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印度反腐缺乏中国的体制优势

作者:梅新育 来源:环球时报 2014-11-05 664

 就在中国政府的反腐行动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时候,印度似乎也在酝酿掀起一股反腐高潮。莫迪政府最近向最高法院提交非法海外账户拥有者名单,总理莫迪发誓要追讨海外黑金,而人民党执掌的一些邦政府可能针对“印度第一女婿”罗伯特·瓦德拉“购地丑闻”重启调查。印度反腐看似热闹,但其前景很难言乐观。

  为什么呢?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印度的政治体制对反腐败掣肘太多,而且对经济增长副作用太大。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党派政治,竞选机制,自由媒体等,某些学者和媒体人醉心于讴歌这样一套组合体制对实施监督、遏制腐败的神奇功用。

  但在印度数十年实践中,党派政治、司法体制、媒体不但没能有效监督腐败行为,反而为恶行败露的腐败官员创造了全身而退的空间,激励了执政者为保住权力而对腐败行为视若无睹,激励了各党派竞相支持容易滋生腐败但更能获得选票的制度,而不是下决心动大手术改革。

  在这一体制下,所谓“反腐”和“监督”往往沦为搅混水的作秀竞赛闹剧,对遏制腐败于事无补。上世纪80年代,时任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说了句大实话:“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结果就遭到反对党“义正词严”的群起围攻。后来,这些反对党成了执政党,但腐败依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印度的体制激励了反对党、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打造政客个人和媒体“品牌”而对任何问题夸大其词,而且越是夸张的数字传播效果越好。最近印度舆论爆炒的海外黑金问题就是一例,其实前几年印度反对党和社会活动家们就言之凿凿提出了官员海外黑金300万亿卢比、400万亿卢比的数字。然而,我计算后发现,300万亿卢比这个数字比2006/07财年至2010/11财年5年间印度以现价计算的GDP总和还高。由于民间企业和个人地下经济规模通常至少不低于官员贪污腐败所得,而且官员黑金不会全部存放境外,倘若官员海外黑金能够达到一国5年的GDP之多,整个地下经济规模岂不是要高达GDP的10多倍甚至20倍?显然,这是荒谬的。

  特别是印度的独立司法体制下,司法系统本身就被认为是最腐败的权力机构,其在“反腐败”旗号下采取的一些行动,对该国国民经济运行造成了重大伤害,对电信、钢铁、煤炭、电力等支柱产业扮演了“杀手”角色,进而重创本国宏观经济稳定性。即使是被不少人誉为“中产阶级崛起”的标志、一度令万众翘望的街头反腐运动,也只是扮演了非理性搅局者,却发挥不了多少实际效果。

  提到反腐,即便是印度的反腐,人们也很容易想到中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反腐行动。同印度相比,中国的体制能够较好地兼顾“反腐败”和“稳增长”,比如拿下陈希同、王宝森,并没有推翻东方广场项目;刘志军落马,高铁网络也仍然建成。除了不破坏经济的稳定性,中国的政治体制保证了各方面在反腐层面上下一致,表现出了高效。这样,中国在反腐同时也保证了政治社会的稳定,这会让人对中国的反腐行动更具信心,对肃清腐败后的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更怀期待。▲(作者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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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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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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