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方:从社会视角看党的纯洁性建设

作者:李北方 来源:南风窗 2014-11-10 363

 社会伦理失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联系相关讨论,我们可以区分两种程度不同的失范类型:一是违背伦理准则的行为虽然大量出现,但伦理准则本身还具有生命力;二是不但违背伦理准则的行为大量存在,而且此类行为被视为正常的,即伦理准则本身也被践踏在脚下了。

  关于第一种类型,有一个生动的例子。已经锒铛入狱的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杨秀宇)有过一个“成功”的炒作案例:他让一个光头画家扮成出家人的模样,一手牵一个美女从一只带篷的小船里钻出来。这一所谓“和尚”和美女搞“船震”的事件在网上引起巨大的关注。

  这个炒作何以抓人眼球?情色联想以外,“和尚”身份起了极大的作用。虽然宗教世界早已不纯粹,但在众人心中,和尚应该坚守自己的价值理念(戒律)的道德评判底线尚未被击穿。简单地说,普罗大众仍坚持认为,和尚应该有和尚的样子。

  第二种类型典型地体现在某些党员的言行以及部分大众对他们的看法上。

  在近期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我们看到他直指问题要害的批评:“有的党员干部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有的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受到敌对势力追捧,对此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党员经常有与其身份不符的言行。有的党员以学术批评的名义否定中国革命的历史,质疑党的合法性;有的党员公开传播“福音”;有的党员甚至跟敌对势力混在一起,勾肩搭背。更令人深思的是,相当大的一部分人认为这是正常的,甚至是进步的,这正是那些党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社会基础。也就是说,对很多人而言,党员没有党员的样子已经不构成对伦理认知的挑战了,这才是更严重的问题。

  那些没有党员的样子的党员及其支持者们惯于以思想自由为借口为不当言行开脱,但这是不能成立的。

  党是一个有着鲜明理想和高远追求的政治组织,由认同这种理想和追求的人组成。在这个意义上,党与其他靠特定意识形态或具体目标聚合起来的组织有相似之处。

  但党又有区别于其他组织的特殊之处,即执政地位。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员身份意味着牺牲,但如今情况变了,对一些名利的追逐者而言,入党是实现目标的通道。这就导致了党对投机分子的吸引力比其他任何组织都大。

  党员不是天然的不能选择的身份,而是人在成年以后的自主选择。人在成长过程中会受到各种思想的影响,直至形成自己的世界观。比如,有的人接受了有神论者,成为某种宗教的信徒,有人则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认同党的理想和目标,便申请入党,这都是正常的。也有人在世界观形成之后会再次发生思想上的转变,这也是正常的。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和承诺负责,这是个人行为伦理的底线要求。企业职员都有义务维护企业的利益,党员自然有义务认同和维护党的理念和路线方针;反之,当一个人不再认同所在企业的事业,可以选择跳槽,同理,如果对党员来说,如果思想上发生了转变,那么就应该选择退出(《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而不应该一边摆出“我就不退,你奈我何”的无赖姿态,占着党员身份的便宜,一边却做着损害党的事情。

  当前的党建工作非常注重党的纯洁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要“坚决把背离党纲党章、危害党的事业、已经丧失共产党员资格的蜕化变质分子和腐败分子清除出党”。这是非常正确的方向。恩格斯尝言,“一个健康的党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定会把废物排泄掉,但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党偏重于“纳新”,党员人数增长很快,但忽视了“吐故”,以至于容纳了太多的投机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如果这些人不愿意自动退出,那就应该坚决清除。

  提出这个问题,那些没有党员样子的党员恐怕要莫名惊诧一番,指责这是要搞“政治迫害”了。错了,如今的社会已经高度多元化,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不同的思想,清除出党不等同于断人生路。

  此外,纯洁性建设对党固然重要,但其重要性不限于党自身,而是会影响到全社会的。就其规模,党恐怕是最大的社会组织之一,同时,党又是最具权威的组织,掌控着各种资源。以其特殊的地位,党的一举一动都对社会具有高度的示范效应,如果党任由党员可以没有党员的样子,那么迟早和尚也会没有和尚的样子,教师没有教师的样子,军人没有军人的样子……到了大家觉得这些都不是问题的时候,社会便要土崩瓦解了。

  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是个客观判断。解决社会伦理失范的问题,关键也在党。党纯洁起来,方方面面也会跟着纯洁起来。反之亦然。这就是党的纯洁性建设在党建之外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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