简单化的理解。同时,另一种错误的论点开始传播开来,那就是,似乎今天在我们国家阶级斗争已经熄灭,或者在一定的国内或国际形势下,阶级斗争已经有激化的可能。这就引起了党内和人民国家机关中革命警惕性的削弱和对敌对力量的忽视。”70年代,这种现象再次出现,并造成了一定的错误后果。在受到批评的情况下,1980年2月,八大的纲领性报告宣布:“得出在我国社会中阶级矛盾和冲突已经消失的结论,还为时过早。”但后来有人批评说,“这些正确的评价被写进了八大的决议。但是,并没有明确指出现存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在我国有其社会基础。这种社会基础就是不断增加的城市中的各种企业主和农村的大的专业户主阶层。”

  保加利亚承认阶级斗争的存在,但有时把它看得过于简单化。1974年,日夫科夫在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指出,目前,谁战胜谁问题的解决归根结蒂取决于经济,可以说,“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斗争就是阶级斗争这个词的全部含义。”

  第三,低估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与危险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功能。

  例如,还在1960年,德国党的理论刊物上就宣布:“在社会主义各国中,‘谁战胜谁’的问题已最后解决了。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它们的社会主义的发展。”1963年《德国统一社会党纲领》宣布:“随着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国民经济的一切部门取得胜利,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和经济的可能性就永远消除了。”

  匈牙利党九大文件指出:“在我国争夺政权的斗争的胜负已经决定,大规模的阶级冲突时期已经结束,我国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政权是巩固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职能是为了全体劳动人民而组织和指导经济、文化建设工作。”

  罗马尼亚学者认为:“当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反动派丧失了阵地,而人民真正掌握起自己的命运的时候,就不存在复辟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剥削的可能性了。”1981年,齐奥塞斯库提出放弃无产阶级专政,代之以“工人民主国家”的术语。他指出:“鉴于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新的民主领导形式,我们可以不用害怕犯错误地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已不再适合于罗马尼亚当前的社会现实。”“今天,在存在着反动独裁的国家里”,“专政的概念已成了消灭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成了社会和民族压迫的同义词”。因此,“在我国继续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是荒谬的。这只能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混乱,它给社会主义、最民主社会的敌人以武器来给工人和社会主义新的民主抹黑。 同时使用这一概念可能会导致对国家机关的活动及其民主性质的某种歪曲。可能会驱使一部分干部无视同群众、同集体机构商量的民主准则。这只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产生不良影响。”

  尽管东欧党从主观上淡化了阶级概念,甚至不愿用阶级观点来分析和认识社会矛盾和斗争,但是阶级斗争的存在却是一个客观的事实。特别是在东欧剧变以后,新执政的右翼执政党竭力鼓吹实行资本主义。东欧各国的经济关系普遍发生变化,阶级分化越来越成为严峻的事实。

  东欧各国的新政府几乎毫无例外地推行了私有化政策。德国联邦政府吞并东德后,利用东德的国营企业托管局,加速对原东德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试图使计划经济一步转向市场经济。迄今,已有1660家原东德国营企业实现了私有化,其中经托管总局卖出的为504家,各地分局卖出的1156家。另外,今年第一季度还有55000多家新企业问世。匈牙利宣布“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计划”,打算在三四年内把国家所有制的比例由目前的90%减少到50%,甚至制定所谓《补偿法》,对1949年6月8日至1987年期间,在工商业国有化和农业合作化过程中被没收的财产或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目前,已有相当一批企业被外资买走,另外还成立了23600家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其生产总值已占全部产值的15—20%,连国内的主要报刊,甚至政府报纸《匈牙利新闻报》和原社工党党报《人民自由报》,都纷纷落入外国资本家之手。波兰是最早提出搞私有化的。去年一年,有一半小企业已出售给私人,但8000家大中型国营企业中只卖掉5家。波政府准备进一步加速私有化,通过公开拍卖、股份化、租赁等办法对大中小工厂、商店和运输单位“进行所有制改造”。其他国家也都开始了私有化的进程。

  私有化虽然还只是初步的,但它在不同程度上造就了新的雇佣劳动关系,加上投机倒把等灰色经济的发展,东欧国家的阶级关系正在发生变化,阶级分化已是可以看见的事实。

  首先,小资产者大批涌现。还在东欧剧变前,东欧一些国家放宽政策,允许个体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而小资产者就已开始出现。东欧剧变后,大多数国家都是从小型企业、商店等开始私有化,因而,一大批小企业主、小店主等应运而生,构成了第一个也是目前规模最大的一个占有者阶级。

  第二,是出现了一批新的企业主,即资本家阶级。他们有的是外国投资者,有的则是本国的富有者。他们用不同方式获得的资金,购买整个大中型企业,或购买企业的一部份股份,从而成为这些企业的占有者或控股者。这些人目前为数还不多,特别是国内有财力购买大中型企业的,更是为数寥寥。但他们却是真正的资产阶级,是新生资产阶级的先驱者。

  第三,出现了一批买办分子或买办阶层。他们是外国企业家雇佣的经营人员,或是在与外国企业家合伙、合资企业中任职的拿高薪的管理人员。他们为外国资本家引路搭桥,或者代外国资本家经营企业。外国资本家则给他们一定的酬报或奖赏。当然,他们还不是真正的买办资产阶级,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开始起这种作用。

  第四,出现了一批反攻倒算的“还乡团”。波兰过去的地主、乡绅、贵族、业主以及他们的后裔,纷纷返回故里,向当局索要当年被人民政权没收的庄园、田产、房屋、宫殿、企业、饭馆等等,明目张胆地进行反攻倒算。不久前成立的一个波兰工业家协会,强烈主张先将当年被国家没收的房地财产归还原主,然后再实行国营企业的私有化。土改时被没收房地产的地主及其后裔,组成波兰地主协会,拥有2000名会员。他们召开代表大会,声称“收回被共产党剥夺的私人财产的最后时刻到了”。根据波兰政府1951年法令收归国有的药店和制药厂的原主人或其后代也成立协会,要求议会尽快通过法令将药店和制药厂归还原主。到今年2月25日,向所有制改造部提出的索赔财产申请已超过1500份,向各省省长提出的索赔申请达5、1万份,向农业和食品经济部提出的索赔地皮的申请达一万多份。据估计,多种索赔要求的申请最终可能达二三十万份,将会有 100万人索赔财产。匈牙利通过《补偿法》后,将会有60万人得到巨额补偿,他们大多数都是以前的资本家、店主和大土地所有者,全部补偿费高达1000亿—1200亿福林,相当于匈国有财产的5—7%。保加利亚的极右势力,在首都和大中城市征集签名,要求流亡国外的前沙皇回国执政。参加签名的人数今年初已达到总人口的10%。前沙皇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他要复辟君主制和重返王位的愿望。

  第五,出现了一批通过投机倒把或其他非法途径暴富的私有者。据介绍,保加利亚人手中有现款100亿列弗,而其中大部分集中于20%的有钱人、暴发户、投机倒把者、肆意侵吞国库的人手中。其中有的已是“百万富翁”。如有个市民一下子拿出30万列弗想买一架报废的飞机,有三个保加利亚人每人出 100万列弗想合买一座教堂。人们算了一笔帐,假如一个人每月收入1000列弗,不花一文钱,都存入银行,要100年才能成为“‘百万富翁”。所以,目前,除了个别人从国外继承了一定遗产外,所有的百万富翁都是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者违法的手段致富的。

  与上述各种人相反,东欧国家的大批中下层人民,却日益陷于贫困。最主要的表现是大规模的失业现象。原东德地区已有350万失业和半失业者,占就业人数的50%以上,有些地区的失业率在80%以上。这些人只能领取70—80%的原工资或600马克左右的失业救济,很多人处在贫困线之下,靠着为数不多的积蓄和原民德时期的低房租、低水电和交通费用以及尚未完全被取消的福利,勉强维持生活。还有一些东德人为生活所迫到西德去打工,往往每天早上三点左右动身,晚上10点以后才能回家。同西德人比,他们的工种和劳动条件差,工作时间长,工资却反而低。他们抱怨说,公司把他们当作二等公民,全无同胞情义。波兰的失业已经增加到 140万人以上,据官方预测,今年底失业大军将逾200万大关。广大居民生活水平下降,已有800—1000万人处于贫困线。1990年与1989年相比,人民生活水平下降24%,而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则减少了40%。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等也都有十几万的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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